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的黄金饭
JJ是我的发小,我们家在同一个村子。她的本名叫黄娟娟,但是她执意让我叫她“JJ”。开始我非常不乐意,因为“JJ”这两个字母,不论从象形、读音到寓意上,都毫无委婉地直指某种雄性动物器官。
但是JJ深深指责了我的浅薄和粗俗,她问我:“你在单位是不是分管扶贫的?”
我说是的。
“现在有两种人最小农意识了,程序员和搞扶贫的。”她说。
我不接受她这样的指责,虽然我就是搞扶贫的,我也很小农意识。
不过,JJ没有放弃对我的改造和感化,她说:“你如果喜欢形状比较大的JJ,就会喜欢形体比较大的我。”
我上下打量与小时候胖若两人的她,沉思很久,终于接受了她的这个说法。在此敬告所有父老乡亲,那些说胖子都是淳厚老实、诚实可欺的说法,都有待商榷……
我心悦诚服地被这个微胖界美女给说服了,说:“我虽然没有JJ,但是我有JJ。”这句话,懂的人秒懂,不懂的人永远都不会懂。然而,JJ觉得我这句话不够贴切,她认为应该改成“我虽然没有大JJ,但是我有大JJ”。
我深知胖者都会比较固执,特别在认为自己很胖这件事情上。她认为自己能担当得起“大JJ”这个称谓,如果不是因为我比她大3个多月,也许我就会真的叫她“大JJ”了。
JJ和我是有故事的。
我在《二狗子你陪我一点青春》里写过,村头与我指腹为婚的二狗子,7岁那年爱上了别人,弃我而去。
而JJ(彼时她还叫黄娟娟),就是那个让二狗子变心的女孩了。当初二狗子移情别恋于她,是因为她长得白白胖胖,让二狗子以为她家里有很多很多好吃的。其实二狗子不知道,我家的家境比JJ家更优渥,只是我长得面黄肌瘦的,让他打消了以身相许的念头而已。
后来,二狗子在大学期间写过一篇论文《论年幼时期以貌取人对未来人生的负面影响》,我觉得写得不错。
JJ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 她虽然胖了点,但是皮肤很白,头发乌黑,眼睛很美。大约11岁的时候,她已经开始收到情书了,直到现在都没有停止过。而我,从11岁就开始帮别人写情书,迎来送往,大家因为我的情书而相爱、分手,我写绝千句,自己却从未赢来一人心。
2004年,JJ读大一。她正式谈恋爱了,每天她都开心得像一朵睡莲,躺在爱情的水面上,绽放不收。她说:“姐姐,你也谈恋爱吧,这种感觉好美妙。”我思考了一分钟,婉拒了她。我说,中国足球队一直无缘世界杯,美国的世贸大厦还埋着人,世界太乱了,我没有心思经营男女关系。
事实上,那时候我很自卑。自卑的原因,是因为我深刻地反省了一番,觉得自己身无长处,长得又不好看,平凡得就算在人群里裸奔也无人侧目。
日子久了,JJ居然洞悉了我的心思。她左右打量了我一番,说:“至少你会写小黄文,会画裸女啊!”
我很高兴她夸奖了我。不过,我很严肃地告诉她,我写的那个不是小黄文,而是用身体写字的爱情文学;我画的也不是裸女,而是被误诊的现代艺术。
JJ大学毕业后,在首府南宁屈身于某个皮包公司当文员,呆了二年后就毅然只身前往深圳,进了一家杂志社当起了旅游栏目编辑。从那时候开始,JJ走进了邓爷爷画的那个圈,迎来了她人生中漫长而温暖的春天。
她在杂志社混得风生水起,QQ空间里全是她明媚动人的笑容,她胖乎乎的身上的各种名牌,以及大段大段令人血脉偾张的鸡汤文字,如果不是对她的境况非常了解,我可能会认定她进了传销窝。
直到慢慢地,她不再发这些图片和毒鸡汤文字,我便明白她已经沉淀下来,变成一个真正的深圳女孩,聪明而精致,工于心计又会妥帖隐藏。
她曾经回来过三次,第一次染了黄色头发,进了村口后,全村的狗都吠了起来,此起彼伏,抑扬顿挫。我姑妈看到她的头发,惊吓不已,问:“现在路那么烟去啊?”我当场笑到肾抽筋了。
第二次回来,她的头发回复乌黑颜色,嘴唇擦了迪奥的口红,那是火焰一样激烈的颜色,在她雪白的脸上非常漂亮。她学会抽烟了,但是她妈把她骂了一顿,她好几次把烟拿出来闻,又放回烟盒。我见她可怜,就叫她到我家里去,在我房间里狠狠抽了几支。她饱含热泪地看着我,说我是这个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不过,那时候她已经不叫我“姐姐”,而是叫我“潘”。
第三次回来,我们没有回乡下老家,而是在小县城里。我带她去吃路边摊的烤鱼、烤生蚝,还喝了好多酒,醉了去唱歌。那一晚,我唱了好多歌,她只唱了一首,任贤齐的《伤心太平洋》。我烂醉如泥,摸摸她的头,说:“JJ,以后衣锦还乡这种事情,姐姐代劳就行了,你还是呆在深圳好好奋斗吧。”
这句话,被我认定为此生最不要脸的一句话了。不过,JJ却感动得一塌糊涂,哭得眼妆都花了。她说:“好的好的,你说话要算话啊。”
从JJ大一那年正式谈恋爱开始到现在,她的男友一直在换,川流不息。但是,我们两个人都知道,其实她最爱的人,在百色。她爱他,从少女时代开始,从未停止。而他从未爱过她。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们15岁的微胖少女JJ,对一个男生心生情愫,只是因为他在体育课上,在她摔倒擦伤的时候,扶起了她并送她去校医室。
原来,她在英雄情结最深的时候,遭遇了一个模糊不清的英雄事件,便也埋下了情根。可是她生性腼腆,一直不敢表露心迹。她不会料到,接下来的漫长19年里,她从未忘掉过他,并被他影响了整个人生轨迹。
男孩大学毕业后,回到百色,恋爱、结婚、生子,很妥帖的人生,这里面从未有过JJ的痕迹和影子。他也许不知道,有一个女孩如此深爱他。
JJ跟我说过,男孩英俊、聪明、仗义、勇敢,符合她心目中所有关于英雄的硬性要求。我问她,为何把英俊放在首位,这不是说明你还是因为他的外表而喜欢他吗?她想了想,说:“我喜欢由外而内深入了解一个人,外表都不好看,还指望内心有多美好吗?”
那一刻,我竟无言以对。本来我想告诉她,她的英雄之所以会盖世,是因为她的世界太小了。可是一个在右江区这方寸之地日理万机的人,怎么敢对一个在深圳混迹多年的人,说出这番话呢?
JJ在深圳奋斗多年,鲜少回家,也许是在躲避。躲避那个英雄男孩的所有消息,躲避自己青春时期的所有疼痛,还有躲避关于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任何邂逅机会……
我像所有平凡女孩一样,毕业、工作、恋爱、结婚、生子……那个催我谈恋爱的微胖女孩,却还一直单身。
三年前,有一次我对她说:“体胖勤跑步,人丑多读书。我努力多读点书,你会勤跑步吗?”她回答:“我太忙了,你顺便帮我跑跑步吧。”
从那以后,我开始跑步。有时候,我跑5公里,2.5公里是我自己的,2.5公里是帮她跑的;有时候我跑8公里,4公里是我自己的,4公里是帮她跑的。一年过去,她还是那么胖,我还是那么丑。
2019年8月的一天晚上,JJ喝醉了,她告诉我她好累好累,深圳是个好地方,处处充满生机和斗志,这里的每一个人都都只有铠甲,没有软肋,可是她的软肋一直都在,铠甲却日渐锈钝。她哭着问我:“潘,我可以回家了吗?我好想回家啊。”
我不确定她说的回家,是指回家看看,还是回家打拼。等我想细细问她,她已挂了电话,再拨过去已是关机。可是第二天我问了她,她矢口否认了。
她说我年纪大了,出现幻听了。我还想跟她争辩,可是她岔开话题,说:“据说,你很会炒蛋炒饭?炒一盘给我看看!”
蛋炒饭?我当然会了。我说:“你不是蛋白过敏,从不吃鸡蛋的吗?”她哈哈一笑,说:“把蛋白拿出来就行,蛋黄是没有问题的。戒一样东西戒一辈子,是一件非常残酷而痛苦的事情,你懂的。”
我懂。
于是,在一个美好的下午,我沐浴、更衣、焚香、诵经,然后开始炒了一盘蛋炒饭。
1.把隔夜饭(在保证不馊的情况下)泡水。

2.放在自来水下冲。是不是很凶残?

3.晾干。不过,我选择了用电吹风(冷风)吹,是不是更凶残?

4.我一直认为,下厨是一件非常有仪式感的事情。所以我会在打蛋之前,双手合十,默念三次“我党万岁”。

5.把蛋打开一个缝,让蛋白流出来。这是一件非常爽的事情,真的。谁做谁知道。

6.现在,尘归尘土归土,黄是黄,白是白了。

7.我坚持用手把饭和蛋黄搅拌均匀,以保持我对食物的极大崇敬。

8.现在入锅炒吧。这世界上,大抵仅我一人会用电火锅来炒饭了。

9.看起来很普通是吗?不不不,那是因为你没有身临其境而已。实在太香了,我觉得如果我楼上或楼下有人住,一定会被香味引得食指大动的。

10.请务必找一只这么喜庆的碟子,把这碗黄金饭倒扣上去。至于肉和菜,那都是配角的啦!

11.本来,我以为黄金饭跟7度最配的,结果我发现其实与它最配的,是书。

看了我炒黄金饭的过程,JJ表示心悦诚服。她说:“你果然胖得其所啊。”
她问我味道如何,我告诉她:在这碗炒饭面前,不管是刻在不谙世事的少女心里的英雄,还是在繁华世界里疲惫却不失善良的天使,又或是程序员以及搞扶贫的,最终都渐渐隐退,只剩下黄金饭朴实无华的香味和温暖的口感……
JJ说,nice。
-
喵喵妙🍄🐾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20-07-03 11: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