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与政府
人道与政府
陈敏昭
(三门峡行政学院社会管理教研部 472000)
在我们人类全部理念中,关于人之源、人之秉性、我们的家园、国家与政府存在着太多的歧义与误解。比如,人真的是由猿变的?还是由上帝创造的?女娲捏造的?人是地球人的后裔还是外星人的后裔?人性恶还是人性善?人是独立的个体还是群体动物?等等。我们祖先中的智者用他们的知识、境界和智慧向后人阐述了他们的看法。有些人将他们奉若神灵、将他们的言论奉若圣旨,有些人却不屑一顾。
同样,我们的祖先中也出现了许多英雄、伟人或奸雄,如成吉思汗、亚历山大、奥占斯都、拿破仑、希特勒等,他们试图把个体的人凝结成为单一的政治动物,把分割为大小不等的国家统一为行动一致的政治体。他们在某些方面几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另外一些领域却完全失败了。
同样,我们的祖先中也出现了许多思想巨人,他们和他们的继承者也曾经试图用他们的思想观念统一或纯洁人类的思想,如基督教的基督,伊斯兰教的穆罕默德,佛教的释迦牟尼,儒家的孔孟之道,以及近现代的各种主义与学说等。
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需要太多的理论和时间,我在这里只能简单地讨论三个问题:
(1)人之道;(2)国家和政府的本质;(3)人民主权和国家主权
1、人之道
人在地球这个星球上已经存在了好多好多年,但是,就个体而言,无论他是如何长寿,比起人类历史和我们居住的星球而言,其生命历程又是何等短暂!人是什么?为什么活着?我们追求的幸福又是什么?这些话题无论何时、何地总是如此拨动心弦,既源远流长又常说常新。在人类学说或运动中,有一种学说对人的本质、人生意义和目进行探索,引导人们追求幸福、追求个性发展、追求本质力量的运动,这就是人之道。
对于什么是人之道,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那是一个百花齐放的花园。但是,一些强权政治组织的有毒触角也渗透到这个花园中来,使得人之道发生了可怕的扭曲,讲什么“资产阶级人之道”,“社会主义人之道”,“革命的人之道”等等。人之道应该有自己的本质内涵和人们共同追求的基本价值。美国当代哲学家鲍罗·库尔茨(Paul Kurtz)将人之道概括为七个基本原则:(1)理性价值。即:逻辑和经验是发展知识,检验断言的标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其它的思惟方法能比逻辑和经验更为有效的方法,有利于人类智识的进步;(2)自由探索的价值。人之道反对任何形式的对人的思想进行独裁专制,这些形式包括教会的、政治的、意识形态的、社会体制的各种有可能对人的思想进行钳制的压迫形式。真正的人之道论者也主张对各种差异的容忍,尊重个人表达其信仰的权利,无论这种信仰是多么不入流、多么不靠谱,不主张用社会的、法律的和制裁的方式对其进行压制;(3)个人尊严的价值。人的高贵和尊严是人之道的核心价值。所以人之道反对一切宗教的、意识形态的、伦理道德中具有那种“贬损个人、压制自由,愚弄智慧和知识”,或非人化的信条。人之道坚信最大程度的个人自主性与社会责任感是合谐一致的;(4)道德平等原则。这个原则贯穿于反对一切基于种族的、性别的、宗教的、年龄的、国别的岐视。这个原则的相应结果就是对一切人的智力和美德提供平等机会;只要他是个人,他就应该享有与其他人同样的权利和礼遇;(5)自由的理想。捍卫人基本的安全、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提倡从宗教和强硬专制政府控制下解放的个人自由。它不仅支持那些因为教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利益而遭受压制的自由意识,而且也支持真正的政治自由,民主决定基础上的大多数人的意见,尊重少数人的权利和法律的规则;(6)宗教怀疑主义。人之道承认宗教在解释人的生活意义方面的作用,但不同意对它的迷信态度。人之道认为宇宙是自然力机制作用的产物,可以有效的为科学所理解。人之道坚持人对自己的命运负责,不必寻求超自然的救世主;(7)伦理的本质和来源。人之道赞同伦理的哲学传统,即:这是一个可以反复探寻的自主领域。伦理上判断可以脱离宗教而独立获得,人类可以培育自己的智慧和理性,用它们来获得优质的生活。人之道认为道德在人的生活中有中心作用,但人之道反对绝对价值观,保留对伦理价值不断发现的客观态度。
人之道探讨人与世界万物的关系,是站在认识者、实践者、评判者的角度揭示人的主体地位,并据此确立“人是目的”这一根本原则;另一方面,它揭开常常被社会关系、被形形色色的群体、被形形色色的意识形态所遮蔽的个人的独立价值。而对个人的发现正是近代以来人类取得巨大成就的秘密所在。
人之道比较完整地表达了人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和利益,概括反映了人们共同追求的基本价值。这表现在它既肯定感性的人,又肯定理性的人;既正视人的肉体,又注重人的精神;它肯定人追求幸福的合理性,主张发展人的个性和能力,提高人的价值和尊严。它对于蕴藏于人自身的潜力的揭示带来了人的自信,而从感性和理性两方面对人的本质的全面肯定则一方面使感性要求被长期压抑的人摆脱罪感而舒张了人性,另一方面又在物欲横流、遮蔽人性丰富性的颓废世风中使人注意到自己的性灵和精神发展需求从而使人性免于受物欲支配而产生畸形。所有这些,决定了人之道使人对自己具有一种特殊的自我清醒意识,对他物具有一种审视意识。它在近代作为一种时代潮流而出现,标志着人的主体性前所未有的提高。
人之道还不仅意味着发现人的特性、力量和潜力,还意味着对人的存在状态和处境的关注和探测。前者使人自信、自尊,后者使人清醒。人要保持在人作为人所必要的精神维度上,这两种意识都不可少。尤其是19世纪以来,从人之道特有的对人的存在状态和处境的探测意识中发展出一种洞悉人类困境的危机意识和作为主体的人对地球世界负有责任的意识,这种意识提醒人们在追求更大的发展时不断调整和校正自己的目标,遏制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对世界产生的种种负效应和可能出现的危险。正因为如此,在当代,当许多人还陶醉于人类借助科技发展而取得的种种巨大成就之时,一些深具人之道精神的人士已经在为人类面临的全球性生态危机、环境污染、核威胁而大声疾呼,为地球上其他物种的生存权利而大声疾呼。发轫于二十世纪80年代初的“可持续发展”和目前正在全球范围内推进的绿色低碳运动就是这种精神的典型表现。
人之道作为一种道德精神,它的“以人为目的”超越了分割人类的种种狭隘界限,以一种不计个人背景(包括种族、国界、阶层、职业、贡献等)的博大精神来确立人们彼此交往的原则,就是说,去掉一切标签,以“人就是人”的眼光看待人和处理彼此关系。它凝聚为一个无条件的道德指令:每个人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时必须尊重他人权利,不得有损于他人;它还内含着一个普遍的道德要求:人类共同体的任何人都不应对其他成员的命运漠不关心。这些在不同环境不同时代都经得起提炼和抽象的普遍指令和要求,具有不被任何个人身份与角色所遮蔽的普遍适用性。
总的来说,人之道蕴涵的具有恒常性的理想和普遍原则给社会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共同目标和统一尺度,它构成人类文明的普遍价值;而它对个人价值的揭示,对个人精神觉醒的激扬以及对人的主体精神的激发又使它成为近代精神的核心。至于蕴含于人之道之中对人的存在状态和处境的探测、反省意识则使它在恒定之中又具有着不断接受新挑战的开放性。例如在这种探测、反省过程中提出的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新目标以及相应的人类责任,便构成了对于人类道德更新带有根本性的内容。
2、国家和政府的本质
每个人一出生就有机地与全人类联系在一起,合在一起,我们不仅与今天活在世上的人们,也与从前所有的不曾谋面的人和将来无法计数的人联系在一起。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仅有的一次,是惟一的,真正地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从这个角度讲,人类应该是一个相互关照、相互珍惜的有机的整体,这就是人的社会性。
人的社会性产生了国家的概念。社会性来源于人们之间血缘的相近、形体的相似(生理性)和个人力量的单薄而需要抱团共同抵御大自然的风霜雨雪雷电以及来自其他物种和部族的侵袭(政治性)。古希腊贤哲亚里士多德曾经讲:人是有政治倾向的群体动物。早期的国家观念由于社会物质财富的匮乏和劳动效率的低下以及人的自私性, 其概念是非常狭隘的,常常是以邻为壑的。即便是现在,通信与交通技术的飞速发展,狭隘的国家观念仍然存在,使得我们居住的地球仍然分割为许多国家。当然,这与我们人类的思想道德观念仍然低下、自私与贪欲没有完全清除也有关系。
从宗教方面讲,分割为各个国家的国家概念与人类这个概念无法调和。唯有当整个人类形成一个完整政治体,国家这个概念才可能使我们人类有机的统一,在政治上得以实现。基督教认为,若不是人类的“罪行”,这统一早巳实现;假如不是“罪”这个分离之力将人类分裂,没有任何东西会玷污、会破坏我们人类的有机统一性。前面我们提到的那些伟人或奸雄,他们的错误不是因为他们被世界大帝国的魅力所迷惑,而是他们不顾人性自私早已使人类纯洁的天性破坏殆尽这个事实而企图实现在他们看来是崇高与神圣的统一理想。
假如没有自私、贪欲和人的共性要求(公域,如教育、安全、交通、公平、正义和秩序、国与国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等),政府与国家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整个政治生活最多也就包含在家庭生活的各种关系之中。没有自私和贪欲,监狱、警察就不会存在;陆军、海军、空军也无从谈起;制度、规则和法律会销声匿迹,政府的权威与控制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就会自然地、不受阻碍地、正常地发展。没有分裂,何需捆绑?四肢健全,又何必拄拐杖?因此,国家的建立,政府的权力,保障人民生活安全的一切秩序都不是自然的,而是我们的本性深处所要反抗的。正是这一原因造成了掌权者们可怕的滥权和社会底层百姓的不断反抗以及社会中间阶层的阴谋诡计。这就是历世历代以来权威与自由之战的根源。在这场贯穿人类历史的争战中,人心底里对自由的渴望乃是本性的设定,为的是要阻止权力堕落成专制独裁。因此,一方面是真正的国家概念和政府权威,另一方面是人民保卫他们自由的权利与责任,这一切,都依赖于我们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任何一个国家政权作为一种工具都有其光明的一面和阴暗的一面。光明的一面是,国家维护公民的安全、人身自由和平等的秩序,妥善处理公共领域的各种事务,人民以税的形式向政府支付费用和报酬;阴暗的一面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由于掌握着巨大的社会财富资源和自由度非常大的处分权力,自私和贪欲常常使得他们蜕变成人民的对立面,多吃多占,渴望长久把持权力,甚至妄想着将权力传授给自己的子孙后代,这就是独裁、专制、野心。在侵占人民的利益的同时,那些专制者还常常想限制人民的自由与权利,时刻幻想着让人民成为他的奴仆,永远维持这不平等的秩序。这让我们必须时刻警惕着,因为政府的权力里潜伏着对我们个人自由的威胁。
此外,在政治上,人民(这个由极权主义者创造的概念已经彻底异化了!)不能作为首要的因素,否则,我们的政治生活将到处充斥着机会主义和投机取巧。相反,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都必须尊重自然法则和规律,以及人类本性中的爱、善良、平等和正义,这就是人性普遍的价值。所有的国家、所有的民族之神加在一起在他面前不过是沧海一粟,不过是天平上的微尘。我们之所以是人,就应该为人性普遍的价值而存在,为人性普遍的价值而生存,并且按照人性普遍的价值的指引而行动。当然,我不反对在人民的选择符合人性普遍的价值的时候,政治家的行动必须站在多数人的一边。我反对政治为超越现实和超越人性的意识形态目标服务。希特勒纳粹德国和前苏联的社会主义这些惨痛的教训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我们真正树立起人性普遍的价值观念,那么,当道德沦丧、人性堕落、各地的人们各自占山为王时;当暴力和欺压在一些国家盛行、将人搞得四分五裂、相互争战的时候,人性普遍的价值就会制止这些恐怖和不义之事,混乱得到控制,秩序得以恢复。
没有任何一人或一个政党可以依照想当然的权力来迫使他人驯服,即便是父辈当年的正确选择也不应该对后代具有约束力,后来者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人类文明进化到今天,政治——选择处理公共事务的代理人,应该是经常的、定期的、公开的和透明的。作为人,我们没有必要向住何人弯腰屈膝,在最强大的人和组织面前,我们应该勇敢地、自由地站立,可以毫不犹豫的说“不!”因为我们都是人。就象法国大革命时期人们曾经高喊的那样:“不自由,勿宁死”! 正如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中所讲的:“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上是平等的”;“一切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自然的、不可消灭的人权;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自由的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是由生命权所延伸出来的一系列自由权的总称。人类生命的独特性在于每个人都是肉体与精神的双重存在,每个人都应当享有除法律禁止以外能自由自在、不受任何约束地去追求自己认为能实现幸福人生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思想、言论、出版、、结社、迁徙、工作、信仰方面的自由,以及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只有当人们的这些权利获得了切实的保障,人们才能在生活中追求到幸福,生命权才会得到捍卫和促进。
治理人的权力本来就来自我们定期的、公开的授予,为的就是惩恶赏善,主持公道,弘扬正气。政府,作为一种工具,它还必须按照多数人的选择改善我们的生活与居住环境。在还能够忍耐的情况下,公民服从政府不是出于惧怕,而是出于良心和更换政府的各种成本的综合比较。
今天多数人的选择成了必然。每一个新的国家建立,不是来自武力征服,就是出于大众选择;每一个政权的倒台也不例外,不论是执行议会决议或毁于暴力革命,都是人民通过他们的代理者来重建权力,重建秩序。
总结上述,我们可以说,国家是带有地理范畴的人的有机组合,人性普遍的价值是国家建立的基础。任何偏离人性普遍的价值轨道的国家不可能长久,要么被摧毁,要么被分裂。国家又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的建立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安全、人身自由和平等的秩序。当人类普遍认识到人性普遍的价值之后,人们会非常理智地消除国家的藩篱而共同构建人类有机的统一体。
政府是带有契约性质的工具,它定期接受人民的选择和委托处理公共事务。它的责任有三:一是主持公道和正义,惩恶扬善。它的立场应该是中立的,否则,没有任何公道和正义可言;二是维护秩序,管理人民明确赋予的国内外事务;三是保护国家的利益、权力与荣誉。但是,政府从其一诞生起就让人们不得不提防它:它是一头能够自我扩权、自我授权同时又逃避责任的怪兽(利益主体),当事情有利于它(或者它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时候,它会非常自觉地揽权和滥权;当事情不利于它(或者它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时候,它会主动退避,推三阻四、推卸责任、不作为。有研究者称,人类所受到的伤害中,有80%左右是来自政府和它的工作人员。
3、人民主权与国家主权
美国《独立宣言》的第一个签署者汉考克先生在《独立宣言》中一再地说明,美国人民“所依靠的、所遵从的是自然规律和上帝的律法”,他们以实际行动来体现“每一个人都具有他们的创造主所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力”,他们“向宇宙最高法官申诉他们正直的动机”,他们以“对上帝护理之工的全然依靠”来宣告《独立宣言》;在《十三州邦联宪法》序言里代表美国最早的那些州宣告说:
“我们心存感恩地称谢全能上帝长期以来赐予我们生活上、政治上和宗教上的自由,使我们仰望他来祝福我们的一切努力。”
这里,你们的父辈尊上帝为“全能的掌权者”,是“宇宙的立法者”,他们特别承认唯有从上帝那里人民才领受到“选择他们自己政府形式的权利”。富兰克林在起草《独立宣言》的“大陆会议”中当大家遇到极大的焦虑不安时,建议全体与会者一起向上帝祷告.求上帝赐下智慧。
假如有谁还是以为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有相似之处的话,那么1793年那场发生在杰斐逊与汉密尔顿之间的激烈论战就应该除去他的错误观点。正如德国历史学家霍尔兹所宣告的:只有疯了的人才会说美国革命的动力是从卢梭那里借来的,或者就像汉密尔顿自己所说:
“假如我们要拿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来作比较的话,那么就像拿法国小说中不贞的妻子与新英格兰清教徒的妻子相比,两者之间毫无相似之处。”
法国革命与上述荷兰、英国、美国的革命有着原则上的差别.后者都是用祷告、以信靠上帝的帮助进行的。法国革命无视上帝、反对上帝。他们否认政治上有任何比自然也就是比人自己更为深刻的基础。法国革命的《人权宣言》第一章里就宣告了对上帝的绝对不信.他们把人的自由意志置于全能上帝的宝座之上。他们声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所有的权威.一切的权力都出于人;于是,由个人到众人,从众人到人民,就成了一切权力的最终源泉。在你们的美国宪法里,最高权威来自上帝,是他将权力赋予人民。而在法国革命里,一切权力都来自人民自己.任何权威都不超过人的意志,这正是无信仰者的根本观点。在加尔文主义的范畴内,正像在你们的《独立宣言》里一样.膝盖谦卑地向上帝跪下,头颅骄傲地向人抬起。
现在,你们是否想要知道结果?那么就让历史告诉你们:荷兰的起义,英国的“光荣革命”和你们美国向英国皇室的造反为自由带来了荣誉。也请你们自己来回答这个问题:法国革命除了国家强权给自由带来的手铐之外还产生过什么?在我们生活的19世纪里,没有一个国家的历史比法国更惨了.
难怪注重科学的德国人与这种人民权力的幻想一刀两断。历史学家都把1789年讥笑为一个从前的故事。甚至连古董鉴赏家们也在那里发出嘲笑。不过,历史学家们所能推荐的也并不比法国革命好到哪里去。
今天,人民主权已经被国家主权所取代,这一概念是德国泛神论哲学的产物。他们的种种概念都是从现实出发,其中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上最高、最丰富、最完美的理想是国家。于是国家就成了一个神秘的概念、一个神秘的存在。随着这种国家概念的发展,渐渐形成了所谓国家意识.国家意志,直到盲目地达到国家目标这个最高概念。人民的概念已经不再像卢梭所认为昀那样是个体的总和。人民不是一种聚集,而是有机的一体。这个有机体必然有其有机器官。这些有机器官渐渐在历史上发展成熟起来。国家意志就由这些器官来运作,所有一切都必须服从此国家意志,国家意志的主权可以共和制的形式表现出来,也可以体现在君主制上;可以是亚细亚的皇帝也可以是西班牙的暴君,或者像拿破仑那样的独裁者。这一切不过是形式不同罢了,它们都包含了一个国家的概念,都是在无休止的发展之中。无论它的形式如何变化,万变不离其宗:国家具有最高的权威,每一个成员都要服从国家这个被奉为圣明化的权力顶峰。
①: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很快就导致了拿破仑的极权专制。
于是那被压迫的人可以抬头仰望的上帝的超然权威消失了。什么是正确的、对的只有到法律里去我,法律之所以正确不是因为法律符合永恒者的真理、原则.而仅仅因为它是法律。法律随时可以改变,但却被视为总是正确的。这种致命的理论所产生的结果,就是使人的良心对于正义的认识变得迟钝,恒久的正义观念从我们的思想里消失了.人们失去了对正义的高度热情。只要是存在的,就是好的,因为它们存在。不再是创造我们、知道我们的上帝的意志,而是变动不居的国家意志成为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成为了神。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存在都要由此国家的意志来决定。当你进一步思考到这个神秘的国家不过是以人来表现、来执行它的意志的时候,你就无疑会得出这个结论:这种国家主权,哪怕是一种民主形式的主权,也只不过是人向人的屈膝折腰。人永远不可能上升到一种来自良心上的顺服,
站在那些主张无神论、人民主权的百科全书派和那推崇泛神论国家主权的德国哲学家们的对立面上,加尔文主义者坚持上帝的至高主权高于人间的一切主权。加尔文主义者将每一个民族、每一个个人都摆在我们天上的父面前.从而获得最美的志向、最高的抱负。他清楚地认识到罪的事实。这个事实在1789年曾被人们在混乱中扔掉,今天则被人视为是一种悲观的多余,但加尔文主义者把它看作是我们人的本性。加尔文主义指出我们有机社会里的相互联系与政府权威带来的机械关系之间的区别,它使我们更容易地来顺服权威,因为在所有权威中,它使我们尊重上帝的权威。它使我们从出于对强者恐惧之心而来的顺从提升到为了良心缘故的顺服。它教导我们将眼光从人间的法律上升到上帝永恒的正义与真理,它在我们里面造就了不屈不挠的勇气.它以最高正义的名义与法律中的不义作不懈的抗争。无论国家用多大的权力来压制个人自由的发展,我们灵魂的眼睛永远注目在高于国家权威之上的万王之王那闪耀光芒的无限权威上。受压迫者永远可以向他那公义标准上诉,人民的祷告永远可以上达到他的宝座之前,来求他祝福我们的国家,求他在此国家内祝福我们和我们的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