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应用之信任、风险监管分析
一、区块信任 如果非要给区块链下一个定义,它成功地给我一次又一次的洗脑,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耳边哼哼:“我是一个开放式的公共账簿,是数据库,非对称加密算法保证您的数据安全”。活脱脱一个数据管家!于是,它把我们在不同时间段的交易信息链接起来,通过一个密码学技术的加密的哈希值计算,从数据包到区块,再到区块链,这就是区块链。 “信用是金融活动的根基,”我想,就算是“信用是民事活动的根基,信用是交流的根基,信用是一切的根基……”似乎也不无不妥,当我发布音乐剧的信息时,这时有人来咨询我了,而当我把取票方式、取票时间、入场注意事项、演出时间、地点等等悉数告诉给对方后,唯独在谈到“购票需要提前向我转账”时有所担心,毕竟从对方的角度来考虑,谁会在网络上轻易相信涉及到金钱交易的用户呢,我担心别人不信任自己,害怕一次又一次的解释,那么我是如何解决这个信任问题的呢?——把和之前的购票方的成功的购票记录、交易记录截图发给他。这或许可以等同于某种意义上的“工作量证明”,但其实却是完全是人工的。费了一番周折之后,对方终于放心与我交易,但是如果每一次的交易,我都要把“交易记录”截图发给对方,像一个俄罗斯套娃那样,不免有些麻烦,而人们正是希望能够通过区块链技术,低成本地解决金融活动中的信任问题。 二、区块风险以及监管 区块链具有去信任的特性来自于它的去中心化,即无需第三方可信机构即可执行。2009年初,中本聪在比特币白皮书中提出“我们需要一个基于密码学验证而不是基于信任的电子支付系统,可以允许任意双方直接进行交易而不需要借助可信的第三方。”①因此,是不是存在着这么一种逻辑,如果在一些信用缺失的金融领域更好地应用区块链技术,那么区块链所发挥的价值就更显著呢?比如结算与审计、产品登记、证券发行与交易、公证与记录等。 同样地,从另一方面来说,在避税、洗钱以及恐怖主义融资等黑色市场交易,区块链技术孕育着巨大的金融风险,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ICO,所谓ICO,指的就是代币的首次公开发行,ICO的融资模式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之一,存在着很大风险。“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并不介意资金的跨境流动,但他们想知道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想想看,假设你突然拥有10亿美金,那么这笔资金的来源是否存在法律问题?是否参与洗钱?他人是否认为你应当合理地拥有这笔钱?你要考虑如何将这10亿美元合理合法化,这就涉及到政府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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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小甜甜 赞了这篇日记 2021-05-14 07: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