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父母辈都读过的一本书
查看话题 >通过一桩特殊的杀人案 教你如何多角度思辨(上)
每天都在镜子前为自己磕头的硬核男人---半佛老师,曾推荐过《洞穴奇案》这本书来作为思辨启蒙读物。
背景是 五名洞穴探险者,因山崩受困洞穴,水尽粮绝又无法在短期内获救。
为了维持生计以等待救援,探险者A 提出抽签吃掉一个人,但在抽签之前A表示欲收回意见,但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A作为牺牲者。
营救探险者的过程中,有10人救生员也遭遇了意外,全体牺牲。
不久后,四名探险者终于获救,他们被以杀人罪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了绞刑。
这是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师-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
而这本书里的十四位法官,从各个角度阐述了自己的判决观点。这一公案因为思辨角度的多元化,与不同观点的精彩碰撞,成为西方法学院学生的必读文本。
这本书很好,但翻译得让人一言难尽。 经过了我的“量子读书法”,下面我将非常精分的提炼出判定【有罪】和【无罪】的推导依据。
总结而言,没有人可以在情景之外进行推演,任何条件和假设都影响着人们的判断。这也告诉我们,有时候在劝服别人接受我们的某种观点的时候,要有意识的预设有利于我们观点的情景。
———————有罪论————————
下面,我将从【杀人动机】【杀人过程】【杀人必要性】三大方面来论证为何探险者有罪
1. 杀人动机
四名探险者为什么要杀掉A? 因为饥饿,杀人食肉,就能维持生命(一段时间)
那么因为要维持生命,而杀人的情况是否合理? 类比来看,等同于 某人得了绝症,急需钱救命,于是去街上劫持人质要钱然后撕票的行为。
有人说,杀一个人,是为了拯救四条生命。
那么问题来了,生命之间的价值要如何衡量,是否一条人命,就要比另外四个人的更为廉价。
如果生命的价值,是以数量的多寡去计算。 那为了营救探险者而牺牲的10名救生员们,又要怎么算?
是否从等价计算的角度,若要营救五个人,救生员来五人足矣。多出来的牺牲者,将成为沉没成本。
2. 杀人过程
有一点前提是,最初是由A提出来希望抽签选出牺牲者。
有人说,这是A已经默许了抽签规则,自愿参与到这个游戏规则里来的。(且不说,A后续撤回提议的做法)
这里就涉及到,特殊情况下,“你以为”就真的是“你以为”吗....
举个例子,一个变态欲强奸妇女,拿刀架在女人的脖子上。表面上,女人没有反抗让变态实施了侵犯。但这真的表示,这位女士许可“被强奸”这个行为吗?
A提出抽签又撤回的操作,是在一种极端情况下发生的。这种特殊情形下,个人意愿的适用性,值得讨论。
3. 杀人必要性
我们说 凡事解法不唯一。你老公出轨也不一定非要以离婚来报复(也可以考虑化学阉割 )
冷静分析一下,杀人这个操作 有没有可能避免?或者替代方案
比如,探险者明知道探险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被困是潜在风险,那么他们前期就有必要带够充足的食物和求生物品。
再比如,人的体力有强有弱,在大家都苦熬了很久之后,也许会有体力不支的运气不好的人先死掉。那么等待队友的自然死亡,也是一种相对合理的操作。
(当然还有法官提出:可以吃掉牺牲者部分手指,保留性命... 的操作太魔幻了,比直接杀人还残忍,这种情况就不列举了=。=)
看完了【有罪论】,是不是觉得这波操作确实要对四名探险队员,进行非常严厉的惩罚以正视听。
明天将送上【无罪论】的几点论证,更为神奇,让我们准备迎接王境泽寓言,好香~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