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谈话录 摘抄
原序
记住斯温登堡说过的话, 上帝赋予我们大脑以便让我们具备遗忘的能力。
1 神秘的岛屿
我找到了一种十分惬意的学德文的方法,我建议大家都这样做,如果你一点德文都不懂。就这样试试看:找一本海涅的《漫歌集》——这很容易——再找一本德英词典,然后就开始读。刚开始时你会感到为难,但两三个月后你就会发现,你在读着世界上最优秀的诗,也许你不能理解它,却能够感受它,那就更好,因为诗歌并不诉诸理性而是诉诸想象。
是的,但我有什么办法?所有这一切,错误的女人、错误的行为、错误的事件,所有这一切都是诗人的工具。一个诗人应当把所有的东西,甚至包括不幸,视为对他的馈赠。不幸、挫折、耻辱、失败,这都是我们的工具。我想你不会在高高兴兴的时候写出任何东西。幸福以其自身为目的。但是我们会犯错误,我们几乎每天夜里都要做噩梦,我们的任务就是把它们变为诗歌。而如果我是一个真正的诗人,我就会觉得我生命的每一时刻都具有诗意。我生命的每一时刻就像一种黏土,要由我来塑造,要由我来赋之以形态,把它炼成诗歌。所以我觉得我不该为自己的错误而抱歉。这些赋予我的错误产生于极其复杂的因果之链,或者毋宁说无止境的结果与原因之链——也许我们的错误并非始于原因——一笔那我将它们转化为诗歌。
我当然知道我已经八十岁了,我希望我会随时死去,但我又能拿死亡怎么办呢?只好继续生活,继续做梦,既然做梦是我的任务。我不得不时刻沉浸在梦境之中,然后这些梦就只能变成话语,而我也只能抓住它们,尽我最大或者最糟的努力运用它们。
我认为对于一位作者来讲,最好的是他能成为传统的一部分、语言的一部分,因为语言将使用下去而书籍会被遗忘。也许每一个时代都在一遍又一遍地重写同样的书,只是改变或加入一些细节。或许永恒之书皆相同。我们总是在重写古人写过的东西,而这就证明足够了。
我读过一位英国牧师写的一本书,书中说天堂里有更多的愁苦。我相信这一点。我也希望如此。因为快乐毕竟是无法忍受的。我们会有片刻的快乐,但一种永恒的快乐却是无法想象的。不过我个人并不相信来世。我希望我有个结束。当我感到难过,当我忧心忡忡——我总是忧心忡忡——我就对自己说:何必忧愁呢?任何时刻拯救都会以毁灭和死亡的方式到来。既然我就要死了,虽然我随时都会死去,何必还要为诸事烦恼呢?我所寻找的并不是彻底的黑暗,因为黑暗毕竟也是一种存在。不,我所寻求的是被忘掉——而我当然会被忘掉。任何事物都会在适当的时候被忘掉。
我读过布拉德雷一本很好的书,这本书名叫《现象与实在》,他在书里把时间说成是一条河流。嗯,当然,赫拉克利特等许多人都这么看,沃尔夫就写过《时间与河流》。布拉德雷认为时间从未来流向我们。我们总是溯流而上。而未来转变或溶解为过去的时刻,就是此刻。目前只是未来变成过去的时刻。
在我一生中,我只有过两次神秘的体验,但我讲不出来,因为这些体验无法诉诸语言,因为语言只能描述人所共有的体验。如果你不曾有过这种体验,你就不能产生共鸣——这就像你要谈咖啡的味道,而又从未喝过咖啡一样。
我想我可以说写诗或写寓言——反正最终都一样——这个过程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我从未尝试过什么主题,我从未寻找过什么主题。我让主题来寻找我,然后走上大街,或者在我家里,一个盲人的小小的家里,我从一个房间踱到另一个房间,我感到有什么东西要来,也许是一行诗,也许是某种文学形式。我们可以用岛屿打个比方。我看到岛屿的两端,这两端就是一首诗、一篇寓言和开头和结尾。仅此而已。而我不得不创造、制造两端之间的东西。这得由我来做。
我要说那个地方是过去,因为现在是很难改变的。现在的某些东西既坚固又僵硬。但是说到过去,我们则时时都在改变着它。每当我们想起什么,我么都稍稍改变了我们的记忆。我想我们应该感谢整个过去,感谢人类历史,感谢所有的书籍,感谢所有的记忆,以为说到底,我们所拥有的只有过去,而过去则是一种信念。比如我说“我于1899年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这就是信念。我根本不记得我的出生。如果我父母告诉我“你生于三世纪的廷巴克图”,我当然也会相信他们。但是我对这一事实毫不怀疑,因为我想他们不会对我撒谎。所以当我说我于1899年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时,我所做的其实是对于一种信念的信服。
要回到过去,过去是我们的财富。这是我们唯一拥有的东西,它可以由我们的来支配。我们可以改变它,我们可以把那些历史人物想象成别的样子。合成过去的不仅仅是具体发生过的事件,而且还有梦境,这一事实非常之好。我要说对我们来讲,麦克白属于现在就像他属于过去,就像瑞典的查理、尤利乌斯·恺撒或玻利瓦尔。我们有书,而这些书实在都是梦。每一次我们重读一本书,这本书就与从前稍有不同,而我们自己也与从前稍有不同。所以我认为我们可以踏踏实实地依靠“过去”那个巨大的集市。我希望我能够继续寻找通向那个集市的道路,并将我对生命的切身体验投入其中。
2 当我醒来
在我们存在的同时,我觉得我没有梦见你,或者换一种说法,你并没有梦见我。但是这种对生命感到困惑的事实也许就是诗歌的本质。所有诗歌依存于对于事物的陌生感,而所有的修辞则依存于将事物认为是不足为奇和显而易见的。我当然对我的存在,对我存在于一个身体之中,要用眼睛看,要用耳朵听的之类的事实感到困惑。也许我所写的每一件事都不过是一个隐喻,都只不过是我为万物所困惑这样一个核心主题的不同表述。在这种情况下,依我看,哲学和诗歌就没有什么根本的差别,因为两者关心的是同一种困惑。其不同之处仅仅是,在哲学中,答案的得出具有逻辑性,而在诗歌里,你运用的是隐喻。如果你使用语言,你就不得不始终运用隐喻。
我是说当我心绪不佳的时候——这对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常事——我就自我安慰:再过几年或再过几天,我就将死去,到时候一切烦恼就都无所谓了。我盼望着被抹掉。但是如果我想到我的死只是一个假象,死后我还要继续老下去,那么我就会觉得非常非常难过。因为,我的确已经对自己感到厌倦了。当然了, 如果我死后还活着,而我个人已经不记得我曾经是博尔赫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会觉得无所谓,因为在我出生之前也许我已经做过很多人了,但是那些事情不会使我忧心,既然我可以忘记。当我想到死亡的必然性,想到死亡,我便满怀希望,满怀期待。可以说我贪图一死,我不想每天早晨爬起来发现:哦,我还活着,我还得做博尔赫斯。
西班牙语里有一个词,我想你们知道,但不知现在是否还用。在西班牙语里你不说“醒来”,而说recordarse,意思是,记录你自己,想起你自己。我母亲过去常说:“Que me recuerde a los ocho.”(我要在八点钟想起自己来。)每天早晨我都有这种感觉,因为我已经多多少少不存在了。再有,一当我醒来,我总是觉得失望,因为我还活着,还是同一个愚蠢而又古老的游戏没完没了。我不得不做某个人,我不得不做得惟妙惟肖。我有某些义务,其中之一就是活过这一整天。这样,我就看到了延伸在我面前的整条道路,而所有的事情都自然而然地是我疲惫不堪。当然,在你年轻的时候你不会有这种感觉,甚至在我年轻的时候,并且尤其是在我年轻的时候也没有过。如今我已经听天由命了。如今我醒来就说:我又得面对一天。我就这样把一天打发掉。依我看,人们之所以有不同的感受,是因为很多人因为不朽是一种幸福,也许是因为他们尚未意识到这一点。
是的,我想每个人都有过这种时刻。但是我拿不准。依我看那些时刻或许比你所记得的要更美好,因为在你快乐时你会忘乎所以。人们只有在心绪不佳时才有所意识。
但是我生活在记忆里。依我看一个诗人应该活在记忆里,因为说到底,何为想象呢?我要说想象是由记忆和遗忘构成,它是这二者的交融。
我想是休谟说过,当我寻找自己时,我从未找到过那个我所熟悉的人。世界就是如此。
你是在我早年诗歌的灯光下阅读我的近作,才觉得他们不错,但是如果它们出自某个无名诗人之手,你读过它们就会扔掉。你不这样看吗?当你读到一个你了解的作家新写的东西时,你就会把他这些近作当成一本大部头小说的尾声,但小说的结尾如果没有前面那些章节的铺垫就会毫无意义。当你想到一个诗人,你总是倾向于认为他的新作是一首好诗,但如果就诗论诗,也许就不是这样。
3 它像夏日的黄昏徐徐降临
因为我发现我是在逐渐失明,所以我并没有神秘特别沮丧的时刻。它像夏日的黄昏徐徐降临。那是我是国家图书馆馆长,我开始发现我被包围在没有文字的书籍之中。然后我朋友们的面孔消失了。然后我发现镜子里已空无一人。在以后东西开始模糊不清了。如今我还能分辨白色和灰色,但是对两种颜色我无能为力:黑色和红色。黑色和红色在我看来都是棕色。当莎士比亚说“Looking on darkness which the blind to see”时,他是搞错了。盲人于黑暗无缘。我的四周是发着光的朦胧一片。
我把它们(书中的迷宫曲径和你所运用的奇特形式)看作一些基本的符号,一些基本的象征。并不是我选择了它们,我只是接受了它们。我惯于使用它们是因为我发现它们是我思想状态的正确象征。我总是感到迷茫,感到茫然,所以迷宫是正确的象征。至少对我来讲,它们不是文学手法或圈套。我并不是把它们看作圈套。它们是我命运的一部分,是我感受和生活的方式。并不是我选择了它们。
4 我只代表我自己
此刻我想起华兹华斯说过的话:诗歌来自诗人心情平静时对于往昔情感的追思。这就是说,在我们品尝喜悦、忍受痛苦时,我们仅仅是忍耐。不过在我们后来回忆这一切时,我们就不再是当事人,而是观察者、旁观者了。
5 人群是一个幻觉
我不是在对他们说话。我是在同你们每一个人说话。说到底,人群是一个幻觉。它并不存在。我是在与你们个别交谈。沃尔特·惠特曼尝言:“是否这样,我们是否在此孤单相聚?”哦,我们是孤单的,你和我。你意味着个人,而不是一群人,那并不存在,当然是这样。甚至我自己也或许根本不存在。
啊,不过当然,我记得那一页。写的是一个男人,一个无边无际的世界展现在他面前。于是他开始画船,画锚,画塔楼,画马匹,画鸟雀,等等。到最后他发现他所绘制的只是他自己的一幅肖像。这当然是关于作家的隐喻:一个作家身后留给人们的不是他的作品,而是他自己的形象。形象被注入其作品中。对许多作家来讲,每一页都可能是败笔,但那些东西集中到一起,就是作家自己留在人间的形象。比如埃德加·爱伦·坡的形象胜过他所写的任何东西——甚至包括他最好的作品《阿瑟·戈登·皮姆记事》。所以这也许是作家的命运。
6 但我更偏爱做梦
依我看,生命、世界,是一个噩梦,但我无法逃避它,我依然在梦着它。我无法抵达拯救。拯救与我们无缘。但我尽了力,我发现拯救于我就是写作这个行为,就是怀着无望的心情沉浸在写作之中。我还能做什么呢?我已经八十多岁了,我看不见,经常感到孤独。除了继续做梦,然后做梦,然后写作,然后不管我父亲过去怎样告诫我,把作品送出去发表,我还能做什么呢?这是我的命运,我命中注定要思考一些事物、一些经验,好像这一切的出现就是为了让我去运用它们来制造美。我知道我失败了,我还要一直失败下去,但这依然是我生存的唯一正当理由。继续体验事物,继续快乐,悲伤,茫然,困惑——我总是为事物所困惑,然后努力运用这些经验来创作诗歌。而在许许多多的经验中,最令我快乐的是阅读。啊,还有比阅读更好的事,那就是重读,深入到作品中去,丰富它,因为你已经读过它。我要劝大家少读些新书但要更多地重读。
7 作家等待着他的作品
不,我想你们是在丰富我。因为阅读毕竟是一件煞费苦心的事,正如经验也是一件煞费苦心的事。我每读到什么,什么就有所改变。我每写出什么,什么就一直被每一位读者改变着。每一种新经验都丰富了书本。你们能看到——我想到的是《圣经》——你们能看到它是怎样被一代代人所丰富起来的。我料想经过柯勒律治的阐发,哈姆雷特远较莎士比亚笔下的人物要丰富得多。而就我自己来说,我知道我不是思想家,除了指我为事物深深地困扰这一点。我努力破解谜团,我通过让作者为我思考渐渐找到答案。这就是说,我在阅读休谟、贝克莱、叔本华、布拉德雷、威廉·詹姆斯,还有希腊人的著作时进行思考。但我想我思考是为了文学的目的。
我想友谊或许是生活最基本的事实。正如阿道弗·博埃·卡萨雷斯对我说过的那样,友谊有优于爱情之处,因为它不需要任何证明。在爱情问题上,你老是被是否被爱而忧心忡忡。你总是处于悲哀、焦虑的状态,而在友谊中则不必如此。你和一个朋友可以一年多不见面。他也许怠慢过你,他也许有过躲开你的企图,但如果你是他的朋友,你知道他也就是你的朋友,你不必为友谊而操心。友谊一旦建立起来,它便一无所求,它就会发展下去。友谊有着某种魔力,某种符咒般的魔力。
我过去就说过,我认为诗歌无时不在,只是我们对它不敏感。诗歌当然在记忆中成长。我的记忆里充满了诗篇,也充满了富有诗意的情境。它何必要只存在书本当中呢?书本毕竟只有当人们阅读或想起它们来时它们才存在,书本难道不是物中之物吗?为什么我们对它们就不敢掉以轻心?为什么我们对装订成册的书本要心怀敬畏?什么原因也没有。依我看诗歌高于词语,因为词语不过是偶然的象征。诗歌存在于词语的音乐之中。
8 时间是根本之谜
爱情很奇特,其中充满忧虑,充满希望,而这一切或许正是为幸福而存在。但是在友谊中,不存在误人迷津,也无需满怀希望,友谊就这么存在下去。人们不需要频繁会面,也不需要有什么表示。但是我们知道,如果我们之间存在友谊,那么对方就是个朋友。在长期的生活中也许友谊比爱情更重要。或者说,也许爱情的职责、爱情的义务就是变成友谊。如果不是这样,它就会让我们的关系半途而废。但是双方都应沉浸在巨大的爱情之中。
我想,对一个诗人来说(有时我也这样自诩),万事万物呈现与他都是为了转化为诗歌。所以不幸并非真正的不幸。不幸是我们被赋予的一件工具。正如一把刀是一件工具一样,一切经验都应变为诗歌,而假如我们的确是诗人的话(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诗人,我自诩为一个诗人),假如我的确是一个诗人,我将认为生命的每时每刻都是美丽的,甚至在某些看起来并不美丽的时刻。但是最终,记忆把一切变得美丽。我们的任务,我们的责任,即是将情感、回忆,甚至对于悲伤往事的回忆,转变为美。这就是我们的任务。而这一任务的巨大好处在于,我们从不将它完成,我们总是处于完成这一任务的过程之中。
我想时间是一个根本之谜。其他东西顶多只是难以理解。空间并不重要。你可以想象一个没有空间的宇宙,比如,一个音乐的宇宙。当然,我们只是聆听者。不过,说到时间,你有一个如何给它下定义的问题。我记得圣奥古斯汀说过:“何谓时间?若无人问我,我知之,若有人问我,我则愚而无所知。”我想时间的问题是一个真正的问题。时间问题把自我问题包含在其中,因为说到底,何谓自我?自我即过去、现在,还有对于即将到来的时间、对于未来的预期。所以这两个不解之谜,正是哲学的基本内容,而我们很高兴它们永无解开之时,因此我们就能永远解下去。我们可以继续我们的猜测——我们把这猜测称为哲学,哲学的确仅仅是猜测。我们将继续编制理论,从中体会到莫大的乐趣,然后拆掉它们重新编制新的理论。
我信仰世界的神秘。当人们使用“神”这个词时,我就想起了萧伯纳的话。我不知我记得对不对,他说:“神在创造之中。”而我们就是创造者。神由我们而出。每当我们造就美,我们便创造着神。至于善报与惩罚,这些东西仅只是威胁与诱饵。我对它们不感兴趣。我并不信仰人格神。为什么一尊人格神要比——我今天成了泛神论的拥护者——要比我们作为神的大家更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就是神。我想我是一个讲道德的人,或者说我已尽力去做一个讲道德的人。我觉得我做得对这就够了。我无法信仰一位人格神。我曾努力去信仰,但我做不到。不过抱歉地说,在我的先祖中却有几位卫理公会的牧师。我祖母铭记着她的《圣经》,她熟悉那些重要的章节和诗篇。但她也铭记着狄更斯。这也不错。
10 噩梦,这梦之虎
但在这里他做了一次危险的实验,就我所知这是所有文学中最危险也是最成功的一次实验。实验如下:中心人物以作者的名字“沃尔特·惠特曼”命名。但他首先是作为人的惠特曼,一个满腹幽怨的人,写出了《草叶集》这部作品。其次是这个惠特曼的展开或者说质变,根本不再是真实的惠特曼,或者起码不是他同时代人所认识的那个惠特曼,而是一位神圣的流浪汉。而此人正是那真正的“沃尔特·惠特曼,一个宇宙,曼哈顿的儿子 , / 粗暴,肥壮,好逸乐,吃着,喝着,生殖着”。从他的传记我们了解到,这一切都不是实情。我们发现惠特曼(而不是沃尔特·惠特曼)并非一帆风顺。最后,既然是三位一体——因为他想的就是三位一体——他把第三者引入诗歌,而这第三者就是读者。
所以沃尔特·惠特曼是由作为人的惠特曼、作为神的惠特曼和作为读者的惠特曼这三者化合而成。他之所以还要考虑到读者是由于他认为读者也是书中的英雄,也是这幅画中的核心人物。所以读者问他:“你看到了什么,沃尔特·惠特曼?你听到了什么,沃尔特·惠特曼?”惠特曼回答道:“我听到了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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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有了这一非常奇异的人物:第一层是惠特曼,词典中记有其被遗忘的生卒年月,他死于卡姆登。第二层则是展开的惠特曼。此外还有读者。而读者的存在则代表了未来所有的读者,他认为他们就是整个美洲的人民。他不知道他将举世闻名。他从未这样想过。他想到的只是美洲和美洲的民主。
我个人认为,所有的作家都是在一遍一遍地写着同一本书。我猜想每一代作家所写的,也正是其他世代的作家所写的,只是稍有不同。我觉得一个人仅凭他自己不可能改天换地,另起炉灶,因为他毕竟要使用一种语言,而这种语言就是传统。他当然有可能改变这一传统,但与此同时传统理所当然地要接纳从前的一切。我记得艾略特说过,我们应当努力以最小的新颖更新文学。我还记得萧伯纳曾以不公正的贬低口吻评论尤金·奥尼尔:“他除了新颖没写出任何新东西。”这意指新颖微不足道。至于一本书——怎么说呢?我所有的作品已经被编成一卷。也许只有几页得以流传。
11 面对镜子我始终心怀恐惧
“博尔赫斯从叔本华那里大概发现了这样一种观点,即艺术是通向意义(meaning)的唯一途径。艺术一如科学,从崩溃的社会秩序中创造出一个有意义的、合乎自然法则的宇宙。”
有时我睁眼躺在问我自己,我是谁?或者甚至问,我是什么?我在做什么?我觉得时间在流动。我记得丁尼生在他十五岁时写过一行很好的诗:“Time flowing through the middle of the night.”当然,我想这是牛顿的时间。Tempus absoluto(绝对时间)。时间还有其他流动方式。时间这个问题问得太好了。看来这个主题对我来说具有特殊意义。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根本的”谜语。如果我们知道了何谓时间——尽管我们当然永远也不必知道——我们也就知道了我们是谁,我们是什么。我这样说是因为身份问题与时间问题相似。我今天在这里与你们相会,十天以后我将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我还记得我在乌拉圭和阿根廷度过的童年时光。这一切之于我都是我所不能解释,不能明白的。但我还要继续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并且知道,我的所有尝试终将徒劳无功。但乐趣并不在答案中而是在这个谜里。
而他是对的,因为任何语言都需要可供分享的东西。如果我说“黄色”而你从未见过黄色,那你就不能理解我。而如果我了解“绝对”,而你不了解你也不能理解我。这是真正的原因所在。任何语言都指向一种实在或一种为说话者、听讲者、读者和作者所共同理解的非实在。但在许多情况下,比如在心醉神迷的情况下,就只能通过隐喻来传达实在,无法直接述说。实在必须借助于隐喻。正因为如此,神秘主义者总是诉诸相同的隐喻。一个隐喻可能是概念化的,一个神秘主义者可能会借助葡萄或玫瑰或肉体之爱来说话,甚至波斯的神秘主义苏菲派信徒们也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