国外法学研究生教育亲历记
一、德国慕尼黑大学
德国高等教育执行严格的计划经济,一个城市一所大学;
德国的法律人职业教育:
进入法学院——大学教育——第一次司法考试——实务部门教育——第二次司法考试
学术教育:
进入法学院——大学教育——第一次司法考试——博士论文——取得博士学位——教授资格论文——取得教授资格
外国法律人特殊通道(本人经历):
进入法学院——进修德国法——LLM——博士论文——取得博士学位——教授资格论文——取得教授资格
德国他山之石:
学法有门槛;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的分工;有限度的专业化。
二、韩国法学研究生
高丽大学
口语和书面语言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
多模仿表达:书面语言表达是模仿出来的
不完美:承认不完美,但总会有欣赏的人
勇敢不要脸,毛遂自荐,善于利用自己的优势
三、德国法学院
四、荷兰法学院 TLS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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