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中行原油宝没了本金还倒贴?纪中彬:中行应负主要责任
近日中行推出的原油宝产品严重亏损,抄底原油的一些投资者不仅亏掉本金,还面临着倒欠中行一大笔钱。

这次事件中,中行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银行参与做外盘原油是否合适?
现在很多银行说他们做金融做投资,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银行跟二级市场完全是两回事儿。
很多时候大家都把银行和金融混为一谈,但其实银行是银行,二级市场是二级市场,这点国内不是分得很清楚。再说银行做投资,风险测评上也没有一个选项是投资者能不能承受全部本金损失再倒欠银行几倍本金的,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跟产品也不匹配,所以说银行做原油期货明显是不合适的。
炒期货的都知道,期货千变万化,时效非常短,价格可能过一个小时就完全不同了。比如我们跟柜台说买这个原油期货,后台操作的这段时间,价格就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而且可能都等到美国时间的白天下单,在我们这里就是晚上了,而且原油交易不是马上就能成功,整个过程流程都要花很长时间,所以说中行选择做这种柜台销售显然是错误的,银行就不应该参与外盘原油相关产品。
2.原油宝仓位分布是否合理?
通常机构给客户做投资,仓位分布应该均匀,应该按持仓比例或者按交易量,分布在不同的合约上面,中行却把资金都投在了近期合约。老百姓买原油宝是做抄底投资,没有交易成分,买的是一种期望;而抄底投资应该属于远期,资金反而更应该往远期合约分配得多一些,钱肯定不应该放在单个合约上。

这个投资应该投到所有的合约,虽然远期合约可能没那么多,可能近期合约操作比较多,但是一定是根据买的量逐步地分摊到各个合约当中,然后来做分配;因为期货是有杠杆的,怎么买一定得有公式、交割程序,根据投资人的仓位去下单,放在一连串的合约上,显然仓位分布是非常不合理的。
3.交易操作问题
在操作上,中行原油宝就完全错误了。一般散户投资在交割前不具备交割能力,那么就应该在很早的时候把仓位平出来,结果合约马上交割他们都不出来,这个操作再低级的操作人员也不会犯,怎么能在投资人全部都是老百姓并且没有交割能力情况下,把合约放到最后一刻呢?这是比较严重的错误。
我大胆地预测,这个有点儿像阴谋论了:要么原油宝早就平出来了,但是就拿那个最低价给散户算,散户赔了就赔了,他们从中做做手脚挣点钱。那就不是简单的商业问题了,是很大的法律问题,就严重多了,因为原油宝不是中石化的某个机构,全部都是没有交割能力的散户投资人,怎么能犯这种低级错误呢。
总结:
在这件事情中,监管部门需要专门组织人员去清查原油宝的交割情况,一定得有一个比较好的交代,否则难以安抚民众、闹出群体事件,负面影响太大了。我认为监管部门应该已经着手调查了,一定会就以上这三个方面做出澄清,那么不管监管部门以任何形式出的结论,中行大概率是责任方,可能今后银行部门都不会去参与这类投资,银行也没这个能力参与。
中行原油宝操作人的责任不是一般的大,既然他们敢组织个局,那么就该承担这个责任,其实我在其他地方也评论了,老早就说如果律师事务所组个团队接受所有投资人的委托,在中国、境外任何投资机构都可以起诉这个操作,中行几乎没有胜算,那么赔偿等等都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