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蓝《美国的故事》第六册摘录
1. 1785年亚当斯作为美国第一任驻英公使觐见英王乔治三世,
亚当斯说: “美利坚合众国委任我为全权公使……我很光荣地成为第一个站在国王陛下面前的外交官,感到比我所有的同胞都幸运。如果我能为两国的友谊做出贡献,我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尽管我们隔着大洋,但我们有着对彼此天然的认同与好感,因为我们的人民说同样的语言,信奉相似的宗教,共享血脉亲情。”
乔治三世似乎被感动了,他说:“你的语言和情感非常得体。我很荣幸地得到美国的善意,也很高兴他们选择你做他们的公使……我必须坦白地说,我是最后一个同意分离的。但既然分离已不可逆转,我愿第一个欢迎美国作为独立的国家向我表达友谊。”
2. 亚当斯在担任副总统期间(1789-1797),“装聋作哑”地在参议院坐了八年。在痛苦的煎熬中,他写下了关于副总统的第一个“定义”:“这是人类能发明的或能想象的最不重要的位置。”
3. 担任总统的亚当斯最重要的战友分别是他的妻子Abigail和儿子、政治天才John Quency Adams。
4. 1798年4月见诸报端的XYZ事件将美国民意由普遍“亲法”扭转为“仇法”。国会拨款100万美元修缮港口和军事要塞,准备应对法国的进攻。接着,国会决定建立一支1万人的临时陆军。4月30日,海军部正式成立,海军部长成为总统内阁的新成员。5月,国会授权私人船只携带武器,在公海上拦截法国商船。7月7日,国会单方面废除了《美法同盟条约》。
5. 亚当斯重视海军,对陆军却担心其有造成“军事独裁”的风险。他邀请华盛顿担任陆军总司令,华盛顿指名汉密尔顿、平克尼、诺克斯担任他的副将。然而亚当斯在1800年6月推动国会解散了陆军。9月美法签署条约,避免了一场战争。
6.1798年6月到7月,联邦党控制下的第五届美国国会陆续通过了四个法案,合称《处置外侨与煽动叛乱法》Alien and Sedition Acts。
这四个法案中有三个针对的是外国人和客居美国的外国侨民(永久居民)。一是《归化法》。这个法案提高了成为美国公民的门槛。本来,永久居民(今天所说的“绿卡”持有者)只要在美国连续住满5年就可申请成为公民。《归化法》把这个年限改为14年。二是《客籍法》。这个法案使总统有权随时羁押和驱逐他认为对和平和美国的安全构成威胁的外国人或外侨。三是《敌对外侨法》。在战争期间,总统有权随时羁押和驱逐来自与美国交战国的外国人或外侨。四是《惩治煽动叛乱法》。这个法是针对美国公民的。它说:任何人“撰写、印刷、谈论、出版……任何反对美国政府和国会的错误言论、谣言以及恶意的文字,以此诋毁、污蔑政府及国会或煽动美国人民对政府的仇恨,都要受到两千美元以下的罚款和两年以下监禁的惩罚”。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你造谣污蔑政府或煽动别人仇视政府,你就要交钱和蹲监狱。这种“似曾相识”的法律在旧大陆不稀奇,但在自由比生命更重要的新大陆却是匪夷所思的。
杰斐逊说:“也许这是一个普世的真理:(一个国家的)内部失去自由总是以外来的威胁为借口。”
签署《处置外侨与煽动叛乱法》是亚当斯一生最大的污点。
7. 1798年年底,杰斐逊和麦迪逊分别给肯塔基州和弗吉尼亚州的州议会起草了抵制《处置外侨与煽动叛乱法》的决议案,这就是《肯塔基决议案》和《弗吉尼亚决议案》。这两个决议案经两个州议会通过后形成了一套“九八原则”(其余十四州或拒绝、反对,或不予理睬)。“九八原则”的中心是州权至上,各州有权裁定联邦法律违宪,并在必要的时候“介入”甚至脱离联邦。六十多年后,南部各州就是以“九八原则”为依据宣布脱离联邦,引发“内战”。
8. 《处置外侨与煽动叛乱法》直接导致联邦党在1800年大选中的惨败。除《敌对外侨法》以外,其余三个法案都在1801年失效。杰斐逊入主白宫后,立刻赦免了所有因《惩治煽动叛乱法》而获罪的人,并把他们交的罚款全部退还。但是,他在这个法案失效之前,利用它抓了几个攻击他的联邦党人。《敌对外侨法》被国会改成永久性的法律。二战期间,美国政府根据这个法律把几千名日本、德国、意大利侨民拘押在集中营并最终将他们遣返回国。
9. 1799年12月14日,67岁的华盛顿逝世。
在费城,众议员马歇尔代表国会向华盛顿致颂词。他引用华盛顿的老战友亨利·李将军的那句著名的话:他是“战争中的第一人,和平中的第一人,他同胞心中的第一人”。
英王乔治三世下令皇家海军降半旗致敬,拿破仑下令法军军官戴黑纱三个月表示哀悼。
10. 亚当斯任期结束前将联邦政府迁入华盛顿市,他是第一位住进白宫的总统。他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将昆西召回国。
11. 第四届总统选举中,亚当斯得65票,而杰斐逊和Aaron Burr均得到73票;众议院经过36轮投票,最终由杰斐逊胜出。1801年3月4日杰斐逊就任美国第四届总统。他在就职演说中这样说:原文
All, too, will bear in mind this sacred principle, that though the will of the majority is in all cases to prevail, that will to be rightful must be reasonable; that the minority possess their equal rights, which equal law must protect, and to violate would be oppression. Let us, then, fellow-citizens, unite with one heart and one mind. Let us restore to social intercourse that harmony and affection without which liberty and even life itself are but dreary things. And let us reflect that, having banished from our land that religious intolerance under which mankind so long bled and suffered, we have yet gained little if we countenance a political intolerance as despotic, as wicked, and capable of as bitter and bloody persecutions. During the throes and convulsions of the ancient world, during the agonizing spasms of infuriated man, seeking through blood and slaughter his long-lost liberty, it was not wonderful that the agitation of the billows should reach even this distant and peaceful shore; that this should be more felt and feared by some and less by others, and should divide opinions as to measures of safety. But every difference of opinion is not a difference of principle. We have called by different names brethren of the same principle. We are all Republicans, we are all Federalists. If there be any among us who would wish to dissolve this Union or to change its republican form, let them stand undisturbed as monuments of the safety with which error of opinion may be tolerated where reason is left free to combat it.
1819年夏天杰斐逊在给法官Spencer Roane的信中称1800年的大选为“THE REVOLUTION OF 1800” ,来源
"revolution of 1800 ... was as real a revolution in the principles of our government as that of [17]76. was in it's form; not effected indeed by the sword, as that, but by the rational and peaceable instrument of reform, the suffrage of the people."
12. 亚当斯没有参加杰斐逊的就职礼。在此后的12年里,他与杰斐逊没有交流过只言片语。但在他们生命的最后10年,两人重续友情。他俩双双于1826年7月4日逝世,那一天正好是国家独立50周年。
13. 有人统计,从1500年到1800年的3个世纪里,共有大约125万欧洲人成为巴巴利国家(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和的黎波里)海盗的奴隶。1801年前,美国如其他欧洲国家每年给巴巴利国家100万美元,占政府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1801年5月,刚上任的杰斐逊就发动了“第一次巴巴利战争” First Barbary War。但是直到1815年第二次巴巴利战争才彻底解决了问题。
14. 1802年新年,杰斐逊应邀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浸礼会教会演讲。在演讲中,他阐述了著名的“政教分离”的观点。
“宗教完全是人和上帝之间的事,人对自己的信仰负责,政府只管人的行为,不管人的思想……教会和政府之间应该建一道隔离墙。”
有一次,一位欧洲的男爵拜访白宫。他在总统办公桌上看到一份联邦党报纸,上面把杰斐逊骂得狗血淋头。他问道:“这种造谣诬蔑的言论怎么能被允许呢?为什么这份报纸不被查封?为什么编辑不受罚或蹲监狱?”杰斐逊说:“把这份报纸装进你口袋里。如果你以后听到有人质疑我们的自由,质疑言论自由的真相,你就给他看看这份报纸,告诉他你是在哪儿看到它的。”
15. 宪法规定,所有的联邦法院法官,不管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还是初级法院的法官,都由总统提名,国会批准,除非渎职,任期终身。
这个制度是基于一个简单的道理:只有绝对的安全才能保证相对的客观。“终身制”让法官们免受政治势力的干扰,也赋予了司法权自卫的功能。法院既没军队,也没警察,法官们只能靠这个护身符对抗如狼似虎的总统和国会。宪法不仅让法官们远离强权,也让他们远离民主。他们不是民选官员,不用在意选票,不必为了自己的饭碗和前途而屈从民意,可以专心致志地追求“法律之下的平等正义”。
最高法院一言九鼎,几乎永无更改的可能(少数案件可能由后世的大法官通过不同的判例翻案)。想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只有一个办法:修宪;想整治大法官也只有一个办法:弹劾。事实证明,这两个办法基本上就是没办法。在过去的二百多年里,修宪的议案有1万条,只有27条获得通过,成功率可以忽略不计;只有一位大法官被国会弹劾,弹劾案没有获得通过,成功率为零。
16. 第一任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留下的最重要的先例可能是:最高法院不提供咨询服务。政府在做某件事之前,如果它想知道这件事是否违宪,对不起,别来问法院,去问你自己的法律顾问(通常是总检察长)。至于这事儿到底违宪不违宪,有人打官司时就知道了,那时候才该法院出面。这种“被动解释权”让法院与其他政府部门划清了界线,维护了司法独立。
17. 第二任首席大法官是约翰·拉特利奇,他在“塔尔博特诉詹森案”中的裁决开启了“多重国籍”的先例。
18. 第三任首席大法官是奥利弗·艾尔斯沃斯。他的法庭裁决的“希尔顿诉美国案”是最高法院第一次进行司法审查。
19. 马歇尔成为第四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后做了两件事,第一件是让最高法院超越党派,远离党争。第二件事是改变了最高法院判案子的方式。以前,依据英国的传统,最高法院判决一件案子时,即使六位法官意见一致,每人也要各写一份判词,意见不一致时就更得各写各的了,这叫“依次序的意见”。马歇尔更改为最高法院对一件案子的判词只有一份,代表所有或多数法官的意见(持反对意见的大法官可以另写一份少数派意见)。在判词出台之前,大家充分讨论,尽量争取达成一致。这是马歇尔的创举,提高了效率,也显示了法院的团结和力量。
20. 马伯里诉麦迪逊 Marbury v. Madison
马歇尔通过限制最高法院自身的初审权为法院争取到了解释宪法的权力,这才是千秋万世的权力,是与其他两权抗衡的根基。从此,“司法审查”成为新大陆不容颠覆的游戏规则。未来的总统詹姆斯·加菲尔德说:“马歇尔找到宪法的文稿,把它变成了权力;他找到一副骨架,把它变成了血肉之躯。”
马歇尔在强调最高法院有权判定国会的立法是否违宪的同时,也强调了法院的职责仅限于司法领域,它不能决定政府的决策是否正确。国会和总统在行使自己的职权时,即使决策失误也不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马歇尔的……观点是:宪法是法律。英国的传统不这么认为。英国人认为它是政治文件,是协调各方利益的工具,是合同不是法律。本质上,它是人民意愿的体现。既然是人民的意愿,让代表人民的议会来解释宪法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杰斐逊同意这个观点,后来的林肯总统也同意这个观点。杰斐逊说:人民的意志应该由人民解释。国会是人民的代表,自然要由国会解释宪法。离人民最远的最高法院凭什么多嘴?这就是英国和美国的区别,各有千秋,无关优劣。在英国,议会至高无上,议会解释宪法;在美国,宪法至高无上,法院解释宪法。
马歇尔认为,“法治”让政府成为“法的政府”,政府在“法之下”。但是,如果由国会解释宪法,政府就在“法之上”,法就变成了“政府的法”,而不是“人民的法”了。“马歇尔法庭”留给后人的启示是,任何人,包括总统,都不能无视法律;任何机构,包括国会和法院本身,都不能超越法律。然而,“法的政府”和“人民的政府”之间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它们之间的界线从来都不明显。特别是,当“人”变成“人民”时,谁还说得清是非曲直?还记得林肯总统那句名言吗?“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谁能分清“人民的政府”和“法的政府”有什么区别?谁能确定它们俩是不是一回事?
21. 1803年4月29日,“路易斯安那购地案”签约。美国以1500万美元买了210万平方公里土地。它是由门罗和驻法公使Robert R. Livingston在总统和国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的。
22. 1791年圣多明克奴隶大起义,1804年1月成立“海地共和国”。间接导致拿破仑放弃路易斯安那。但是直到60年后,1862年,林肯总统才正式承认海地。
23. 1804年,在杰斐逊总统的推动下,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获得通过。从此,总统和副总统被放在同一张选票上,清楚地表明谁竞选哪个职位,再也不会出现1796年(汉密尔顿与亚当斯发生矛盾)和1800年(伯尔与杰斐逊票数相同)的尴尬局面了。
24. 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始于1804年5月,终于1806年9月23日。远征队行程1.3万公里,画了140幅地图,记了13本日记,发现了200多个新物种,带回几十包动植物标本和种子。在他们与二十多个印第安人部落的交往中,只有一次武装冲突;在艰苦的旅途中,只有一位队员因病而死,其余的人安然无恙。对他们帮助最大的是一位印第安女孩Sacajawea。
25. 汉密尔顿与伯尔的决斗
1804年7月11日清晨,汉密尔顿与时任副总统的伯尔在新泽西威霍肯决斗,被称为“合众国早期政治中最有戏剧性的一幕”。在决斗前夜,汉密尔顿写了一份声明。他说:“我决定放弃第一枪。如果有必要,我可能会也放弃第二枪。”
伯尔年老后看了劳伦斯·斯特恩的书后感叹道:“如果我当初多读点斯特恩,少读点伏尔泰,我就会知道,这世界足够大,容得下汉密尔顿和我两个人。”汉密尔顿临终前说的话是:“我对伯尔没有恶意。”他请求上帝不要降罪伯尔。
1804年7月12日,汉密尔顿去世。
汉密尔顿去世引起的震动超过了人们的想象。纽约所有的店铺关门一天,所有的军舰降半旗,所有的政府部门披上黑布,所有的纽约人戴黑纱30天。在波士顿,人们的哀悼场面与华盛顿去世时相仿。7月14日是汉密尔顿的葬礼。纽约有史以来从没见过这么庞大的送葬队伍。军官们,战士们,政界商界的名人们,纽约银行的董事们,哥伦比亚学院的学生和教授们,各行各业的代表们,默默跟随的普通市民们……他们似乎在诉说,汉密尔顿是怎样让这个城市走在通往“世界之都”的道路上。他被安葬在三一教堂的墓地,就在今天的华尔街金融中心。他可以安息在自己的梦里了。
26. 伯尔“叛国”案:
“人身保护令”的拉丁语“Habeas Corpus”原意是“你应该有身体”。后来,它进了英国《大宪章》和普通法,成为“人身保护令”,意思是,你不能被非法拘禁,更不能被人间蒸发。法院用人身保护令命令拘禁他人者将嫌疑人送交法院,由法院决定他们是否应该被拘禁。这是对人权最基本的保障,可以防止政府或个人对公民的人身伤害。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九款规定:“除非在叛乱和公共安全受到侵犯的情况下,人身保护令不得被废止。”公民有权得到公正、迅速的审判,政府不能无缘无故无限期地羁押公民。
“叛国罪的表现只能是对美国发动战争,或投靠美国的敌人并向他们提供帮助。”
就像在“伯里曼案”中一样,马歇尔强调了宪法对“叛国”的定义。最重要的是:阴谋和行动是两回事。伯尔可能有叛国的意图,但意图没变成事实。宪法明文规定,叛国的标志是“对美国的公开的战争行为”。马歇尔说:“叛国也许始于秘密的策划,但它必须在光天化日下实施……组织武装、发动战争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应该有无数的目击者……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最高法院对‘伯里曼案’的判决也已有五个星期。法院对叛国证据的要求非常明确,为什么政府还没提供?”
“先生,这是场罕见的战争。总统已经事先断定我的客户‘毫无疑问有罪’。他以为他有上帝之能……能窥视我这位受人尊敬的朋友的心……是他放出了战争之犬和政治迫害的地狱之犬来猎杀我的朋友……难道这位挑起事端的合众国总统想扣押审判需要的、生死攸关的文件吗?在所有的案件中,被告有权看到与他的辩护有关的所有文件,这是神圣的原则。任何企图掩藏本可以救命的证据的人都是杀人犯,他将受到天堂的惩罚!”
6月13日,马歇尔宣读了法庭的决定,也被称为“历史性的抉择”。他说:总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本法院将向总统发传票。“有关案件的证据的重要性取决于证据本身,而不是掌握证据的人的身份。”接着,他从两个方面解释了他的立场:第一,传票应该发给总统吗?马歇尔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不能接受传票,他是英王,因为英王被认为没有能力做坏事(立宪君主)。但总统不是国王。他来自人民,任期满后还要回到人民中。他与普通公民没有区别,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也必须回应法院的传讯。第二,关于“行政特权”的问题。总统掌握很多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他有权决定不把这些信息透露给公众。但在这个案子中,没有迹象表明交出这些文件将危害国家安全。如果总统不同意,他可以在给法院的回复中说明理由。但是,马歇尔再次强调了他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的观点:最后的决定权在法院不在总统。“法院将考虑总统的理由”。
马歇尔在这个裁决中为后世确立了几个重要原则:第一,没有绝对的“行政特权”。第二,在总统宣称享有某些特定的“行政特权”后,法院有权考虑总统的理由并根据案情决定是否索取这些信息。第三,为了决定是否公布某些信息,法院可以命令政府提供这些信息,然后由法院进行闭门检查。检查时双方律师可以在场。第四,如果一方拒绝提供信息,法院可以得出对另一方有利的结论。在1974年的“美国诉尼克松案”中,法院就是根据这些原则迫使尼克松总统交出与“水门事件”有关的录音带的。
“如果叛国的理论不能被控制在严格的定义中……它将给执政党提供随心所欲摧毁对手的工具”。
在阳光灿烂时履行职责很容易,但是,“当风暴骤起,当雷雨交加,当闪电环绕,那才是真正的勇士坚守岗位的时候……愿上帝眷顾我们,照亮你的智慧,让你知道什么是对的;愿上帝使你的灵魂变得笃定和坚强,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在判例法(英美法)体系中,法官的每一份判词都会为后世提供“先例”。法官们在判案时一定要把自己的逻辑说清楚,还经常引经据典地讲法理(就像这一篇)。对某件案子的判决结果往往不是最重要的,结果背后的追求和思考才是真正可以流传后世的法律。
仅仅把一帮人聚在一起,或散布一些激烈的言论,这不是叛国,是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自由。
马歇尔也认识到取证的困难。“策划和实施叛国行动一般都是秘密进行的,很难被证明……但取证的艰难不能成为无凭无据就定罪的借口。”第六修正案规定,被告必须知道他被起诉的事件和理由。政府凭虚拟的推断指控被告,它指控的事件与证人的证词不符,违反了第六修正案。这种指控不可接受。
在“无罪推定”的前提下,伯尔不必证明自己无辜,但政府必须证明他有罪。当政府无法做到这一点时,案子就是这个结果。我们只能猜测他有叛国的意图,但意图不是罪,言论不是罪,只有行动才是罪。这是宪法的定义,也是马歇尔的理由。正如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那样,马歇尔极为狭隘地解释了宪法,让叛国成为最难被证明的罪。从此,总统、国会和任何政府机构休想用叛国罪迫害他们的政敌或普通公民。就为这,美国人应该永远感谢马歇尔。你根本无法想象,当你成为“国家的敌人”,会有多少可怕的事发生在你和你的家人身上。当人们回头再看这个案子时,伯尔是否有罪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政府能否为了正义的目的不择手段?法制能否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这才是此案留给世人的启示。
27. 1807年12月22日,共和党控制的第十届美国国会通过了《禁运法案》。该法案禁止任何美国船出海,也禁止任何外国船停靠美国港口,除非得到总统的特许。一个经济并不强大的美国搞“闭关锁国”的后果:
一年之内,美国的出口从1.08亿美元降至0.22亿美元,进口从1.38亿美元降至0.57亿美元,商人破产,银行关门,人们失业,物价飞涨。新英格兰各州主要靠商业吃饭,这下基本上没气儿了,航运业、造船业一片萧条。中大西洋地区奄奄一息,繁华的都市和忙碌的港口快变成“鬼城”。南方因粮食卖不出去钱周转不过来而陷入危机,大批种植园倒闭,连杰斐逊自己的庄园也濒临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