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与识
中文语境里,我们叫有道理;英文的同义词叫make sense。
特朗普跟电视机前的美国人说,你们不需要那么多专业的科学知识,你们只需要common sense就好了。他说,我相信你们有自己的common sense去判断事情的危险程度,而科学知识都是骗人的。
如果把common sense翻译成常试,那么common就是常,sense就是识。问题随之而来,为什么make sense的意思是有道理,而不是“制造识”呢?
当然,我们可以从非常多的角度去论述,例如英文世界里对感官体验的强调和宋明理学对汉语圈的影响。跟着感觉走,可能是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思潮的一大改变。被感知的存在在汉语文化下从来没有被如此的强调过,毕竟,“经验”一词都是18世纪末期才从日本传来的洋词。如果经验的概念都从未形成,人们又怎么能系统性的理解,感官,感知,经验和知识呢?
Make sense,这么来想,根本上的意义便是一件被感知的事物符合了你因感知而产生的感觉。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不能喝太热的水,否则会被烫伤。第一,我们人体是无法适应滚烫的热水的,如果水触碰到我们体表,我们生理上就会感觉不适。这个感觉,是由体表的细胞加上身体神经系统一系列的运作,让我们的大脑sense到的。第二,我们必须被烫伤过,才懂得被烫伤的感觉。我想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被热水烫过一两次。虽然身体的反应速度会比感知到快,但是只要被烫过,就知道这大概不是你想要的感觉。第三,因为我不想要被烫的感觉,所以我不去碰热水,我的身体不会疼痛,不会疼痛的感觉就是这个需要被sense sense到的sense。总之,你不去碰热水,这件事是make sense的,因为他不仅让你避免被烫伤,又让你感到这么做是对的。
有道理,这三个字就要说回,道和理的概念。道和理,用哲学的话都可以叫本体。不同的是,道是玄的,非实在的,非实体的,是目标和规则的框架;理是规则的实体,实在于物体内部的精髓,是形而下的。如此去想,那么make sense和有道理其实是认知论和本体论之间的差距—即,到底本体是如何被感知到的,还是本体蕴藏在什么地方。
我认为互联网文化就是一种本体论往认知论的改变。人们再也不需要关心到底自己长什么样子,因为人人都可以p图;信息都不需要去思考真假,因为你需要关注的只是一个你认为可以值得信任的信息源;每天打视频,通电话,把我们的电子用品和无线信号变成了我们感官的一部分;炒作,欺骗和敷衍成了互联网生活的常客,谁叫这在这个被感官体验和多巴胺支配的年代是不鼓励大家思考本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