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大裂》(二)
上一篇是从胡迁的《大裂》里的文本思想考虑的,这篇从文本本身考虑
胡迁:一个讲故事的高手
曾经有朋友对我说,他不敢看《大象席地而坐》这部电影,怕压抑的喘不上来气,毕竟生活已经很难了。但是,我并不觉得胡迁的作品,他的书和电影是压抑的,反而是有着无限的生命力。在他的电影作品《大象席地而坐》中,彭昱畅和公园里老头对骂的场景,王玉雯提着一个棒球棍的背影,都展示了一种独有的戏剧冲击力,这个戏剧冲击力就是胡迁的特色。敢做敢骂,不像一个三流作家,编故事都得时刻遵循着温良恭俭让,想法设法的捧伦理的臭脚。同时,胡迁优秀的讲故事能力也在于,他骂人都能骂出高级的味道,让读者都觉得骂声里包含了很多其他的意味。就比如短篇小说《一缕烟》里
——我说:“我接,你发来日期我算算。”
“行,以后画延安的,你可以来找我,咱俩换换,我告诉你,就是这么完蛋的,都他妈完蛋去吧”
胡迁的作品里经常时不时突然出现这样的骂句,要是一般的作者写故事,非得承接好久,情绪烘托好久,等实在忍不住了才骂出来,每个人物的命运都是不自主都,牢牢地被作者牵着,成为一个个提线的木偶,即便刻画人物能力再强,木偶无非就是栩栩如生,既然是“如生”就肯定不是活的,胡迁的作品就不一样,胡迁的作品里的人物都有着非常强的主观能动性,就好像他有着自己的独特的思维方式,胡迁笔下的人物会想骂就骂,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我怀疑胡迁在写小说的时候,他是不是被动的写下去的,他笔下的人物会时时出来骂他,“老子现在想骂人,快把老子骂人的话写出来”。
当胡迁作品里的人物身处逆境的时候,甚至不是逆境,只是简单的看不惯,甚至都不关他的事,他也要骂出来。甚至为此而牺牲一些重要的东西也在所不辞。
短篇小说《一缕烟》,当“我”选择搬到朋友李宁的家中住一段日子的时候,发现李宁和女朋友常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连李宁自己都十分讨厌自己的生活,而作品的最后,李宁将生活中所有的狗血全都归于他没有杀死曾经偷走的那只鸡,当他把那只鸡宰了的时候,李宁说“你看,现在都好了”。
短篇小说《大象席地而坐》,同时这也是之后电影《大象席地而坐》剧本的最初的一个模型,讲述的是“我”和黎凯的老婆偷情被黎凯发现后,黎凯跳楼自杀,“我”就从黎凯的家里逃了出来,找到前女友,然后独自选择了两个旅行团,其中一个是去爬山,另一个是去花莲的动物园去看一头一直坐着的大象,最终“我”被大象踩死,而这头大象也恰恰是黎凯曾经首先提到的。
《张莫西去了沙漠》讲述的是“我”利用和张莫西谈项目,骗他和他的助理去沙漠,然后趁机用锤头击打张莫西,并且逼迫他去舔助理的脚,最终却被张莫西躲过锤子,“我”被扔在沙漠里,渐渐的冻死。
中篇小说《大裂》讲述的是“我”在一所野鸡大学“山传”的故事,在这部中篇小说里,有两个线索,一是我和朋友们去挖黄金,另一部分则是山传校园里,老广院和新生的争斗。一动一静形成鲜明的两个对比,一个狂热扬言复仇,另一方则选择一直挖洞,同时这两个故事也不是割裂的,他们是相互联系的,复仇的新生渴望挖宝藏的“我们”去加入到他们的复仇,而“我们”只想挖自己的宝藏,不想理会学校里的恩恩怨怨,但我们毕竟是山传的学生,我们无法脱离山传的存在而存在,最终一个个伙伴在山传的新生和老广院的火拼中因为各自的仇恨最终还是加入到火拼之中,并在火拼结束后逐渐离去,只有我继续苦苦坚持,最终挖到了黄金,可是即便挖到了黄金,这也不能意味着什么,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
短篇小说《约会》讲述的是我走过了一个个胡同去寻找约会的地点并希望能够即使赴约,到了目的地才说,其实她根本就没有答应“我”的约会。
胡迁的小说结尾有点类似于欧亨利式的结尾,故事到最后往往总是能出乎意料,这当然跟他是学电影的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电影必然要求结尾的点题。胡迁的小说乍看起来语言和故事情节全都莫名其妙,但剥去那些不易懂的象征意义,我们可以看到,胡迁的小说有两个鲜明的主题,一个就是追寻;另一个就是逃离。胡迁追寻的是什么呢?他追寻的是他想象中的世界,他逃离的是什么呢?他逃离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世界。故事中李宁和他女朋友的狗血爱情、我和黎凯老婆的偷情、张莫西和他的助手、“山传”校园里新生和老广院的斗争、自己心爱的女孩子拒绝的约会都可以看做现实的意义,这个现实是不令人满意甚至十分厌恶的,于是,胡迁想到了用各种方法去逃离这样的现实,而逃离的方法又让常人看来可笑至极。李宁选择了杀死一只毫不相关的鸡,“我”选择而了去花莲动物园看与自己毫不相关的那头永远坐着的大象,还有《张莫西去了沙漠》里我选择在沙漠里孤零零的冻死,《大裂》里我选择去挖一个宝藏,尽管藏宝图来的十分莫名其妙而且荒诞。《约会》里我选择了仍然寻找约会的地点,哪怕她拒绝了约会。从这几部小说来看,胡迁逃离现实的方法是十分荒诞的,但同时这也给了胡迁巨大的处理空间,他可以向里面填充十分丰富荒诞的内容,而不必让读者怀疑其合理性,因为本身的故事就是不合理的。就像无神论者不会去讨论天堂里有没有车祸一样,因为他们看来本身天堂就是假象,是不存在的,正因为是假象,后人才能杜撰一个又一个神话故事。这种处理手法给予了胡迁足够的空间,也让他的故事十分具有戏剧冲突。从而增强了故事的可读性。就比如《张莫西去了沙漠》里的一个情节,“我”让张莫西去舔女助理的脚,《大裂》里“我们”一直只去一户人家里偷挖洞的工具,《大象席地而坐》里是“我”和黎凯的老婆偷情的时候才知道花莲的动物园里有头一直坐在地上的大象,然后去台北找我的前女友,去报旅行团,和三个闽南人的相遇的事,这些情节再加上胡迁的语言特色都给胡迁得小说增加了一定的趣味性。
就像黄丽群为《大裂》写的序《暗室明眼人》里谈到的。
这是很好的小说,干净,浑然天成。他对于文字这古老的介质的驾驭能力可谓天造地设,每个字是似有若无的纤维,每段句子是气孔棉韧的密丝,分分寸寸,行若无事,在你意识到以前他已经捻出漫长的线索,在你意识到以前嗖的一下已被卷了进去。他不像许多人克制不住以其为鞭的诱惑,也不要喧嚣抽打读者,制造浮夸的声响与迹象;他沉默地缠缚,沉默的地收敛,丝线一点一点绞紧了勒深了,心仿佛都要裂开了。
胡迁的才华羚羊挂角似的,他写的小说你甚至都看不到他的用力,随意的行走,最后不仅能回到故事的原点,甚至还能给你画出太极八卦那样幽深要渺的味道,实现这样的味道却用着最自然的语言,不像汉赋,汉赋是空贵华丽的辞藻垒砌来的,怎么看都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