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克劳塞维茨—战争论(二)
1.战争计划主要研究解除一个国家的武装究竟是什么意思。要分清楚三件事:(1)敌人的军事力量(2)国家(3)敌人的意志。
2.必须占领敌人的领土,不然敌人会东山再起,组织新的军事力量。然而,只要敌人的意志未被摧毁,战争就没有结束。敌国政府和联盟没有来乞求和平,敌国人民仍未屈服,战争就没完。
3.议和:随着议和的到来,战争的目的已经达到,战事该结束了。
4.消灭军队:军队是用来保卫国土的,按正常程序必须先消灭军队,然后再占领国土。消灭敌人的军队是个渐进过程,对国土的占领也不是一蹴而就。两方面互相影响,敌军在受到严重损失之前会退到边远地区,甚至退到别国。真是如此,就必须占领大部分或整个国土。
解除敌人武装是抽象意义上的战争目的,是实现战争政治目的的终极手段。但在现实中并不总能解除敌人武装,也无需把它作为和平条件来倾力为之。
理论决不能把解除敌人武装提高到定律的水平。许多和平协议在敌人还未失去战斗力之前就签署完毕,甚至在力量对比还未出现严重失衡之前。
纵观实例,在好多战例中,消灭敌人的想法很不现实:敌人实际上处于较为强大的位置。
5.无力继续作战两个理由:一是无法取胜,二是代价过大。
不是每一场战争都需要把其中一方打趴在地才能罢休。动机不强,局面不够紧张,我们可以想象对方稍露败迹就足以让它屈服。
如果从一开始另一方就认为有这种可能性,它肯定会集中精力去实现这种可能,而不是绕一个大圈去彻底击垮敌人。对求和决心影响更大的是对已经付出和即将付出的努力的认识。
战争不是毫无意义的冲动行为,而是由政治目的所支配的行为,政治目的的价值决定了该付出多大、多久的牺牲。付出的努力一旦超出政治目的的价值,这个目的就会遭到摒弃,和平就会来临。
如果一方无法完全解除另一方的武装,双方的和平愿望会随着将来成功的盖然性和所需付出努力的多少而起伏不定。如果双方要求和平的动机不分高低,它们可能打了一半就坐下来谈判解决政治分歧;如果一方动机较强,另一方势必较弱。只要双方动机的总和足够强烈,和平就会到来——只不过不急于求和的一方掌握了更多的谈判优势。
6.怎样做更有可能取胜:能顺带摧毁敌人——摧毁他的武装力量,或占领他的领土的目标.
但如果目的是全面打垮敌人,策略就有所不同。如果我们进攻敌人的时候,在第一次军事行为后又布置了系列行动直到击毁所有抵抗——这是一回事;如果我们的目标只是一次性的胜利,只是为了让敌人缺乏安全感,只是向他们示威,让他们感到前途渺茫——这又是一回事。如果目标是后者,我们只会使用恰如其分的力量。
还有另外的办法,有可能在不打败敌人军队的情况下一举成功:招致直接政治反响的军事行动。
设计这些军事行动是为了分裂敌对联盟或使之瘫痪,也是为了让我们获得新的盟友,让政治局势朝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等。
如果此类军事行动可以成立,就大大增加了我们成功的几率,比摧毁敌军这一手段更能快捷地实现我们的目标。
7.让战争在敌人眼里变得昂贵无比。有三种方法直接导致敌人付出昂贵代价。(1)侵略,也就是占领敌人的领土,目的是为了索取特别税,或者索性让该地变得荒芜。(2)采取能给敌人带来痛苦的军事行动。(3)“拖垮”敌人。是用持久战全面地、逐步地消耗敌人的物质和精神抵抗。要打持久战,就必须满足于最小目标的实现,最小目标是纯粹的自卫,也就是不带积极目的的战斗。采取这种策略,我们的相对力量会达到高峰值,获得有利结局的机会最大。抵抗也是军事行动的一种形式,意欲摧毁敌人的力量,迫使敌人放弃他的企图。每一个抵抗行为都只针对该目标,这就使我们的策略表现出消极性。毫无疑问,单个获胜的军事行动对积极目标比对消极目标更有好处,但这就是区别:消极目标更有可能成功,把握性更大。它的好处不见得立刻见效,但时间一长就能显露出来,也就是靠延长战争来发挥效用。因此,纯粹抵抗的核心——消极目标也是与敌人比耐力、拖垮敌人的自然方案。
8.腓特烈大帝七年战争中击败奥地利。假如他照查理十二世的打法,早就是一败涂地。七年中,他养精蓄锐,最后让反普同盟相信必须付出比预见的更多的努力,和平终于到来。
许多道路通向胜利,这些道路并不都包括彻底击败对手。它们可以是摧毁敌人军队,占领敌人领土,也可以是短暂的征服或侵略,或出台带直接政治目的的方案,最后也可以是被动地等候敌人的进攻。
这些方法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用来征服敌人的意志:选择哪一种可视情形而定。还有一种行动,也就是实现目标的捷径,需要在此提一下:我们可以称为个人因素。人类活动领域有哪一处个人关系是不重要的?哪一处个人关系没有迸发出超越现实考虑的火花?政治家和军人的个性是如此重要,在战争中尤其不可低估。个性和个人关系把可能实现政治目标的途径增加到无限的地步。
9.摧毁敌人力量时,无需将这一概念局限在物质力量,精神因素也应考虑在内。两者自始至终相互作用,不可分离。一场大胜仗会对所有其他行动都有影响,正是在这种时候,精神因素可以说最富有流动性,极其不稳定,容易扩散,影响所有其他事务。消灭敌人所要付出的代价和要遭遇的危险抵消了这一手段相比于其他手段的优势。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愈想摧毁敌人力量,我们付出的代价就愈大。这个方法的危险性在于我们想取得的成功越大,一旦失败,遭到的反噬就越大。因此,使用其他方法,胜的话代价不会那么昂贵;败的话,损失也不会太大。不过,这只有当双方都采取同一种方法,敌方和我方都采取同样路线才行得通。如果敌方想要通过一场大仗决一死战,敌方的决定就会迫使我方违背意愿做同样的事。
于是,战斗的结果将是决定性的。显然,敌我双方一切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我方整体将处在不利状况中,因为我方计划和资源有一部分是用于实现其他目标,而敌方却集中了一切人力、物力
10.与摧毁敌人力量相对的一面——保存我们自己的实力。消灭敌人力量的努力有积极的目的,产生积极的结果,最终目标是让敌人土崩瓦解。保存自己实力有消极的目的,只是挫败敌人的企图——也就是相当于纯粹的抵抗,最终目标只是延长战争,直到敌人被拖垮为止。具有积极目的的策略带来摧毁性行动,具有消极目的的策略则要求按兵观望。
这种观望态度究竟要保持到何等程度,究竟要维持多久,我们将把这个问题和进攻、防御理论结合起来研究,它涉及到了攻防理论的基本要素。在这里,我们要说的只是等待观望决不能成为被动的忍受,观望过程中的任何行动也可像其他目标一样以打击敌对势力为目标。
以为消极目标就是追求不流血而不是消灭敌人,那是犯了基本错误。消极努力占主导地位时,人们当然可能选择这一做法,但总是冒着选择错误的风险,因为这不是由我们的条件而是由敌人的条件决定的。如果我们的主要考虑是保存实力,那么避免流血就不应该成为行动方针。这种方针政策如果不根据具体情况来运用,就会给我们的军队带来灭顶之灾。
11.如果政治目标不大、动机不强,局势不够紧张,谨慎的将军有可能寻求避免大规模危机和决战的途径,挖掘对手军事、政治上的战略弱点并加以利用,最后争取和平解决。
如果他的推测无误,确保能成功,我们无可厚非。
但他要时时牢记战神会对他突然袭击。应该对敌方不放松警惕,免得敌方抽出利刃接近他时,他手里只有装饰用的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