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学》课堂笔记(下)
11月24日
批评人民公社的平均主义,潜在的含义是改变分配制度,生产率就不会那么低下。初级社按地分红、高级社按劳分配、人民公社吃饭不要钱,初级社和高级社不是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在这两个阶段,要素生产率是上升的,低生产率不是集体生产的特征,而和分配制度相关。
这种解释提示我们私有产权并不是生产率最重要的保证,分配制度才是更重要的,取消土地私有制不一定会产生严重的问题,集体生产可能使生产率提高。但这不是主流的讨论。
主流观点认为,人民公社制度根本问题是取消私有产权,平均主义分配制度不是自足的解释,是一个内生的结果,取消了私有产权就会产生这种分配制度。初级社和高级社经历了不同分配方式的探索,比如定额计件、评工计分。初级社和高级社内含了平均主义倾向,而且社越大,倾向越严重。学者认为平均主义是有必然性的,内生于取消私有产权。
公司和市场相比,有权威化结构,权威结构能够降低市场交易费用。生产和交易方式分两种,横向的市场交易,会产生交易费用,纵向的一体化,降低交易费用。把不同要素放在一起,不同投入有比较优势,产生出更多产品。即使没有比较优势,单纯的合作,也有好处。
合作的中心问题是激励。在市场交易中不存在问题,投入多少、得到多少,自我激励;如果合作,激励就会有问题。在公司里,激励机制不那么明显,公司要能够存在,最重要的是解决激励问题,公司管理者要知道你投入多少。团队生产是不同生产要素资源结合在一起,产出大于每种要素分别投入的总产出,不是所有资源掌握在一个人手上。团队生产激励来自何方?如何把产出和每个人的投入来挂钩?无论团队简单还是复杂都存在,表现在个人行动上就是偷懒。每个人都有偷懒的激励。偷懒会影响总产出,下降的部分就是偷懒的费用,但无法分清谁在偷懒,偷懒带来的产出减少由所有团队成员共分,而偷懒的收益全部属于一个人,对任何一个人都存在偷懒的激励。团队规模越大,偷懒激励越强。怎么样找到办法衡量一个人的努力程度?如果能够衡量,就不会有人偷懒。纵向化的出现就是有人专门负责监督管理,防止偷懒。现代工厂制度不是在机器发明之后产生的,机器首先出现在集体生产的作坊里面,这说明是生产关系决定了生产力。最早的工业生产是家庭手工业,随着产量的增大,工厂开始成立以提高效率。分工越来越细,工序变得越来越简单,可以由机器来完成。机器不会休息、不会偷懒,促使其他生产也加快速度。在制度经济学中,对集体生产的主要解释是监督。
但是问题没有结束,谁来监督监督者?监督者也会偷懒。在公司中,监督者会被给予剩余索取权,通过监督增加的收益归监督者所有。这是对监督者的激励,表现为产权、收益权。如果团队不是特别复杂,监督者就是所有者。
在人民公社时期,土地、农具、牲畜合在一起团队生产,监督者是生产队长。但生产队长没有剩余索取权,只负责监督,没有人监督监督者,最后人人都在偷懒,问题出在产权上。学者举例子说明在解放前经营地主有剩余索取权,不存在这个问题。
生产队长不在行政体系中,干得再好也不会晋升,总有一天不当生产队长,还得在村里,就要为自己的社会关系考虑,所以他们不会严格监督。越是村民认为好的人,越不会去监督村民。
另一派学者认为这不是他们想不想监督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的问题,他们没有能力阻止偷懒。“为什么集体农业必然失败”,分别比较了制造业和农业,认为制造业中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生产率没有明显差别,重要的差别表现在农业生产上,苏联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比美国低很多。问题不是缺少激励制度,根本问题是在工业生产中有效的激励体系在农业生产中不起作用。
他们认为,农业和工业生产性质不同,时间和空间表现不同。农业生产有时间差,等待产出时间很长,不能像工业一样接连产出。农业劳动分布不同,工业分工导致专门化,而农业因为时间差,例如收割只有半个月时间,不能分工序专门化。想对农业生产绩效评估,必须等待季节结束,这个时候已经不知道每个人投入了多少。
工业提高效率的办法是空间组织化,农业生产有让人绝望的空间分散性。《中国农民》生产队长抱怨偷懒没法监督,他举的例子是挑粪,把粪挑到地里撒下去,因为要撒到所有的地里,所以没法检查他们到底撒到了哪里,除非跟着他们监督,但这是不可能的。所有自然性的资源没法标准化,种不同一块地,收获的粮食量都不相同。而且干扰因素实在太多,水灾、虫灾会对每块地产生不同的影响,和个人努力无关。
农业性质决定了没法集体生产,除非机械化,除非确定产权。产权由很多权利组成,到底是要拥有全部,还是拥有一部分权利就能解决问题?
真实世界里,很少看到完全的计件制,多是计时制。背后是复杂的交易费用问题,很多是没法监督的。不能认为偷懒是偷懒者的报酬,最多是一种次优的结果。偷懒的传染机制是没办法阻止他人偷懒,又必须负担他人的偷懒成本,所以自己也选择偷懒,让他也负担偷懒成本。即使有退出权存在,自己可以选择退出,也没有办法阻止他人偷懒。
产权改革不一定是私有制。产权改革从责任制开始,包产到户,一户负责一块土地,从耕种到收获。还有包产到组、包干到户的制度,小岗村最早搞的是包干到户,之前也有搞过包产到户。今天的说法是联产承包责任制,联产和包产相对应。包产并不是给农民所有权利,指的是包一个产量,如200斤小麦作为基数,基数归集体所有,再进行分配,关键在于超基数部分,不同地方有不同规定奖励承包者。包产到组就是以几户为单位,承包一块地。包干和包产不同,干的意思是全部,指土地产生的粮食除去农业税、统购粮、集体提留,剩下的都归自己。
产权分为三种,收益权、使用权、转让权。使用权是土地种什么、怎么种,包产到户不包括使用权,而包干到户包括了使用权。一般意义的转让权是转让所有权,也可以转让某项权利,如收益权,转让权有复杂的关系,和所有权的关系最为紧密。
49年以前,土地私有制,收益权、使用权、转让权归个人;49-80年,土地集体所有制,三权归集体;80年后,土地集体所有制,收益权和使用权归个人,转让权归集体,在今天成为突出问题。现存农村土地制度下,所有者为村集体,表现在赋税制度、土地调整制度。简单对应农民-佃户,集体-地主,农业税-定额租、乡统筹-摊派、村提留-租金,在此之下,农民有完整的收益权和使用权,还有义务工-徭役、杂费-杂征,剩下的属于农民。
集体是什么?集体是抽象的。村干部代表集体管理,但不是集体,集体是所有村民构成的共同体,就像一个俱乐部。它关系到农民的土地,只要是其中的成员,就有使用、收益土地的权利。集体是固定的,成员是变化的,但只要是集体成员,就有对土地的权利,这是成员权。
使用权相对固定,因为生死嫁娶、迁入迁出,成员权变动不居,产生了矛盾。导致了另一套运作制度,土地调整制度。每隔几年要小调,多退少补,多年之后就要大调整。用的是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遵循平均主义。
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粮食生产很快增加,但到84-85年,粮食生产徘徊不前。学者对粮食不再增长的解释是土地调整制度。文贯中写文章讨论tenure security,tenure指权利稳定性,因为总在调整,地块的使用权不稳定。后果是农民不会长期投入,包括农田建设如修水渠、选择化肥还是有机肥,过量使用化肥会短期提高产量,但会损耗地力,有机肥能养地力,但见较慢,导致土地长期生产率下降。但没有证据证明,调整土地和用农家肥有没有关系。另外土地调整的坏处,土地细碎化、不利于市场流转、阻碍规模经营、村庄治理问题。包产到户以后,村干部权力被弱化了,一个场域是土地调整,每次土地调整都是村庄矛盾爆发。
土地调整的好处,社会保障论,土地如果不调整,实质上就私有化,没法体现集体所有。产业化和规模经营论,认为调整有利于规模经营,集体拥有调整土地的权利,可以把土地集中起来。
今天争论的问题不是土地调整,而是土地私有化、宅基地入市,背后的理论还是这套。21世纪初,中央出台文件,三十年不变,提倡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但还有地方在调地。如果实行,农民会把土地看作自己的,在税费改革之后又被加强。
改革开放前,农民感受不到国家在收税,直到包产到户后。九十年代中期到二十一世纪初,农民负担过重成为中国社会重要问题。于是推出税费改革,农业税率提高,村提留变为农业税附加,其他杂费一律不收,乡统筹取消,义务工一事一议。2005年,中央取消农业税,这是中国历史上国家和农民关系的重大变化。产生后续问题,原来收税就不够,不收以后基层政府的财政开支从何而来?全部由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导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巨大变化,是今天中国发展问题的主要线索。
12月1日
农村有多少土地,明清很少有土地普查。农民则有隐瞒土地的悠久传统,因为明清两代很长时间里都以土地为征税标准。建国以后,土地隐瞒依然存在,因为土地统计都靠各地上报。直到新的统计手段出现后才发现被隐瞒的土地。
人口大幅度增长,人均耕地面积大幅度下降。改革开放初期土地过密化的情况更加严重。前三十年,国家采取重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经济结构失衡。农业生产率低下,食品及加工品供给严重不足。这是八十年代初国内生产的基本状况,当时主要的农副产品、轻工业品都供不应求,仍然计划供应,由票证制度分配。有票加上钱才能买到东西,票是按人分配的。八十年代中期,国家快速工业化。到九十年代,对外开放程度加深,例如沿海经济特区,本质上和通商口岸没有区别。外国资本大量涌入,购置原材料,推销工业品,当时主要是家电。农业随着商业化发展,由对粮食的需求变为对经济作物的需求。和一百年前的情形没有本质区别。从数字比重,城市、工业更加重要;但城市、工业都扎根于农村,农村的兴衰决定了工业的发展,今天这个关系仍然存在。
农村发展的三条解决道路
种植业,农民由粮食作物转向经济作物,经济作物和一系列后续加工联系在一起,带动农业产业化。
劳动力流动,劳动力自然会从工资低流向工资高的地区,因为过密化,劳动力的机会成本极低。今天将近三亿农民从中西部流向东部,这种现象从九十年代中期后才出现。
工业化,农村手工业化有非常长的传统,男耕女织,织布就是手工业,手工业也有过密化的问题。
到八十年代中早期,农村兴起了新的工业化形式,乡镇企业,农村的工厂化。到九十年代中期前,是中国工业化的主导力量。它是明确的工厂,而不是家庭工业,可以分为镇办企业和村办企业。主要兴起于江苏、浙江、广东,总结出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乡镇企业主要从事低端的服装加工、建筑装饰、玩具等,主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还没有出口。
乡镇企业刚产生就引人注目,生产了大量产品。主要特点:
高昂成本,投资规模大,越办越大,维持运作成本高,占用大量土地,因为缺少道路,交通成本高。使用纯粹的农村劳动力,没有工业生产培训。原料、市场等信息交流成本高。
集体产权,所有权和转让权归镇政府或村集体,使用权由经理决策负责,收益权归镇政府、村集体和村民。镇办企业需向镇政府上缴利润,村办企业会给农民分红。
从投资来看,乡镇企业缺乏经济上的合理性;从产权来看,面对监督效率问题。为什么它会出现,成为中国第一轮增长的主体力量?
九十年代末,乡镇企业是中国研究的主流。解释:
资本积累,三个地区的资本来源不同,珠江地区来自香港,温州地区来自华侨,都不是典型代表。最典型的是苏南模式,资本来自于社队企业,人民公社时期办的企业,包产到户后继续保留。
信息和交通条件,苏南是上海的经济辐射区,珠江地区加工制造直接面向香港。
土地,土地集体所有,企业集体所有,使用土地没有成本。乡镇企业占的耕地,叫经营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四中全会所说的土地入市,就是这部分土地。
劳动力条件,劳动力成本极低。
高利润,虽然运作成本高,但利润率极高。
干部行为和财政动机,地方政府对办乡镇企业有极大的财政动机。
为何会成功?
产权结构,一种解释,村集体很小,村民会形成集体压力,本质上类似于农民合作性企业;另一种,因为中国有合作文化,有互相信任的亲朋关系。这种观点将关注度转向乡镇企业的运作机制,不把原因简单推向外部,这是文化比较理论,将人的合作能力视为变量,合作能力可能是制度的后果而不是前提。模糊产权可能会更有效率,将村庄社会带到了企业中,企业治理就是村庄治理的一部分,社会结构对企业运作造成影响,企业嵌入在社会关系之中。
产业结构,当时中国仍以计划经济、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轻工业产品严重短缺。当时国有企业都生产重工业产品,乡镇企业没有市场竞争者。
市场环境,双轨制一方面用计划分配原材料、购买产品,一方面开辟市场,同一种产品有两种价格,计划价格比市场价格低,乡镇企业利用双轨漏洞套利。而国有企业不做这种事情。
财政动机和贷款,银行听命于政府,财政担保就可贷款,地方干部支持乡镇企业,能不断得到贷款。
到九十年代中期,乡镇企业突然大规模转制、倒闭。此时正值国外研究中国乡镇企业高潮,当研究乡镇企业成功的文章发表时,乡镇企业已经失败了。解释:
产权结构,无法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而民营企业兴起。
产业结构,随着中国市场的开放,乡镇企业利润率下降。国有企业承包制和股份化改革,转向轻工业生产。
市场环境,双轨制消失,失去套利空间。
组织形式,在农村办工厂本身就是不经济的。
分税制和财政动机。
理解中国经济发展,关键是要理解地方政府行为。地方政府是一个组织,具有行动者的特征。政府行为看作被解释的对象而不是讨论的前提,要用社会学的方式讨论行为的因素,结构的、历史的方式。
地方政府主要的行动背景是中央-地方关系,地方-基层关系。首先要搞清它的行动取向受什么因素影响。中央-地方关系包含很多方面,人事、军事、财政、行政,无论是工业化还是城镇化,和财政的关系最为密切。
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财政收入主体是税收和行政收费,支出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公共物品有范围,政府有收入、支出,负责所管辖地区的公共服务;存在多级政府,就涉及到财权和事权分配的问题。中央-地方是中央和省、市、县、镇的关系。
一些体制下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大,一些体制下自主权小,收权与放权波动。一放就乱,一收就死。不同体制对地方政府行为影响不同。国家经济资源的全面控制是收放的前提,放权的核心手段是投资权和企业管理权的下放,经济放权是在其他方面的收权下展开的,例如人事权。
财政包干制从八十年代中期提出,九十年代中期结束。在单一制下,税种、税基、税率地方政府没有任何权力,也不能发行债券。但是中国体制特点“下管一级”,官僚制每一级只管自己的下一级,不同地方上下级关系都有不同。财政包干制是中央和省政府体制,要求下级政府效仿,具体怎么做由地方自己定。
一揽子包干法,不谈税种,只谈总量。中央和各省的包干量每年都变,地方包干一定三年或五年。首先定固定的收入基数,还要定增长的任务数,政府实际完成数。地方政府定支出基数,留给地方政府。收入基数大于支出基数部分,和超收部分中的超收分成,体制上解给上级政府,超收另一部门由政府自留作为激励。如果支出基数大于收入基础,由上级政府补助。如果收入基数也无法完成,欠收部分不补。地方政府行为公司化,表现在财政收入的最大化。
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我国税收主要发生在生产环节,而不是消费和分配环节。因此税收主要从企业征收。企业税分为两类,增值税,九十年代前叫产品税,前者以增加值为税基,后者以销售总额为税基,都以产品流转规模作为基数征收,都是流转税;所得税,以利润作为税基。
九十年代初,最大的税种是产品税,占总额的40%。流转税和企业规模相关,和利润无关,哪怕企业一直亏损。因为一揽子包干制不分税种,为了最快完成税收任务,地方政府的办法是大办企业、办大企业,不考虑企业的利润。九十年代后的乡镇企业大部分都是亏损的,实际上是把银行中的钱变成了税收的一部分。
国有企业改革分为几步,1983-1986利改税,1986-1993承包制,1993-股份制。承包制和财政包干制同时间,企业利润下降,税金增长,而固定资产原值大幅度增长,生产成本上升,仍然是办大企业。1985-1991,企业所得税没有增长,增值税、营业税快速增长。营业税也是流转税,对建筑、金融、服务业征收,不对工业企业征税。当时国有企业都受地方政府领导,国有企业行为实际是地方政府行为。
包干制发展十年,中央财政收入、支出比重迅速下降,地方留成部分越来越多。中央穷,地方富;地方大办企业;区域差异不断扩大:是分税制改革的背景。
分税制改革的关键是流转税和消费税分享改革,不包括营业税。两种税增量的75%归中央,25%归地方,基数还是归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很快,几年之后基数就是很小的部分,中央得到了大部分收入。
12月8日
所得税类改革
税收征缴制度改革,财政部门归地方政府管理,税务部门由中央的税务系统管理。
转移支付制度,中央收入从1993年30%以下变到1994年变为50%多。中央集中了地方财力收入,通过转移支付转移到地方支出,地方政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没有太大变化,依然占大部分。分税制改革改变了财权分配,没有影响事权分配。
如果只看统计数据,并没有变化,但实际运作发生了重要变化。项目制是通过转移支付建立起的国家治理体系,地方政府钱不好花了。
税收返还,对地方的补偿性返还,东部地区增值税很多,拿走之后返还一部分,保护地方利益,税收返还按照一定公式计算,结果是返还的越来越少;专项转移支付,指定用途的支出,需要审计制度;财力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补助,不管如何支出。
分税制效应
财权集中,层层上收。中央对省一级财政上收,各级都集中了下级财权。
政府和企业关系发生巨大变化,从1994年开始,乡镇企业大规模转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政府和企业分离。这也是分税制目的之一,停办没有效益的企业。
东中西部地方政府的行为模式变化,中西部基层政府的财政状况出现困难,农民负担越来越严重,取消农民负担后,中央政府弥补地方政府的财政缺失。东部地区地方政府解决财政问题的办法是经营土地。
农村土地分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主要是宅基地,还有经营性或公益性集体建设用地,都归村集体所有。城市建设用地国家所有,双轨并行。城市不断扩张,城市和农村土地的边界变动,占用农村土地,就需要变更土地所有者,土地征用。只有政府有权变更土地所有权。土地变动、城市生长,需要大规模资金运营。
政府垄断土地征用,对土地进行改造,再上市拍卖。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分总收益和扣除成本后的净收益。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财政收入,实际上是国家对土地垄断获得的租金,一次性付清。另一部分,真正意义上的土地财政,开发土地过程中的税费,分为直接税收、间接税收、部门收费。部门收费没有统计,直接收税是征用、开发、转让过程的税收,如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间接税收主体是建筑业的营业税。营业税全部归地方政府所有,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体税种,主要是建筑业,服务业是小部分。建筑业和土地开发紧密相连,地方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建设城市、经营土地。
城市大兴土木,投入需求远大于税费收入和土地收入,因此需要金融杠杆。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用于维持政府兴办的公司运转,城市投资建设公司、城市交通集团等,董事长一般是国资委主任。这些公司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给他们土地,从金融机构融资,把土地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统称地方融资平台。13年中央大规模审计地方负债,主要审计的就是地方融资平台。
它们除了城市建设,还要偿付征地成本,还有还贷利息。地方政府建的设施大部分都是不挣钱的,通行的办法是以贷养贷,以土地抵押。银行普遍采用动态抵押法,银行看中的是土地总值而不是面积。土地评估价值100万,按照《银行法》放贷估值的70%,如果抵押物贬值,必须补充抵押物,升值就可以收回抵押物。银行最喜欢的贷款对象就是地方融资平台,因为土地抵押最稳定,而且土地从未贬值过。
中国城市化的三位一体模式,农业用地通过征用、开发、出让,变为城市建设用地,进行城市建设,不断循环。政府通过征用、开发、出让获得财政收入,抵押土地获得贷款,偿付土地征用开发费用和城市建设费用。
城市化的关键词,人口和产业聚集。三位一体模式却不需要二者,于是城市变成鬼城,全国很多新城都有这个特征。模式只需要一个土地和房产价格保持高位就能运行。正是在这意义上,地方政府在经营城市。例如修建公园,修建学校,都会带动周边房地产升值。
2008年金融危机,国家出台了激进的四万亿刺激计划,其中1.18万亿是国债,其他都是社会资金,实际是金融资金。金融资金通过土地抵押贷款进入地方政府,但是资金大于土地价值,没有那么多土地可以抵押,表现为农业用地更多变为城市建设用地的问题。
中央政府对土地问题有另外考虑,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粮食安全的基础是耕地保护,中央政府不断强调耕地保护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最大因素是征地拆迁,越发达的地区上访越多。因此中央政府要严控土地开发规模,通过指标控制。一是土地总体规划,五级政府都要做,从上级往下级,下级建设用地规划和不高于上级,耕地规划和不低于上级,一般规划十五年。根据总体规划,每年公布年度规划指标,其中最重要的是新增建设用地量。还规定了土地占补平衡,增加建设用地同时要整理土地补上耕地,占一亩补一亩,城市扩张,耕地不减,加大了土地利用总量。
年度指标对地方政府太少了,例如浙江97年到10年规划纲要中建设用地指标100万亩,到04年就已经用了99.2万亩。浙江利用国土资源部1999年文件里的漏洞,“土地整理新增耕地百分之六十可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到2005年利用折抵指标新增了230多万亩建设用地。土地可以跨区域整理,很快成立了全省土地指标统筹市场,卖到了9万一亩,成本只有1万一亩。各省国土资源厅也都出台文件,指导土地整理。这是第一轮突破土地管理的办法。07年国务院发文,所有折抵指标必须在年度规划指标之内,不能作为额外指标。
08年后出现了新的做法。国土资源部1999年文件里提到,如果城镇、村庄和工矿建设用地废弃,复垦成耕地可以作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这样做的成本大于土地整理,08年后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做法。
例如规划纲要中计划,城镇用地增加133.47万公顷,独立工矿用地53.33万公顷,农村居民点减少189.8万公顷。实际上到04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158万公顷,农村居民的增加9.88万公顷。城市和农村同时扩张,对18亿亩耕地红线造成极大威胁。
于是有土地指标增减挂钩政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减少与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相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农村建设用地减少,耕地不变。最早从成都和重庆开始。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城乡统筹核心就是农民上楼,资本下乡。
农民上楼的拆旧补偿人均1.1万,建楼补贴人均2.3万,农民住上楼新楼,换算为宅基地亩均14.1万,农民得到的就是宅基地价格。如果农民耕地被征用,给农民的补偿是每亩粮食作物平均产量的6-30倍,只有几万块。宅基地补偿远高于耕地拆迁补偿。上楼的农民本来和城市化没有关系,如果没有土地增加挂钩就享受不到城市化的收益。成都市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所,买卖挂钩指标,开发商买政府建设用地前先要购买指标,称为地票,挂牌价30万一亩。
成都市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增减挂钩指标项目,实际是资本在做拆旧建新,指标流转的收益权归资本所有,与村集体无关。名义投资是20万一亩,而挂牌价就有30万一亩,投资回报率极高。
农民上楼离承包地很远,耕作半径增大。农民就把使用权流转出去给资本,搞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声称种植瓜果蔬菜,搞休闲旅游观光农业。但是实际看不到这个项目怎么运作,实际上不靠农业赚钱。这些公司实际上通过增加挂钩指标赚钱,作为条件帮农民解决土地流转耕种问题。
农民宅基地入市、土地私有化,本质上还是国家与农民关系的问题。核心是农民到底为国家做了什么。最初农民用统购粮支持工业化,后来用廉价耕地支持城市化,现在用宅基地支持城市化。国家可以分成中央和地方来看,国家和农民的关系,与两者的关系构架有很大关系。改革开发后,资本作为新的行动主体加入了互动过程。农民要面对国家和资本,土地增加挂钩指标国家和资本结合在一起。这一套东西,要放在城市化模式中,才能看出深层含义。分税制是有实质意义的改革,构成了中国独特的城市化模式基础,构成了社会关系的基础。城市化的根本是让人安居城市,而不是纯粹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