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马公墓志铭(马哈只墓碑):与弗虑弗为(胡成)商榷之一
这是一篇一年前的旧文,由微博用户“沭河十字路”整理后发表在其微博上(马哈只墓志铭:与弗虑弗为(胡成)商榷之一),后来其博客又发表了进一步的修订版。时隔一年,我将这篇文章转录于此,权作纪念。以下自“按”字起为原文。
按:我于2019年5月12日,在《失态的“文化人”:与某书作者的微博谈话录》基础上整理的《失态的“文化人”:与弗虑弗为(摄影师胡成)的微博谈话录》一文,已经收录了我与微博用户弗虑弗为(真名胡成),围绕其考证马哈只墓碑真伪的文章(《马哈只墓志铭辨伪》)进行的微博谈话的主要内容。近期重读弗虑弗为其他作品,发现了一些问题,却因被拉黑而无法在文章下回复(),故不揣冒昧,进一步摘编观点,成此文章,与之商榷。我无意也无力像胡成那样通过自己的微博文章取得收入(并由此准备结集出版),也不可能让撰写此类文章占用自己的太多时间,但略微讨论个两三篇,还是力所能及之事。
需要说明的是,我的讨论中心,并非碑本身的真伪,而是胡成在其文章中的部分论证过程,这既是我给胡成留言时的初衷(“我对郑和家世并无个人结论,故这些回复亦非驳论,仅为就博主此文而作之不完整探讨,无意引战,亦无意在这里撰写论文。”),也是我在这里撰文的初衷,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把自己辨识网文质量的一点经验分享给大家。也许,胡成的结论最终会被证明是对的,但他相当部分的现有论证不能为此种结论提供坚实的基础,这是我要表达的中心观点。
一、本碑的发现时间问题
我给弗虑弗为留的第一条评论就是:“这篇文章有一些明显的错误。例如,资料引用不全。发现《马哈只墓志铭》的袁嘉应早在1894年就已经听说了该墓碑的存在,只是亲自寻访是后来的事了。又如,1911年不是壬子年——难道作者把辛亥革命忘掉了吗?其他的问题还有很多,恕不一一。”【“袁嘉应”应改为“袁嘉谷”】
如果说“1911年不是壬子年”这一句可以视作笔误,那么不谈“1894年就已经听说了该墓碑的存在”,可能不太合适。就像评论区有人说的那样:
另外,为何回民要在1911年左右伪造此碑文?!极大可能与梁任公于1904年撰写《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有关,任公首次从正面角度弘扬郑和伟大功绩,且影响深远。之前,传统史学家对郑和下西洋评价并不高。

这一点,显然是不能成立的。袁嘉谷自己这样说:
岁甲午,苏君晓荃告余曰:昆阳和代村,有和父墓碑,宜为昆阳人。壬子访之昆阳,果得碑拓本于宋君南屏。 (袁嘉谷著袁丕厚编,袁嘉谷文集(第一卷),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第348页)

甲午年,就是1894年,尚在1904年之前十年,何来“梁启超撰文促使伪碑出现”之说?
尽管,查对原文不是人人都有的习惯,但网络上关于马哈只墓碑发现过程的介绍甚多,简单检索,便可廓清因史实的裁剪所带来的错觉。当然,这还不足以回应胡成本人,因为他其实在其他文章中承认1894年这个时间点(《郑和族属附会史》);他的观点是,该碑是伪托郑和后人者为了个人身世而伪造的,且伪造时间很早(“马文铭父祖难以虚构是因为作伪年代距其生年较近”),当然,这会带来新的问题。
此外,袁嘉谷并在文中记载了墓碑的尺寸,即“碑高建初尺七尺七寸,广四尺一寸,计十四行,行二十八字”。简单检索可知,建初尺合今23.58厘米,换算后与今日马哈只墓碑的测量数据(高1.66米,宽0.94米)大体相当;对文字排布的记载,也与实物相吻合。网络上关于尺寸不合的说法,稍加查证同样迎刃而解。

二、碑文文笔问题
弗虑弗为对碑文的正文和铭文部分都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正文“对郑和之父的生平事迹全部形同废话,全是务虚,等于一件事情未说,什么事迹也不知道”,又说:“铭文部分,寥寥数语,一如志部空泛无物,也未常见的四六韵文,内容体例均不合宜,还是那句话,这能是出自一位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左春坊大学士之手的文笔吗?”


作为一个熟读诗书的文化人,提出这样的论断,恐怕有失水准。试看收录于《古文观止》的名篇《柳子厚墓志铭》——铭曰:“是惟子厚之室,既固既安,以利其嗣人。”谁说铭文一定要“四六”的格式?谁说铭文不能“寥寥数语”?至于正文部分不出彩,则学界并不讳言。然从文坛状况来看,亦非不能理解。明初在元代遗老(宋濂之流)死后,文坛寂寥,后来三杨兴起台阁体,历史上评价也很低。而李至刚此文,更是作于连台阁体都没有兴起的永乐初年,又是为太监之父这类身份尴尬的人物创作,看起来不出彩,大概也是时代大背景和个体小背景相结合导致的结果。更何况不必说文字评判有个人主观色彩,阅读文言文较少者尤其容易被某些貌似精深者带节奏,这又是阅读介绍文言文的网文时不可不小心的地方。当然,更为重要的理由,后文会提及。
说到底,还是要自己多读,才能避免上当。
三、年号问题
弗虑弗为又批评墓碑中的记年格式,说:“墓志铭中绝无如此写法:只有卒年年号,却没有生年年号。”
就此,要么是弗阅读有限,要么是他有意回避。首先,明初为逝者撰写的各类文字,在写到出生于元代的人物时,存在不提元的年号的做法。是否避讳,不好讲,但的确有不提的,例如:
(朱标)元乙未九月生於太平陈迪家。(《国朝献徵录·懿文太子传》)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作家、甚至同一作家的不同作品,就此都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例如“元+年号”、“元+干支”、“年号”,都有。最有意思的是杨士奇,从《东里文集》看,他有的时候是只写去世时间并加上一个卒年,压根不记出生时间,比如下图所示《故翰林检讨周君墓志铭》;然而在一些墓志铭中,又存在着把出生时间和去世时间都写全的情况。


麻烦的是,没有一部现成的《李至刚集》供我们查询李至刚的行文习惯(甚至,李至刚的传世文章,这是学界发现的第一篇)。但无论如何,说什么“墓志铭中绝无如此写法”,拿这一条不能成立的论据来证明碑文是假的,显然是“以伪辨伪”,不能成立。

四、两个哈只的问题
这其实是一系列问题的“集大成者”。胡成描述为“郑和请当朝大学士为其父写碑,却不知道其父名字”,实际上,这与胡成所说“志文简略,铭文粗鄙”、“对郑和之父的生平事迹全部形同废话”等完全可以联系为一个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可以在逻辑上进行思考:作伪者会这么傻吗?生活在蒙元及其残余势力统治下的色目人,未必有字,如果真的是造假的话,何以不直接说“讳哈只”而非要说“字哈只”?同载于碑文的,还有马文铭、拜颜这两个“名”,如果这两个名都可以瞎说,那么为什么郑和的父、祖在作伪者那里,却不能有“名”,而只是造出两个“哈只”来“滑天下之大稽”?
结合历史常识进行思考。结合其他资料可知,这个“哈只”,正如胡成所说,并不是真的“字”,而只是一种称呼。很显然,碑文写作者(且不论是不是李至刚)希望明确:郑和的父亲,不叫哈只;哈只是他另外的称呼(附会到汉族传统上,就变成了“字”)。至于他们的名字,郑和不愿说,撰文者也没法写。由此引出了学者李清升的“避讳论”。
李清升的文章《破译郑和之父马哈只墓碑铭》,网络上可以免费查看,阅读后读者可以自行判断。我个人的看法是,用避讳解释所有问题,可能行不通(比如年号),但至少可以解释相当一部分的问题。不仅郑和之父,甚至可能连郑和之祖父都卷入了与明朝的战争,从而成为郑和无法正面谈起的人物。这种情况在特殊历史时期并非孤例,比如明代名臣况钟,对自己的家世一度讳谈,直到宣德年间政治气氛相对宽松时,才成功改黄为况,恢复本姓,据推测就与其原来的家人可能卷入元末战事有关。那么,这样一篇做于永乐初年的文章,又岂能对郑和的父、祖大书特书?故不仅事迹不能用实笔来写(因为最突出的事迹可能是在与明朝对立时创造的),连名字也要隐去。

更进一步地讲,这里既立碑作传、又隐去姓名的做法,未尝不是明廷默许甚至促成的结果,这样既能使即将出洋的郑和得到安抚,从而同时满足郑和的情感需要和明廷的现实需要,又能避免触动对太祖平滇的评价问题——要知道,朱棣对于朱元璋的评价问题,可是非常敏感的,他一定要以太祖的正统继承者自居、为父皇立最高的丰碑(尽管最终失败了)而不是否定他的文治武功。如果这种推断可以成立,那么这块隐去姓名的碑实际上是明廷利益与郑和诉求之间达成的某种调和的产物。(此处可参考南京大学潘群教授的论述)
胡成又质疑道:
姓名尚且不敢直书,却敢将自己的大名写在碑阳,公然祭拜,再写大名于碑阴,恨不能天下人尽皆知,这是顾忌吗?
这是胡成对李清升研究员提出的唯一实质性质疑,也是一个不需要查书就可以用逻辑、常识来反驳的观点:前人的名字、事迹已经隐去,后人还要顾忌什么呢?如果还要顾忌的话,还立什么碑呢?至于刻了自己的名字,是否就“天下人尽皆知”了,我看未必。一方在1894年才传出音讯的碑,谈什么“人尽皆知”?当然,这也无可厚非:这本就只是一种语言修辞罢了,谈不上学术论证。
此后,经过我的质疑,胡成进一步说出了他的想法:
你说的所有这些疑点在普通语境下成立,在郑和与马文铭(此人确有,且极有可能为其后人作伪)有联系,郑和在京请人作铭的前提下,便说不过去,了解了吗?马文铭不是虚构的,拜颜也不是虚构的,马文铭父祖难以虚构是因为作伪年代距其生年较近,故而仅以哈只隐去。


“马文铭父祖难以虚构是因为作伪年代距其生年较近”?怎么算较近?至少应该是在明中叶以前。然而我追问后胡成又说:“不是明代作伪,我只是说作伪者无疑是马文铭后人,即所有这一切最积极的倡导者南京郑家。”后来由于彼此负气、对话终止,只是大致知道他所说的“作伪年代”另有含义。又读其《郑和身世造伪史》一文,其文章内容大体是周绍泉《郑和与赛典赤·赡思丁关系献疑》一文的摘编,只是在形式上做了修改。然而在该文中,周先生虽对郑和祖先为赛典赤·赡思丁的说法提出了质疑,却并未否定《马哈只墓志铭》的真实性——如果说胡成有独创性的话,那大概主要在于其提出了“作伪”这个大胆的论断——论断进了一大步,论证和论据却没有增强,这样的论断就只能是空中楼阁。

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郑和在南京确确实实是有后人的,除《非幻庵香火圣像记》记载的郑义(还有侄子名珩者;弗虑弗为提到了《非幻庵香火圣像记》,却没有沿着过继子和侄子这条线分析下去,殊为可惜,见《郑和遗嘱》一文)外,明中叶还有郑灏招见载史册:
又太监郑和子孙,盗卖菜地一块,弘治二年本部右侍郎黄据、匠作周春等呈告查实具奏,准行南京刑、工二部会官勘问明白,查出退还田地共肆顷伍拾捌亩伍分玖厘玖毫。 (……郑灏招系太监郑和子孙,伊祖在日,耕种提举司菜地壹睱,虽有誊黄给赐之文,查无文卷可照。太监已死,子孙陆续卖与江宁县已故民人宋谦,得银贰拾两人已。缘前项地主,原系该司官地,理合退还,仍令买主照旧耕种,办纳油麻等因具奏。)(《龙江船厂志》卷五《敛财志》,转引自郑鹤声 郑一钧,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 (上册),齐鲁书社,1980年10月第1版,第23页)


如果弗虑弗为要说这里的郑氏后裔也是假冒的,我也就没有什么好跟他商榷的了;如果弗虑弗为要说郑和子孙后来从云南当地迁过去假冒的,那么我的确希望他说明是何时迁过去的,且当他们迁过去时郑和原在南京的子孙又去了哪里。
五、郑和行踪问题
胡成在体例上提出的种种问题,大多没有讨论的价值,惟碑阴所刻郑和行踪,可以一论。的确,这种到此一游式的记录,存在一定的疑点;此外,寥寥几十字,也很好作伪,不排除好事者为之的可能。然而,胡成说以“郑和祭祖,于史无载,千里迢迢往返京滇两地,历时数月之久亦无记载”,甚至以少监张谦自泉州出洋又载作对比,是缺乏说服力的。
我在当时的观点是,如果不采信明代文献《致身录》正文中关于郑和曾经前往云贵的文字(“丁亥春三月,同何洲往云南谒师。······时朝建侦师密而严,有胡濴、郑和数往来云贵间······”),那么郑和返回云南之事,从存世文献看,确无记载。但是,这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举例而言,郑和七下西洋之返程时间,《明实录》《明史》尚可缺载(今之学者得之于《前闻记》),郑和卒年同样于正史缺载(郑鹤声得之于《非幻庵香火圣像记》)。其他诸如郑和第二次下西洋究竟是永乐五年到永乐七年(“《天妃灵应之记》碑”)还是永乐六年到永乐九年(《明太宗实录》、《明史·郑和传》)、永乐二十二年旧港之行是否成行,学者尚争论不休,则一次私人旅行,于传世文献无载但有碑碣为证,怎见得就不存在呢?

如前所述,我并没有说自己认为郑和真的在永乐九年回到了云南。显然,刻在碑阴的那寥寥数语,是很容易作伪的,不排除好事者妄作甚或蓄意造假的可能,然要下此论断,必须有更进一步的证据。 有趣的是,证伪的证据尚未找到,我却又发现了关于郑和曾经返乡的几种证据:
傅维鳞《明书·卷一百五十八·郑和传》:郑和,洪武中入宫,丰躯伟貌,博辩机敏。······数使滇黔百粤,领上密谕踪迹建文,凡至,其山川城郭,条其风俗物产。归成帙以进。以是诸国古未通中华者,多附贡云。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十七·建文逊国》:七年春正月,命太监郑和航海,通西南诸国。时胡濙、郑和数往来云、贵间,踪迹建文帝。
鄂尔泰等《云南通志·卷三十·杂记》:先是,太宗永乐八年,使给事中胡濙、刘杰,御史史濡,工部尚书严震,太监郑和,假他事往来南中,物色之。

这些记载,当然有可能和《致身录》一样,只是建文传说的衍生物,甚至就是从《致身录》的记载演化而来的。但是,它们毕竟提供了有关郑和返乡的记载,其中有一种还恰恰是方志材料,真不知让久已研究郑和却号称此事不见载于史料(尤其是不见载于方志材料)的胡成情何以堪!
六、结语
说到这里,基本上已经对胡成以弗虑弗为之名所发的文章《马哈只墓志铭辨伪》的论证做了整体探讨,应当讲,胡成的文章中的确有一些有价值的成分,但是,这些成分,往往是之前的研究者已经提出过并分析了的(且这些文章并不难找)。胡成在不加规范引用、完整注明(哪怕是把文章名注明也没有做到,例如前述周绍泉先生的文章)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研究成果,并夸大其一端、隐没其另一端,让大胆的臆测和神奇的逻辑成为自己的独创成果,由此居然还把自己塑造成真理的发现者与捍卫者,真令人啼笑皆非。尽管该文只是头条号文章,但毕竟出自以为广受信赖的文化人之手,该说清楚的不应回避。

其实,他不仅不是真理的发现者与捍卫者,相反,还是偏见的传播者。前面已经列举了他裁剪、曲解史料带来的误会。实际上,所谓《故马公墓志铭》是孤证云云,也是如此。比如,关于郑和本姓马这一点,在《金陵待征录》中有记载,并被《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引用——说胡成没读过,我是不大信的,但他确实没有引用这则材料;新近被学界披露的台湾徐氏《嘉义泉郡安平徐状元巷族谱》,也可以提供佐证(徐恭生. 郑和与泉州关系新证——族谱里的郑徐联姻[J]. 海交史研究, 2015(2):93-97.)。要驳,应当把这些列清楚后一并去驳,而不应视而不见。

“学问”做成这样,倒也可以改百度百科了——胡成的文字功底和文史知识水平,在编辑者里,大概还属上乘,惟其竟以自己的微博当参考资料,令人大跌眼镜。是否个人营销暂且不论,至少,这连百度百科对参考资料的要求都达不到,遑论学术规范。引用的三则微博及其所佐证的观点被从百度百科删除后,胡成又在微博上兴风作浪发淫威,委实好为人师、毁人不倦:公众知识传播,难道应该通过某大V在微博上发发脾气而完成吗?这也可算作我对他意见最为强烈的一点。


以上诸点,即引而不注(有“剽窃”之嫌)、散播偏见、毁人不倦,都足以令我感到不齿。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如何识别似是而非的观点。其实,首先是要保持独立的思考和稍加检索的习惯(尤其是那些打算打赏的用户),在这种情况下取得不同看法,不妨在评论区写下来,看看作者的态度,这是试金石。弗虑弗为在作出讨论的姿态后,除失信而中途插话外,还在落于下风时强行终止对话,这成为了我轻视他的一个原因。当然,也许我在其中也有责任。无论如何,尊重是双向的,自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也该更冷静些的。但话说回来,他最后的发言,滑稽中也颇有些狼狈。讨论成这个样子,假如确实有误会,大概也是彼此本来就都带着情绪的缘故吧。就用他自己的话来结束本文的讨论吧:
什么毛病?额我删了你的我们在哪里说的话?!我和你说话为什么要删你?!

是啊,为什么要删呢?本来,也许可以做朋友、心平气和地继续讨论下去的。一笑。
2019年5月12日 2019年9月28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