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
(一)
二〇一四年平安夜,我的钥匙丢了。
家门钥匙连着车钥匙一起离奇消失。我坐在长寿路后面一家烧烤店里,翻遍随身背的链条包、脱下的皮衣、已经杯盘狼藉的桌子——口红、纸巾、耳机线、充电宝、生蚝壳、长竹签、易拉罐、调料瓶,统统都在桌上。
我绝望地望着小李:
“真没了。回不去了。”
小李楞了两秒,头往桌下探,扫视一圈。烧烤店里人声鼎沸,几打几打的生蚝闪着金属光泽被端上桌,刚出炉的玉米裹满黄油滋滋地响,连冰镇芥兰都骄傲的冒着仙气在桌椅间穿梭。我冲下楼梯,盯着阶梯上的红色地毯一路看着等吃饭的人从大厅排到街上。写号码的女服务员裹着黑色长羽绒服瑟瑟发抖,抱着大捧玫瑰穿短皮裙的女孩依偎在男孩身旁也冻得瑟瑟发抖。
娇艳的花朵和红唇提醒了我,这是个节日的夜晚。我却和同事尴尬的在烧烤店里,为一串钥匙忙得心焦。
小李陪我去停车场找了一圈,确定无望后,我们厌倦地回到烧烤店,吃饭的心情已然全无。有十秒钟的时间,他看着手机,我也看着手机,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在脑中迅速想了下丢失钥匙的后果:换门锁,换车锁,换办公室柜子锁……想到心烦,我说,“走吧!”
小李保持了应有的礼貌,结了账。本来这顿饭也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吃,谁知道一个一个放鸽子,小王小张小胡大半年都单身的人不知怎么今天都有了约会。如果我因为最后来的只有小李而取消聚餐倒显得我嫌弃他似的——可能他也这样想——于是为了留住彼此的尊严,我们都履行了承诺。
走到寒风凌冽的街上,小李点了一根烟,放松的抽起来。汽车还在排队涌进停车场,冒着白烟的热尾气分分钟被夜色吞没。
小李抽完烟说:“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去我家。”似乎是想了一会儿的结果。
我已经翻了一遍手机,试图找一个温暖的去处。
“我家有两个房间。现在太晚了,天又冷,等明天白天你再回去换锁,这样比较安全。”
我想了想说好,也别无选择。
(二)
我们是在一次公司旅游时认识的。
半年前公司组织去湖南凤凰,把一车人拉到山沟沟里,颠簸蜿蜒的无尽山路让这帮常年在一栋楼却不认识彼此的“螺丝钉”有了寒暄的机会。有的人工作了两三年,有的人工作了七八年,见面问“你是哪个部门的我好像没见过”都不算唐突。好像一台巨大的流水线机器,每天每一部分都在各自区域运转。如果不把他们拆开了堆到一起,确实,可以一辈子不用见面。
小李比我小两岁。斯斯文文,白白净净,戴一副金属框眼镜。和他斯文相貌不太相符的是他抽烟很凶的习惯,几乎每到一个服务区都会问一圈在座的有谁抽烟,要不要一起去。出于礼貌他问过我,我以前抽,现在戒掉了。我摇摇头,报以同事间疏离的礼貌与微笑。
尽管是个尚算年轻的公司,三十岁以上的人已经分明和二十几岁的人划清界限。三十岁以上的人会挑剔酒店的水不够热、早餐不够丰富、周围没有足浴按摩,二十几岁的人却觉得只要公费旅游都好,毕竟也是蛮远的自己不会常去的地方。
三十岁以上的人说,乡下欸真是乡下,戴上遮阳帽塞上耳机一路都在睡觉。
二十几岁的人说,好美啊好美,一路手持单反守候出其不意的风景。
我已经过了三十岁了。尽管还没挑剔到嫌累的程度,也不算有耐心这样奔波。有位比我小的女同事结婚比较早,她还是生完孩子第一次出远门,路上开了下视频通话就泣不成声。几位有经验的妈妈一齐安慰她,又触起自己的辛酸。这时年轻人们才默默收敛起旺盛的好奇心,任车里呜咽一路。
按计划我们要在凤凰待三天,去掉远途交通实际只剩下一天两夜。为了争取一点点观景自由和饮食自由,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来散步去。从古城外走进城内,清澈的沱江流水潺潺,有妇女已早起“浣纱”。昨夜的湿气渗进青砖,一缕辰光透过屋瓦间窄窄的空隙照下来,把青石板路照得发亮。
我走下桥去吃一碗细米粉,放够辣子,和当地人一起“呼哧呼哧”。上学的孩子三步两步就跑出去老远,父亲拎着书包跟在后面追,忙不迭地和老板结账,扔下几个硬币。
没想到公司有几个年轻人都在这里,小李小王小胡小张,他们热气腾腾地围坐一桌,喊我也索性坐过去。
我们把一罐子辣椒都倒空了,一伙人嗦得“呼哧呼哧”,不亦乐乎。
结实的小王说,“很能吃辣嘛徐老师。”
我说,“馋啊,来了就多吃点。”
小胡人瘦,嗦得满头大汗。小张是个皮肤白皙的江西美女,微微沁汗也有几分辣妹子的娇艳。
我看她就着瓷碗大口喝完汤用纸巾把额头晶莹的汗珠轻轻一抹,戴上墨镜就潇洒走了出去。那窈窕的身影真让我羡慕。
结账时老板说我的一份已经结了。没想到小李早早出去抽烟,把大家的都结了。再三推让不过,他说不如晚上大家请他吃烧烤,我们都拍手叫好。
(三)
车开上中环。两排无尽的白色灯柱亮着橘光恭敬迎候,一条宽阔的马路似大浪劈开,奔涌向前。
小李的银色丰田是这巨浪上的一个光点,它以一百一十码的速度奔向潮头,与川流不息的汽车竞相追逐。夜晚的上海,尤其是十一点以后的上海有意想不到的自由。车可以开得更快些,灯比黄昏更亮。那些细密格子里依旧点着灯的高楼大厦是一个个快乐的巨人,像北欧童话里的森林岩石换了副深蓝玻璃面孔,闪着无数只熠熠的金色瞳孔,在这辽阔的钢筋水泥草原上与人类一起狂欢。
小李开着音乐,从年代久远的ABBA乐团放到比较近的Lana Del Ray。车厢里烘到二十五摄氏度,我从手到脚都暖起来,心情也变得好了些。
看那轻飘飘的白色尾气升腾时,女歌手正以沉浑的烟嗓反复低吟。好像一杯煮热的红酒下肚,把我胃里的孜然、辣椒和苏打气泡都打败。
烟味也漂浮在空气中。
小李打开窗,一阵冷风吹进来。
“离得还顺利么?” 他忽然问。
“了了。”我说。
“挺好。”
多余的话都没有再说。我轻轻用手打着节拍,他点头哼着歌。
(四)
凤凰的夜晚确实更迷人。
因五月过分炎热的天气,沱江的水位降到了近十年最低。白天看时,它似乎勉强撑起沈从文笔下的面子,水流到下游就要枯竭,露出尴尬的一排岩石,任穿着坡跟鞋的女游客在上面搔首弄姿。灼热的阳光还把水面照得发白,水汽腾腾的闷热感也令人不是那么惬意。
但是到了夜晚,一切不美好的事物都可以被原谅。再低的水位也不妨碍挂着摇曳灯笼的游船在江上留下光影,夏夜微风混合了酒与火的味道,也把两岸的食肆酒馆吹得令人神往心驰。
年轻人和我约在了黄永玉美术馆边的一家烧烤店。离古城中心有点远,这里不那么吵闹,也保留了点烟火气。
傍晚大家都在公司聚餐时稍微吃了点,那些白天喊爬山多辛苦的中年人似乎约好了忘记疲惫,白酒一上桌,他们便起身感谢领导,带大家看到多么美丽的风景。
我在公司待了也四五年了,按部就班就这么过了一天又一天。只有来到这遥远的山中酒桌上才发现,原来真的“前有狼后有虎”——不仅比我大的前辈都在用尽力气,连那些刚进来的年轻人都过于老成,好像在家练过喝酒似的,绝不放过这个和领导紧密团结在一起的机会。
这样的饭不会好吃,酒也不会好喝,我便早早推说饱了离开酒席。
再见到年轻人时小李对我狡黠一笑,“徐老师今天晚饭没怎么吃吧,烧烤多吃点。”
我瞪了他一眼,仿佛我才是新人似的,一脸写在白纸上的嫌弃轻易就被他看穿。
结实的小王叫来了五杯新鲜扎啤,瘦瘦的小胡点好了五十串烤串,漂亮的小张穿着印有字母的简单白T和牛仔超短,微风吹起她的栗色卷发,举手投足都是风情。
在这遥远的大山里,边城的江水边,没想到我们还能尝到和上海同样好吃的烤银杏果和烤鸡胗。仿佛彼此认识了很久,就是周五下班后走进公司街角的日料店,为周末轻松庆祝一番。
熟悉的味道唤起共同的“乡愁”。烤银杏果上了一轮又一轮,啤酒也空了七八杯。年轻人撒把盐就把果实放进嘴里,混着烤肉微微焦脆的香与辣,再猛烈的吞下一口扎啤。
那带着一点苦涩的甘甜到底属于天真,任白色泡沫占满金色液体,即使满溢也无谓挥霍浪费。我们嘲笑着古城另一端被斤斤计较的白酒,大口喝着泡沫大口的吃着肉。如果说此刻有一种集体主义在异乡凝聚,那绝不是因为我们是同事,因为我们在一个公司,而仅仅因为纯粹的美味与撩人的风景,为刚刚那顿正餐里的酸腐与它不配猛干一杯。
(五)
我的生活在六月以后就变得一团糟了。
也就是从凤凰回去不久,我发现自己岁月静好的婚姻原来是潭死水,不仅遍布谎言的尸体,而且早已发烂发臭。
想起在凤凰的那个夜晚,我和他们说,“Lonely Planet是我年轻时看的了!”,小张还嗔怪,“徐老师你别老把自己说得很老好不好!”
这么一看,确实暮气沉沉,我看他们就像隔了层雾。
回到我自己的生活中来,不仅热闹的烧烤啤酒不再有,就连通勤日到家一顿温馨的晚餐都聊胜于无。那个人说他很忙很忙,忙到晚饭再也来不及回家吃,忙到周末都在出差的高铁上。
有大半年我还以为这是生活向着康庄大道前进的预兆。心想这时再不苦点累点,很快人到中年便背不动更加沉重的负担。况且有这样拼的伴侣,我也不必强撑起来去争争斗斗,于是在有领导的酒席上我都懒得敬一杯,还以为自己的天真得到了另一半勤劳的保护。
——地震总是说来就来的,绝不让人准备。
有一天我在他的旅行包里发现一盒刚拆的杜蕾斯,清楚写着购买日期的屈臣氏小票和刻着名字的酒店会员卡……没错,就是我去凤凰的那几天。
命运真爱开玩笑。好像手上有个玩偶似的,随时可以抛过来,抛过去。我为眼前的一地鸡毛震惊之余,似乎又不那么悲伤。毕竟在平行世界的另一端,在我喝到微醺的那一晚,我确实一边羡慕着小张毫无瑕疵的面庞,一边略略妄想我的生活还有没有别的可能。
小李坐在我的身旁,在我喝到趴下后,我依稀记得他摸了摸我的头,掌心抚过我的头发。他的指尖触碰到我的脖子后面时,我一个寒噤醒过来,“走了走了,我喝多了”。
回酒店的路上古城已一片寂静,偶尔还有我们这样疯狂的人群,三三两两走着歪斜的舞步。桥下的米粉店早就关了,可烧烤摊又浩浩荡荡一字排开。五毛钱一串可以尽情挥霍,毕竟这样的快乐在上海很贵。
小李说,“再吃点吧,我还没饱。”
“真年轻啊……”我又说起同样的老话。
他一口气点了一百串小串,“才五十块!”又叫了两罐啤酒,“放心,一定吃完。”
我坐在烟火缭绕的小板凳上,等酒醒,任凉风拂面。
确实,那样的年轻只在雾里,我只能看一看。
(六)
Lana Del Ray反复的低吟跟着军工路一直倾斜的下坡完成了一段“旅途”。我怀疑小李多绕了点路,只为在高处看到午夜时分的共青森林公园。她像一个沉默而巨大的美人,连一声轻叹都能让人感到空气在震动,远方的树梢在跳舞。摩天轮是她忠诚的卫兵,蓝黑色的天幕下她已独自构成另一个王国。
这里离“上海”很远,远到可以听见风的歌声。
小李一个左转带我到了他的家,二十三层,电梯直上顶楼,可以眺望星星点点的远方,远方已让人分不清到底是星还是灯。总之璀璨的人类文明与自然在空中交汇,光之所趋,无远弗届。
他养的那只拉布拉多犬已经睡着了,听到钥匙开门声,眼皮勉强撑开,又耷拉了下去。小李摸摸它的头,它再次温柔而享受的睡着。他把它白天吃剩的肉端到厨房倒掉,有点局促的说,“家里有点乱,不好意思。”
“你不用遛狗的吗?”我问他。
“每天早上会带它转一圈。晚上我回来得晚,它已经习惯了。”
客厅地板上有狗的玩具零星散落,桌上有个醒目的黑色烟灰缸,泡着燃烧完的灰烬。小李打开冰箱,想要招待我喝点什么,“欸又不好意思,我家里的饮料都喝完了,还没来得及买。”
他给我倒了一杯纯净水。空气中的尴尬变得明显起来。
沉默了几秒,他说,“走!出去请你喝一杯。”
我看了看手机,十二点二十分,已经到了圣诞节。刚刚的夜晚好像什么也没有做,确实应该弥补点什么。
小李换了件大羽绒服,换了双跑鞋,整个人都变得轻松起来,连他那副金属框眼镜也换成了黑框,和往日有点不同。
我们两手空空就走到了街上。钥匙已经丢了,手机在口袋里,我的身上可谓空无一物,除了缩紧脖子抵御寒冷,没有更明确的目标。
(七)
午夜的马路会发亮。
我不是第一次知道。
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平安夜,也是像烧烤店门口等待的那些女孩,捧着玫瑰,穿着短裙,瑟瑟的走在寒风中……他把他厚重的羽绒服披在我身上,甚至叫我停下,站好,给我拉好拉链,一直拉到领口竖起触到下巴尖。他继续和我一起走,我看到地上长长的影子,还有凋零的梧桐。
此刻我和小李走在复旦后面的那条马路上。马路还是那么热闹,学生确实永不知疲倦。我说第一次来上海时,就是走在这条马路上,也是这么冷的天气,我还记得那天晚上从我嘴里哈出来的“白烟”。
那天傍晚,我在上海火车站下了车,走到广场上的公用电话亭,用一张IC卡拨响他的电话。
上海的电话亭都比别的地方美一些,是红色的,每隔一段路就有一个红色盒子。我站在玻璃里面,哈呼着热气,紧张的听着“嘟——嘟——嘟——”的声音。
他接起电话,没想到我会来。我说我已经坐了三十一个小时火车,没想到这里那么冷。
他说你就站在那别动,等我过来。一个小时后,942路公交车停在我面前。
我们就这样坐着同一辆车回头,路上经过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楼怎么这么高,夜怎么这样明媚,还有走在街上的人们,怎么那么精神抖擞,仿佛走在一个朝阳升起的清晨。他给我买了一杯滚烫的奶茶捂在手中,我靠着车窗,把玻璃上的热气抹开,还想再看一看外面的风景。
——小李走进罗森便利店,买了一包烟。
我站在便利店门口,看着对面还在吃饭的孩子。
路上的店招不知道已经换了多少家。那个叫“蜀愿”的川菜馆,已经改成了韩国烧烤店。唯一没有变的是面对马路的大面玻璃,还是可以依稀看到里面,烤烟升腾起的热气把玻璃蒙上不透明的一层,人影在里面攒动,声音也好似在里面装点了外面的寂静。
第一次到上海的那个夜晚,我也是这样站在外面,看着里面的人。
——很快,我们便走到了一个小酒吧。这里已经变化太多了,我已经记不起以前的样子。我们走下层层楼梯,下到一个弧形广场——看得出来,这里白天就是上班族吃饭的地方,到了夜里,才是年轻人的天地。
走过长长的地下通道,电子乐已从“洞里”传来,越来越响,越来越响。我听到贝斯声,可以掘地三尺把冬眠的鼹鼠唤醒。
真正的年轻人就在这里。他们是不会停止跳动的心脏,在烟雾中,在音乐中,在酒精中,在舞步中传输汩汩流动的血液。他们有大把大把的氧气,夜里也可以光合作用。他们有大片大片繁茂的根,错综复杂紧密的连结在一起,向城市上空不断传送新奇。
小李已经脱掉外套,露出他乖巧的深蓝色毛衣。可我根本听不清他的声音,那段从衬衫领喉咙口发出的声波根本穿不过重重音墙。
他干脆凑到我的耳后根问——“喝!什!么!”
我的耳膜要炸了——“长!岛!冰!茶!”
他收紧拳头两个拇指朝下,嘲讽我这个没趣的老人。
“你!喝!什!么!”我问他。
“和!你!一!样!”他再次大声震动我的耳膜。
——我终于觉得好笑起来。属于节日的好笑,轻松,还有快乐。
我对他回以同样的手势,他也笑着,深深的吸了一口玻璃杯里的琥珀色液体。
(八)
那天夜里我喝了多少酒已经不记得了。
两杯,三杯,还是更多?不重要。
我连手机都没打开过——那个让我每五秒钟都要看一下的怪物,我已经完全忘了它,连同各种各样的钥匙,门钥匙、车钥匙、柜子钥匙、邮箱钥匙……统统被抛到脑后,随它们丢在哪个旮旯角落吧!随便在哪个城市哪个废墟里,都不关我的事!
我闭上眼,昏昏沉沉只感到自己身在荒原——是非洲的草原,戈壁,沙漠,大海……在雨水充沛的季节我独自走过茂盛的草丛,走过魁梧的大象、谨慎的犀牛、优雅的火烈鸟……万千只鸟腾空而起飞上高处,我站在地平线上如茫茫一点,看它们团结一致融入余晖,构成更遥远的天际。
在动物的世界里,应该没有更复杂的爱恨情仇。饿了就去找,少了就去争,多了就存起来。被遗忘在群体尾部的个体尽管让人悲伤,但它们应该可以轻易化解这种悲伤。毕竟天亮了还要继续走下去飞下去,寻找新的食物才是永恒一致的目标。
我为自己似乎沉重又根本轻得不值一提的烦恼羞愧。离别尽管苦楚,却是我们这个星球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的故事不是吗?只要让我飞到那足够高的三千尺空中,俯瞰我的离别,和被冻死的企鹅、被狮子吃掉的瞪羚、甚至走到半路渴死的大象又有什么不同?
更何况我还活着,真真切切的活在这尘世中,听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喝着甜到冒泡的酒。欢呼声此起彼伏,仿佛陌生的年轻人彼此认识了很久似的,互相祝福节日快乐。
在拥挤的跳跃的人群中,小李再次凑到我的耳后根——
“圣!诞!快!乐!”
“你!也!是!”
我好久没有感到这样热烈的气氛,哪怕只是一点点迷幻剂催化的作用,我也觉得异常幸福。
在红红绿绿黄黄紫紫交错的光线中,我第一次感到小李眼镜后面炽热的目光。有那么一两秒,我看到出奇,好像看到了他的过去,又好像什么都没看到。
我认识这个人吗?了解这个人吗?多久才算认识?多久才算了解?我看不通,也看不透。
霓虹中小李微笑着伸出他的手,邀请我和他跳一支舞。那是在山中夜晚没有完成的心愿,就在黄永玉美术馆边的烧烤店里,他说“徐老师我想和你跳个舞”,我说“不行”。
我的理由迂腐无比,“因为我结婚了。”
“结婚就不能跳舞了吗?结婚就不能唱歌了吗?结婚就不能喝酒了吗?”
那天晚上我不仅拒绝了他,也拒绝了小张小王小胡,他们喝开心了就冲上台去,拿下歌手手中的吉他,唱起了《Young and Beautiful》。
我在台下愉快的拍着手,也感到有一点点遗憾,有一点点失落。我也曾是那样的年轻人啊,也曾放肆喝酒,快乐唱歌,也在这样温柔的夜晚和心爱的人一起,不知疲倦的热吻拥抱过……
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年轻人……她把沉重的脑袋靠在了小李肩上。
她看到发着蓝光的细密羊毛,看到千里之外的浩渺星空。
她闻到深深的烟火的味道,火的旁边,站着一只美丽的长颈鹿。
(九)
躺在小李家卧室的那张床上时,音乐声已经停止了。
“嘣!嘣!嘣!嘣!”我的心脏还在剧烈跳动。
我睁开眼,看到天旋地转的白色屋顶和灰色衣橱,衣橱里一字排开的整洁衣衫,像一把光谱从浅到深摆好秩序。
我看到床头,有一杯纯净水,干渴的喉咙提醒我应该喝一口。
我看到我的手机,就在杯子旁边,它亮了一下,是一道绿光,有信息来了。
“你还好么?”我收到微信。
“还好,你在哪?”
“隔壁房间。”
感觉有点好笑。我起来喝了口水,又昏昏的躺下。
“你还不睡么?”我回他。
“睡不着。”
隔壁传来轻微的一声咳嗽,似乎他也在疏通干渴的咽喉。
我四肢乏力的歪躺着,试图从这个房间判断他的生活:盖在我身上的深灰色床单,挂满白色和蓝色衬衫的深灰色衣橱。还有房间一角的白色书柜,摆满了蓝色《Lonely Planet》。
空调已经开了好久,把小小的房间吹得足够暖和。
我又收到隔壁来的信息:“冷不冷?”
“空调很好。热。”
热风吹来那无处不在的烟味,竟让我熟悉得有点依赖了。
我再次闭上眼,钻进被窝里。天空还在剧烈的旋转,我努力控制乾坤,把他书柜上的地球仪停在某个经纬度。
我努力回想刚刚是怎么走回来的,是打车,还是走的,有点模糊。
我努力回想我是怎么上电梯的,谁按了电梯,按了“23”这个数字。
还有我吐了吗,哭了吗,想到很久很久以前那个让人羞愧的年轻人,我恨不得钻到被窝深处永远不要露出被单表面……
不过我确实想起了一些温馨的事。
想起那天晚上,在山里的那天晚上,在我喝到趴下的时候,他不是好像,是确确实实坐在我旁边,摸过我的头发。从掌心一直到指尖,从我的发根一直到脖子后面……我感到了他手的温度。就像他摸着他的拉布拉多犬那样,温柔地,安全地,让人需要的感觉,我想起来了。
在黑暗的被窝中我再次打了个寒噤,一阵酥麻传遍四肢,让我的大脑瞬间灌入清风。
——手机又亮了,瞬间照亮被窝。
我摸索着把它拿到黑暗中,看到四个字,还是隔壁发来的:
“我想过来。”
信息很短,意思很明确。
我没有回复一个字,只是放下手机,起床,走向了隔壁房间。
(十)
三个月后,一张纳米比亚寄来的明信片飘到了我家邮箱。
是真正的非洲草原,两只身姿优雅的长颈鹿伫立在荒野中,齐齐望向远方。
明信片的背面印着英文:“Lonely Planet十大旅行地之一”,还有两句手写的问候:
Wish you were here,
Young and Beautiful.
L
小李辞职了,已经去远方蹦跶了三个月。我还是用我的那串钥匙,锁上邮箱,打开家门,把他寄来的第23张明信片贴在冰箱上。
如果你还记得我丢过钥匙的话……是的,我找到了。
就在二〇一四年圣诞节那天早上,就在小李的外套口袋里,还有淡淡的烟味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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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钥匙》
2.《明信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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