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听证会全解读:禁赛8年,一点都不冤
关于孙杨事件,发展到目前这个阶段,我已经看了很多文章了。从最开始站孙杨,到后来的事态反转,再到孙母的八卦,再到没有事实的基础上就谈自己的立场、爱国,但唯独,没有一篇是在详细谈听证会本身和事实推理的。即使在知乎上找回答,很多也是在零星地吐槽。 今天,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居然将孙杨的这场长达8小时的听证会给看完了,我发现,这场听证会才是孙杨整个事件当中的重中之重,而且相当之精彩。然而我们很多人因为没有时间来看这场听证会就急于发表言论,导致本来是个讲证据和事实的事件,最后变成了一个站立场的骂战,所以今天我想详细地来讲讲这场听证会。 在听这场听证会之前,我心里最大的疑问是:为什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没有监控视频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就能判断孰对孰错,最后作出禁赛8年的处罚呢?这个过程是否公平公正? 听完以后,这场听证会都作出了回答。可以说,整场听证会程序非常公平,逻辑相当严谨,主审官、仲裁员、国际泳联问的问题拳拳到肉,同时不失礼貌,倒是孙杨一行人的表现,就像演一场小品一样,好几次把我给笑喷了。 不仅仅是我,而且翻译视频的人、在场听证的人也经常哄堂大笑,全场充满了欢快的气氛。与其说这是一场听证会,倒不如说这是一场活生生的闹剧。 我为什么用“闹剧”一词呢?在这场听证会上,孙杨总共犯下了四个错误。 第一叫答非所问。全程法庭上提出至少一半的问题,孙杨都没有进行正面回答,如同鸡同鸭讲,同时还带着指桑骂槐。我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问题我用黑字加粗标记,重要的段落我会用红字标记):
问:血检官拍照的行为,让你开始质疑她的资质,进一步开始质疑包括主检官在内其他人员的资质,是这样的吗?

其实这种问题很简单,只用回答“是”或者“不是”,而且孙杨在前面已经阐述了抗检的原因,问问题的人怕他听不明白,又将孙杨的话再浓缩一遍,结果,孙杨不仅仅不回答问题,反而质问:

其实这个事情应该由主检官来掌握,因为当有人开始拍摄的时候,主检官应该阻止。我们有些接力的项目,如果在血检的时候,主检官发现有人拍照,那么如何能相信他们继续进行检测? 下面的问题就显得更加装疯卖傻了,仲裁员菲利普·桑迪问:

你在赛外给IDTM(国际泳联委托在中国做反兴奋剂检测的公司)提供血样时,有多少次巴医生(这里指的巴震,孙杨的队医)在场? 答:我从小到大检测无数次,我只想确定我的血样能交给正规机构,如果你问我多少次我不记得。可能超过几百万次。(全场哄笑) 没有办法,仲裁员只好再次换个角度提问:但那不是我的问题,我想问你在赛外给血样时,巴医生在场频率是经常、有时、还是从不在?
答:有时候。 问:大概是怎样的一个频率?(注意,仲裁员兜了一个大圈子又绕到最开始的问题上来了) 答:这个我不确定,但是有时在有时不在。 问:我还想再问一下,他是比较经常在,还是偶尔在? 答:这个我也不是很记得,他有时在我身边、有时不在,他有自己的孩子、老婆…… 就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问题,绕来绕去,我作为一名旁观者看得都快急死了。其中还有装作听不明白、事实上也听不明白的时候,使得原本一个很简单的庭审拖得很长。 为什么会这样回答问题?我推断的核心原因就是:法庭需要的是更多的线索,而孙杨不断地利用每个机会在斥责别人的“错误”,他希望加强主审官的印象:错误都是别人在犯的,而我是清白的。 但事与愿违,仲裁员清醒得很,孙杨自以为别人会跳到自己的坑里去,最后还是被别人带坑里了,后面我会详细讲解。 错误二:善于甩锅。我举个例子,在听证会一开始,就问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问:在你的职业生涯中,因禁药问题,一共只被禁赛三个月,可以请你描述一下那件事吗? 答:这个事情是这样的,长期从事游泳训练,训练非常的多,有200、400、800、1500米,所以我的心脏负荷很大,多次感觉赛后不舒服。所以在当时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了药物,是医护人员的失误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问:请你描述你是怎样犯下了错误吃了禁药?
答:因为中国泳联当时技术上的失误,导致的事件发生,并不是故意去触碰这些药物的。 这个锅,可以说把前科甩得干干净净,还打了帮助他的队友的脸,甩锅的情况下面我还将提到,通常他是几个操作同时进行的。
第三个严重错误叫当庭翻供,在听证会之前,孙杨一行人就做了笔录,但是在听证会上,又好多次打自己的嘴巴,自己推翻自己先前的说法。这里面同时包含甩锅等骚操作,比如:
问:之后在28段(指着之前的笔录文件),之后,你也说了坚持留下血样对吧? 答:我从来没说过要坚持,我的意见都是根据我的专业团队和医生提出的。(注意,这里同时还自带甩锅操作)如果对方能拿出证明和证件,他们能带走血样。但是他们并不能拿出证件,我告诉他们我可以等,可以等你拿证件来给我看,你们有权这样做,但是主检官说没必要。我很奇怪,明明有更好的解决方案。为什么他要拒绝我? 问:在30段当中,你说你随便拿起一瓶血样交给了保安? 再次翻供:不对,首先不是我拿出的,是血检官从盒子里拿出来试图打开它,他还试图从底部打开试管,是血检官将管子给了我们。
问:你英语翻译当中说:你当时坚持要留下血样,但是当你回答问题的时候,你又说你没有坚持,你能不能解释一下:是你做的决定,还是接下来你说的巴震医生告诉你的? 这一下孙杨开始装作听不清楚,反问:哪个排先生? 没办法,仲裁员菲利普·桑迪只好再极富耐心地将问题说一遍。 这时孙杨又甩锅了:不是我坚持,是巴震。因为巴医生和他的老师有多年的经验,我作为一名运动员,在这样紧急的情况下我向领导和医生询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这时最打脸的来了,提问人换成了国际泳联方,问:你在2018年10月声明中第30段中说,自己随手拿起了一个瓶子,但是你后来又在第8段中说:巴震随便拿起了一个瓶子。同事告诉我,这两份声明的中文版本也不一样,所以到底是谁拿起了样本? 孙杨居然又将自己前两次的供词全部推翻,说出了第三个版本:“我们没有人主动拿起瓶子,是血检官自己拿出试管,试图打开……”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太天真了!最最打脸的是,后来仲裁员在问巴震同样问题的时候,巴震又承认了是自己打开的瓶子。

两个人,前后证词改变三次,而且最后一次还互相不一样,这种打脸可以说是史无前例了。 又问孙杨:我的问题是,你改变了你的供词:第一个说你自己拿起了瓶子,后来又说巴震,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改变? 孙杨:我们任何人没有改变供词,自始至终是血检官从箱子里拿出瓶子交给我们。
问:你是否改变你的证词,是因为让你的医生承担更多的责任? 答:我们今天在这里举行公开听证会的目的,就是我没有任何隐藏,我可以毫无保留地告诉大家。(注意,这里又是一波答非所问的骚操作)

然后仲裁员又不厌其烦地问了一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为什么你要改变你的证词?从你拿起了瓶子,改成了巴震拿起了瓶子? 又是答非所问:我们所有的证据都是非常可靠。相反是主检官和血检官在观看了我们提供的视频资料之后,在不断地篡改他们的言辞,他到我住的地方就开始说谎。 看到这里我禁不住想说:666,这波操作是真骚啊!三次改供词还声称自己“证据非常可靠”,最后还反咬一口别人说谎,这种骚操作,绝非常人能所为。

第四个叫逻辑错误。如果说孙杨前面犯下的三个错误尚且可以原谅的话,那么接下来犯的错误,便只能用“不可饶恕”来形容,完全暴露了事实真相。 评价孙杨整场听证会的表现,可以用十个字来形容:小聪明不断,大智慧不足。全程孙杨保持着迷之自信的微笑,以为有前面三招:避而不答、甩锅、改证词就能赢得胜利,岂知法庭上几方势力问的问题都是相当具有针对性,每个问题都是一个坑,一环接一环让他层层套进去,最后让孙杨自相矛盾,答案不攻自破。 由于孙杨的整个回答相当绕,而且仲裁官经常围着一个相同的问题问了好几遍,我就精简一下,概括的说明,最开始孙杨反应:因为验血的时候,一名进入他家的检察官“衣着不当”,所以就开始怀疑起他的身份来。

看到这里不禁想赞一句:666,仅凭衣着就能看出是坏人,一定是动画片看多了吧?
然后又说:这个主检官我认识,在我2017年就投诉过。我看到了国际泳联的授权信和其他证件。我对英文不是很懂,在上面没有看到我的名字。 后来又改口称:因为主检官携带的血检官没有证件和身份证明。 为了公平起见,我引用原话:因为抽血的血检官不能提供他的证件和身份证明,以证明他是合法的在我的城市进行血液检测。这是非常严重的一个问题。

这里有个逻辑问题:既然孙杨一开始就怀疑血检官的资质是有问题的,那么就不应该接受血检官的抽血。但是他同意了抽血,却在抽完以后破坏了血样。 为什么会一开始就同意抽血样呢?仲裁员的原发问是:最初是你自愿提供了血液样本? 孙杨对此的回答缺乏逻辑:那是我在配合。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血检官的资质是没问题的,所以才配合取的血样,但是为什么抽完血后又破坏血样呢?孙杨急中生智,给我们讲了一个生动的故事,看得我哈哈大笑,以下是他的原话: 这次他又携带无证明的助手,并开始进行拍摄,在国际比赛时,是不允许进行拍摄的,但他(指的血检官)说,我是你的粉丝,我是进来看你的,所以我想进来给你拍照。这对我来说我觉得很荒谬,因为这是非常不专业的。

话一说完,整个会场都充满了欢快的气氛,连孙杨自己都禁不住笑了起来。 那么,最后的关键问题就落在了“血检官到底有没有资质进行抽血”这个问题上,根据孙杨反应:之所以作出不能让主检官带走血样的决定,是他向专家和医生询问的结果。 为了让整个事件清晰,更加严谨,最后仲裁员问了孙杨方第五证人、体育法专家裴洋几个关键性的问题,我们能在这里得到答案。裴洋不愧是受过专业法律训练的人,讲话就没有孙杨那么绕了,回答相当清晰明了,我直接将原话附上: 问:在你的报告中,你提到一个问题,如果护士持有有效的职业证书,但是没有给运动员看,这是问题,对不对? 裴洋:是。 问:这是报告的重点,对不对? 裴洋:是。 问:所以你提供的个人意见,这是在犯罪,对不对?尽管在任何的中国法律法规、诊断或治疗的常规中,都没有规定,对不对? 裴洋:是。是没有资质的问题,但不是证书的问题。我的意思是,哪怕你有证书,如果你不展示出来,那意味着你也是不合格的。 问:所以照片也不可以?
裴洋:不可以。 问:你熟悉中国反兴奋剂中心采血时候的要求么?
这时裴洋回答的居然是:NO。
问:所以你是说:如果中国反兴奋剂中心采血的时候没有展示护士原件,那么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每一次都违法犯罪了?
裴洋:我只是说,可能是犯罪,不一定。
问:你是否意识到这次采血当晚她手机上确实有一张她执业证书的照片?
裴洋:不,我不知道。 问:你是否知道,当晚有没有人要求看她的证书? 裴洋:我不知道这个情况。 问:所以你给出的意见是:她可能在犯罪,但是你不知道是否有人要求看她的证书? 裴洋:只是运动员代表让我检查一下护士的资格。 问:但你给的意见是:她可能要进监狱?
裴洋:是的,有可能。 问:但你不知道是否有人看她的证书了? 裴洋:不知道。 看到这里,我们知道了几个破解案子的关键信息: 1. 身为法律顾问,裴洋既不懂中国反兴奋剂中心采血的法律,也没有要求对方血检官出示任何证件,就认定对方“可能已犯法”。 2. 根据规定,血检官是不需要证书的,只需要主检官带证就可以进行抽血送检。何况血检官的手机里是带有证件照片的。
3. 孙杨可能根本就没要求检查血检官的任何证件,因为裴洋的回答是“我不知道这个情况”,但孙杨的回答是“我的意见都是根据我的专业团队和医生提出的”,两者互相矛盾。而“没有证件”,可能只是破坏血样的一个借口。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整个抽血的过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相反,孙杨方不仅仅自己说过的话前后牛头不对马嘴,而且同样的事情,不同人之口,说出来的结果也自相矛盾。 正好印证了那句话:当你说一个慌时,就必须说100个慌来圆他。但很可惜,听证会现场,孙杨方不仅仅圆不了100个谎,就连想撒的第一个慌也保不了,整个听证会漏洞百出,一个严肃的庭审,变成了一场不折不扣的闹剧。 相信看完这场听证会的人就一个感觉:被判8年禁赛,一点都不冤。 文章最后,附上整个听证会的原链接,大家如果有兴趣且有时间可以慢慢翻阅(带字幕翻译,右边可以选择集数):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93842630?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