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食记||七年
今天在厨房里呆了整整一天。大扫除。离家一年,积尘最多的就属这里。
在动工之前,看到宋先生发了朋友圈,说是2012年8月25日—2019年8月25日,我们从相识到相守整整七年。
宋先生发的“七年”朋友圈
8月25日?我不知为何相识的日期要从这日算起。确切来说,我并不知道我们相识于哪天。
当年一堆来自五湖四海的年轻人齐聚一堂,每天热热闹闹。而我一向是那个热闹之外的人,同人热络,需要时间慢炖。所以,最初几天里,除了跟同寝的两位相走较近外,再就是被一个齐头发的女孩整天追着问:李剑,我们的拖鞋到了嘛?初到培训地点时,支教组织的负责人问我们是否需要帮忙购置日用品,我和这个女孩都托请代为购买拖鞋,所以有了之后的交识。
那么,和宋先生相识于何时呢?
那天,走进教室后发现自己一贯坐的位置坐了别人,问她,她答:是可以随便坐的。
不好意思再说什么,另找一个位置坐下。坐下不久,一个男生走到位置前腼腆地说:这是我的位置吧?
将之前得到的回答复述给他,他便点点头,笑着坐到后面去。
不一会儿,一个黑瘦黑瘦的男生晃到面前,板着面孔对我说:这是我的位置。
再将之前的话说给他,但他丝毫不为所动,依旧站在我面前一板一眼地重复六个字:这是我的位置。
我不记得我俩这种相同内容的问答持续了几轮,只记得内心已经火冒三丈,但又不好发作。难道要为一个座位与人争吵?更何况我也不占理。只能站起走人,把身后这个没风度的男生远远地抛到生活之外去。
可是,命运没让我抛开他。我们被分到一个支教点,我们最后还牵手走进了婚姻。
宋先生说,那天就是8月25日。原来如此。
在山上,老师们各有分工,我负责做饭。宋先生常打趣,他的胃率先被征服。那会儿也挺有趣,虽然日日土豆,倒把人都喂胖了。只是肚子里油水实在寡,以至于下山打个牙祭,肚子就抗议,一个劲儿朝厕所跑。
一晃,七年已过。如果问日后对生活有什么新的期冀的话,我希望也能征服跳跳的胃,让他始终记得妈妈的味道。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今天的主菜牛肉丸子。
跳跳太小,消化功能较弱,所以吃肉多是将肉剁馅与蔬菜搅拌均匀,捏成丸子蒸熟后再搭配其它蔬菜主食同吃。
完成厨房清洁已经是下午六七点。中午忙碌,午餐外卖打发。晚餐就不愿再将就。履行早前计划给跳跳做丸子。今天做的是胡萝卜牛肉丸,再蒸两片丝瓜、几块南瓜。如此盛入一碗,颜色也算悦目。跳跳喜欢喝汤,搭配个菠菜汤给他。
软米饭照旧捏成小饭团,便其抓食。只是不晓得是不是米饭太粘,照旧抓了个满手满脸。
我们沾跳跳的光,剩下的肉馅也捏团油炸,做了菠菜丸子汤。
我一直十分喜欢吃这道菜。初食还是幼时。那会儿村里都在家里置办喜宴,爸爸总被请去主厨。丸子汤是喜宴上的必备菜肴,一般是最后一道菜。汤一上桌,大家就知道,菜上完了。
我记忆中有一幅特别鲜亮的画面。乡人家的院子里支起高高的灶台。灶上一口大锅,里面滚着一大锅热油。一大盆拌好的肉馅放在旁边。爸爸站在灶前,用一只手抓起一握肉馅,一挤,一个丸子入锅……一会儿,锅里就浮着一层胖胖的丸子了。我在想,我所以如此喜爱丸子汤,到底是喜欢它的味道,还是在追寻记忆里的父亲?大概二者都是。因为于我来说,丸子汤差不多可以称得上是爸爸的味道了。
现在写下这则短小的文字,也是借此告诉父亲: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没几年,我们就会把你忘记。怎么可能会忘记呢?血管里的血不会忘。你倾注于我们身上的爱不会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