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颂红。

对于陈颂红,最早对她的记忆来自Chilam的《怎会如此》。戚其义曾经调侃陈颂红的词,会令他产生一种她真得经历过歌词里所唱的事件的错觉。
她为捞家所做的词最多,从《难兄难弟》到《天地豪情》到《流金岁月》再到《富贵门》,可以说捞家黄金时期在TVB所主演的剧的插曲以及主题曲全部出自于她之手,不过,陈颂红的词的确与捞家的气质很合,那时,还是作词新人的陈颂红被委以担任捞家整部剧集歌曲的制作,虽为新人,但捞家对她的信任,令陈颂红非常感激。到了合作后期,也是两个人合作最默契的时期,于是有了口哨响起便被人铭记的《岁月的童话》,有了《差一刹的地老天荒》。
因为喜欢陈颂红的词,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去逛她的新浪博客,尽管那个时候,她已经很久没有更新博客了。
她的短文多以心理探究同科学实验为佐证,而引子常常是一件生活中遇到的琐事。有段时间我很喜欢这样的短文,同样是身为作词人的李敏,写的短文集,也同样耐看。不过风格就是另一种,像吃了两种港式点心,不会有饱足感,但心里会觉得有点欢喜。
摘引两篇陈颂红的日志。
852郵報 (網誌) 2017-11-12 替羅嘉良做唱片的時候,他告訴我,以前他演戲,不懂得用眼神,以為消化好對白、投入真感情就是。直至他跟鄭少秋合作拍電視劇的時候,秋倌教他如何對著鏡子練習眼神,要練到可以令鏡中的自己愛上自己,也可以令鏡中的自己討厭自己,才算合格。 羅嘉良的眼神很懾人,我領教過,想必是鏡子練習的優秀成果。於是,我也曾好奇地嘗試,凝望鏡中的自己,要令她愛上我。但奇怪,每當全神貫注地凝視自己,就會出現一種「我看起來不像我」的陌生化體驗,鏡子裡面的人,眼耳口鼻不再熟悉,變成一個與我無關的外來者。 原來這情況很普遍。根據《科學人雜誌》,意大利烏爾比諾大學在二O一O年做過類似研究,受試者凝望鏡中的自己十分鐘後,九成人出現幻覺(有些在一分鐘後已有幻覺),大部分都認為鏡中人好像跟自己分離一樣,變成陌生的「他我」。另外有些受試者,會看到自己五官扭曲,或者變成一個親友、一隻動物,甚至是可怕的妖怪。 負責該項研究心理學家Giovanni Caputo指出,這是大腦進入分裂狀態後的現象。當我們極度集中地專注於一點,周圍環境會慢慢模糊,甚至消失,大腦面對這些視覺上的驟然缺失,只好以記憶中的畫面,去填補視覺上的空白。當現實和記憶重疊,就有可能出現影像扭曲,以及更常見的,眼前一切,忽然成為回想往事或看舊照片的「畫面」,所以鏡中的自己會變得不真實。 最近Caputo重複同一實驗,不過這一次,他請受試者兩人一組,互相凝望十分鐘,結果都一樣。九成人看到對方的五官變形,而四分三人更指對方變成了怪物。 也許,鏡中的自己變了陌生人,甚至怪物,不一定是幻覺,那可能是最真實的內心投射,真作假時假亦真。(陈颂红的这篇日志很适合用于演技的学习,或是写作上,无怪戚其义会说她写歌词会令人感到她真得亲身经历过某事。)

2011年5月30日 - 信报 提供 http://www.dannychan.org/dannybbs/redirect.php?fid=1&tid=6590&goto=nextoldset 有一年,我儿时偶像陈百强在洛杉矶开演唱会。难得可以在异乡捧自己偶像的场,当然不会放过。我有幸买到第二行的位置,於是,我穿上衣柜裏我认为最漂亮、最抢眼的裙子,奢望他走到台下跟我们握手时,可以瞄到我。当然,现实往往跟梦想相反。他的确有走下来跟歌迷握手,不过由於群情异常汹涌,后面三十排陷入疯狂状态的女孩子都统统冲到我前面,我除了能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屁股在我前后左右摇摆之外,什麼也望不到,更休想陈百强会看到我了 。 我记得那天晚上,陈百强表现出他风趣幽默的本领。如何风趣?啊,让我想想——对了,他说:「虾!你哋好曳呀!」是不是很风趣?哈哈哈哈哈哈!你不在现场,你不知道,当时他才说完,所有女孩子都爆笑出来(包括我),逗得他多开心。他又说:「我很喜欢LA,尤其喜欢逛Melrose,将来你们逛街时留意一下我是否躲在你身后?」我们又拍掌大笑。咳咳,我知啦,你想说,喂,很普通的几句说话罢了?风趣吗?有这麼好笑吗? 你实在不明白。我们给陈百强的反应,是心理学上一种展示友善或爱意的正面回应。一个你喜欢,或者你对他印象不错的人跟你谈话,谈话时他/她想表达轻松一面,你为了回报对方要逗你开心的一番心意,於是,你会对一些即使不值得大笑的语句,都以笑声作为回应。相反,如果你不喜欢对方,对方是超级笑匠也只会令你更不屑。 二○○九《个性及社会心理学》提到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及明尼苏达大学的研究,心理学家要求一百四十三位受试者为一批陌生人照片的吸引力排次序,然后听一段照片中人的自我介绍。之后,受试者要为照片中人的风趣程度评分。结果,在受试者排行榜上位置愈高的人,风趣评分也愈高。相反,榜末的人被评为最没幽默感。专家指出,朋友、同事、家人和伴侣间的感情维系,都靠这种幽默互动。当别人不再为你的笑话而笑,你就知道,是时候省一口气暖肚。(其实,这篇与其说是科学,不如说是人的一种感性,一旦喜欢谁,就连头发丝都中意。不过,现在的我在练习用一分为二的态度对待喜欢与不喜欢。尽管有些时候还是会非常感性的喜欢,但平和很多。)
譬如,之前我不能够理解雪凝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子健不喜欢,偏要去喜欢家历。后来,我渐渐开始理解,理解她的同时,也就理解了她的选择。
有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是因为在ta身上看到了自己,不喜欢一个人也是因为在ta身上看到了自己。反之,亦然。
喜欢一个人,是因为在ta身上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不喜欢一个人,也是因为在ta身上看到了另一个也许自己都不知道的自己。
所谓喜欢与不喜欢,都是人与自身的周旋。
我记得陈颂红还有一篇网志写很多年后,在百货商场重遇捞家,看到昔日合作多年的工作伙伴,彼此是久违的喜悦与安慰。她想起的还是那句歌词
“即使走过几趟远路 如何都挣不开岁月摆布 这刻收一收脚步 为对方拍拍满身的尘土 好想知你可会快乐 还是总躲不开生活煎熬 只想 你仍安好”
于昨晚,想起这位已经隐退搁笔许久的女词人,只想,她仍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