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爱情笔记》摘录——关于爱情和自由
#关于爱情和自由
1.“忍无可忍源于两个方面:其一,是非观念;其二,不能让他人生活在暗昧之中的想法。一天晚上,当克罗艾和我开始争论起埃里克·罗默的电影时,我们忘了罗默的电影既可以好,又可以不好,这完全取决于各人的看法。争论逐渐演变为逼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而没有意识到异见存在的合理性。同样,虽然我憎恶克罗艾的鞋子,但我并没有想到:尽管自己不喜欢,但鞋子并非生来就让人讨厌。”
2.“当个人的判断被推广,使其为女友或男友(或者整个国家的公民)接受之时,当‘我认为这很不错’成为‘我认为这对你来说也很不错’时,这种从个人观点扩展到众人共识的举动实乃一件专横之事。在有些事情上,我们以为自己可以命令对方同意我们在所有的方面都正确无误。专横地声言这就是爱情,是迫使对方(假装是出于在乎和爱)放弃自己爱看的电影或自己喜欢的鞋,去接受一个(充其量)只是假冒成普遍真理的个人判断。’”
3.“也许爱情和一厢情愿的政治其开头都是同样的美好,那么结局也许会是一样的血淋淋。难道我们还不熟识以专横告终的爱情?以同样的专横,统治者见到地宣称他们心怀国家的真正利益,但结果不也是以合法化地杀戮那些坚持异议的人而告终吗?如此以来,爱情是一种信念(还有许多其他的内容),是非自由的,因为信念从来避免不了像持异议者和异端发泄自己的挫折感。换一种说法,一旦你对某事产生了信念(祖国、马列主义、国家社会主义),信念的强大力量必然会自动地消灭其他的选择。”
4.“约翰·斯图亚特·弥尔于1859年发表的《论自由》是提倡不以爱的名义制约人民的自由主义经典之作,他毫不含糊地要求政府(无论有多好的意图)不要干涉人民,不要逼迫他们换鞋子、读某些书、清楚耳垢或是剔清牙齿。从此非暴力政治找到了最伟大的辩护者。弥尔认为,尽管古代的联邦觉得自己有权力对“每一个公民的身心需合乎法则保持浓厚的兴趣,但现代政府却应尽可能退后,让人民各行其是。如同爱情中被烦扰的一方请求仅给予一个空间一样,弥尔呼吁政府不要干涉人民:自由之义,在于防止强权势力对于违反自己意愿的文明社会成员的妨害。强权势力自身之偏好,不论是物质方面还是道德方面,皆非侵犯他人之理由。”
5.当两人不再能把差别化解成玩笑,那么这就是他们停止相爱(或至少不再为爱的维系做出较大的努力)的信号。毕竟每一次理想和现实的差别背后,都是一次失望的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