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诗人,或诗人

“打工诗人”不就和“白银时代作家”“左翼作家”一样么?只是对“诗人”这个身份以外的某种补充说明。图方便的说法罢了。图里“更敬佩”三字用得很奇怪,好像上赶着逼人家骄傲。是诗人这个身份让现在的我们知道了他是打工者。对作者生命的了解当然会丰满读者的文学认知,但我们不会称呼卡夫卡为“小说家职员”、称呼聂鲁达为“诗人革命者”,更不会称呼“打工诗人”为“诗人打工者”,所以作家之外的身份只能排在前边做修饰语?这难道不也是潜在的傲慢?

那这个例子还真的是不恰当。如果是一个坐在空调房里诗人写出只有坐在空调房里才能写出的好诗,我们会称其为“坐在空调房里的诗人”吗?论诗句,抒情主体到底是谁?或者说,我们是通过作者的身份,还是诗中的“她”的身份来想象诗歌里的具体境遇?似乎这几句诗已经足够读者认识到“她”的打工者身份。而且,同样的诗句,有没有可能由一位打工者的坐在空调房里的孩子写出?她/他了解父辈的境遇,想象他们的内心,亦能够写出如此准确深刻的诗句。女人写的文学自然关乎女性主义, 可女性主义从来只是解读作品的一个角度,而不是唯一角度。作家的经历滋养其文学,因为文学对作者来说就是人生的一部分。而人生实在由许多不同的部分构成,一个打工诗人还可使用自己作为“男/女”或“孩子”或“父母”或“爱人”或“读者”或别的啥的身份写诗。“打工诗人”一词,又怎么概括得了作者的文学或人生?
莫里森若是白人,应是难以写出《宠儿》那样题材的皇皇巨著,而作为一个中国读者,我总疑心脱漏了无数(只有了解美国黑人语境才可体会的)精妙的言外之意。但,即使是白人,莫里森也能够写出比肩福克纳的杰作。而我即使是美国黑人,亦未必能体会尽莫里森的伟大。就如宇文所安,唐诗一开始吸引他的,仅仅只是诗句本身,当时他并不了解王维的右丞身份、杜甫的穷酸形象、李白的求官/仙梦想。可太多中国人获益于宇文所安的论著。而且,杜甫的形象本质上是由杜诗而非史书构建的。所以,一个打工诗人如果不写什么“五金厂的窗口”“一台机器”,而去写情诗、写奇幻、写侦探,或许作品就根本不与作者的打工身份相关了。人生不止文学,人生也不止打工,让文学的归文学,让打工的归打工。
我其实能接受大家称呼“打工诗人”,但这确实,只是一个标签,说得过分点,如果一直去强调,简直就是一种猎奇,是花边新闻的题材。几百年后的读者谁在意这些个诗人打不打工啊,写得好我们才想了解诗人的完整生命,写得不好滚边。顺便,我们对曹雪芹、兰陵笑笑生、艾米莉勃朗特亦所知甚少,对萨福、荷马更可说一无所知,却根本不妨碍他们的作品永世流传。所以举例(比如“如果没有保险公司的工作经历,卡夫卡的文学形象将会大打折扣”),是个非常糟糕的论证手段。我只是以毒攻毒。
最后,谁还不是个打工者呢?吹空调又怎样,都是打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