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少年的你》“融梗”到“类型文学”

最近电影《少年的你》上映前三天临时官宣定档,院线预售破亿,五天8亿飘红,豆瓣8.7分高开,后续8.4分走势平稳,业内粉圈路人好评不断中,有声音提起被改编的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涉嫌抄袭,呼吁大家不要为抄袭作品进影院买单,并细心做了对比色盘。

在各路洗白定罪吵闹怒骂声中,有一条能让人跳出来动下脑子的,是水木丁在微博中po出了一条关于“通俗文学”的内容——“通俗文学又叫类型文学,本来就是各种价值观类同,情节雷同的作品,一个东西成型后反复被复制,也就是你们说的融梗,要不怎么叫通俗文学,要不怎么能批量生产。”并不不厌其烦地对评论中硬拉着讨论“抄袭”的人按头安利卡夫卡、马尔克斯、海明威……(按头这个有点可爱怎么回事?)

百科上其实有关于“类型文学”的单独词条,是指题材明显相同,受众群体相对固定的文学创作形式,强调要适合大众阅读,并以现有常见的创作题材分了十大门类:官场/职场、架空/穿越、武侠/仙侠、玄幻/科幻、神秘/灵异、惊悚/悬疑、游戏/竞技、军事/谍战、都市/爱情、青春/成长。
在起点、晋江等门户网站追过文的同学想必非常熟悉这些分类,“类型文学”的分类其实也是随着网络文学发展逐渐被清晰完善和加以总结的,而常见的“类型文学”形式多为小说,所以也有“类型小说”之说。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曾就讨论类型小说的当下性时提出过,中国的类型小说是中国现代性下出现的文学现象,并指出晚清到民国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其实就是典型的现代性的类型文学,这一时期与郭沫若认为中国近代史通俗文学以清末民初城市经济发展为基础是相重合的,所以中国“类型文学”的起源大概就是在清末民初时期。
早期的“类型文学”几乎可以用“通俗文学”来定义,长久以来,“通俗文学”与“严肃文学”的对立,在这一时期显性变化为“鸳鸯蝴蝶派”与“新派”“革命派”的对立,“鸳鸯蝴蝶派”比较重要的一个特点是承袭了中国古代小说传统,用其派代表作家包天笑的创作宗旨来说,就是“提倡新政制,保守旧道德”,郭沫若先生评说通俗文学提到三个特点,“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传统心理机制为核心”、“广大市民层为主的读者群”,其中“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广大市民层为主的读者群”仍然可以归类进现代类型文学的显著特点,而“以传统心理机制为核心”的发展变化却是现代类型文学与早期类型文学区分的重要条件。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消费文化兴起,科技与媒介的发展和多元化,让类型文学心理机制的多样性早已超越通俗文学继承袭用的传统心理机制,现代类型文学的发展自青春文学起始,依附日渐迅速多元的传播载体,从网络连载、书粉营销到IP打造、资本介入、千万影视版权,在今天已经形成另一套全新完整的市场运作机制,“类型文学”虽然逃不掉文学作品承载与反映一代人精神的宿命,但其作为大众文化,仍然是为满足读者愉悦性而存在的商品性文学。
批评家崔柯在《类型文学批评:错位与对策》中明确指出当代类型文学的缺点:“在商业利润的刺激下,大量复制、模仿之作涌现,使得类型文学创作泥沙俱下,乃至在一定程度上淹没了真正的优秀作品。同时,类型文学往往借助已经成功的作品的创作模式进行再生产,这导致很多类型文学依靠雷同的情节设置无限制地延长作品篇幅,这无疑影响了类型文学的总体水准。或许这正是批评界轻视类型文学,较少从美学上、形式上对类型文学进行文本分析的一个原因。”
其中提到的“复制”“模仿”“雷同”似乎直接擦到了这次“抄袭”争议的边缘,这里暂时撇开大概一千字不足的对比色盘,来提一下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设立的价值——公平与效率。由于创作是在历史积累与文化发展这一特殊前提下进行,所有创作活动都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他人成果,所以不应阻止创作者利用现有的作品,著作权人也应该在适当的范围内让渡自己的权利,保持开放心态,保证信息流动畅通,为创作活动创造更好的环境。
当代类型文学作品由于网络的广袤辐射与便捷产生井喷,必然会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也因其读者阶层相对固定,出于通俗、共情也必然导致情节与价值观的重复性,大众不能在要求类型文学满足大众文化需求的同时,却以严肃文学的标准来苛责它。
当然,这并不是为类型文学开抄袭方便之门,只是提出我们在争论抄袭时是不是应该就作品而论,了解其分类、背景及价值,而不是随便创出毫无法律依据的“融梗”一词和一张无法判定抄袭的对比色盘便能全网高潮。
更何况拿着一张小说的未定性的调色盘却高喊抵制电影!
反正为更明确电影与色盘对比改编之多,我打算去二刷《少年的你》(此处强烈克制不夸电影,要夸进电影院看完你自己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