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占星学中关于寿限的思考
在古典占星学的本命占星中,对命主本命盘的判断,一般都是由判断其寿限开始。但如果是刚出生的婴儿,会首先判断其是否能够养大,这是因为古代的医疗条件和水平有限,很多新生儿不能得到良好的照顾,因此成活率很低,导致在判断新生儿的本命盘时会首先考虑其是否能够养大,但是在现代,这样的考虑似乎是不需要了。不过,以现代的观点来看,作为占星师一开始就给人判断寿限,似乎有点不合时宜,但是作为一个占星技巧,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起码作为占星师自己,要对判断的本命盘心理有个大概的认识。
本文试图对古典占星学的各类典籍中判断寿限的方法进行对比,并通过中国四柱八字来进行验证,希望能从中得到比较靠谱的方法,但是因为作者水平有限和案例样本的不足,并不能保证本文的结论就一定正确,仅供参考。
本文参考资料:《明译天文书》、《Christian Astrology》(作者:William Lilly followlaozi译本)、《The Judgements of Nativities》(作者:Abu’ Ali al-Khayyat 洛语尽译本)、《Matheseos Libri Ⅷ》(作者:Firmicus Maternus 洛语尽译本)
在此,对洛语尽表示衷心的感谢,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洛语尽的大力帮助,他耐心的向作者解释了译本中相关术语和技巧,希望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他的公众号“巴别塔占星舍”,里面全是干货。
《明译天文书》(第三卷 第六门 说 人寿数短长)
在书中,判断寿限的方法简单的概述是,首先选取寿星(即生命主),再根据寿星(即生命主)选出寿主星,根据寿主星的状态来判断寿限。
寿星(生命主)的选取方法:
在书中有两种,但总的来说是:日生盘,从太阳、月亮、福点、命主星中选取;夜生盘,从月亮、太阳、福点、命主星中选取。
第一种方法,从这四个点顺次选择,如果首个点有力则作为寿星(生命主),如无力则看第二个点是否有力,最后实在没有可选的则直接选择命主星作为寿星(生命主)。但又要求选取的寿星(生命主)必须在10宫、1宫、11宫、7宫、9宫内(即生命区间)才能正式作为寿星(生命主)。其中,太阳必须在阳性的象限(10-12宫和4-6宫),月亮必须在阴性象限(1-3宫和7-9宫)才能作为寿星(生命主)。
第二种方法,这四个点中选择最有力的点即作为寿星(生命主)。
书中的有力是指是否拥有大量的先天尊贵,另外没有解释福点如何判断是否有力,因此在此只能理解为是看福点的定位星是否有力。
寿主星的选取方法:
按寿星(生命主)第一种选取方法:如果太阳选为寿星(生命主),同时又在自己的入庙或旺势的星座,那么寿主星就是太阳。如果月亮选为寿星,同时又在自己的入庙或旺势的星座,寿主星就是月亮。但如果没有满足这些条件,或选择其他星体作为寿星(生命主),怎么选择寿主星,书中没有说明。
按寿星(生命主)第二种选取方法:查看寿星(生命主)的定位星,如果位于自己入庙或旺势的星座,则为寿主星。如果不满足这样的条件,选择什么星体作为寿主星,书中也没有说明。
对于书中没有说明的情况,确实不知道怎么办,因此在此从书中的条件选择较为能操作的规定如下:
1.寿星(生命主)的选取,日生盘依次从太阳、月亮、福点定位星、命主星,夜生盘依次从月亮、太阳、福点定位星、命主星选取,主要是查看其是否有力,且位于生命区间。
2.太阳和月亮还必须位于相应的阳性象限和阴性象限。
3.如果都不满足条件则直接选择命主星作为寿星(生命主)。
4.寿主星的选取,如果太阳或月亮是寿星(生命主),同时又在自己的入庙或旺势的星座,那么就以此星体作为寿主星。
5.如果没有满足上述条件,则直接选取寿星(生命主)的定位星作为寿主星,不论是否有力。(其他书中有说法是可以存着没有寿主星的情况,则此人短寿,但为了便于案例的判断,故在此强行选择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在确定寿主星后,就可以来判断寿限了。不同的星体作为寿主星,有不同的寿限,且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的寿限。若寿主星在角宫,则有上等寿限。若在继宫,则有中等寿限。若在果宫,则有下等寿限。下表是各星体代表的不同寿限。

寿主星在与其他行星形成相位时,寿限也会受到影响。
若吉星(古代以木星和金星为吉星)在角宫,且自身有力并与寿主星形成吉相位(合相、拱相位、六合相位), 则加上该吉星代表的下等寿限。
若吉星继宫且形成吉相位,则加上该吉星代表的下等寿限的三分之二。
若吉星在果宫形成吉相位,则加上该吉星代表的下等寿限的三分之一(书中没有明写是否需要查看吉星的力量,但根据前文后两者应该也需要吉星有力)。
若凶星(古代以土星和火星为凶星)与寿主星形成相位,则减去该凶星代表的寿限(书中没有明写是否需要凶星有力,需要形成的相位应该是吉相位还是凶相位,根据整本书逻辑,应该是需要凶星无力且形成凶相位,不过合相无所谓凶吉,遇凶则凶,遇吉则吉)。
如果与水星形成相位,水星是遇到吉星则吉,遇凶星则凶,相应的增减寿限(但不清楚是否需要考虑吉凶相位,应该也要考虑,吉遇吉相位则增,凶遇凶相位则减,其他的应该不增不减)。
如果与太阳和月亮形成拱相位和六合相位,则增寿。若形成对冲、刑相位,则减寿。
《Christian Astrology》(第三册 第104章生命主及破坏星)
本书判断的寿限方法也是先找出生命主,然后再根据生命主找出寿主星,通过寿主星判断寿限。但是方法与《明译天文书》不用,其实判断寿限的方法都是先找出生命主,再找出寿主星,根据寿主星判断寿限,但不同的资料,方法不同。
生命主的选取:
对于日生盘,首先考虑太阳是否在生命区间(1宫内离上升点25度以内的部分,以及10、11、7和9宫)内,如其在生命区内间,则取太阳为生命主;如太阳不能作为生命主,则看月亮是否在生命区间内。如不满足条件,则考虑对于其出生时太阳、出生之前的新月点以及出生时上升点所在位置之中有最多先天尊贵且在生命区间的宫神星,则将其作为生命主;如无这样的行星,则取上升点为生命主。
夜生盘,则考虑对于其出生时月亮、出生之前的满月点以及出生时福点三个位置之有最多先天尊贵且在生命区间的发光体及宫神星,如有则将其作为生命主(这句话表述较为混乱,似乎应为,先考虑月亮是否位于生命区间,如不是则考虑太阳是否位于生命区间,如不是则再考虑出生时月亮、出生之前的满月点以及出生时福点三个位置之有最多先天尊贵且在生命区间的宫神星);如不满足条件,则当出生时为上弦月时,取上升点作生命主;出生时为下弦月,且福点在生命区时,取福点为生命主;出生时为下弦月,但福点不在生命区时,取上升点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1.生命主所在位置的拥有最多先天尊贵的宫神星且必须与此处形成相位(并未说容许度是多少,也没有说如果没有满足条件的行星时应该怎么办)。
2.如果任一发光体为生命主,且位于自己旺势或入庙的位置,则其自身同时也是寿主星;如发光体为生命主,但没有位于自己入庙或旺势的位置,则取其定位星为寿主星。
3.如果有多个宫神星,彼此拥有的先天尊贵相同且与此处有相位,则优先取与发光体形成相位的宫神星;如果都未与发光体成相位,则取其中自身先天尊贵最多的(这句话也比较矛盾,只有拥有最多先天尊贵的宫神星才能作为作为寿主星的候选)。
4.书中并没有说明如果没有寿主星可选时应该怎么办,但为了便于案例的判断,故在此强行在没有任何满足条件时选择生命主所在位置的拥有最多先天尊贵的宫神星作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择:
对于日生盘,东方星(接近上升的行星)优于西方星(跟随或接近下降的行星)。如寿主星恰好在角宫,强大且吉利,尤其当在1 或 10 宫时,则很可能给出其最大年份。
书中关于寿限选择的内容就这么多,也没有给出行星代表寿限的等级和年限,所以在以本书方法判断寿限时参考《明译天文书》。
《The Judgements of Nativities》(第2章 生命主与寿限情况,第3章 寿主星及其象征的生活,第4章 寿限计算具体细则)
本书关于寿限的内容非常详细,直接贴出来。
生命主的选取:
日生盘,先看太阳。如太阳在角宫或者继宫,且在阳性星座或阳性象限,并且太阳所在位置的入庙、旺势、三分、界或面主星与太阳成相位,则太阳就是生命主。生命主候选者必须与所在位置五种先天尊贵主星中的任意一个与其成相位,否则太阳或其他行星都不能做生命主。但如太阳按照前面规定,不能做生命主,则看月亮。如月亮在角宫或续宫,或在阴性星座或阴性象限,并且与其所在位置的入庙、旺势、三分、界或面主星形成相位,则月亮就是生命主。如月亮也不满足条件,而如该命主出生在新月后,则选择上升点,用判断太阳和月亮时相似的方法,判断上升点能否与其所在位置的入庙、旺势、三分、界或面主星形成相位,且落于角宫或继宫,如满足条件则可作为生命主。如果上升点也不能做生命主,用同样的方法判断福点能否做生命主;如其也不能,则以同样的方法判断命主出生之前的新月点或满月点。
夜生盘,先看月亮。如月亮在角宫或续宫,且在阴性星座或阴性象限,并且月亮所在位置的入庙、旺势、三分、界或面主星与其形成相位,则月亮就是生命主。但如其不能做生命主,则考虑太阳。如太阳在角宫或续宫,且在阳性星座或阳性象限,并且太阳所在位置的入庙、旺势、三分、界或面主星与太阳成相位,则太阳就是生命主。但如太阳也不能,如该命主出生在满月后,则选择福点,判断其能否与其所在位置的入庙、旺势、三分、界或面主星形成相位,且落于角宫或继宫,如满足条件则可作为生命主。如果福点也不能,则以同样的方法判断命主出生之前的新月点或满月点。
当你选择上升、福点、新月点或满月点作生命主时,不用考虑其所在在星座和象限的阴阳性,只需考虑其是否位于角宫或续宫。
寿主星的选取:
观察生命主所在位置的入庙、旺势、三分、界或面主星。如其中一个跟生命主有相位,则这个就是寿主星;如其中两个或三个甚至更多都和生命主有相位,则取其中先天尊贵最强且与生命主度数最接近的作为寿主星。如某行星在生命主的位置先天尊贵最强且在度数上最接近,但其和生命主无相位,则将其排除,考虑剩下的行星中先天尊贵最强和最接近生命主,且与生命主形成相位的行星,将其作为寿主星。
如太阳为生命主,位于角宫或继宫,且落在白羊座或狮子座,但其所在位置的入庙、旺势、三分、界或面主星中没有一个与太阳形成相位,则太阳既是生命主又是寿主星。同样,如月亮为生命主,位于角宫或继宫,且落在巨蟹座或金牛座,但其所在位置的入庙、旺势、三分、界或面主星中没有一个与月亮形成相位,则月亮也将同时是生命主和寿命主。当太阳是生命主,但其没有寿主星(Alcochocen),则从出生前最近的新月点或满月点寻找生命主,再查看是否有寿主星。如果从所有的条件中都没有找到寿主星,则该命主身体虚弱且短命。
当福点是生命主时,只能在其所在位置的入庙、旺势及界主星中找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本书中不同的寿主星代表不同的年限,也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表格如下:

当确定寿主星后,观察其是否在角宫,是否位于自己入庙、旺势、三分、界、面处,是否在东出,是否与凶星无相位,是否未逆行且未被燃烧,如其满足这些条件,则表明该命主有上等寿限。如寿主星在继宫,类似上面角宫的情况,这表明该命主有中等寿限。如落在果宫,拥有和前面提到的角宫的情况,这表明该命主有下等寿限。
此外,分析寿命主落宫力量强弱、具体黄道位置以及与寿主星形成相位的星体的关系类型,以此酌情扣减星体对应的年限。考虑寿主星是否是西入。上述提到的任何一种会让寿主星减弱力量的情况,都会相应扣减对应星体对应的年限。
当寿主星位于角宫,但是西入,其它状况没有不利,则从上等年限变成中等年限。如果寿主星同时拥有西入且浮游的不利状况,则从中等年限降到下等年限。如果寿主星同时拥有西入、浮游、逆行且被燃烧等不利状况,则从下等年限变成与下等年限数字相同的月或天数。
同时,考虑寿主星被其他星体刑克的情况,以及星体的宫位力量情况。如果寿主星合相北交点,看其是入相位还是出相位(书中未说明相应的判断,个人理解应该是入相位才有影响,出相位没影响),则增加该寿主星所对应年限的四分之一,且度数越靠近则越好。如合相南交点,则减少该寿主星所对应年限的四分之一,且度数越靠近则越糟糕,尤其当太阳或月亮是寿主星时合相南交点更糟糕,(且月亮更易受到南交点的伤害)。Ptolemy 说,北交点合相寿主星增加年限,合相南交点减少年限,尤其对月亮影响更多。如寿主星合相南交点,象征短寿,但如果木星和金星在上升或中天,则命主的寿命至少可以活到寿主星对应的下等年限,除非上升点的界主星和月亮被凶星刑克,而且此时生命主是 8 宫主,因为这也象征着短命。
如果有有力的吉星和寿主星形成合、拱或六合相位,则在此基础上增加该吉星所对应的下等年限;如该吉星力量中等,则增加对应的月数;如较弱,则增加对应的天数或小时。但如果凶星与寿主星形成合、刑或冲相位,则在此基础上减少该凶星所对应的下等年限。并且要知道,吉星的凶相位和凶星的吉相位,对于寿主星在寿限上并无影响。水星如受吉星影响则视同吉星,如受凶星影响则视同凶星。所有星体中,火星对寿主星的伤害最为严重。
《Matheseos Libri Ⅷ》(第2卷 第25章 寿限预测,第4卷 第19章 盘主星)
本书判断寿限的方法与其他书籍不同,没有首先选取生命主,而是选取盘主星,盘主星即为寿主星,再通过寿主星判断寿限。
寿主星的选取:
书中给出了4种选取寿主星的方法
1.落在自己入庙、得界的星体,且同时要位于适宜的宫位中(书中未明说什么叫适宜的宫位,根据全书的逻辑,应为角宫或继宫)。
2.日生盘选择太阳所在位置的界主星作为寿主星,夜生盘选择月亮所在位置的界主星作为寿主星。
3.月亮所在位置旺势的星体。(书中没有特指是日生盘还是夜生盘,应该是不分昼夜)。
4.本命盘中月亮所在星座的下一个星座的守护星,但太阳和月亮不能作为寿主星。
本书作者倾向于第4种方法,并提出该方法得到了应证。
寿限的选取:
本书译本给出各星体所对应的年限中包括了太阳和月亮所对应的年限,这与之后寿主星的选取方法有矛盾。

寿主星如果位于自己旺势的星座或得界的位置,且星体符合自己的昼夜性,且不受到其他星体的刑克(可能是指不受到凶星的影响),则给予上等年限。如果位于自己得界的位置,或位于自己入庙的位置,或东出之时上升点正好位于天秤座,则给予中等年限。(书中并未说什么情况下给予下等寿限,根据书中逻辑可能为落位不好,且受到行星刑克。)
书中并没有提到遇到吉星和凶星是否应该增减相应的年限,所以在后面的案例中就采用《The Judgements of Nativities》的增减概念。按照作者的说法,采用选取寿主星的第4种方法,就不用考虑太阳和月亮对应的寿限了。
命例
所有的命例均采用的是回归黄道(虽然希腊占星用的是恒星黄道,但从习惯上来说还是先考虑回归黄道),用的是Placidus宫位制(同时可能有人会说应采用整宫制,但是还是先遵从习惯)。
命例一

《明译天文书》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该命主是夜生盘,首先看月亮,月亮位于狮子座,且与太阳对冲,所以月亮无力,不能作为生命主。再看太阳,太阳位于水瓶座,所以太阳也无力不能作为。福点位于水瓶座,定位星是土星,土星位于摩羯座,自身入庙的位置,但是却不位于10宫、1宫、11宫、7宫、9宫内,也不能作为生命主。那么就直接选择命主星水星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生命主水星位于水瓶座,定位星为土星,土星即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寿主星土星位于继宫,给予中等寿限,43年。
土星未与其他行星形成相位,寿限没有增减。
那么总结来看以此方法判断命主寿限约为43年。
《Christian Astrology》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月亮位于12宫,不在生命区间,不能作为生命主。太阳位于6宫,不在生命区间,不能作为生命主。
本命盘的月亮位于狮子座29度25分,根据该书中提供的行星势力表该位置的宫神星为太阳;出生前满月点位于狮子座12度左右,该位置的宫神星也是太阳;本命盘福点位于水瓶座20度21分.,该位置的宫神星为土星。太阳位于水瓶座,土星位于摩羯座,土星的力量最强,但其不在生命区间,所以也没法选取为生命主。此时本命盘月亮刚离开满月的状态,还没有完全成为下弦月,不知道是否应该算是下弦月,在此姑且认为是下弦月,则上升点作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生命主水星位于水瓶座1度29分,该处宫神星为土星,土星与上升点形成拱相位,则土星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根据《明译天文书》选取寿限的方法,该命主的寿限约为43年。
《The Judgements of Nativities》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月亮位于果宫,不能作为生命主。太阳位于果宫,也不能作为生命主。
命主出生于满月点后,那么查看福点,福点位于水瓶座20度21分.,根据多罗修斯行星势力表,该位置入庙主星为土星,三分主星为水星,界主星为火星,面主星为月亮,福点勉强算是与月亮形成对冲相位,但月亮位于果宫,不能选其作为生命主。命主出生在满月后,则满月点是位于狮子座12度左右,该位置的五种尊贵主星依次为太阳、无、木星、土星、木星,改处于角宫和继宫内能勉强形成相位的只有木星,但是相隔也很远且木星位于果宫,不能作为生命主。命主出生前的新月点位于摩羯座26度左右,该处五种尊贵主星依次为土星、火星、月亮、火星、太阳,木星会与新月点形成相位,但是木星位于果宫,不能作为生命主,勉强把位于同一星座的火星作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勉强将火星作为生命主,火星位于射手座3度39分,该位置的五种尊贵主星依次为木星、无、木星、木星、水星,只有水星可与火星形成相位,则水星作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水星位于果宫,给予下等年限,20年。
水星虽然与火星形成相位,但形成的是六合相位,不会受到影响。
总的来看该命主的寿限约为20年。
《Matheseos Libri Ⅷ》的方法
寿主星的选取:
月亮位于狮子座,则其下一个星座的守护星水星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水星位于自己得界的位置,但其东出为日星却在地平线下,又与火星形成相位,因此给予下等寿限,20年。没有受到其他行星的刑克影响。总的来看该命主的寿限约为20年。
综合来看:

但是如果严格来说,该本命盘用以上四种方法是选不出来生命主乃至寿主星的,这种情况一般预示着命主短命。作者是强行的忽略了一些因素,选择出生命主和寿主星的,只是为了能得到一个寿限的数字。
排出该命主的八字如下:

大势金水,暖无根以无暖为美,用神在金水,忌火。则需运入火地方才不禄,那时已寿至六旬。与上述占星学方法都不符合。
命例二

《明译天文书》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日生盘,先看太阳,位于上升点,且在生命区间,但太阳位于自己无力的位置,不能成为生命主。再看月亮,月亮也位于自己无力的位置,不能作为生命主。福点位于双子座,其定位星水星位于水瓶座8度32分,也是自己无力的位置,不能作为生命主。则只能选取命主星木星作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木星为生命主,位于射手座,自己入庙的星座,则木星也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木星位于果宫,给予下等年限,12年。
与太阳形成刑相位,减寿,书上未说减寿多少,但肯定是要少于12年了。
综合来说,该命主寿限应少于12年。
《Christian Astrology》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日生盘,先看太阳,位于上升点,且在生命区间,则太阳即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生命主太阳是发光体,但没有位于自己入庙或旺势的位置,则选择太阳的定位星木星作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结论与上面的方法相同。
《The Judgements of Nativities》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日生盘,先看太阳,太阳位于角宫,且在阳性象限,位于双鱼座1度45分,该位置的五种尊贵主星依次为:木星、金星、金星、金星、土星,太阳只能勉强算是与木星形成相位,因此太阳是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太阳为生命主,该位置的五种尊贵主星依次为:木星、金星、金星、金星、土星,太阳只能勉强算是与木星形成相位,因此木星是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寿主星是木星,位于果宫,则选取下等寿限,12年。
木星与游离的太阳和游离的水星形成相位,两者都不能算吉星,且没有吉星与木星形成相位,所以至少没有可以增寿的线索。
综合来看,该命主的寿限不会超过12年。
《Matheseos Libri Ⅷ》的方法
寿主星的选取:
月亮位于双子座,其下一个星座是巨蟹座,下下一个星座是狮子座,按照书中所说,日月不能作为寿主星,则下下下一个星座是处女座,该星座守护星水星则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水星是寿主星,水星位于水瓶座8度32分,是自己游离的位置,那么只能给予下等寿限,20年。
综合来看,该命主的寿限约为20年。


从八字来看,从财格,喜水木,忌土金,35岁前三运皆为水运,断然不会不禄。与上述方法得到的结论不符。
命例三

《明译天文书》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夜生盘,首先看月亮,月亮位于双子座10度12分,自己无力的位置,因此不能作为生命主。然后看太阳,太阳位于巨蟹座,也是自己无力的位置,不能作为生命主。再来看福点,福点位于摩羯座,其定位星土星位于天蝎座18度59分,也是自己无力的位置,又不位于生命区间,所以土星也不能作为生命主。只能选择命主星太阳作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太阳作为生命主,并没有位于自己入庙或旺势的星座,直选查看太阳的定位星火星,火星位于摩羯座,自己旺势的位置,则火星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火星位于果宫,给予下等寿限,15年。
火星没有与其他吉星或凶星形成相位,没有不利的状态,因此寿限没有增减。
综合来看,命主寿限约为15年。
《Christian Astrology》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夜生盘,月亮位于生命区间,则月亮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月亮为生命主,但没有位于自己入庙或旺势的位置,则月亮的定位星水星,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水星位于角宫,给予上等寿限,76年。
水星没有与其他吉星或凶星形成相位,且自身没有不利的状态,因此寿限没有增减。
综合来看,命主寿限约为76年。
《The Judgements of Nativities》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月亮位于继宫,但位于阳性星座,不能作为生命主。太阳位于角宫,且在阳性的象限,其所在位置的五种尊贵主星依次为火星、无、火星、水星、太阳,只能勉强算是与火星形成了相位,则太阳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太阳为生命主,则火星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火星位于果宫,给予下等寿限,15年。
火星没有与其他吉星或凶星形成相位,没有不利的状态,但是却是西入的,因此应减寿。
综合来看,命主寿限不会超过15年。
《Matheseos Libri Ⅷ》的方法
寿主星的选取:
月亮位于双子座,则其下下一个星座的守护星水星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水星为寿主星,位于自己落陷的位置,且是西入,只能给予下等寿限,20年。
综合来看,命主寿限约为20年。


从八字来看,大势在水,必要从财,最喜水木,最忌土金,庚午运庚戌年,恐此运不禄,寿至46,与上述方法都不符合。
命例四

《明译天文书》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夜生盘,首先来看月亮,月亮位于摩羯座无力,且没有位于生命区间,所以不能选取作为生命主。然后看太阳,太阳位于水瓶座,也没法选取为生命主。再来看福点,福点位于射手座,定位星为木星,木星位于水瓶座,也是自己无力的位置,且没有位于生命区间,所以也不能选取作为生命主。只能选取命主星火星,作为生命主了。
寿主星的选取:
木星为生命主,木星位于水瓶座,它的定位星是土星,则土星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土星为寿主星,位于继宫,给予中等寿限,43年。
土星与火星形成合相,火星是凶星,则减寿,减去火星对应的下等寿限,15年。
综合来看,该命主的寿限约为28年。
《Christian Astrology》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夜生盘,月亮和太阳都没有位于生命区间,都不能作为生命主。月亮位于摩羯座16度48分,出生前满月点位于狮子座5度43分,福点位于射手座9度3分,但星盘中没有任何行星位于生命区间,因此它们所在位置的宫神星都不能选取为生命主;该命主出生在下弦月后,已经快到新月,就算在下弦月,福点并不在生命区间,选取上升点作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上升点为生命主,位于天蝎座8度16分,该位置的宫神星为火星,但并没有与上升点形成相位,这样一来就没法选取寿主星,则强行将火星选取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火星为寿主星,位于角宫,给予上等寿限,66年。
火星与土星形成合相,则减寿,土星对应的下等寿限为30年。
综合来看,该命主寿限约为36年。
《The Judgements of Nativities》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夜生盘,先看月亮,月亮位于果宫,不能选取为生命主。再看太阳,太阳位于角宫,位于阳性星座,太阳所在位置的五种尊贵主星依次为土星、无、水星、木星、水星,太阳与水星形成合相,则太阳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太阳为生命主,与其所在位置的五种尊贵主星中的水星形成合相,则水星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水星为寿主星,位于角宫,但是西入且被太阳燃烧,给予中等寿限,48年。
水星与金星形成合相,金星为吉星但无力,则增寿,只能增加金星对应下等寿限数的月或天。
综合来看,该命主的寿限约为48年。
《Matheseos Libri Ⅷ》的方法
寿主星的选取:
月亮位于摩羯座,则其下一个星座水瓶座的守护星,土星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土星为寿主星,并没有位于自己入庙或得界的位置,给予其下等年限30。
土星与火星形成合相,火星是凶星,则减寿,减去火星对应的下等寿限,15年。
综合来看,该命主的寿限约为15年。


从八字来看,身弱用印,最忌火土,丙戌运火土齐来,恐其不利,然至庚子年其人仍存,故六旬外行火运方才不利于寿,与上述方法皆不符。
命例五

《明译天文书》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日生盘,先看太阳,位于巨蟹座,无力,不能为生命主。月亮,位于双鱼座,无力,不能为生命主。福点位于巨蟹座,定位星为月亮,不能作为生命主。则选择命主星金星,作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金星为生命主,位于巨蟹座,则月亮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月亮位于继宫,给予中等寿限,66年。
月亮与太阳形成拱相位,则增寿,太阳对应的下等年限,19年。月亮与木星形成拱相位,木星为吉星,位于继宫,则增寿,木星对应的下等年限的三分之二,8年。
综合来看,该命主的寿限约为93年。
《Christian Astrology》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日生盘,太阳位于9宫,在生命区间内,作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太阳为生命主,位于巨蟹座20度11分,则其定位星月亮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月亮为寿主星,位于继宫,给予中等寿限,66年。
月亮与太阳形成拱相位,则增寿,太阳对应的下等年限,19年。月亮与木星形成拱相位,木星为吉星,位于继宫,则增寿,木星对应的下等年限的三分之二,8年。
综合来看,该命主的寿限约为93年。
《The Judgements of Nativities》的方法
生命主的选取:
日生盘,太阳没有位于阳性星座或阳性象限,所以太阳不能作为生命主。月亮,位于继宫,位于阴性星座,其所在位置依次为木星、金星、金星、火星、火星,月亮与木星形成拱相位,所以月亮为生命主。
寿主星的选取:
月亮为生命主,与其所在位置的五种尊贵主星中的木星形成拱相位,则木星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寿主星是木星,位于继宫,给予中等寿限,45.5年。
木星处于逆行,则减寿。木星与太阳、月亮形成拱相位,则增寿,但两者没有多少力量,增加的寿限并不多。
综合来看,该命主的寿限约为45.5年。
《Matheseos Libri Ⅷ》的方法
寿主星的选取:
月亮位于双鱼座,则该位置的下一个星座白羊座的守护星火星,为寿主星。
寿限的选取:
火星为寿主星,位于自己得界的位置,且符合自己的昼夜性,没有与其他行星形成相位,则给予上等寿限,66年。


从八字来看,用神在木,最忌金运,九旬外方走金运,故其命主寿限在八旬外,略符合第二种方法。
先将所有的方法进行对比

可以看到,所有的方法给出的寿限都不一样。
作者所选择的四种方法,除了《The Judgements of Nativities》中给出的方法较为详细外,其他的三种方法,书中的记录并不详细,可以说是有缺失的,作者也只靠着一些逻辑关系来自行判断可能是会有哪些判断方法。而且这些方法操作起来极为复杂,如果从命理推算的角度来说,应该是操作步骤应该简洁但是推论应该复杂,作者觉得这些方法只是从操作角度来说,应该是没有作用的。而且根据我们在实际的验证中严格去操作的话会发现,几乎绝大部分的人从其理论上来说是短命的,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导致这样的因素可能是因为古代科技不发达导致人的寿命较短,所以出现一些牵强附会的寿限判断方法。所以作者认为,这四种寿限判断的方法,要么本身是不正确的,要么是因为记录有缺失导致判断不准确,在没有获得更进一步资料的情况下,可以不考虑使用这四种方法进行判断寿限。
另外,八字作为中国一个成熟的命理体系,其判断的准确率是很高的,但是在寿限的问题上,仍然是不可能很准确,同时要考虑命主所处的环境进行判断,及时八字显示很不好,也不敢就能肯定的哪一年一定会去世,最多只能说此年非常不好。所以这些案例中,就算是从八字上看可能会在哪一年去世,但事实上也可能只是有很严重的灾祸,未必会去世。
所以我们在判断寿限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及时从八字或占星推运中看到了有死亡的信息,还是不要轻易的就下判断,除非对方很急迫的想知道,首先通过卜卦来看是否会死亡,再根据八字或者星盘的推运来综合下判断。
慎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