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自由》有感及“女权”杂感
自由是什么?孟德斯鸠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约翰密尔在《论自由》中说,自由是:只要个人行为仅关一己利害而与他人无干,个人就无需对社会负责。个人对社会负责的唯一条件是,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的利益。
我理解的自由是什么?
作为人,自由是有限的自由。只要人是依赖着社会而生存的,他就必须要受到社会的限制。我们所处的社会是法理社会,也是道德伦理社会。我们既要受到法律制约,也要受到伦理道德的约束。一个人决不能为了自由而与法律,伦理道德公然对抗。人们让渡自己的自由是为了获得更完全的自由,当我们失去随意攻击他人的自由,我们就获得了安全的自由。自由是一定要被约束的,无限膨胀的自由就像猛兽一样危险,因此需要被关进笼子。当社会,政府或个人要干预他人或其他共同体的自由时,必须要警惕这种干预是否超过必要限度,然而实际上,这种干预往往是超过必要限度的,因此在是否要干预他人或其他共同体所做的事之前前,必须做出非常慎重的选择。
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人人大谈“自由”的时代,然而有许多人其实并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他们往往只是在跟风附和罢了。最近的“女权”话题掀起的热潮不减,然而这股热潮有偏离正轨的趋势。在知乎,豆瓣上不乏讨论男女平权,女性自由的问题。然而,有相当部分人给我的感觉是,她们不是在争取“平权”或女性自由,她们是在“打拳”。她们不以理服人,而是以高强度的语言攻击和人数上占优势的舆论攻势来对待不合她们意的观点。我认为,要为女性争取应得的自由,这些人也需要先搞明白什么是应得的自由。自由是有限的,自由是有责任与义务的,当代的女权运动,万万要警惕被一些有心人挑拨对立,陷入争取自由的误区。需明白,自由是以不伤害到别人为前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