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为何失火
太茅震宅,止有东房一座,无中房,两厢房,街房,外应天锋方有高楼。 王公曰:幸此宅中房,街房俱无,虽后有东房,不与天锋正对,得免火灾。若后东房稍 近前,则与天锋正对,而有回禄之患,如此宅北再有震宅,则与天锋正对,必遭火灾。太茅 曰:昔年果有此患。 王公又曰:汝宅南有空院,日后宜造房于此院,震木离火乃子孙房也,汝子孙居之不妨, 切不可开南门,恐熾火泄木之气,汝为家长,恐生疾病。现今宅内,只可盖两厢房,切不可 添盖中房,街房,以于天锋北厢盖楼,以生震木而使之旺,以泄西方天锋之金,则不足为大 害矣,亦不可太高欺主.若改坎宅,恐招破军屍气之凶,改离宅,惧招六煞败伤之祸。且泄木气而不吉,是巳房子则不妨。又此宅南厢房,去主房稍远,主子孙外游,且南房门向南, 不与主房相向,而反相背,又主父子不合也。 赵起楼坎宅,与天锋正照,于癸未年十月失火。宋泽普坎宅,开天锋门,其子孙亦于癸 未年十月失火。按二条皆亥卯未吊动耳,天锋之主失火,屡验之矣。 一坎宅火灾论,老宅在西,三层房,开巳丙门,其宅颇长,系嫩木,故有一子。后又新 造东宅,四层,两宅合论,其形方,则嫩木变而为土矣,且其宅向在丁午之间,是坐空而向 空也。 王公曰:主二姓同居.其家有妾带子,后又生二三子,其亲生之子反无子,养他人之子以为子。宅向午丁是火,火空则焰,水空则竭,灶在寅方,其火更旺,且开天锋门,是火门也, 同老宅巳丙门,亦化而为天锋门。断其寅戌年,宜失火,至辛巳年正月火发也。 按此宅生气巨门俱起,宜有子而反无子,以其向空也。老宅本巳丙门,以新宅与之相通, 则变为天锋门,安得不遭火灾乎。 兑宅,丙方水来,绕巽而至,直冲其门,则火资木而益旺,于亥卯未年失火。
来自 豆瓣App
还没人转发这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