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读金庸群侠
来源于百度金庸吧@白发公子
乱读金庸群侠之萧峰
“萧峰,一个曾经惊天动地的名字,嘿嘿。”我夹了颗花生纳入口里,顺便说了这么一句,对面坐的是阿朱,她又提起了往事。
退出江湖十年,没有人知道,雁门关外一个土气的中年汉子居然会是当年的萧峰,我对阿朱的易容术简直钦佩得五体投地。我不承认自己是宋人,也不承认自己是契丹人,因此我住在雁门关口,这个两国交界的地方。十年,我没有出村子一步,除了种田就是喂羊,儿子八岁了,已经会跟着她娘出去牧羊,他不会武功,我不想教他。
前几天村里来了个怪人,穿得花里胡哨,说的话也是莫名其妙,我看他饿得可怜,就招待他吃了顿饭,还打发了几个馒头。他走的时候漏了本书在桌子上,名字叫《天龙八部》。
很奇怪,书里居然说了我的故事,看来那个家伙说他来自“以后的日子”这句话不假。不过,书里写错了几件事,阿朱没有死,我萧峰也没有死,倒是我爹爹一早就在少林跟慕容搏对掌死了,还有,慕容复没有疯,他被我杀了,他父子与我不共戴天,萧峰是个恩怨分明的人。
真好笑书中将我写得那么完美,阿朱看的时候还哭了好几次,看来作者不是一般人,我的故事被他加上几笔后确实更能吸引人。不过,我觉得他不仅仅是为了吸引人而改了我的故事,而是他的那个朝代缺乏英雄,缺乏一种悲剧色彩的英雄,也需要有个完美的英雄倒在“和平”这个可笑的字眼面前。
回头想想,我确实有机会成为书中那个完美的英雄萧峰,而不是现在宋、辽两国都切齿痛恨的人。不过,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不会选择做英雄,因为我有阿朱。“天上星,亮晶晶,永灿烂,长安宁”,阿朱就是我生命中唯一的星星,有她才有平安喜乐,没有则一切都是空。为了她,为了塞上牛羊的誓约,我必须活下来,不管有多大的压力。
阿朱拿着《天龙八部》对我说:“你后悔吗?你本可以成为千古铭记的英雄。”我笑笑,答道:“不后悔,你看,后人不还是把我写成了英雄。”阿朱刮刮我的鼻子,笑道:“还好说,你这个欺世盗名之徒。不过,如果真要用我的死来成全你的名声,我很愿意。但如果你最终还要死的话,我就绝对不愿意了。”
我揽阿朱入怀,紧紧抱着她,在我心中,为了自己的家人活着和为了国家民族而死去没什么两样,伟大则同样伟大,平凡也同样平凡。
乱读金庸群侠之杨过
我总觉得,这暗黑的古墓不应该是神雕大侠的归宿地。这里不是家,我在古墓里呆了二十年,始终没有家的感觉,仅仅觉得它像个笼子,一个束缚住我的笼子。我不想再呆下去,但不得不呆下去,因为门口有人看着我,她是我的妻子、师父、姑姑,她的名字叫小龙女。
二十年过去,我已经老了,可龙儿依旧年轻,看上去我像她父亲多过像她丈夫。随着年月的流逝,我与龙儿之间的话越来越少,二十年前的事已经说了无数遍,腻了。那么,后二十年里又有什么可说呢?吃饭、睡觉、练功,三几个月才出去买点日用杂物,白天和黑夜一般的颜色,一般的寂静。这种生活,过上三个月是享受,过上几十年就是折磨。龙儿的感受跟我却不一样,她喜欢清静,越安静越好,她只需要我陪在她身边,最好是一句话都不说,两个人就这么坐在那里,对着祖师婆婆的画像发呆。我知道,她容颜不老的原因只有一个——她的心始终停留在过去。我不一样,我是个不甘寂寞的人,我喜欢热闹。黯然销魂只是那十六年的心境,后来的我还是原来那个杨过,需要广阔的空间来任我挥洒。其实,龙儿也是一个笼子,困住我心的笼子,我对她的情意编成了这个笼子,也许不单是情意,还包括愧疚。如果龙儿不是因为我而被臭道士所污,不是因为我而在绝情谷底呆了十六年,也许我一早就跑出了古墓。
我天生就不是个好人,我的身体里流动的是杨康的血,我从小就会偷鸡摸狗、调戏小姑娘。直到遇上了郭伯伯,因为他们两个,杨过变成了神雕大侠,变成了当世五绝中的“西狂”。也许我父亲看到我的成就会很高兴,毕竟姓杨的也出了个大侠,上一辈的差距在我这一辈得到了补偿。其实,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当大侠,只知道如果不按他们要求的去做就会世所不容。我是个坏人的种,当大侠是被迫的。所以,郭伯伯也是一个笼子,这个笼子由八个字编成——“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其实,我的一生都被不同的笼子所局限,父母的死、遭遇郭伯伯、到重阳宫学武、为父亲报仇、十六年的等待、古墓,无一不左右着我的生活。当然,有的笼子是人家套上来的,有的笼子则是我心甘情愿钻进去的,比如,对龙儿的爱和愧疚。
乱读金庸群侠之郭靖
到处都是尸体,襄阳城的每一寸地面都被鲜血所覆盖,直如地狱般恐怖。近两年来,我一直在做这个梦,鲜红色的梦。我知道,这一切并未发生,但是,如果把这十几年蒙古兵和我方军民所流的血全放在一起,襄阳恐怕要真的变成红色。我很想知道,这些年来,我杀了多少蒙古兵,他们流的血能染红多大一块地方?
我厌倦了杀戮,不想再撑下去,桃花岛上是我梦中的仙境。我也是个凡人,我不愿意把两代人的性命都放在战场上,郭家的火种如自我而绝,郭靖他日九泉之下愧对祖先。可是,我不得不继续下去,因为两个字——“大侠”,普天之下,无论是朝廷、百姓还是武林人物,都毫不吝啬的把这两个字送了给我。
我很惭愧,我一直都不认为自己是大侠,我只是个好人,我不做坏事,也看不得人家做坏事。这世上活着的人里都没有大侠,跟命丧襄阳的军民比起来,他们都算不得什么,当我站在城头极目远望的时候,我脚下有千万大侠的英魂,他们向我说着同一句话——“坚持下去”。我愧对他们,他们付出了自己的一切,而大侠的荣誉却为我一人所得。
有时候我很困惑,天下有本事的人多的是,怎么襄阳守这么多年还是我郭靖在主持大局。其他的人在哪里?杨过、小龙女在哪里?岳父、老顽童在哪里?饱学的鸿儒在哪里?决胜千里的将军在哪里?没有,都没有,我无权责怪他人,我之所以留在这里,是因为自己愿意,也可以说是迫不得已,迫于名气,迫于仁慈,迫于心中的道德观念。
郭靖会老,黄蓉也会老,所有人都会老,只是忽必烈再老也比我们年轻,照现在这个情形下去,襄阳始终要破的。我在盼望身边的人退出,只要任何人跟我说他要走,我决不会发火,很可惜,没有人这么做,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悲伤。
城终于要破了,蒙古大军已成合围之势,城中粮草早已用完,与其饿死,不如乘有力气的时候再死拼一场。我下了这辈子最后一次军令,不讲战术,不讲策略,只有一个字——“杀”!蓉儿、破虏跟我在一起,芙儿陪着齐儿冲到了另一边,女儿是人家的,由得她两个好了。
无边的血光弥漫了我的双眼,破虏死了,蓉儿也近于弥留,她的最后一句话是,“真后悔认识你这个傻瓜”,我笑了,还是自己老婆了解我,有人说我是大智若愚,其实我一直很傻,从来没有聪明过。我坐了下来,紧紧搂着蓉儿尚温的身体,一杠长枪自后刺来,将我和蓉儿的心串在了一起。
朦胧中,我仿佛看见天空中有人在写“大侠”两个字,用的不是墨,而是血,我和我家人的血。我终于认同自己是大侠了,因为真正的大侠都是该死的。
尸横遍野的荒原上,忽必烈在我的身躯前深深施礼,他的眼中有泪光,他的鬓角也有了星星的白发。
乱读金庸群侠之令狐冲
我无法想象没有酒的日子会是怎样,我的一生都与酒紧紧相连。
很小的时候,我就会在师父的房间里偷酒喝,被师父见到了当然少不了一顿打,师娘则总是从我够不着的地方倒一小杯好酒给我,然后笑咪咪的说:“冲儿,试下酒的味道是可以的。不过,你年纪还小,以后可不能偷酒喝了,酒喝上瘾可不是好事。”师娘的话不幸言中,我喝到了一杯就想喝一壶,喝完了一壶又想喝一坛,最后,柜子顶上那几坛好酒都被我偷着喝了。当然,我没那么高,是搭着人梯上去的,为我垫脚的有六猴儿、梁发、高根明,小师妹那时还不会说话,鼓着大眼睛躺在床上看着我们几个,一个劲的笑。偷酒的直接后果就是被师父打,随着我慢慢长大,师父也打得越来越重。我不怪他,我也知道多喝酒不好,将来会练不好武功,当不成大侠,可我不在乎,什么我都无所谓,只要每天都有酒喝,都能见到小师妹如花的笑颜就足够了。每次被师父责罚面壁的时候,师娘总会在厨子送的饭里埋上个鸡腿,师弟师妹们也乘师父不注意送酒给我。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些关心我,爱着我和我爱着的人,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会一个个的离开我,走得那样匆忙,仿佛对过去没有丝毫的眷念。
许多人说小师妹是我命中的魔星,其实不然,酒才是。如果没有酒,我就不会与田伯光称兄道弟;如果没有酒,我就不会在绿竹翁那里呆那么久,也不会认识盈盈;如果没有酒,我就不会把蓝凤凰称做妹子,不会在五霸岗上当着师父的面与三教九流之士豪情对饮;如果没有酒,我就不会冲动到跟向问天一起并肩与正道人士作战,不会随他一起去救任我行。很多事情我都不想做,可几壶酒下去,一种叫做所谓豪气的东西冲上来,就莫名其妙的做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任,我也不例外。于是,杂乱内力在体内交攻,名声败坏,被逐出师门,被小师妹怀疑,一切不幸的事情都在我头上降临。
还算好,我认识了盈盈,她一直陪着我,愿意为我付出一切。当她哭着对我说:“你一天比一天瘦,我也不想活了”的时候,我已经被她打动了,阻碍我与她感情的只剩下我心底对小师妹的那个美丽的肥皂泡。再美丽的肥皂泡都是要破灭的,慈祥的师父居然是个处心积虑的小人,小师妹也最终嫁给了林平之。其实,回头想想,上天还是很公平的,我得不到小师妹却有了盈盈,学不到华山的武功却学全了五岳最精深的剑法和纵横天下的独孤九剑,身手了真气乱冲和梅庄黑狱的痛苦却学会了吸星大法,经历了好与坏的艰难抉择却学会了易筋经,我该满足了。大吵大闹了一番的令狐冲,其实没有任何的野心,我累了,很想休息。
梅庄是个好地方,风景秀丽,与世无争。盈盈很聪明,婚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我戒酒,没有了酒,令狐冲就不会想起从前的事情,就能安安静静的陪着盈盈过平淡的日子。盈盈很怀疑他父亲的死因,怎么一个武功绝世的人说死就死了?我告诉盈盈,也许在冥冥中有某种原因需要你父亲在“神”的高位上猛的摔下,他自己并没有错,错的是人家把他捧得太高,以至于飘了起来,人的轻功再好,也不能长久飘在天上的,始终会摔下来。道理虽简单,真正明白的却没有几个,因为飘在天上俯视众生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梅庄最欢迎的客人就是“桃谷六仙”,他们从来不知道争权夺利,活得很开心,真正能做到笑傲江湖。
乱读金庸群侠之韦小宝
通吃岛方圆不过十里,我住了八年,却没走完一半。不要笑我,你会死得很难看,因为我是韦小宝,我当过大官,打过皇帝,做过反贼,更重要的是,我有七个老婆。
我现在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老子不干了”!这句话我说过几次,最终的结果就是带着一家子来了通吃岛,没想到,才住了几年,我又想走了。
除了双儿之外,我希望其余六个老婆都是幻觉,我看时,六女与我同在,我不看她时,六女与风同寂。可希望毕竟只是希望,就如千百年后的男子希望有七个老婆而只有一个一样,我希望只有一个老婆却始终有七个。星期一到六的晚上,总有六个女人在外间猜拳决定一个被绑在床上的男人的归属,我唯一可以做的是祈祷建宁公主不要胜出,身子骨老了,经不起她火烧滕甲兵。只有双儿体贴我,她从不参加猜拳,在我那张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记录的大床上,她总是睡在最贴近外沿的地方。
有一本书很好听,对不起,我看不懂,只能让人家读给我听。书里有一回叫“四女同舟何所望”,我花了三年时间接了一句——“七女同床惨兮兮”。书里那小子运气好,四个女子里有一个出了国、一个发了疯,剩下来两个也是水火不容,注定只能有一个老婆。
有时候我觉得整个上半辈子简直就是个魔术,热闹一场,辉煌一场,轰轰烈烈,叫叫跳跳,经历了无数次尘埃与云端之间的起伏,最后发现一切都不过只是梦。我还是二十年前那个油腔滑调的小痞子,只是很边多了许多本不应属于我的东西。我不要锦衣玉食,不要妻妾成群,不要儿孙满堂,不要高官厚禄,也不要长命百岁。我只是个没文化的小流氓,我的最大乐趣就是在挨了老娘一顿痛打之后到丽春院的厨房了偷吃千层糕,然后再出门晒太阳,然后慢慢的长大,然后用老娘给的钱买个老婆。不想了,没有那么多然后。
在我每次说“老子不干了”的时候,总有一个声音远远的传来,那是同样一句话“老子不干了”,皇帝的声音,是小玄子,只有唯一的朋友才听得到你说的话,不管相距万里。每当这个时候,我才会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幸福,毕竟我没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没有文武百官三呼万岁,没有千千万万的烦心事。昨晚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坐在丽春院的门口晒太阳,远远走来个流浪汉跟我打招呼,居然便是皇帝。早上起来我笑了,小玄子,你毕竟忘不了我,我也忘不了你。
几百年后,我的魂魄偶然知道自己的事被人写进了书,很多人都在挖掘我那段传奇日子的深刻意义。惶恐之极,我韦小宝算什么,充其量不过给那些西装革履的男人们一个三妻四妾的梦而已。
乱读金庸群侠之胡一刀
来到天国这么多年,尽管有人觉得我英年早逝十分可惜,但我一直觉得自己很幸福,不为别的,因祖、因妻、因子、因友。
我祖,飞天狐狸,忠于闯王,自甘屈辱,为民所愤、为友所弃,苦心孤诣,只为挑起清廷与吴三桂不和。忍气吞声数年,眼见成功有望,却死于三位义兄之手,临死前只是可惜大事不成,却无丝毫怨言。先祖之忠义,可动天地、昭日月,为胡家百代子孙所景仰。
我妻,本是江南温婉女子,我胡一刀有何好处,一张漆黑面皮、满面浓髯、蓬头乱发、性情粗豪,却得她倾心以待。当我手臂上毒发之时,分明看见她眼中那种坚定的神色。其实,之前的好好照顾孩子都是她安慰我的话,一早她就打定主意与我同生共死了。胡某之死如山,爱妻之死如风,风绕山畔,生死相随。胡一刀和胡夫人,不论任何时代仍是无数男女心中的佳偶典范。
我子,胡斐,文采虽不斐然,胡家子弟一贯的侠气却得以承继。商家堡侠光初现,与赵半山结义更是坦荡大气,毫不拘泥于年纪辈分。为素不相识的钟阿四一家,千里奔波追家凤天南;为报马春花一语之德,深入险地寻回两个小童,继而又收之为徒;不顾苗人凤杀父仇人之嫌,笑入药王庄为其求药。有子如此,胡一刀甚感欣慰。
我友,苗人凤与平阿四。苗人凤受我妻之托照顾小儿,虽因平阿四带走斐儿未能达成,却多年来因此悔恨于心。苗兄,虽然胡某死于你刀下,却不曾有丝毫怨恨于你,每年你在我夫妻灵前祭酒之时,胡某在天亦与你共饮三杯。还有平阿四,胡某一句小兄弟和几十两银子,就累你操劳一生,断臂、毁容、带大斐儿,小小恩惠,兄弟却报以大德,便生死之交亦不过如此。阿四,能有你这样的朋友,胡某三生之幸。
祖忠烈,妻情深,子豪侠,友重义,胡某四般齐具,虽死何憾,不过少喝几十年酒而已。
乱读金庸群侠之张无忌
我总觉得自己的一生都很幸运,尽管许多人不认同我的看法,不要摇头做叹息状,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婆婆妈妈的少年,对于我自己的观点,我总会有充分的理由。
我爹娘的相识本来就是个笑话,三丰真人门下的爱徒居然会喜欢上一个心狠手辣的邪教少女?谁听了都不会相信。可是,事情却偏偏如此真实的发生了。我甚至有些怀疑,是不是创造者硬是要把他们两个拉到一起来,原因只是创造者本来就喜欢美貌的坏女孩,他自己不敢去爱,让笔下的人物唱台自己喜欢的戏也无伤大雅。就因为创造者本人的爱好,于是我爹娘走到了一起,我便有了出现的可能,你说我幸运不幸运?
冰火岛其实冰多于岛,长年寒冷,岛上的白熊十年里也未必生得出一头小熊来。好在我爹是武当高手,娘也是鹰王之后,武功高得很,身体也不错,居然能在冰天雪地里让我安然降世,没点运气是不行的。而且,为了我的出生,连疯癫了好久、骂遍了世人的谢狮王也恢复了正常,从此又多了个照顾我的义父和教我武功的师父。你说,我幸运不幸运?
十岁后初返中原的日子是惨痛的开始,这也是许多人不认同我幸运的原因。一上岸便落在毒蛇口下,随即被玄冥二老抓走,再后则父母双亡,还有数年寒毒的煎熬,比起这些来,最后两年被何太冲恩将仇报和被朱九真骗得伤心无地也算不了什么。这样的境遇惨不惨?当然惨,一百个人遇到这等遭遇恐怕要死九十九个,但我没死。为什么?因为我够幸运!其实,前后想想,我比其他人多受些苦也是正常的。我娘在龙门镖局杀了几十个人,以前杀的也不知有多少,说她双手沾满鲜血也不过分。自己造的孽始终要自己和家人来偿还,太师父的宽容并不能化解罪孽,他不是佛祖,也不是太上老君。所以,我娘死了不够,把爹的性命搭上也不够,至少还差那么一点点。这一点点便由我来偿还,悲惨的遭遇是我在为娘亲赎罪,我心甘情愿。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对于我这种幸运的人来说,在死的边缘上挣扎了几次后,好日子始终会来的。我没当上皇帝,但做了明教教主,统率数十万教众,学到了九阳真经和乾坤大挪移的绝世武功,还认识了好几个美丽且深深爱我的姑娘。这样的风光为什么只有我能拥有,原因也只有一个,因为我运气好。
我这辈子最难受的就是感情的纠葛,在这方面的运气比其他方面要差上少许。“四女同舟”的开始没有发展成“四女同堂”的结果,现在的两个老婆也是整天争风吃醋,全无蒙古郡主和峨眉掌教的风范。其实,我知道阿离为什么会离开我。阿离是我的表妹,如果她嫁给我,在我这个时代似乎不怎么奇怪,但也许到千年以后会有违伦理,何况,谁也不希望张大侠的后代里出个先天性白痴吧。对于小昭的离开我则很伤心,那么温柔的小姑娘,唉。不过,话说回来,我仍旧是幸运的。太师父三丰真人武功盖世却没有女人缘,最喜欢的姑娘又爱上了个独臂老头子,只好束起头发做道士;阳顶天算是厉害了吧,也落得个跟成昆争女人争到走火入魔的境地。跟他们比起来,我张无忌有什么优点,除了武功还不错之外,一无英雄气概,二无才智机谋,为人也婆婆妈妈,居然有好几个女人爱上我,简直就是前生修来的福分。
我没有做皇帝,却培养了一个皇帝。真没想到,一个和尚庙里都不收、到处偷鸡摸狗的锅铲脸居然当上了皇帝,还建立了几百年的大明基业,果真是人不可貌像。我并不为没当上皇帝而懊悔,皇帝不是个好东西,烦心事一箩筐一箩筐的,一辈子也没得停。所以,我要感谢那个锅铲脸,要不是他的突然崛起,我不想当皇帝恐怕都不行。所以,我运气就有那么好,不想做的事情最终还是不用做。我最高兴的是,我为武林和百姓做的好事终于化解了义父的罪孽,昔日的狂狮可以在佛堂中安享晚年。
年复一年,我也老了,身体还好,只是经常打喷嚏,因为我鼻端总是闻到波斯海上的咸味,眼前也有一张俏脸在若有若无的浮现......
乱读金庸群侠之萧远山
很多年前,我还小,跟父母一起居住在广袤的草原,听惯了狂风的呼啸,也看惯了天空的鹰翔,我从小就发誓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到十岁的时候,我居然独力杀了一头狼,但随之被几十头狼围攻。好在有个汉人及时出现将我救下,他将惊魂未定的我送回家,然后一住便是九年,成了我师父。
师父姓赵,年纪不大,最多不过四十岁左右,我不知道他武功有多高,但肯定做我的师父绰绰有余。师父也很英俊,甚至有点王者的气派,但他从来不笑,眼睛深处总有无穷的忧郁。
我跟师父学了九年武功,九年里,他不止一次夸我是武学奇才,今后将成为大漠武林的第一高手。九年后,除了内功尚需时日修习之外,师父说他已经没有东西可以教我了。他让我发了个誓,今后不得杀一个汉人。
师父临走的时候,我求他给我改个名字,爹妈叫我萧勇,但我决不想做个有勇无谋的武夫。师父要我先回答一个问题,学成武功后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毫不犹豫的说是维护安宁,这些年来,宋、疗边境纷争不断,你来我往的打草谷,也不知道枉死了多少无辜百姓,大家都是一样的容貌,只是说的话、写的字、穿的衣服不同罢了,为什么一定要杀来杀去呢?我下了决心,一定要凭自己的力量来中止杀戮。师父第一次笑了,半是欣慰半是无奈,他给我改了个名字叫远山,说我的目标便如远山一样,看起来很美好,却要走很远很远的路。
师父走后,我开始进入大辽军营,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的武功到底有多高,才知道师父教的兵书、谋略用处有多大。短短十多年,我已成为统领兵马的大将军。这些年里,父母先后亡故,我也成了亲,有了自己的孩子,我给他取名萧峰,希望他今后也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十多年来,皇上几次要对宋国出兵,我都从中劝阻。同时,严格约束部下,不许到边境胡来,违者杀无赦。虽然宋兵后来也几次过来骚扰,但我数次下令擒住后再毫发无伤的送回宋营后,他们也不来了。看着边境相安无事,我很高兴,也很得意,更希望师父能看到这一切。
不过,到了那天,一切都变了,变得如此之快。那天是峰儿生日,我携妻儿去峰儿外婆家,途径雁门关,遭无数中原武林高手伏击。以我武功,本来不惧,料想他们毕竟不会对妇孺下手,只需制住几个解释清楚便是。但意外还是发生了,当我被几个高手缠斗的时候,我那不谙武功的妻子被无情的杀死。我愤怒了,癫狂了,开始痛下杀手,我要为妻子报仇。于是,雁门关外成了屠戮的地狱。
看着满地中原高手的尸体,我不知所措。我发过誓不杀一个宋人,可一下杀了十多个,也发过誓要保护妻子一辈子,却眼睁睁看着她被人杀死。远山虽已不远,可我前面没有了路。此时此刻,唯有一死。我刻下遗言,跳落悬崖,留下了峰儿。
世事真是奇怪,我想死却死不了。也好,不死就来报仇,我要让中原武林永无宁日。接下来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我儿子成了中原第一大帮的帮主,然后又为中原武林所弃,是是非非,风波不断,最后对决少林。我见到了真正的仇人慕容博,他假传消息乃是为了大燕复国。原来如此,我这一辈子就毁在了一个破落王孙的野心上,而又有许多人毁在我手里。
无名老僧,佛法点化,他不再做复国梦,我也不再恨他,同一笑,共入佛堂。可世上有几个无名老僧般的人物,却又有多少野心勃勃的人,能点化那么多吗?恐怕杀都杀不完。只是可怜了天下苍生。
后来,我听说峰儿死在雁门关口,他的死换来了宋辽的一段安宁。雁门关真是我父子的一道坎,我跨了过去,峰儿却跨不过去,过了几十年,他还是死在了那个地方。早知道峰儿的志向与我年轻时一样,我该给他取个名字叫萧海楼。
天下安宁,想起这四个字,我的泪水沾湿了蒲团。
乱读金庸群侠之石破天
从头到尾,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关于我的称呼,如同走马灯般换得勤快,“gou杂种”、“小花子”、“帮主”、“少爷”、“石中玉”、“石中坚”、“石破天”、“大粽子”、“石郎”、“史亿刀”,似乎身份随着身边人的出现、消失而变换不定。其实,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我出现的时候,他们是谁?是朋友、是敌人、是父母、还是爱人?我只是一张白纸,尽管纸上有这样那样的人添上如此这般的颜色,但白纸的质地永远不会变。
人善人欺天不欺,这句话用在我身上再也合适不过。我不记得仇怨、不记得嫌隙,不记得拳脚相加、不记得恶语相向,更不记得居心叵测。我只记得妈妈教我“不求人”,阿绣教我“且饶人”。于是,本应走火入魔变成了神功初成,本应葬身鱼腹变成了佳人在侧,本应冰火交煎变成了阴阳交汇,本应以身赴险变成了彻悟奇功,本应痛失爱人变成了空中救美。
从熊耳山枯草岭出来再回去,一段奇妙的旅程里,我享过福、吃过苦、历过险,经历了许多许多,重回旧地,能让我最感到庆幸的,不是一身武功、不是几个朋友,也不是那两个似乎是我父母的人,而是阿绣,一个初见面就能用眼光读懂我的姑娘。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自己仍在山中,终日守着阿黄发呆,从红日初升到炊烟缭绕,从春草碧色到霜雪漫天,然后被一个女人用很凶却又带点怜惜的语气叫回去吃饭,还时不时的挨几下打。我只是个普通的小石头,或者是个愚笨的大粽子,中间没有玉,也破不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