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者斗恶龙」小考——外国篇
兴许是因为古希腊人觉得蛇类的目光非常锐利的缘故,他们用来泛指一切巨蛇的「δράκων」(英语中的龙「Dragon」的前身)一词的含义就是「看」(δρακεῖν)。真英雄(划去)美杜莎能够以眼杀人,可能就是这种观念的体现。 这使得龙蛇在神话里成为了专业的保安,比如分别守护金羊毛和圣泉的科尔喀斯之龙与阿瑞斯之龙,妄图盗取由它们看守的宝物的人都将在蛇类的竖瞳中无所遁形,至于那头在世界尽头的彼岸守望着金苹果树的百首巨龙——不眠不休的「Λάδων」(音译为「拉东」),其名讳正是从「δράκων」这个泛称衍生而来的,可以称得上是「守护财宝的大蛇」这一形象的最初原典。 龙蛇一旦脱离了与众神相伴的环境、失去了神圣性之后,便在民间的逸话中沦为了看守黄白之物的尘世怪兽,它们以遭到英雄讨伐的对象的身份被北地的游吟诗人孜孜不倦地传唱—— 矮人法夫尼尔化作恶龙独占了父亲的遗产,齐格弗里德将其斩除后虽获得了神盔并且食用龙心,却也被它用姓名施加了不得善终的诅咒; 身缠烈焰的毒蛇盘踞于堆满黄金的墓冢,被闯入的盗贼惊醒,贝奥武夫以生命为代价让自己的随从威拉夫成功诛杀这条前来复仇的爬虫。 这构成了现代文学中的西方龙的主流形象的一环,托尔金笔下的史矛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实际上那条淡红金色的华丽巨龙就是直接参考了《贝奥武夫》里的火龙才被创造出来的。自中世纪开始,西方龙的设定就逐渐地趋向于喷吐龙息(火焰)、体型硕壮、四足或双足、长有蝙蝠翅膀的大蜥蜴,一直延续到现代被彻底定性——早期的西方龙则大多数是以修长的水蛇为基础原型的,就这一点而言后者与东方的龙更为相似。 印度文化圈的龙——娜迦(Naga),虽然和活跃于欧洲的近亲多拉贡(Dragon)有着一致的源头,但是由于作为神话载体的雅利安人东迁至南亚次大陆的原因,入乡随俗地演变成了当地的主流蛇种——眼镜蛇。在原始的吠陀神话中,娜迦与被征服的土著融合,诞生了将水源尽皆攥取的魔龙弗利多,与提丰、耶梦加得等同胞一样被手持雷电的英雄神斩杀,而在后来的婆罗门教时代,娜迦成为了从属于三相神的圣兽,以及司掌山河湖海与兴云布雨的半神种族。 巧合的是,大蜥蜴与眼镜蛇尽管分别走上了截然不同的道路,却都不约而同地被赋予了「宝藏守护者」的身份。欧洲大蛇是因为目力出众而被诸神选为看门狗,又进一步地成为了守财奴,印度毒龙则是由于水神的权职与繁盛的海上贸易活动的交融而被视为神异珠宝的拥有者,它们的居所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奢华——传到中国进行本土化之后就变成了所谓的「水晶宫」。又因为与印度文化中的「抒海」(掏空大海)母题的融合,统治大洋的海神与龙王就时常在佛经中因为落入大海的宝珠而与商人作起对来,结局当然只会是少林武术的大获全……咳咳,只会是赃物被交还——是仏法胜利了! 就如同现在的网络小白文经常充斥着作者的意淫,中古时代的底层创作者们也喜欢做一做白日梦,像什么天庭觉得穷苦人家的青年日子过得太辛酸了就社区送温暖送个(不能上的)老婆洗衣做饭再讨个正经对象(@谢端)甚至是帮忙还贷款(@董永),或者是哪家神女看上了凡间的穷Dio④玩艳遇一夜情(@赵文昭@李湜),总而言之,就是一堆满足妄想的工具人、○○器——不过有一说一,每年七夕在天上发狗粮的那对之间的婚姻倒真不是什么拐带妇女,人家牛郎是正儿八经和织女门当户对的星辰神祗(说起来后者还有以人妻的身份私自下凡出轨美少年的故事呢),之所以被扔个银河隔着一整年无法见面不是家长太封建,单纯是因为金风玉露一相逢玩的太嗨荒废工作被罚了,反正现代影视作品里天庭的锅背的实在是太……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不少这一个了。至于偷衣服强迫人家就范给自己生猴子的,这玩意在学术上是名为「天鹅处女」(Swan Maiden Tale)的神话母题,算是个舶来的糟粕,在中国的最早版本是《搜神记》的毛衣女,直到近代才莫名其妙的和牛郎织女产生了纠葛;天鹅处女的分布范围西到爱尔兰东至日本岛,玩法(划去)变体极多,不止有哈萨克与北欧的天鹅,还有孔雀、海豹、蛇、青蛙等等,结局有老婆跑路的BD也有改写程度极大的合家欢HD,不少版本男女主的性别还是逆转的(@青蛙公主@青蛙王子),算是古代文学里少有的能和「熊祖」母题及其衍生故事叫板的Leaning了——这俩实际上都算是Monster girl,只不过前者还多出了一个Skinsuit(好孩子不要去了解哦)。 神女有的时候还能利用富婆的身份让和自己打炮的凡人(简称炮友)瞬间暴富实现财务自由,除了直接打钱(@刘沉香的老爹刘锡的原型某无名氏)之外还会送一些贵重的奢侈品(@萧旷),并且告诉他会有冤大头上门——「若有胡人购之,非万金不可」(by龙女)。这就是和另一种从古至今都经久不衰的梗融合了,古代的作者们出于满足读者(以及自己)的「靠运气捡便宜就能当上暴发户」的幻想的目的,以经营珠宝业的西域胡商作为素材,创作了一系列的「胡人识宝」型故事,基本情节就是中原人以为垃圾的东西被胡人发现是价值不菲的宝贝,打算花大钱收购——打算是打算,成没成功就不一定了。 又有一些作家把「胡人识宝」与「抒海还宝」两种母题给搅到了一起,洋大爷们买到了宝贝之后就跑去找龙宫的麻烦,人家拿东西换也不肯答应,装了批就跑路。结果嘛,算是遭报应了,一些可能兼职牛鼻子的人也加入了写作之中,在出自他们之手的故事里,自西域而来的婆罗门僧直接让海水不断减少打算把海底的宝物捞个精光,龙王无奈之下请来了总是姓叶的道士,反派被破坏了阴谋之后要么自闭溜走要么当场自毙——太嚣张的下场莫过如是。至于药王孙思邈怼赢胡僧、任顼斗死道士、瓜农斗死术士等变体版本此处就不再多说了。 文学改编这种事,改着改着就变味了,抒海从一开始的动物寓言(最早对大海下毒手的其实是蛋掉进海里的鸟类)转了二三四手还没停,戏曲家们又把它和沙门岛的民间传说以及制盐业风俗揉成了一团,搞成了爱情杂剧,画风一转言情:主人公张羽对龙女一见钟情(你就是馋她身子!),龙女也对这位弹琴的青年产生了好感(这告诉了我们搞音乐好泡妞,当然也有这俩前世是思凡的金童玉女所以好感本来就是满值的原因),准岳父东海龙王嫌弃他是凡人就棒打鸳鸯,这个时候蹦出来个一脸姨母笑的(并没有)仙姑毛女,给了张羽一套制盐的工具——铁杓、银锅、金钱,用杓子舀起海水把锅装满再将钱放进去,点火烧水就能让整个海洋的状态与锅中的海水同步,眼看东海开始煮沸都不用放盐马上就要变成一锅海鲜浓汤的龙王只好把女儿嫁了过去。 引发人龙冲突的因素从索求宝物的贪欲(Greed)转移到了更为原始的生殖冲动(Lust),隔壁多拉贡虽然也会绑架女性比如被圣乔治干掉的那一条(值得吐槽的是出典《基督教七勇士》里乔老师的六个小伙伴最早公元一世纪最晚九世纪这时间跨度),不过它们对人类压根没有姓欲(Sex)这种东西,单纯就是想要“肥腻腻的吃他家娘”,和天下布种什么生物都敢下屌远比宙斯还屌被钦定成「最淫」的兽界悲风——中国龙(Lomc)完全是两码子事。美女X野兽的秀色(好孩子也千万不要去了解这个)play其实也是继承自古希腊文学的优秀(?)遗产之一,遭到怪物残害的女性一直是英雄出手除害的最好理由,海王波塞冬派半蛇半鱼的海怪刻托去吞食美少女安德罗墨达公主,路(见)见(色)不(起)平(意)的珀耳修斯一把抄起美杜莎的首级把它以及岳父岳母一起变成了石头然后抱得美人归。希腊最大最强——比全文化圈其他所有英雄加起来还要强——的英雄赫拉克勒斯完成的第一个功绩就是被他活活殴打致死的涅密亚金狮,它以前害人的方式是把女性绑回洞穴变成她的样子坐等救人的勇士上门再变回原型连皮带骨头地吃光——哎呀这畜牲挺会玩啊,一套Monster girl+Skinsuit+Anthropophagy的组合👊,考虑到是头♂的所以估计还要再加上个Crossdresser或者Futa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