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孩子前面的柔情律师 ——郑子殷老师
如何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这是所有父母思考最多的问题之一。可惜外面的世界有着太多风险和不确定性:良莠不齐的信息、各式各样的人际冲突、层出不穷的校园暴力......想为象牙塔里的孩童创造“无菌”的成长环境,谈何容易。
对成年人来说,承担风险和压力是再正常不过的家常便饭;可对未成年人而言,再微小的伤害都可以累加,一念之差便是万丈深渊。
鲍毓明案、N号房事件、新城地产董事长性侵案......黑暗总是悄无声息地戕害纯真的孩童。性侵、家暴、校园欺凌......善良的人拼尽全力,只为保护免受这些噩梦侵扰孩子无忧无虑的童年。太多的无能为力,只能被迫地小心翼翼。
但总有勇敢的人,不忍心看着正义公平被无声埋葬,他们用自己的努力,为孩子们带去了阳光。

噢啦人物专访 2020第一话——对话郑子殷律师:相信法治正义,是我的信仰底色
公益人物简介:
郑子殷先生,广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和广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同时担任多家NGO理事长与法律顾问:宋庆龄基金会阳光少年维权专项基金专家顾问、广东狮子会2020-2021年度第一副会长、广东千禾公益基金会监事、广州市志愿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青年志愿协会监事长、广州市海珠区碧心公益服务中心发起人、广州市君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服务中心发起人。

资深律师、公益项目发起人、父亲,这是郑子殷律师众多头衔最极简的概括。
除了他所擅长的商业诉讼领域,18年的法律行业从业经验,让郑子殷律师明白:孩子,是社会单元里最脆弱的个体。也正因为他执着坚定的性格,在2012年的“海珠区门卫性侵3岁女童”案件中,郑子殷律师作为被害人代理人走上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维权之路。
这条路一走,就是8年。

6月伊始,郑子殷律师当选广东狮子会2020-2021年度第一副会长。两会期间,郑子殷律师提交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5份提案,均已成功立案。疫情为公益添了不少难度,但相信未来的公益路上,郑律师依旧会带着对孩子们的祝福走下去。
噢啦对话郑子殷 Q&A
Q1:
郑律师您好,您本人有着丰富的公益经验:曾参与汶川赈灾、玉树赈灾一线工作;也曾是"红色行动·血液银行""守护天使"“母乳爱”等公益行动发起人之一。您参与公益的契机是什么呢?是什么让您多年来坚持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公益事业呢?
A1:
对公益真正开始感兴趣应该是在08年,我当时参与了一次广东狮子会开展的“视觉第一”防盲治盲行动,我们跟随医疗队伍去云南林琅的贫困山区,为白内障老年患者实施免费手术。
奔赴现场以后,我被医生们在县城简陋的工作条件震撼了。在次日为老人们举行掀开纱布仪式的时候:很多老人的白内障被治愈,他们能重见光明了,想到在他们第一批看到的人里有自己,确实很感动。后来我也了解到,一场手术,不仅是可以让老人重建光明,也能解放他们家中的劳动力,对于整个家庭来说,都是非常好的事。
还有就是08年汶川地震期间,我也作为后勤人员成为了奔赴前线的一名志愿者。当时大概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们的团队给数万名灾区民众做心理干预的专业志愿活动,那次志愿让自己的内心有了非常强烈的”实现感“。
就是这次的公益体验,让我更坚定了做公益的想法:我喜欢这个事,它让我身心愉悦,是我想要的。

Q2:
非常敬佩郑律师您对公益的身体力行。您也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专业律师,在致力未成年人保护公益的过程中,您觉得目前在保护未成年人领域面临的实际困难有哪些?
A2:
给你举一个例子——我记得当时是12年左右,广州发生了一起3岁女童被幼儿园门卫性侵的案子。当时的未成年人维权是十分困难的,被害人家庭很无助,不知道找谁帮助:法律援助、心理干预、医疗救治、政府的福利救助这些,他们都不了解也不知道怎么做。
我当时主动跟进了这个案子:第一天见到受害女童父亲的时候,我想给他点慰藉于是拍了一下他肩膀,我当时感受到这位父亲在颤抖,像受伤的野兽。
后来因为举证困难,孩子年岁又小没有很好的表达能力等等原因,一审最终被判处无罪。又经过了很多努力,在二审案件最终判定有罪。那天我才真正放下了积攒了两年的压力。

正义或许迟到,但永不缺席。这就是我当时脑子里的话。
之后,我们代理很多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其中“白云区监护侵害案”,我们推动白云团委作为申请人,撤销性侵害女儿的恶父监护权,成为全国首起以共青团名义申请撤销监护权的案例;“海珠区儿童砍手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评定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十大经典(事)例。
越陷越深,但毫无悔意。

其实这个案子里就能看到很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难点:
目前我国在相关领域,譬如公安机关尚缺乏相关领域的专业办案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法律专业人士、心理专家等也相对较少。但总体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从完善到不完善,真的进步很多、越来越好,这也是我很欣慰的事。
Q3:
您除了为幼童性侵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也在积极参与反家暴和反校园欺凌的公益行动。从您的视角出发,校园霸凌事件中的施暴方与侵害人分别有着怎样的特点?哪些手段是对于施暴方有效的教化帮助?哪些手段可以在事后切实保护到受害人呢?
A3:
法律需要双向保护。
其实原生家庭对于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但目前很多监护人对于孩子的监护力度不足,责任不到位,导致了成年人的规则意识不够强,暴力或者不良行为、理念被孩子模仿。这是校园欺凌根本的原因。
像香港的相关法律就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如果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第一次会有警司训诫,如果“警司警诫”之后再犯,情节严重者可能会到感化院(像我们的工读学校),甚至被告上法庭,留案底甚至坐牢......这种仪式感的预防其实是有必要的,防微杜渐。
当然无论对于校园欺凌中的任何一方,监护人、老师、同学的关心和支持,都是能帮助孩子重新融入校园的重要因素。

Q4:
关于防性侵、反家暴及校园霸凌,您对于父母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可以让父母在孩子出现相关遭遇时及时提供帮助?
A4:
其实很多父母或者监护人,不是不关心,而是不了解孩子。主动性是沟通的前提,这是父母需要有的基本意识。另外还要提醒父母——我国目前对于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人职责、监护不当、监护缺失等情况,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撤销其监护人身份,但仍需承担抚养义务和费用的。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教育人和监护人,孩子也是他们未来的延续。流动人口、留守儿童、单亲家庭中,孩子们尤其需要得到父母更好的沟通与引导。
制度的完善也会有助于解决群体性问题,譬如普及亲子教育,父母也需要学习如何当爹妈。
孩子其实很简单的,你给他什么,他就会成为什么。

保护孩子,是民族的道德线
结束与郑子殷律师的对话,笔者想到了埃德蒙·伯克的一句话:任何黑暗都要比光明更容易使人产生崇高的理想。采访结束后,我们再次对郑律师表达了谢意,郑律师回复:
”我就一普通人,遇到喜欢的事情,坚持做下去。
我们这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电影《熔炉》
他像长不大的孩子,带着执拗追寻正义和光明。
除了反性侵、反家暴、反校园欺凌领域,郑子殷律师也同样关注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为广州市海珠区碧心公益服务中心发起人,郑子殷律师携手噢啦一起发起了【点亮希望,让爱告白】公益计划:专注白血病儿童救助,支持异地到穗就医的贫困白血病患儿家庭。让每个孩子都能有用尊严和有效的治疗,度过一个平凡美好的童年,是噢啦和郑律师共同的希望!
或许公益从来都是这样: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为了那些光,普通的我们也可以做点什么吧。
特别鸣谢
感谢郑子殷先生对本次配合的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