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通勤
上班过后生活强行变得很有规律,早上九点一十闹铃响起,拉开窗帘往往看到玻璃上的水珠——由于室内开了加湿器的缘故。
刷牙的时候把热水烧了,抹护肤品的时候多士炉也正在热吐司,喝完麦片黑芝麻粉奶粉冲的饮料后要赶紧跑到水槽处洗杯子免得残渣结块,没有化妆的时间,只涂口红。
匆匆地走过地铁安检门,从来不把小包放进扫描的机器里。不喜欢空空的站台,因为那意味着上一地铁刚离开,下一趟还有六分钟。会先把每日财经的“昨夜今晨发生了什么”看完,再开始看用手机上的kindle app看书。
地铁上真是太挤了,如果能够挤高峰的东边六号线,那么就能挤上所有的地铁。不过恰恰是在这拥挤的地铁上,我才能静下心来看书,因为地铁上信号总是若有若无断断续续,看书比刷微博更爽快。
所以我每天的阅读时间也仅仅只是往返地铁的40分钟而已,前些天把王尔德的童话故事重新看了一遍,这些天开始看我几年也没有攻克下来的《欧洲文明史》。
由于总是乘坐下车时离电梯最近的那节车厢,于是我总是能做前几个冲上电梯的人,人流被我甩在后面。从下地铁到重返地面,我会经历三段电梯,每一段我都是在电梯左侧匆匆走路的人,做出冲锋的姿态,超过右侧(相对)静止的人们。
总之一切都是急匆匆的,到了风平浪静暖气呼呼的十七楼,我总是发了薄薄一层汗。把羽绒服脱下的那个瞬间,总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每一场清晨的通勤都像打仗。刚开始是因为害怕迟到所以紧赶慢赶,但后来哪怕时间很充裕,我也总是急匆匆往办公室冲。了解每一个细节所以能流畅地通过每一个关卡,专注地快快走路又带来了不多不少的运动量,这一切让我感到振奋。
虽然说到底这清晨通勤十公里只会是我人生中的一段短暂回忆,但对于此时此刻的我而言,它是我日子里的头等大事,是我最熟悉的客观存在。所以我把它描述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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