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著国语文法》读书笔记Part 2
关于词类的区分和定义
黎锦熙先生认为九种词类是按照一般文法来进行区分的。其中实具有三方面:一是实体,二是作用,三是性态。进而词类也可以分为三大类:一,实体词,表实体的。二,述说词,表作用的。三,区别词,表性态的。汉语中若是不同词类牵涉的方面稍微多一点,需要灵活运用一种联络媒介的词,作为句子中间的关节表明各词或各语句的关系,这叫做关系词(即介词、连词,有实字但是虚用的)。而在语言中需要表情和生动的,表示说话人的意趣、情感或态度的词,叫做情态词(即助词、叹词,汉语中大多是借字表音的)。
1. 实体词
(1) 名词,是事物的名称,表示观念中的实体的。
(2) 代名词,代替名词的。例如:我、那、什么等。
2. 述说词
(3) 动词,叙述事物的动作或变化的。
还有附属于动词的同动词,用来说明事物是什么或是事物的种类、性质、邢台的。必须把作为说明的词系在它的后面。之所以叫同动词,是因为它和叙述主语动作的动词有同一的功用。例如:是、似等。
形容词直接用作述说词的,叫做形述。(由此能够看出,其实早在探讨汉语语法的初期,学者就注意到了形容词动词化的现象,并加以定义,但是给归到了动词一类中。其实在我看来,形容词还是应该归到区别词中,只是在不同的语境中“借用”为动词性质。)
3. 区别词
(4) 形容词,用来区别事物的形态、性质、数量、地位的,必须附加于名词之前。
(5) 副词,就事物的动作、形态、性质等,再加以区别或者是限制,必须记载动词、形容词或旁的副词等之前。
4. 关系词
(6) 介词,用来介绍名词或代名词到动词或述说的形容词上去,表示它们的时间、地位、方法、原因种种关系的。介词大都由动词转换而成。
有一个比较特别的“的”字(在这里黎先生给归到了介词中,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我还是偏向于把“的”归为助词),用来介绍“名词”或“代名词”到旁的名词(代名词)上去的。而且要在所在介绍的名词之前,这是不同于其他介词的地方。
(7) 连词,连结词与词、语与语、句与句、节与节,表示它们互相联络的关系。
5. 情态词
(8) 助词,帮助词和语句,来表示说话时的神情、态度的。这种词本身并没有什么意思,不过是代替一种符号的作用。黎先生举的例子为:吗、哇、呢。我对于这类词他的划分持一个怀疑的态度,其实助词所包括的内容应该更多一些,且不应该没有实在意义,应该是在使用时虚化了。
(9) 叹词,用来表示说话时一种表情的声音。常独立使用,以传声为主,本身没有什么意思,例如:啊呀、唉。
-
小北向荣 赞了这篇日记 2021-03-28 23: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