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我吧》停更,高以翔不能白白离开

是的,今天的主题还是高以翔悲剧事件的综艺节目。
昨天我们探讨了网络综艺存在的问题《高以翔逝世,<追我吧>类综艺究竟有什么问题?》,但是从看待悲剧的方式这一角度观察,悲剧发生后,有过多的情绪宣泄,对节目组的指责……相较于社交平台上的一些情绪化意见,媒体的评论则显得更加克制,这些评论或许比无意义的愤慨更有力量和深度。
我们选取了来自几家媒体或评论网站的评论,在保证表意的前提下删去其中大家已非常了解且为之愤怒的节目设计等内容,尽可能突出重要的观点。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次分析,我们并不想把它当做实务考题的答案范本,在逝者面前,做那种功利的分析过于冰冷,也没有意义。作为准传媒学子,我们应当学习的,是从情绪性社会事件中发现逻辑更清晰、更深层的内容。

北京青年报:
《综艺节目不能逾越安全边界》
作者:王涵
① 11月27日,高以翔在录制综艺节目《追我吧》时突然晕倒,最终因抢救无效去世,年仅35岁。《追我吧》节目组在随后的声明中称,高以翔死于心源性猝死。
② 心源性猝死,即心脏原因导致的突然死亡,对此需要了解两个关键性信息:一是诱发它的原因多样,除了本身患有心脏病的人群外,长期熬夜、剧烈运动也是常见诱因;二是,患者的黄金抢救时间只有10分钟。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通过快速电击让心跳从异常恢复到正常,或者进行心肺复苏术(CPR)进行抢救。如果抢救及时,成功率高达90%。
③ 也就是说,如果节目组能够在录制前安排嘉宾体检,全面了解嘉宾身体情况,进行个性化节目安排或者在发生意外后有效急救,都有可能避免这次意外的发生。然而,作为一档极限运动类节目,《追我吧》在安全方面明显准备不足,抢救未提及AED的使用,医护人员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到位。
④ 实际上,节目组在对节目内容进行设计时,安全因素并没有被置于首要位置。究竟是什么导致综艺节目在安全的边界不断试探?
⑤ 一个值得关注的趋势是,近些年来,户外综艺节目飞速发展的背后,是其内含的挑战关卡不断升级,一开始嘉宾只是偶尔的你竞我逐,后来逐渐变成长时间的奔跑,外加跨越障碍、甚至吊威亚高空速降等。运动类节目的强度在不断提高,录制节目的嘉宾体力不支的比比皆是,艺人的苦不堪言在节目组眼里反而成为了“看点”,是竞争收视率的有利“武器”。
⑥ 在一个节目资料中,《追我吧》称自己的特色是相当“硬核”的挑战关卡,目的是“在追跑战中刺激嘉宾冲破自己的体能极限”。然而,这个极限不代表没有上限,不对这个上限做出相应的限制,安全就没有了下限。《追我吧》虽然顺应了收视率竞争下综艺发展的趋势,对以往的运动类节目进行了突破,但同时也突破了综艺节目安全的边界。
⑦综艺节目安全的边界究竟在哪儿?高以翔猝死悲剧告诉我们,综艺节目的安全边界就存在于嘉宾生理能力的底线。只有遵守住了这个前提,节目组才能够拒绝设计或拍摄突破常人体能的内容,类似的悲剧才不会重演。
【分析】
这篇评论的大致逻辑是心源性猝死的原因和抢救措施—悲剧本可以避免—悲剧没能避免的原因—探讨综艺节目安全的边界。
从专业的医学知识入手,把应然和实然两相对应,令人不禁再一次叹息,也凸显了节目组不重视安全因素带来的无法弥补的过失。在指责节目组的同时,我们能感觉到,这不是一次偶然的事件。曾经一连串的明星受伤事件联系起来,我们发现了:节目组在设计节目内容时,安全因素不是首位的。从对现象趋势的观察中,作者得出结论,艺人的高强度运动是竞争收视率的武器。这一结论还是比较准确的,下面的文章也会涉及这一点,关于这一结论的思考和解释会更加深入。
综艺追求突破极限的趋势,不能是盲目、极端的,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边界,从而保障综艺参与者基本的人身安全,不仅是艺人,也包括节目组工作人员甚至观众。而应该是什么呢?就是生理能力的底线。
这篇文章逻辑清晰,表述清楚,但是最后“嘉宾生理能力的底线”如何测量呢?如何得以守住呢?值得思考。
新京报网:
《高以翔猝死:综艺节目需来一次安全升级》
作者:韩浩月
①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综艺竞争之激烈,是多个播出平台、无数制作团队比拼收视率的结果,也是不断迎合观众求变求新口味的结果。
② 在一些网友看来,明星录制综艺是项简单容易、报酬高、来钱快的工作,但那也仅限于少数的一线明星。对于没有太强议价能力、在影视寒冬中又渴望得到工作机会的其他明星来说,接受挑战其实也是为数不多的出路。
③ 至于“挣钱那么多,强度高一点也是应该的”这样的观点,表面上看是成立的,但当强度影响到生命安全的时候,这一观点显然就变得太过凉薄。毕竟,生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④ 当然,高以翔的死因现在还没有明确的结果,将所有责任推及涉事综艺节目,未必客观。至于具体的责任划分,我们也不妨等待后续专业调查与分析结果。只是,由高以翔之死而表露的一些综艺节目高强度、轻安全保障的弊端,或许真的到了需要审视的时候了。
⑤ 欧美日韩在综艺发达阶段也有过过快的录制节奏,但近年来已完善了节目制作规定,诸如搭建装置需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自带救护车等。而国内的综艺内容生产,在安全方面还比较滞后,安全防备更多时候停留于形式,比如在此事上,很多人就质疑节目方为何没有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从而错过了救治高以翔的黄金时间。
⑥ 高以翔录综艺节目去世这个悲剧,提醒国内综艺制作业,录制环境与制作思维,都应该进行一次安全升级了。配备应急医生、药物与设备,参与人数多的大型录制现场最好有救护车,这些都应被当成基本的常识来对待。
⑦ 此外,还要对录制的综艺节目进行安全级别评定,最好邀请专业的安全机构给出建议,在安全防护方面,宁可设置冗余也不要匮乏。
⑧ 综艺本身的价值是提供娱乐,因此不妨在制作的过程中,别那么紧张地赶时间、赶进度,连续工作乃至熬夜工作不能成为常态。娱乐,归根结底是个轻松的事,明星敬业值得尊重,但拿命来拼,甚至付出生命代价,这样的结果不是观众愿意看到的。
【分析】
这篇评论的大致逻辑是高强度运动综艺背后的原因—明星的无奈—反思综艺安全保障问题及措施。
①-③段告诉我们,浙江卫视《追我吧》背后存在的其实是整个行业的问题,为了在激烈的综艺市场上生存,为了突破固有的节目类型吸引观众有限的注意力资源,节目制作方很可能无法权衡收视率和其他更人道的要素,从而陷入不断滚动的恶性循环。
段⑤从其他综艺制作水平较高的国家出现的类似问题、他们的解决措施等入手,这种横向对比理性地探讨了我国综艺制作的安全隐患问题得以解决的空间。⑥⑦两段提供的都是切实可行的建议,与一味的声讨、猜疑相比,尝试提出办法才是更好的克服悲剧的方法。“在安全防护方面,宁可设置冗余也不要匮乏。”这句话体现出了综艺应有的对待生命安全的态度。
段⑧回归综艺本身的价值,虽然不要赶时间赶进度的提议在这个竞争惨烈的大局下只是微小的呼喊,可行性也不是很好。但是对综艺、娱乐本质的强调,对以命换眼球的做法的正确态度,是必需的。
澎湃评论:
《综艺狂飙突进背后的高以翔猝死》
作者:李愚
① (高强度运动综艺)与其说是考验明星的体力,毋宁说是通过高强度的比拼“虐”明星,来制造戏剧冲突与看点,来比拼收视率。而节目的收视率倒真的上去了。哪怕在悲剧发生后,@追我吧的官方微博置顶的仍是其收视率和话题火爆的微博。可以这么说,这起悲剧的原因,与节目组一味追求收视率,而忽略对节目安全性与嘉宾生命安全的考虑不无关系。
② 节目为了冲高收视率,便一味制造所谓的冲突和看点。可人为的冲突,也可能带来人为的安全隐患。电视人一旦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悲剧发生的概率不高,或者公众是健忘的,抑或收视率才是一切……那么,祸根早已种下了。
③ 如今不少知名卫视或平台都把提升收视率、提升流量的希望寄托在综艺节目的出新、出奇上。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眼下综艺节目的难度越来越高,花样越来越多。可是,电视节目如果只注重收视率,眼里只有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最起码的社会责任与社会效益,那么,它早晚声誉扫地,并被公众所抛弃。
④ 而一味追求流量的,可能也不只是涉事综艺节目。从凌晨六点多传出高以翔去世的消息以来,微博上的自媒体各路消息层出不穷,有已经康复说,有节目炒作说,甚至还有演员炒作说……高以翔的不幸去世,是对“收视率第一”的最大嘲讽;而每次名人靠去世上热搜,同样是对“流量第一”的最大嘲讽。
⑤ 斯人已逝,愿高以翔安息。愿收视率至上、流量至上的思维,会得到真正的反思和整顿;愿安全第一、责任第一的理念,能真正落实。
【分析】
①-③段探讨的是一味追求收视率会带来什么后果。综艺前面的动词是“做(make)”,这意味着它是被制造的、人为的内容,人为制造的梦幻或者冲突可能很精彩,但是潜在的隐患也更大。综艺制作者如果不能把握或者不愿把握人为的度,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无限夸大内容,
忽略最起码的社会责任与社会效益,美梦终会落空。
段④说的是最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点。一味追求流量不止是事件中的浙江卫视一家,蹭热度蹭流量的自媒体大有人在。实实在在的嘲讽。只能说,斯人已逝,流量永远奔驰。但愿有一天,我们能够摆脱流量怪圈。
新京报网:
《别以“剿杀综艺”的方式祭奠高以翔》
作者:沈彬
① 一条鲜活的生命猝然逝去,无疑令人痛心,无数网民对浙江卫视方面发出声讨,“封杀之论”也一时甚嚣尘上。然而,与群情激奋的网络民意相比,高以翔的父母却表现出难得的冷静,节目组接机时,他们反而安慰工作人员:“不是你们的问题,你们也不愿发生这种事。”这样的通情达理,让人动容。
② 高妈妈的态度也同样提示我们,要避免用口水代替思考,避免将事件放大成对综艺行业的剿杀。高以翔在天有灵,也不希望因为自己的悲剧,就封杀掉所有综艺节目,断了同行的生计。
③ 首先可以肯定,《追我吧》节目当然存在严重的过错,也必须做出补救和赔偿。在这档节目中,明星需要跑两公里,中间还要踩梅花桩,飞檐走壁,还是玩速降,还得在地下室翻轮胎阵……上一期嘉宾是李小鹏、邹市明,两个奥运冠军都直喊“不行了”。而且节目还是在冬天的室外录制,气温相当低,时间相当长,节目组事先对艺人突发疾病的风险估计不足,没有组织好足够的医疗资源,包括没有准备心脏除颤仪等。这是节目组存在过失的地方,这一点无可置疑。
④ 但针对于网络上救援缓慢的说法,高以翔的经纪人澄清:“没有这回事,没人救是乱说的。”当他们看到监控时,很快跑过去,大家都及时赶到,及时救援。心源性猝死,其实有很大的偶然性。节目组有过错,但是否就像个别自媒体所暗示的在故意“逼死人命”,压榨艺人?
⑤ 美好事物的离开,总会让人念念不忘,高以翔也是如此。在高以翔的背后,是青壮年猝死案例增多的现实。无论是本月20日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资深编辑徐勇老师,还是26日在警务技能训练中突发疾病去世的王声震……这些让人唏嘘的悲剧,该亡羊补牢的措施必须跟上,但是不能“倒果为因”,将这些悲剧做不理智的渲染。
⑥ 特别是,当逝者属于娱乐圈,就投以高倍的聚光灯,以煽情代替事实,以情绪代替法律,这是不妥的。有网友称,昨天从微博上看,感觉明星、艺人是活得毫无安全保障的“奴工”。其实,演艺界,特别是明星他们本身有严格的合同保护,也有专业的经纪人为他们把关,一次真人秀节目,工作时间、可以做哪些危险动作、住什么样的酒店、带几个助理、有多少保险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制作方随意压榨一说,也有些偏颇了。
⑦ 高以翔的去世,是一次悲剧,是一次“生产事故”,浙江卫视如果充分考虑到高负荷运动的风险性、考虑到深夜连续拍摄的风险性,本可以在休息时间、医疗资源方面做出更多的准备;但借此激化矛盾,用把事件描述成“人吃人”,用极端化的表达来赚取流量,这不是为死者维权,这是在“消费”死者。
⑧ 今年,台湾大热的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描述了社交网络舆论场的异化:表达成了不顾事实、不顾法律、不顾人伦的情绪发泄,当事人道歉就是“惺惺作态”,表示愿意赔偿就是“你们尽管死,我们赔得起”……
⑨ 此时此刻,恐怕没有谁比高以翔的父母更加痛苦,但他们没有滥用社会对他们的同情,仍然保持了体面和理智,我想这也是高以翔之所以温暖、绅士的源头。王沥川走了,涉事方都该痛定思痛,但因此就承受“无限责任”,或许也非逝者所愿。
【分析】
这篇评论相对来说是声音最独特的一篇,也是我们最希望和大家分享的。
根据高父母的态度做法提出评论的观点后,文章的逻辑大致是肯定节目组的过错—澄清节目组“逼死人”的谣言和明星的工作规范—为这次事件做出定性和表明应有的态度。
作者首先提出了明确的观点,不能将此次悲剧事件放大成对综艺行业的剿杀。在承认节目组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方面问题的同时,作者没有被网上的各种信息混淆视听,而是站在理性和证据的角度,澄清了节目组见死不救的谣言和明星是毫无安全保障的“奴工”的错误观点。
需要看到,这几天,有些明星在呼吁要减轻艺人工作量,“工作不超过12小时,重返片场之间不少于12小时,两餐之间不超过6小时……”他们声称明星是高危职业,但是实际上,与警察、消防员、高空作业者等等工种相比,谁更高危,谁更累呢?反倒是前者把高薪给占去了。明星的工作当然存在风险,高以翔的离世当然值得我们悼念和警惕,但这不应被放大到明星全行业。
节目组对高以翔的离世确实应当负起很大一部分责任,把他去世前的影像剪成花絮更是缺乏职业道德的错误选择。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无原则、偏听偏信地把节目组塑造成追求死亡以赚取收视率的恶魔形象,把明星的工作状态与我们想象中的状态进行情绪化对应。不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一味激化矛盾,只是对死者的利用,对社会进步、避免悲剧重演毫无益处,只不过是自媒体、相关利益群体又瓜分了一只人血馒头罢了。
在这种后真相时代,如何做到情感的克制、理性的上台,如何建立沟通、达成共识的平台,应当是我们所追求的。在知晓了这种流量的怪圈后,我们不应当放任自己成为怪圈循环的助推手。
以一条人命来推动综艺节目的录制安全进入公众视野,代价确实太大了。
《追我吧》本周已经停更,他们的心情是否像声明中所说的那般悲痛,是否足以心碎到重视节目安全问题,需要时间加以证明。
但愿,不会再听到类似的悲剧了。

作者:春光
编辑:春光
主编: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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