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laby(摇篮曲)
一个女生私信告诉我说,“The Cure那时还不是我挚爱,我逃学没有地方住,那个男孩的家就成为了我的居留地,他家是又老又旧的民租房,二十平的屋子被一扇门劈成两半,左边是卧室,只有一张大床,右边梳妆台 厕所 阳台,在一条线上排着。
白天我是个游魂,在外面没有目的四处奔走,去小城镇的街道上,山坡上的破草堆,又浅又臭的小河边,我走到哪里都不会有意义,就像我出生在在这种穷苦的地方一样没意义,我总是不可控制的回想起妈妈流泪的眼睛和流血的下巴,爸爸摔破的啤酒瓶和又热又辣的耳光,一些关于出轨、喝酒,工作、钱的咒骂,我反倒觉得这些字眼是有意义的,因为回想的时候左胸一直很难受,那时我不知道那种难受的感觉叫痛苦。
我一直走到深夜才疲惫的回去,用他留给我的钥匙进屋,倒床就睡。早上醒来他在床边夹着被子,又卷又密的头发像是在高中学校里的黑色拖布,被拉扯一倍长后从头到背披在他身上,床头柜上是他没吃完的饭和喝剩的啤酒,我盯了一会后起床洗澡,吃掉他剩下的东西就出门继续游荡,如此重复。
直到一天我没有睡觉,连上他的蓝牙音箱听着日推,他半夜拿着饭和酒回来,听到音乐后说,你也喜欢“治疗乐队”吗? 其实我没听过,但我说了句喜欢,我撒谎了。他却很高兴的说这首是我最爱。
我看着他把鞋和袜子蹬掉,慢慢把衣服脱了扔在脚边,我缩起来,害怕他对我做什么。但他只是光着脚,挥舞着空气,扭着头。一直绕着这床、绕着这卧室,来回踱步,像着迷的动物做着让人类理解不了的肢体语言,我才意识他在随着这首歌舞蹈。
他双手把T恤从脖子上拽下来,光着膀子、披头散发的扭曲着身体,我从未见过男生这样子,抚摸着、拥抱着自己,摇扭着腰和屁股,他半瘦半匀称的身材在这阴暗又优美的音乐旋律下让我感到怪异又美丽,他比女人妩媚,但隐约的腹肌又有散发着雄性魅力,我眼睛移不开这个男生了。
他又跪趴在地上,手臂搭上床沿,小心翼翼地拖着膝盖,缓缓往床上爬,他的长头发落在床单上,盯着我,像有好多条腿的节肢动物,正在从地上爬上床一点点接近我,我又害怕了。但他凑近我亲吻了我的嘴唇,时间很长,他退下去已经恢复“正常”了,我才开始回味。哪次嘴唇触碰时的温度,我忘不掉。之后我和他一起吃饭喝了啤酒,互相聊了一整晚,他知道了我父母的事情,我知道了他小时候也被父母同学打骂过,还有他晚上去天亮回的工作和听摇滚乐的经历。
那晚之后我们关系亲近了很多,每天深夜他都和我一起吃饭,喝酒只给我留上几口。然后他就轮番播放The Cure的歌,拉着我跳舞,他笑着,我也跟着大笑,跳累后就一起躺在床上打开话匣子,滔滔不绝的讲各自的经历和感受,他在想什么,我在想什么。我发现,我开始真正体会到与人交流的快乐了。
可快乐很短暂,不到一星期,我就被父母找到带回了家,送去了新学校,新学校在外地,我见不到他了。本以为我会带着痛苦,永远记得这个男生。可事实是,只过了一个多月,我渐渐把他忘掉了。那些在他卧室里的快乐被埋在心底,被学习、被高考、被新的交际、新的环境,还有周围的各种琐事一层层埋没,就这样遗忘了。
直到升上大学,我再次变得迷惘和没有目的,治疗乐队又出现在我日推上的时候,记忆像洪水决堤,与那个男生的回忆充斥我的脑海,我一夜一夜的听着The Cure的歌,真正在一扑扑鼓点,一声声呢喃里感受到了无尽的痛苦,绝望。和眼泪。
我才发现,我爱上他了。是我被父母带回家后大哭大闹,乱摔东西的时候爱上的吗?还是夜夜和他喝酒跳舞聊天的时候呢?或是他亲吻我的时候吗?那他为什么就只亲了我那一次,难道是在爱护我,还是他根本没有喜欢过我?我不知道,我想离开父母,去到了很远的地方上学,可我没想到去了远方就等于和一个人永远的分离,我和我最心爱的男生,再无联系。
成年后我也谈过几个男朋友,有的从未见过面,有的不到一个月就分手,有的一直维系到毕业。有只想骗睡的渣男,也有热烈喜欢但我却对他没有感觉的真诚的男人。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在我脱掉衣服,光着脚,展露着我成熟的身体想随音乐跳一段舞的时候,他们总是中途打断我,饥渴的把我拉回床上做爱,尽兴后就拥抱着我呢喃细语,或点上香烟,吞云吐雾,我总是配合着。只不过是将他们幻想成那个男生而已,和他亲吻缠绵,再抱着他沉沉的睡去,彷佛我又回到他的卧室,躺在他的床上,醒来后睁开眼睛看见的是,依旧背对着我的他,依旧躺在床边的他,和他那黑色的长发。
毕业后,我做着日常的工作,日常的休息和娱乐,日常维持着女人之间的关系,男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曾经上学时那样。The Cure早已是我的挚爱,得知他们进入摇滚名人堂,我也会像网易云音乐里的评论一样,会自我感动,产生一丝自豪。
只是The Cure的词曲,旋律,还是一如既往,那样深沉 阴暗 抑郁 悲伤 绝望。而我,不过短短几年,就如同沧海桑田,变得圆滑世故,物是人非。
曾经爱过的东西,一去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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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女生来自于我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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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幻想来自于歌曲《Lull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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