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青苗,终身增一赋;满怀赤忱,致死半无忧
“收功无路去无田,窃食穷城度两年。”挥笔写下这两句后,王安石愈加平添一份郁结在心中。
从临川走出来的王安石,这一年已满28岁,正是胸怀壮志之时。胸怀壮志却无路实现,他是痛苦的。做官无法取得政绩,归家又无田产,在这穷城白享俸禄,实不是其所愿。
王安石在鄞县已做了两年知县,他不想再窃食下去,他要建功,要让世间不再有穷城。他要制富强之法。
王安石一生都相当顺畅,比同时代的某些人要顺畅许多。在鄞县知县任后,他接连升迁历任舒州通判、常州知州等,自1067年宋神宗即位后,王安石的仕途将走向顶峰。人一生中能遇到一个始终理解并且支持自己的人是非常幸运的,如果遇到的这个人恰好又是一个皇帝,那就更加幸运了。宋神宗其人,耳闻目睹了国家积贫积弱的境况,即位时才19岁,朝气蓬勃,一心想着富国强兵,满朝文武谁与我最合拍?
就你了,王安石。
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安石终于不会再有“收官无路去无田”的感慨了,因为他现在已经位人臣之极,为一国之宰相。接下来,该变法了。
管理常平仓的官员很开心,以前设立常平仓的作用是平抑物价,拯济百姓,在丰年适当抬高价格籴米,防止谷贱伤农;在荒年适量降低价格粜米,也就是“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但由于“积贫”的现实困境和北宋的财政制度特点,地方政府财政较为紧张,因此时常缺少籴米的本钱。而当时还存在着常平仓的钱粮被三司和转运使移用的情况,致使常平仓缺少钱粮。并且常平仓籴粜程序较为繁琐,执行中还常出现了诸如官商勾结、出粜价格不合理等现象。这些诸多因素,都使得常平仓很难达到设立的预期效果。就在这时候,上面颁布了一部青苗法,规定“常平、广惠仓的一千五百万石钱各为本,如是粮谷,即与转运司兑换成现钱,以现钱贷给广大乡村民户,有剩余也可以贷给城市坊郭户。民户贷请时,须五户或十户结为一保,由上三等户作保,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贷请夏料,五月三十日以前贷请秋料,夏料和秋料分别于五月和十月随二税偿还,各收息二分。”
一个纯粹的慈善机构,现在不用再在籴米粜米上搞成一头包,这供求关系多复杂啊,把粮谷换成钱,只负责贷款,等着收利息这不轻松多了,利息收不上来怎么办,让上等户作保啊,反正利息得收回来,工作一下简单粗暴了这么多,官员能不开心么?每年利息一下多了近三百万贯钱,皇帝开心,王安石开心,官员开心,惟独百姓不开心。百姓不开心?对于这种观点,当时主张新法的人可能不乐意了,青苗法收的利率比民间高利贷低多了吧,我可是为了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的现象,一举两得。
一举两得?有的事情,一举从来不能两得。有意见,有一个人对新法非常有意见。此人在王安石新政推行的翌年,便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上神宗皇帝书,其中了指出包括青苗法在内的几个弊端,此人目光不可谓不深邃。书中写道“青苖放钱,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岁常行,虽云不许抑配,而数世之后,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与?异日天下恨之,国史记之,曰青苖钱自陛下始,岂不惜哉?东南买绢,本用见钱,陕西粮草,不许折兊。朝廷既有著令,职司又每举行,然而买绢未尝不折盐,粮草未尝不折钞,乃知青苗不许抑配之说,亦是空文。”抑配,也就是强行摊派,急需借贷之人肯定是穷困的下户,而穷困伴随而来的便是还贷风险,古代不像今天有信用体系,还不起就只能“继之逃亡”了。那青苗法是怎么解决呢?上文已说,上户保下户,上户给下户做担保,当下户无力偿还借贷时,自然会连累上户等人,损害了上户。青苗钱变成为了搜刮形式,使上户变得贫困。在没有信用体系,自然经济为主的古代,以牟利为目的贷款给贫民必然会导致抑配现象。
书中继续写道“且常平官钱常患其少,若尽数收籴,则无借贷;若留充借贷,则所籴几何?乃知常平青苖,其势不能两立。坏彼成此,所丧愈多;亏官害民,虽悔何逮。”由于当时积贫的国情,常平仓里以前就没什么钱,如果专心赈济百姓,那就没钱放贷,如果留着钱放贷,那何来钱赈济百姓?常平制度和青苗法,势不两立。这揭穿了青苗法的时代局限,对于当时的经济基础来说,青苗法作为上层建筑是超前的,同时对专制统治者来说,利于维持北宋政权稳定的看得见的富国强兵目标,必然是优先于看不见或者被蒙蔽的民生。
最终作者在这篇上神宗皇帝书中提出了自己超越时代的见解,“今有人为其主牧牛羊,不告其主而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则隐而不言,五羊之获则指为劳绩。陛下以为坏常平而言青苖之功,亏商税而取均输之利,何以异此?昔汉武之世,财力匮竭,用贾人桑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于时商贾不行,盗贼滋炽,几至於乱。”对于改革而言,(在今天的国情更是如此)似乎人人都觉得其一定是有利于社会的,并且是全方面的有利,只是由于既得利益者的阻碍和破坏,改革才不能成功,由于改革未成功,因此改革失败后留下来的一地鸡毛,都是保守势力腐朽分子阻碍所造成。可是改革本身并不是先进的代名词,一个成功的改革,不断完善的改革,被客观事实证明过后的改革才是先进。当一个改革兴起后,必然会伴随着好的结果与坏的结果,不能只把五羊之货当作劳绩,而对一牛之失视而不见。面对着短期内得到的巨额税而大言青苗之功时,却忘记常平之制的失败,感叹均输法得利时,却亏损了商贾的利益。统治者的利益和商贾的利益孰轻孰重,民间借贷是否应该被当作高利贷盘剥一棍子打倒。北宋时期,作者已有了此般思考。
青苗法作为历史上著名的王安石变法措施之一,在介绍完其先进性之后,往往以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点问题这寥寥几个字而结语,抛去青苗法之外的实施过程问题,青苗法本身是否得人心?当时青苗法让符合条件的人去领一笔“青苗钱”,收货后加两分利息归还。实际操作时,是只缴利息,不还本钱的,这样就算领过了下一次的青苗钱,半年后再来缴利息。如此手续被简化:领了一次本钱后,每年缴两次利息而已。
所以青苗法是个陷阱,所谓“一领青苗,终身增一赋”。只要两年半时间,本钱已经还清了,利息还要缴下去,等于终身多了一种赋税。(朱刚、王水照语)
其实,王安石没有错,写上神宗皇帝书的人也没错,甚至宋神宗也没错,错的是封建专制制度,宋神宗未必不知道这份上书所指明的弊端,但他是皇帝,这是他的圣政,没有人能够对他的意志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宋神宗是宋代排得上号的有作为的皇帝,他想富国强兵,他为了富国强兵甚至重用说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王安石,作为皇帝他应该明白百姓畏天,法祖的重要性,但他为了改革,豁出去了。宋神宗也是宽容仁和之君,对于反对变法的旧党,敢在地方不执行新法政令的旧党,他只是对其贬官移职,并未有进一步的严惩,宋神宗是坚定的改革者,他为了变法可以排除障碍,但并没有对阻碍变法者施加报复,其在位时期,就算皇帝支持一方,政见不同仍然可以自由辩论,可以罢官做出对抗(司马迁等人),朝廷风气清明自由,相比于后两朝皇帝,可以说超出太远。在宋神宗晚期,他甚至意识到改革太激之弊,打算中和新旧两党,再治国家,在有作为这一点上,宋神宗没得说,可惜英年早逝。
既然谁都没错,那围绕着这场改革风暴什么是对?赤诚之心永远是对的,支持改革或者反对改革者,都可以拥有赤诚之心。满怀赤诚,至死半无忧。
回到这专制王朝,这作上神宗皇帝书之人坚决反对变法,于是被宋神宗派出京任职杭州通判,在一个初晴后雨的日子,正在西湖边饮酒的他,感叹这人生,晴方好,雨亦奇,若本我心,此意自佳,于是纵笔写下,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