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战事件:关于“资本”“众怒”
你打碎了人家刻骨铭心的执念和文化成本,还想让人用胶布粘起来吗?是乾坤袋里的“灵识”吗?连夷陵老祖都没有把握的事,你凭什么一句话就可抹杀大家共同的努力?这才是触了“众怒”。
——题记

其实这两个命题,都可以归纳为一句话“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肖战本身有社会价值、娱乐价值、演绎价值、职业价值。
如果唯结果论,那么很多娱乐公司会很烧脑地认为:肖战可以复制。
而现实呢?并不尽然。
所以,那些用“资本”二字盖章定论的专家可以歇歇了,在缺少事实根据,在非客观、全面分析议题的情况下,直接唱衰,抹杀当事人闪光人格,以求达到似是而非,看似客观的小论文。
首先,认为资本是原罪,明星必须屈从于资本。可是,资本也好,市场也会,既是被动的,也是主动的,唯独还有些幸运在里面。而经世而出的偶像,就是这个幸运的顶尖因素。如果超级偶像真的能复制,那么就否定了事物的特殊性发展历程。如果没有非一般的特质是很难成为行业的顶尖的?
就像创业,是个大学生学了文化,学了市场经济理论就可以下海了吗?不尽然。
创业也好,偶像也好,都需要天赋的。
其次,有关利益共同体。
是先有偶像,还是先有粉丝?
其实啊,有些专家喜欢片面地看问题。做一些无畏的捆绑,认为公司、艺人、粉丝是利益共同体。
诚然,现在粉丝经济,有些公司会利用职粉来管理粉丝,让粉丝经济利益最大化。但是同时,凡事都有两面,这一切的前提是偶像是否具备让粉丝氪金的能力。总想着如何利益最大化,倒不如先做好艺人经济管理,长远规划,从而避免“肉汤少”的尴尬。
就像商业街,百花齐放才能持续繁荣,总想着拉黑同伴,总想着同业竞争,还不如做好自己的主业。
所以,有些专家的利益共同体之论就很可笑,心思都错付了,也难怪“怪招”频发,后继乏力。

最后,说说“众怒”。
这个就更可笑了,首先画了一个圈,认为得罪AO3小众群体就是犯了“众怒”。
这也太狭隘了吧。
且不说这个圈画得标不标准?有很多普通老百姓连“AO3”是什么都不知道,何来的众怒?
假设,这个“众怒”成立,那么墙倒众人推合乎情理。
反之,这个“众怒”显得如无根树木,那么之后推理就莫名其妙了,显得非常刻意和尴尬。
观众对该事件顶多是无感,众怒谈不上。但为什么这样说呢?是为了打击所谓的“利益共同体”。
因为“众怒”你必须夹起尾巴做人;
因为“众怒”你的澄清和努力都会倍加艰难;
因为“众怒”就可以混淆视听,甚至用江湖道义裹挟“正义”;
因为“众怒”就可让人偏听偏信,无视伦理法度,无视事实真相,无视三观。
我看这不是“众怒”而是一种极度心虚的表现,他们找不到更加准确的词来攻击肖战的一切。
如果以暴制暴天经地义的话,那么这个“众怒”就是他们使用暴力的遮羞布。
他们不为极端主义,虚无主义而感到羞愧,他们反而攻击你卖惨,扮怜。
种种自说自话,人云亦云。
前两天看了曦竹月华君的论文,《网络治理:一个具有时代性特征的社会治理命题》。从公民权力说起,从网络治理乱象抽丝剥茧,再到网络实名制,时代角度,文化角度,自由角度,认为施暴者必须付出代价。
那么,为施暴者唱赞歌的某人,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或许,他们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亲戚朋友,不会因为一时的诬陷,一时的攻击,而丧失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力。普通老百姓要想通过危机公关去消除负面影响,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要走,一个不小心就会让多年来成就灰飞烟灭。
即便是一位当红明星,消除负面影响付出的代价也是沉痛的。连带着影视作品,相关产业受到连串打击和影响,那些站在至高点不痛不痒认为江湖问题江湖解决的,你们想过吗?围在肖战周围的,仅仅是肖战吗?

是公理,是道义,是三观,是大家共同付出的精力和心血。
是多年来对于内娱文化的希望和点燃更多希望的火种。
你打碎了人家刻骨铭心的执念和文化成本,还想让人用胶布粘起来吗?是乾坤袋里的“灵识”吗?连夷陵老祖都没有把握的事,你凭什么一句话就可抹杀大家共同的努力?这才是触了“众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