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幼女的鲍毓明,到底能不能坐牢?关于性侵,我们要记住这些

关于鲍毓明性侵一案,大家应该都有听说。
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幼女长达4年。
期间不间断使用精神控制、虐待、性暴力、殴打等方式,对待14岁的养女。
如此畜生,人神共愤!
但现在不管是我们,还是受害者李星星,都在迫切想知道一个答案:
鲍毓明究竟会不会因“性侵罪”而入狱?
南风窗说,他懂得钻法律空子。
鲍毓明第一次实施性侵的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
这是2016年的开年。
也是说,不管怎么算,李星星都已经满14周岁。
而法律规定,和不满14岁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属于性侵。
但只要满14岁,她就拥有“性自愿权”。
鲍毓明成功了避开性侵幼女的罪名。
之后4年的性侵过程中,此人也是极其狡猾。
有一次,李星星不堪欺辱,闹到警察局。鲍毓明就写了一封保证书。
其中一句话是:
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图片来源:南风窗
未来的妻子?这什么意思?
制造有“恋爱关系”的假象。
因为性侵罪不同于其它罪。
在审判时,当事人双方是否有情感纠葛,是非常重要的参考因素。
这也就是为什么东窗事发,鲍毓明一口咬定说:我和她不是父女关系!
在法庭上,只要他能证明自己和受害者不是养女关系,且有着“一定的情感基础”,受害者李星星的局面,就会非常被动。
那么这是不是说人渣鲍毓明,就真会逃过法律的制裁?
倒也不是。
性侵案的审理很复杂。任何一个证据,都可能扭转审判结果。
而这也是我今天想要告诉大家的。
万一遇到鲍毓明这样的变态,我们该怎么办?
如何既能保全自己,又可以把恶魔送进监狱?

当机立断,报警
“我被性侵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不管问谁,他都一定会告诉你,报警。
对吗?
当然对。
不仅对,而且是立刻立刻立刻!
因为你稍有犹豫,证据可能就被你,或者是被对方毁掉了。
所以在第一次遭到性侵害时,务必果断干脆选择报警。
但在打110之前,注意一个事——千万不能洗澡。不能换衣服。
这极其重要。
因为现在什么都是讲证据的时代。
而体液、精液就是让他坐实犯罪的最好证据。
如果你水龙头一开,沐浴乳一涂,那证据全完了......
当然,包括一些被撕碎的衣物等等,也都不要扔。
这都是铁证。
一般来讲,只要你第一时间报警了,证据也都还在,警方马上审讯,监控、聊天记录、证人证言一调,案件应该就不会再被颠倒黑白。

“如果我是李星星,该怎么办?”
能在第一时间报警,那当然是最好。
但有调查显示,遭到性侵害之后,真正会报警的,只有7%。
多数受害者都会像李星星,忍忍忍。
而忍,又势必会助长恶人的嚣张。使性侵,演变为同居。
那么如果你也遇见了这种事,对方像鲍毓明一样,用尽各种手段,和你发生了N次性关系,我们又该如何自救?
报警肯定要报。
报了,至少多一次报警记录,在权衡你的自愿程度时,也多一点权重。
但我们要知道,法院是讲证据的。
如果你什么证据都没有,然后跑到警察局说谁谁谁性侵了我。
别说送恶人进监狱。说不定对方还反咬你一口,告你诬陷。
所以,对付鲍毓明这种狡猾的恶人,在报警前,一定要先收集些证据。
一,伤情鉴定。
在案件审理上,男方算不算性侵,有个重要依据,那就是女方有没有反抗。
那如何证明你有反抗呢?
伤情鉴定。
比如李星星曾遭到暴力虐待。在医院有过治疗。
那么这种诊疗记录,就是有力证据之一。

所以在报警之前,如果你身体有创伤,那你一定要拍照,去做伤情鉴定。
包括以前的诊疗记录。
这都是极其重要的证据。
二、拍照。
关于鲍毓明案件,有一张图,大家应该都看过。
那就是床单撕裂的照片。

这就是李星星作为受害者,曾有过反抗行为一种佐证。
当然,如果类似的“证据”再多一些。
那么在法庭上,鲍毓明判刑的概率就会更大一些。
所以除了伤情鉴定,拍照,也是有用的。
撕碎的衣服。
扯破的床单。
自己身上的伤痕。
或者摔碎的什么物件。
乱糟糟的家......
这些都能证明一个事实——你不是自愿的!
三、保留DNA。
这个也极其重要。
因为万一对方反驳说:你凭什么认定是我干的?!
那你就可以甩出证据——DNA。
DNA不止存在于精液,毛发、体液、唾液等等都可以提取。
所以对方的毛发,或用过的毛巾、纸巾啊,你都要尽量收集。
以免对方否认“有性行为”这个事实。
如果对方戴了套,那么,将你指甲缝中抓挠下的血液、皮屑保护好。
如果他曾在胸部有动作,不要洗澡,提取他口水中的DNA。
四、不要删除对方的联系方式,保留证据。
很多人被性侵后,因为“恶心”,会删除对方的联系方式。
但我劝你不要。
因为里面可能有大量证据。
而这些证据,可能就能证明对方的骚扰、性侵动机。
南风窗媒体做过一个推测。
如果鲍毓明摆出的证据,能够证明他和李星星是“情侣关系”。极大概率,人渣将逃过法律惩罚。
那咱们怎么办?
在去警察局之前,先跟对方进行一次“坦白”。
第一步,准备一个录音笔。
第二步,示弱,进行深度聊天。
第三步,问对方为什么控制自己。
(让对方承认犯罪事实)
录音完成,确认事实。
当然,在进行这种事情之前,建议你先咨询律师。如何让对方亲口说出犯罪事实,不是一件易事。
同时也存在部分证据不能用的关系。
所以要审慎对待。
当你证据充分,对方也亲口承认过性侵,事实认定就会简单很多。
五,千万不要收钱。
如果你去报警,对方可能会说:“行行行,我们私了。要多少钱你说。”
那么这时你要谨慎了。
因为你一旦收钱了,这就是交易关系。
万一对方再作恶,你是有理也说不清。
而且,如果对方懂法,还反告你敲诈勒索怎么办?
岂不是把自己送进了大牢?
所以,这钱收不得。
如果真是私了,那一定要请律师来解决。不要自己出面。
六,注意收集其他的证明性证据,如监控、邻居、路人。
有一个词大家应该都听过。
证据链。
就是你想打赢官司,尤其是刑事案件,只有零星几个证据,那是不行的。
要口供、物证、人证形成一个证据链,那对方才能坐实性侵之罪。
可能有人问,这种犯罪哪来人证?
有。
走廊的监控(拿到后多拷贝一份)。
楼下的门卫。
你曾求助的某个朋友。
经常听到你房间发出哭喊声的邻居。
这些都是有利于受害者的证明性证据。
起诉对方之前,你需要准备好。
毕竟性侵案不同于其它。举证之路,复杂而艰难。

不要放弃把人渣送进监狱的机会。
其实,我最担心的,还是受害者不敢报警。
曾有异性朋友感慨:
“起诉别人性侵自己,就像阻止别人性侵自己一样艰难。我是指勇气。”
我当然理解朋友这句话。
因为在男权社会,女性说自己被性侵,似乎是有损清白的事。
受害者会觉得自己“变脏”,变“廉价”了。
她可能还遭到一些舆论的压力。
比如苍蝇不叮无缝的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之类的。
但我想以肯定的态度告诉大家:脏的永远是人渣,而不是受害者。
受害者没有错。
错的是犯法的禽兽,
以及那些继续二次伤害的人!
所以不管怎样,如果遭到性侵害,请你一定要敢于发声。
有人统计,性侵案超过80%都是熟人作案。
如果你第一次选择隐忍。
那人渣就会因为没有得到惩罚,而继续作案,反复作案。
直至把你祸害成第二个李星星,第二个林奕含。半生尽毁。
最后,恳求大家帮忙转发此文。
这世界有很多个“鲍毓明”。如果不幸遇上,请一定不要放弃把人渣送进监狱的机会!
因为你不送他进监狱,他就会送你入地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