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多灰,我们亦放亮 ——纪《英雄本色》34年【怀念Leslie系列1】
“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
“哥哥这株花成长至今,沐浴的是上世纪80年代的阳光雨露,因而再也不会有第二株。想念他,也是想念那个年代。”
《英雄本色》34年。
这杯豪情满怀的江湖酒,这首风雨雷鸣的当年歌。
最爱的一张照片。

目光和21世纪的灯光一并落在上边。灯是暖黄的。色调是旧日的。似乎,沉寂在夜里许久的故事,终于能一块儿地说出来了。
80年代的风声席地而来,把眼角揉得潮湿。
2.
故事的情节大家都知,不同记忆里总是留下不同深浅的烙印。
没有最爱,每一个人物都是极致的鲜活。《英雄本色》是歌酒,少了哪一道觥筹交错都凑不出它的滋味儿。
不过后来才发现,戏里没有人是英雄。挣扎在黑道与正常生活中的大哥,处处绊倒处处爬起又终于一倒不起的Mark,误解大哥的小弟。戏外亦没有人是英雄,雪藏多年的导演,被戏称的“票房毒药”,早已过气的影视明星,还有一个初出乐坛崭露头角的少年。
英雄本色,一笔一划都是义无反顾的执意与叹息。
影片初初大获成功时,人们争相配置发哥的大风衣黑墨镜,叼牙签、美元点烟。每个人像小马哥一般在手中比划着一个手枪的姿势指向脑袋,末了还不忘跟上一句“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人用枪指着我的头”;满大街风衣飘飘,青年们以伤疤鲜血为最醒目的荣耀标识。
后来的后来,小马哥的时代慢慢消逝,这句台词下,才有人渐渐读懂当年豪气掩盖之下难捱的疼痛。作为一个不是英雄的英雄,一个在命运里生生挣扎的铁血男儿,昂着首,努力支撑着一个堕甑不顾的骄傲姿势,仅仅如此才不会使泪因为太过倔强满溢出来。鲜血已经漫到脖根,酒杯里倒映着至今斟酌还意犹未尽的眼神。
这是一个以英雄的姿态完成的对白,背后是香港淋漓的夜景。
压抑着的低吼化作挟着苍凉感的粤语,在一个本没有寒意的夜晚直直戳出了一身冷汗,
“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
“我失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
这成了一百多分钟里,三十余载的绝唱。
纷至沓来的人们争相模仿着,可再没人能复刻发哥颤抖到头发梢的火花与心悸。只因这背后当年的故事,作为一幅褪尽的底色淹没了。
3.
再也找不回那个年代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80年代中,熙熙攘攘的香港街头,日光与海色长久地映照着这里古老的繁华与温柔。红色的士和镶嵌别致的招牌让人一眼认出,这是香港,旧世纪的香港。
鸿泥雪爪,旧日如烟。
新世纪,新世纪的人儿回头,孩子气地以为往上使劲仰着头便能看见从前的样子了。
黑道与黑社会是司空见惯的。躁动与热血惯于交并,枪栓哗哗一响,四面燃起火光。不能说那个年代的人皆是纯粹的,但后生们携着一股不顾生死直至始终的情怀。崇拜是群体性的,当千家万户都响起“小马哥”的怒吼,人与人便有了茶余饭后的统一谈资。故事是银幕上的故事,烘暖的却是每一颗失意之时落尘的心。
每个小人物的英雄梦,都带着身不由己的悲壮。
小马哥的英雄梦在于为兄弟为自己挣得一口气,宋子豪的英雄动力在于消除误会换取弟弟的冰释前嫌,宋子杰的英雄气在于倾尽全力剿灭黑帮,这是一声“阿sir”的全部正义,也正是与大哥的“划清界限”、年少气盛时除暴安良的夙愿。他们的相聚没有英雄的志得意满或壮志凌云,甚至硝烟未尽,仅剩拼尽最后一丝力道的结局。
相知即是终点。
如今的我们怎么会看见,跑车里标准长风衣大墨镜的黑帮老大哥,左手美酒右手风流;普通的小人物挣扎在黑白两道的腥风血雨间难以脱身;兄弟的一个目光便是义不容辞,无论前路有否,生死如何。
以至于所谓情怀复刻令人不知发笑还是沉默。
情怀可以重提,时代无以复生。
4.
回过话头。当年人的天空有多灰暗,如何才能“走出明媚晴天”,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看到的了。在想象中始终愿意相信,若是站在一起,有否辉煌的英雄史无关紧要,仅是一口喋血的反扑、一腔对演绎的热爱与尊重而已。独行的故事相互取暖、汇集处处跌倒却又无时无刻不斡旋而起的热念,便是一簇火样的光。以英雄之姿,在光影交错中走完小人物喁喁细语的祈望,逝去的一切掂量在掌心,往后的滔滔余路摆正前生。旧色的风劲劲把青烟旋起,渗下的唯有底色鲜明。
生命如戏,可敬的是每一份酝酿与打磨都在镜头下借着打心头穿过的猎猎风声,郁郁盛放。
短短的一百三十多分钟他们用连镜构造出朴实的感动,用本色写出了每一角的最巅峰。
他们是我永远怀念的英雄。
5.
记得哥哥接到这个角色的时候正处事业不甚平稳的上升期,与几位前辈截然相反的是他有浩荡的前程。担心哥哥因角失色的众人被他一一驳回,他说一定要演,因为喜欢。
仅仅是因为喜欢而愿意拼尽全力诠释,没有那许多功利的颜色啊。
人们说,上世纪的阳光和雨露才能孕育上世纪的鲜活花束,那些花儿,在无色的苍穹下把珍重收藏起来的光一路挥洒,温暖途径的行路人。时光走了多少年,天空明明暗暗,它们依然飘飘洒洒地遍地开放。
因为遍寻不得,捧着一束花,站在阳光下,听着过路的taxi里有熟稔的清朗嗓音,静静哼唱起当年的歌。
没有回音。
究竟是什么样的阳光水分?是性情,是感动,是倾心吗,是真挚吗,是爱吗。他们之间,心口里牵动着永恒的情丝,就像行在挨挨挤挤的旧香港街头,热潮与信仰带着早春的气息扑面撞上。隔得好远的两人,凭着细韧的牵连,一个奔跑,一个飞跃,迎面无非喜笑与拥抱。

毫无保留,不加掩饰。在人人都留三分的世界里,唯那年的热爱满腔。以致只有三年左右光景,哥哥所献的那首《当年情》,已让忆起漫漫往日与如今人生路的发哥热泪盈眶。
本色依旧,足慰英雄。
少年不识戏中意,读懂已是戏中人。可叹少年时仍有一腔豪酒敬英雄的执意与热血。
多希望下一秒从路口走来的是勾肩搭背的少年郎,共抬眼望高空,欢欢实实地笑个开怀,开领衬衣黑色外套米色西装裤,扎得紧致的腰带,笔挺的身姿里有往事如画的风情。
我耳边拂过的这些悠悠扬扬的风,又是不是一路从80年代赶来,嗅着手中雪白兰香与泛黄旧照上,暖橘色的面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