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丽走了,还记得她吗?——关于包丽案的三个关键词
2020年4月11日,包丽去世。
曾经震惊全网的案子如今不了了之,当事人去世的消息也没有激起更多的讨论。
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有二:
一、这样的暴力事件不应该被淡忘,我们不应该放松警惕。
二、对于这个案子,我想从创伤心理学的层面讲一些自己的理解。
2019年12月12日,南方周末发布了一篇名为《“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记录》的报道,详细描述了包丽(化名)和牟林翰的恋爱及包丽自杀过程。并且披露了由包丽母亲提供的包牟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
随着更多媒体的报导,事件的经过渐渐明朗:(有了解的可跳过)
· 2018年5月,牟包二人确定恋爱关系。交往中包丽发现牟林翰有严重的暴力倾向。
· 而后,由于包丽不是处女,牟林翰以此不断贬低包丽,指责其不自重。并称“女孩子的第一次是最美好的东西”。并且逼问包丽和前男友的性爱细节,要求其发毒誓。在牟林翰的不断逼迫下,包丽向朋友坦白她后悔了。
· 包丽后悔后,牟林翰要求包丽将其微信备注改为“主人”。此后的聊天中,包丽称牟林翰为主人,牟林翰称包丽为狗。
· 在一次聊天中,牟林翰要求在包丽的身上文身,文上:我是牟林翰的狗。并且要把文的过程录下来。
· 2019年2月9日,牟林翰要求包丽拍一组裸照以示“惩罚”。并且声称,如果包丽敢走,就把裸照公开。本来包丽不同意,但是在牟林翰的洗脑和承诺娶她后,包丽同意了。
· 2019年6月11日,两人发生激烈争吵,提到分手。牟林翰大骂包丽,并催促包丽去死,继而在宿舍割腕。但是本次伤得不重,而且两人并没有因此分手。一个多月后,包丽住到了牟林翰的家中,同居期间两人多次争吵,结果多以包丽的妥协屈服收尾。
· 最终,牟林翰同意分手,但提出了很多苛刻的条件:要求包丽发誓离开他后孤独终老,不再找其他男孩子。要求包丽为其怀一个孩子再打掉,保留堕胎记录。但包丽以为堕胎不妥,牟林翰进而提出要包丽进行绝育手术,保留病历单,并且要求收藏被切除输卵管。包丽同意了。
· “合同”一天后就被牟林翰单方面撕毁,痛骂包丽,催促其去死。
· 2019年8月,包丽回老家。期间微信交流中二人爆发激烈冲突,牟甚至连发40条微信辱骂包丽。并且牟扬言要自杀。
· 2019年10月9日,包丽在一宾馆内服药自杀。送医救治期间被宣布脑死亡,并最终于2020年4月11日去世。
· 2020年4月11日,包丽在医院去世。
(来自维基百科:包丽自杀事件)
这些报道没有顾虑到任何隐私保护,后续调查也被搁置了。但也 “得益于”这样的曝光,让大家意识到这样一种暴力形式的存在。
为了方便阅读,我想用三个关键词来阐述我的观点。
关键词1: PUA?
包丽案刚刚被曝光的时候,和它连着一起被反复提起的一个词叫PUA,也就是“泡学”。
在概念上,PUA源自于欧美的搭讪大师,即Pick Up Artists,后来逐步演变成为操控、洗脑女性的不良手段。但这个案件中,对当事人的行动限制,以及侮辱性的言语暴力,通过威胁达到的精神暴力,性暴力的痕迹来看,这是一个恶性而又典型的Date-DV案例。
Date-DV属于人们常说的DV(Domestic Violence),即家庭暴力的一个分支。特指恋爱关系中产生的暴力。在各种各样的人际暴力事件中,研究人员意识到,不只是法定配偶之间容易发生这样的暴力,在恋爱关系中也存在类似的暴力,剥削和操纵。
因此,对于这样一个案子,去批判PUA,去讲,哦,字母圈玩脱了而已,又或者是单纯呼吁大家去警惕性别歧视、精神控制,都是偏离本质的。
关键词2: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一定有人会疑惑,包丽属于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吗?
不然,她为什么不逃开?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不……?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一个流行词汇,指被害者对于加害者产生情感,同情加害者、认同加害者的某些观点和想法,甚至反过来帮助加害者的一种情结。它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心理学现象,和鲶鱼效应,羊群效应一样,简单,形象,容易被记住。它拥有一个“综合征”头衔,却不是一种心理疾病。事实上,它在《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世界范围内的权威诊断标准)中从来没有存在过。并且FBI报告的发生率不高于8%。
但它却很容易变成一个标签。
-包丽为什么离不开加害者?
-因为她产生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如此单单用一个词去解释受害人的心理是肤浅而片面的。
如果非要用斯德哥尔摩来解释的话,我们可以认为,它属于心理创伤的一种反应。在为人熟知的PTSD之外,长期的,慢性的身体/精神/性暴力会带来一种叫做DESNOS(Disorder of Extreme Stress Not Otherwise Specified)的症状。DESNOS也被称为复杂性PTSD。精神科教授Van der Kolk提出这个概念,是为了涵盖PTSD这个项目所漏掉的其他症状。他和他的同事认为,除了再体验,解离,麻木,过度警觉等等PTSD项目下的症状之外,创伤事件(尤其是慢性的)还可能会带来人格和人际关系上的变化,以及生存信念的丧失。
具体包括:
- 对于自我的认知变化:自尊感降低,产生罪恶感/羞耻感/自责感
- 对于加害者的认知变化:摄入加害者扭曲的认知/将加害者理想化
- 人际关系变化:无法建立信任关系/倾向于再次成为受害者/倾向于成为加害者
从聊天记录可以看到,包丽对自我以及这段关系的认知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从“我最珍贵的是我的未来”到“我觉得自己没有价值,是个垃圾”“我已经分不动了”只花了一年多一点的时间。
牟一直利用“非处女”这个事实,对包丽进行攻击和贬低。虽然现在对于性自由、女性权利的讨论在变多,思想也更加平和开放,但是关于婚前性行为的看法,在周遭的人里,总有人以此为耻,总有人有处女情结。不论成长后接受了多么高等、先进的教育,一旦有人揪着“非处女”这件事开始攻击的话,就很有可能唤起从前接触到的,受传统文化影响的羞耻感。
除了“羞耻感”之外,包丽还被植入了“自责感”和“加害者意识”,牟的聊天记录里会有这样的言论:“你非要逼我这样吗?”“我是因为喜欢你才说这些,你为什么不明白”。
这种表达方式,其实反映的是施加暴力的一方经常会有的一种“受害者意识”,他们会觉得自己才是受到迫害的,并且把对方,即真正的受害者,说成是一个加害者。
对于这样的牟,包丽会觉得“啊,是因为我不好”“是我让这个关系变得不再美好”,于是自我责备,自我否定的感觉就会达到顶峰。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受害人为什么容易自责。
自责,或者说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实际上是一种增强自我控制感的做法。
如果把这一切归罪在自己身上,自己就能采取行动,“总有办法能解决的”。所以包丽也会为了场面不“失控”,而接受牟对她的种种恶语相向。
她会倾向于认为,如果自己下次不这样、或者下次更那样一些,对方可能就不会那么生气了
实际上,包丽和牟的对话之间,一直在重复这样一个模式:
在被提出了一个过分的要求时,包丽会先拒绝,但如果对方表现的很生气,那么包丽就会妥协,并接受第二个条件;她可能自我感觉上,会觉得自己在“谈条件”,以此保持一种控制感,但结果上只有不断的接受暴力;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改善,当爱情的幻觉也消失,自我的控制感也完全失去的时候,包丽才会留下一句“我命由天,不由我”,走到了自杀这一步。
关键词3:社会支持的缺位
我们认为,每个人遇到危险时的反应都有所不同。
比如森林里突然窜出来一只狼。有人很勇,利用武器和地形战斗到底;有人第一反应是跑,跑得越远越好;也有人当场僵住,张着嘴瘫坐在地上。
也有人虽然遇到狼会跑,但要是遇到体型更大的黑熊就僵住了。
讨论一个人面临危险时的反应,往往绕不开个体的个人性格,过往经历,以及当下所能获得的社会支持(来自家人朋友,老师,专业人员等等)。
这个案子里,有关包丽的成长经历和家庭关系的信息是相对少的。然而,从事后她母亲说 “我们没有足够的沟通,很后悔”,哭着说“为她留好了将来出去留学的钱”的言语中,从这些仅有的信息来看,我推测她的成长过程中,家长重视其学业水平远高于其本身情绪健康、心理发展。这只是我个人的想象和推测,但她的成长环境可能过多的要求她懂事、顺从,她也缺乏“说不”的成长机会。同时,未能同父母建立良好的信赖关系,也造成她不能毫无顾虑的吐露心里的烦恼,因此缺乏足够的社会支持。
于是长大以后,当她的个人边界被严重的侵害时,尽管一开始她能够直觉的感觉到“危险”、“不对”,引用包丽的聊天记录,她能够说出“最珍贵的是我的将来”、“你这样能叫爱吗?”。然而关于如何从危险中保护自己,即“我能否强硬的说‘不’”,“我应该和谁商量”,面对这些问题,她一定会感觉很迷茫。
社会支持的缺位也来源于心理创伤的后果之一:孤立(Isolation)
Date DV或者DV的受害风险比较高的人,我们一般会使人联想到社会经济地位低的,或者性格上十分懦弱的,或者说和社会的连接很少,是被社会孤立的这么些人。
但是本案的受害人,是北大的法学部的学生,生活中没有被边缘化的痕迹,还参加了学生会等社团活动,并不是我们主流上喜欢去定义为受害风险比较高的人群;但乍看起来风险并不高的包丽,在遭受了这样的暴力之后,也陷入了孤立之中。
原本在恋爱关系中发生的Date DV就因为很容被当做两个人闹矛盾,第三方很难介入。另外牟不让包丽和其他男生说话,甚至连男生宿舍的楼下都不能路过,这样的人身限制带来的孤立是一部分。
但还有一部分是心理创伤的影响带来的孤立。
我们经常说谁谁谁被孤立了,是一种故意行为。
但我这里所说的孤立并不是故意的或者有意识的。
包丽并不是完全没有想求助,她和朋友吐露过。但因为话题非常隐私,必然无法全盘托出,而朋友也基本只会劝分手。6月的割腕,她朋友是知道的,但也不知如何是好,也没有和老师或第三方去求助。
另外在牟对包丽威胁说要自杀的时候,她其实侧面问过母亲“我朋友如何如何,要怎么办”。母亲以为是别人的事情,以为和自己女儿无关,没有放在心上。
当事人去说一些很痛苦的经历的时候,她身边的人也会受到影响,变得不安。每个人拥有的“世界是安全的”这样的信念,会因为接触到这些事而被动摇,所以会本能的觉得不舒服,不想靠近。
作为结果,这些经历本身总是会被回避,被低估,即使当事人割腕了,周围的人也会想“再观察观察吧”之类的,也就忽视了重要的求救信号。于是遭受了这类创伤的人,更加没有地方说,更加的被隔绝。
写在最后
我不敢去想象包丽在整个过程中有多痛苦,多挣扎;但是我觉得这个社会只能听见死去的人的声音,或者是赢了官司人的声音,是很悲哀的现实。事态还没有恶化到这么严重的程度之前,明明有很多很多危险信号,但是谁也没能采取措施,伸出援手,真的很遗憾。
正在遭受暴力的人,他们会给出什么样的信号,身为身边人接受到了这样的信号需要向谁求助,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事情。
在自己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为了能坚定say NO,我们也应该从平时就去练习如何守护自己的边界感。
为了上述这些能够实现,关于暴力和暴力所导致的心理创伤,它们的机制和后果,应该像任何其他病毒和它所导致的疾病一样,病发前如何预防,患病后如何干预,都应该尽可能地被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