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闯》和《葬龙》抄袭的几句废话
这几天看了一场豆瓣阅读长篇拉力赛的热闹。
作为早就注销了豆瓣阅读的人,我说点小小的看法。
豆瓣阅读给出的意见是:
“投诉内容中提到的《葬龙》其它细节,诸如人物职业、句式结构、情节设定等节选文段内容,我们结合两部作品的上下文对比后,证实并无移植情节或挪用段落的情况。 ”
首先呢,我觉得这结论从客观上没毛病,拿到法院上呢,法官肯定也不会判《葬龙》抄袭《夜闯》
可惜呢,我本人作为一个写类型文学,同样是幻想类类型文学的职业作家,我有点小小的不成熟的看法。
在幻想类型文学审美里,“核心构造点子”占了整个作品价值的极大比例。
三体二,《黑暗森林》大概有三十万字,黑暗森林不过短短几百字。
三体三,《死神永生》大概有四十万字,降维打击有多少字?
那么,我拿黑暗森林法则,拿降维打击也去写一个长篇,“其它细节,诸如人物职业、句式结构、情节设定等节选文段内容”跟三体毫无一丝相似性,我这样写的小说当然不算抄袭。
问题是,我这样写了,任何一个哪怕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廉耻心的,稍微有一点点上道的科幻奖,会让我入围,甚至得奖吗?
你见过推理小说大赛,有哪个入围的参赛者抄上一届比赛的密室诡计?“其它细节,诸如人物职业、句式结构、情节设定等节选文段内容,我们结合两部作品的上下文对比后,证实并无移植情节或挪用段落的情况。 ”你能想象吗?
洗诡计算抄袭吗?密室,杀人,尸体,侦探,哪个元素你没见过?别说其他细节,就算关键细节,元素你也见了一万遍了吧?
类型文学有类型文学的规矩,这个规矩不可能是“按照法律这么规定的”。
作者可以不上道,但是一个奖的组织者不上道,我只能说:
幸好我早就注销了豆瓣阅读作者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