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四地游4·布鲁塞尔
2019年12月23日至24日
比利时的最后一站,蓝精灵和丁丁的故乡,首都布鲁塞尔。


《丁丁历险记》的具体内容我倒真记不太清了,唯一有印象的就是这个穿着蓝色毛衣的金发小人。我也很难把布鲁塞尔和丁丁、蓝精灵联系在一起。我总觉得布鲁塞尔是一个很正统的地方。
但布鲁塞尔的治安没有其他三个城市好。也许因为它是首都,又是热门旅游地,游客多,奇奇怪怪的人也多。我们从餐厅吃完午餐出来,往布鲁塞尔大广场走的路上,有两个男人跟了我们一段。我本来在和朋友聊天,突然下意识地回头,看到有个黑衣男子靠近我朋友背包那一侧,不知道是要偷还是要干嘛。
被我发现后,那个男人走了,去找他的同伴。我们俩一路走,他们俩一路跟,有时候在我们前面,有时候在马路对面。我们故意放慢脚步,他们也在我们前面停下。我拿着手机,一边开着谷歌导航,一边调出报警电话和紧急领事保护电话,时不时地看一下他们。后来又走了一段,一开始靠近我朋友的那个男人又从我朋友身边快速走过,然后他和他的同伴就消失了。我们拐进了一家卖衣服的店,转了一下,出来时也没再看到他们。
还好当时街上有人,也有店铺,但谷歌导航的这条路不是大路。作为游客我们人生地不熟,多半时间都只能依赖导航,但谷歌确实很喜欢导小路,希望它以后能多考虑安全因素,而不要一味图快图方便。
尽管布鲁塞尔大广场在装修,还是有很多游客在拍照。看了七八天古典建筑的我们感到有些审美疲劳,于是去逛了逛巧克力店,买了一些纪念品。
买完之后我们去了Mont des Arts艺术山,这是一片开阔的广场,有博物馆、学校、图书馆。从台阶走上去,可以俯瞰一部分城市风景。


弗兰芒是比利时的两大民族之一,在布鲁塞尔一家名为Le Bistro的餐厅,我吃到了弗兰芒菜:啤酒炖牛肉。酱汁有些咸,但啤酒很加分,它让牛肉的肉香显得醇厚。

啤酒炖牛肉的配菜是薯条。在鹿特丹的时候,房东就向我们推荐了比利时的炸薯条。不得不说,同样味道下,粗薯条真的比细薯条好吃,但是粗薯条吃多了容易腻。此时此刻,我竟开始想念英国的炸薯条,可能那是我唯一喜欢吃的英国菜了。
比利时还有一道著名的菜:青口。我们在Le Bistro点了自然风味,端上来是一大锅。这家店的青口肉质鲜嫩,与芹菜、洋葱等一起炖煮,十分鲜美,就是稍微有点咸。

与布鲁塞尔相关的人物,除了丁丁和蓝精灵,还有世界闻名的尿尿小童——一泡尿救了一个城市。现在看这个故事觉得幼稚、不可信,但小时候的我真的把他当英雄。也许这就是长大的代价,我们对事物的认知越来越严肃认真,越来越相信科学,质疑“童话”。这到底是打开了新世界还是蒙上了双眼呢?
来都来了,我替童年的自己瞻仰了一下这位小童,默默表达了一下敬佩之情,并祝他圣诞快乐。

白天经历的小插曲让我对这个城市没有特别的好感,但它也有可爱的一面。晚上回住处时,遇到一个巨大的金属喇叭,它面对着不远处的火车站,下面有台阶。

这个大喇叭有什么用?难道是方便发布施工号令吗?也许它的存在本身没有意义,只是为了诱导你喊出心中最强音:我爱啤酒炖牛肉!亦或是对着徐徐而来的火车发出最美好的祝福:Bon voyage!
旅行的意义不仅在于开眼界长知识,也在于了解自己。在看世界的过程中,你会逐渐意识到,自己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希望变成什么样的人,拥有什么样的生活。在荷兰比利时旅游的这十天,我知道自己表面喜欢安静,内心钟意热闹,骨子里偏爱闹中取静。

欧洲大陆对我曾充满吸引,而当我真正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却觉得,一切也不过是宇宙中的沙砾罢了。厚重的历史,繁荣、杀戮,都由房屋建筑默默见证,一代又一代的人只活着他们自己。而这些建筑,也终将复归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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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跳舞吗?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24-06-04 20: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