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告遍”同行,却难解自身商标困局!
一直以来,白酒品牌价格一直高居不下,正因如此使得各厂家对于商标的争夺愈演愈烈。此前的茅台失去了“国酒”商标的庇护,如今,泸州老窖也深陷商标困局。

近日,泸州老窖因与金枫酒业、山西老陈醋集团、贵州安酒集团等所属商标构成近似,“世纪荣耀之和及图”、“世纪荣耀之顺及图”等商标注册申请被判败诉。
而就在2个月前,一份泸州老窖在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世纪荣耀及图”商标一案二审中败诉的判决也刚刚公开。这意味着在经历了近一年的拉锯战后,由于与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泸州老窖依然无法使用“世纪荣耀及图”商标。

诉争文字商标“世纪荣耀”,由泸州老窖于2017年1月19日提起注册申请。但早在2008年3月,陈小林所在的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名人酒荘酒业有限公司就在第33类酒中注册了商标“荣耀”。该引证商标的专用权期限从2010年3月28日起算,至2020年3月27日。
根据判决披露,商评委在去年10月作出决定,认为“世纪荣耀”与“荣耀”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泸州老窖未提交证据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故将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此案的一、二审判决中,也均认为,引证商标仍为在先注册的有效商标,仍然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而针对引证商标提起撤销复审不属于法定的中止审理理由。
程序之外,对于是否构成近似的实质性审查方面,北京市高院在二审判决书中表示,诉争商标由汉字“世纪荣耀”构成,引证商标由汉字“荣耀”构成。对比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者均带有“荣耀”二字,诉争商标的文字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且文字含义读音、差别不大。
泸州老窖已在此案中落败。而世纪荣耀也难以被其作为注册商标继续于酒类产品中使用。
一位接近泸州老窖方面的知情人士透露,世纪荣耀已被战略性雪藏,目前老窖主推的还是国窖1573为代表的五大单品。其更是认为,早期白酒行业缺乏商标注册意识,注册商标更像是一场资源抢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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