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彤读录#2020-1-13《剑桥中国秦汉史》·第七章:政府的机构与活动。
今天阅读第七章的前3小节:文官职务、中央政府、郡与地方政府。此章节还是鲁惟一教授撰写。 秦汉时期政府推行的制度以责任分工、部分官署的职能重复交叉和文官的等级结构为特征。 帝国希望通过这些手段避免将权力过分集中在任何特殊人物手中。 从理论讲,仕途对所有人都开放,实际对商人和巫师有限制。当时吸收人才还是靠举荐制度。直到公元102年,才建立的按地区人口比例输送人才的制度。 汉朝官员的培养,最大的推动力在于汉武帝时期建立太学,至成帝时期,太学生已经达到3000人。 太学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官员,它成为助长中国的传统公共生活方式的工具。 前汉开朝100年后,政府的统治权力从正规的政府高级机关转移到相对私人性质的尚书手中。 丞相全面领导的官署组成的正规机构称之为外廷;汉武帝统治后期,许多重要的决策都是由内廷的显赫人物参与制定,内廷是指组成皇帝随从的那些人。 丞相虽然是正式官员编制中地位最高的,但内廷的领导权由大司马掌握,他的行政管理权通过尚书执行。当大司马奉命领导尚书时,他在政府的实际的权利会超过丞相。前汉的尚书一般都是由宦官担任。 私人控制的尚书取代正式机构的理由不难找到:它可以使皇帝或者皇太后不受那些官方的程序和礼仪的限制,因为它们会妨碍当权人独断地处理国家事务。在危机时刻和国家内战期间,文官机构的正规官署可能崩溃或者无力执行职能时,一个小而灵活的尚书机构对王朝的生存是必不可少的。 帝国政府由两级组成:三公和九卿。 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组成。 九卿: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 还设有品级稍低于九卿的职位:太子太傅、少傅、将作大匠、詹事、水衡都尉等。 秦汉都实行郡县制,但历届皇帝都证明没有能力一方面将相当大的权力委托给郡使,使行政具有生命力和灵活度的同时,还能保证地方对中央的忠诚以防止分裂。 我想,只要是中央集权的组织架构,这个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地方和中央的关系永远都在博弈。中央对地方行政往往出现一抓就死,一放就乱。 现在我们各种手段都用上,都无法解决这个矛盾,何况是当年的古人们!观历史,败亡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无法平衡好地方和中央的关系。如同后汉的董卓,不放权就无法有效抵御北方游牧民族的侵袭,放权又让地方势力做大,君命不受。 看历史的好处就是可以更客观的看到问题的起源和因~拉长岁月,其实现在我们面对的问题,也没超越之前。只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