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故事,就是催眠
我童年时,城市边郊开辟出一片巨大的游乐园,那里有高尔夫球场,有卡丁车(不是碰碰车),还有一间4D影院,我爸常骑摩托带我们去玩。每次去必看一出4D电影,经过崎岖的隧道,被恐龙追赶,座椅随着画面晃动,脚底有异物触击,脖颈被凉凉的气雾喷到。这一切对少年的我来说不亚于致幻术。虽然还不至于真的穿进白垩纪,但在观影的二十多分钟里,我是真正的沉浸其中,感受到全新的惊险和快乐。
魔术师达伦·布朗说,一场催眠起决定性要素的,不在催眠师的技术,而是催眠对象的“相信”,而为了让对方相信,就须用诱导性话语一步步引他去感受一切感官,让他看到、听到、触摸、闻到甚至尝到:慢慢走下楼梯,看到一扇门,握住锈迹斑驳的门把手,推开,置身花园中,细听周围的虫鸣鸟叫,嗅空气中的花香,再往前走,坐在路边的一把椅子上,将双手放在椅子扶手上,有没有感受到右手变轻了?
要让人信服,就应该尽可能多地调动对方的感官。文字虽然不能真正让你进入幻境,但自古多少能人精益求精这项叙事技艺,目的就是希望读者在阅读、听讲的过程中,调动自身的感官,进入想象中的幻境。读者进入到一个故事中,信服它,相当进入一场催眠。在这个世界里,对方能获得什么样的体验,全看催眠师(作者)的花活。
两年前,我接了一份写作的工作,给一位环球旅行家写旅行故事。我先听他讲述旅途中发生的故事,再将录音整理成章节大纲。由于对故事的细节我们双方都已经清楚,因此大纲我采取了精简策略,只记叙“事实”要点,“我去了哪,看到了什么,遇到了什么样的朋友,发生什么故事,感到开心或难过。”他觉得这种描述过于简略,欠缺观赏性。大纲严格来说只是个写作框架,为什么要好看,因为他希望在正式开写之前,能将这些大纲给朋友看看——而以这种简略大纲示人,只会引人打哈欠。
同样是文字,也分“实用性”和“观赏性”一说。小说、电影的内容简介就只求“实用”,欠缺细节,像是脱水的肉,没人会自发去寻找这样的文字观看,但使用前,我们大体还会看一眼。毕竟能对内容有个预知,而且最后是个悬念。但产品说明书不仅没故事,而且用一种没温度的客观笔触写就,我打赌你从来没有细心看完一份说明书——就算逼着自己看完全篇,也会忘记大半。
在奥康纳那篇著名的写作论《小说的本质和目的》(下附)中,她提到一位女作家的观点:“要把一样东西 ‘写活’,至少要激活读者的三种感官;她认为,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五种感官。如果你忽视了其中任何一种感官体验,你的小说就可能写砸,而如果你同时忽视了两种以上的感官体验,那么你笔下的人物几乎是不在场的。”
因此,要把情节写出具有“实感”,诱发想象,让人置身其中,不仅仅只是提供细节这么简单。作者要先将自己代入到情境中,去看、听、闻、触摸甚至回味。事实描述是:我病了。在故事中,勾出自己难受的得病体验,将这种体验如实记下:我的身体发热,汗从额头淌下,脸颊发痒,我喉咙有食物上涌,嘴巴尝到一丝酸苦味,想让自己睡个觉,但一闭上眼睛,黑暗中就会浮现一团不断翻涌的泥浆。
在影视中,更有一套独有的视听语言,巧妙地将抽象的“感受”用声画“戏剧性”地表达出来。在美剧《风骚律师》第三季第十集中,主角吉米的哥哥患有精神疾病,认为自己患有“电磁恐惧症”,本来以自己的毅力克服,加之对职业生活的向往,病情有好转的迹象。结果因为被律所强制退休,整个人“焦虑”、“绝望”,致使病情复发。这时怎么用画面展示他的“焦虑”?编剧用了不少的篇幅,来让人物重新激活对无形电磁的恐惧,让他开始疑神疑鬼,让他暴躁。他关闭房间里面的所有电源,又查看了电表,发现电表针还在转动,打电话报修,之后又拔掉电话线,旋下所有灯泡,仍然感觉不舒服,电表还在走,他开始烦躁,翻箱倒柜,仍是没有找到电源,最后彻底狂怒,用斧头砸开墙板,从墙里扯出电线,以为彻底断电了,结果电表还在悠悠走动。他无计可施,对着电表一顿猛砸,感到挫败。导演用这一系列动作,只交代了人物的“焦躁”和“绝望”,写成文字,只是四个字,读者知道,但是难以感同身受——因为简略和抽象。但这些动作,清楚、形象、典型地昭示了人物的坐立不安。也经由这些“反常”举动的步步烘托,最后人物的自杀行为也就顺理成章,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越特属于自己的,越个人的体验,就越真切。比如“恶心”,有的人会起鸡皮疙瘩,有的人会干呕,回想出特属于自己的感觉,而不是已化成定式的泛泛之言,写下来,读者读到这段文字,文字让他激活感觉,继而形成一种印象,联系到自己,达成情绪的共鸣。这就是作者与读者的交流。
对于故事创作,罗伯特·麦基有六字箴言:“展示,不要告诉。”他认为,“以纯粹戏剧化和视觉化的方式来写作,展示一个自然人类行为的自然世界,表现出生活的复杂性,而不用告诉。”这个原理更偏向编剧理论,要求“戏剧化”和“视觉化”,但在一篇纯粹用文字织就的小说中,创作者或许应该更进一步,拿出催眠师的全部耐心,去调动所有感官体验,让读者进入你的世界,信服这个世界。看看村上春树的说法:“你这么想想:只浮着一个月亮的天空,读者已经看过了太多次。是不是?可是天上并排浮现两个月亮,这光景他们肯定没有亲眼看过。当你把一种几乎所有的读者都从未见过的东西写进小说里,尽量详细而准确的描写就必不可缺。可以省略,或者说必须省略的,是几乎所有的读者都亲眼见过的东西。”在这里,“详细而准确的描写”就是人对某样事物的各种细节感受,用各种感受还原出一件无中生有的东西的实感,使读者笃定故事的世界里,天上浮着两个月亮。这不是催眠是什么?
回到开头,在那个娱乐匮乏的年代,在边郊地区,圈出一块巨大的土地,造出这样一座设施齐备的名叫“仙港”的游乐场。园中游客寥寥,想必入不敷出,却吸引我爸开着摩托车带着我们开很远的路去玩。于我来说,游乐场的超现实性已经盖过它的现实性,成为某种象征,并且(我认为)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我的审美偏好:更迷恋大型的、荒芜的、超现实的所在。后来我搜索游乐场的新闻,发现游乐场被那里的村霸破坏了。我曾经认为一个人需要攒足生活阅历才能去写,后来真正开始写的时候,童年的场景和经验却不断地涌出,为我所用。事实上,“任何活过童年岁月的人都握有对人生的充分认识,这足以支撑他往后的生涯。”这同样也是奥康纳在《小说的本质和目的》里说的,她还说到,“如果你无法在有限的经验中找到可写的东西,那么即便你有很多很多的经验,你多半也写不出来。”
所以,去敏感地感受有限的日常生活,去动笔写。
将这些感知梳理成章,发现有些老生常谈,但在梳理的过程中,我明白,在“模糊的感知”到“清晰的认知”之间,还是有不少路需要走。梳理,也是一种温习。将“感知”化作“行为习惯”,是评论者与作者的区别。
附:弗兰纳里·奥康纳:《小说的本质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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