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读书笔记5):关于汉唐人才选拔制度的比较与唐代的纳粮、劳役与户籍制度
一、东汉末年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汉代的人才选拔首先由举孝廉进行推举,再由中央考试对策,对策就是征询意见。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丕用陈群为尚书,始创设九品中正制(这里需要注意,钱穆原文说的是曹操用陈群设立九品中正制,这是一个硬伤错误)。 中央分发调查表,把人才分成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让各地把所知名人分别品第并加评语计入调查表,核定后呈送吏部,官吏以此做标准进行安排任用。这是中国传统观念中认为贤人可以代表群众舆论与公共意见的又一体现。至于贤人究竟贤不贤,是另一回事。这个制度到晋代都继续采用。 九品中正制的问题是世族掌握了官僚系统的主要人事权,而吏部没有选择只能按照世族提供的名单进行任命。 二、唐代的科举 唐代选拔人才即所谓“怀牒自列”,不需地方察举和九品评定,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就可以参加中央考试。唯一限制是商人或工人不得参加考试。这在当时称为身家清白,这么说是因为经商和打工都是谋私,谋私者小人也。嗯。 唐代由尚书礼部举行考试。礼部主要考才学,考试及格就是进士及第,进士及第便有做官资格了。 吏部在人才实际任用前需要再次考试,主要是考干练,内容上就是仪表和口试,模拟行政公文之类等。 事实上世族对唐朝的科举制度的影响依然很大,代笔漏题等弊端很多,在此不胜列举。 三、唐代的纳粮与劳役制度 首先看唐代的田赋制,被称为“租”“庸”“调”。 1)租是配给人民田地,每年负担国家租额(租额为四十税一,较之汉代三十取一),年老病死缴还政府。这是一种土地国有化制度,称为均田制,继承自北魏。 2)庸即是役,意思是人民对国家的义务劳役。唐制每人每年服役二十天,较之汉代每人每年服役三十天又减轻了。 3)调是一种土产贡输,各地人民须以其各地土产贡献给中央,以征收丝织物和麻织物为主。 简单总结,租即是粟米之征,庸是力役之征,调是布帛之征。 四、唐代的户籍制度 在唐代,租庸调制度所以能推行完全依靠帐籍制度。唐初的人口册是极为完密,自小孩出生,到他成丁,以至老死,都登载上。当时的户口册叫籍,全国户口按照经济情况分列九等。此项户口册须造三份,一本存县,一本送州,一本呈户部。 政府的租调,全都以户籍为根据。帐则是壮丁册子,在今年即预定明年课役的数目,这是庸(劳役)的根据。唐制每年普查一次帐,三年普查一次籍。壮丁册子一年普查一次,户籍册子则三年重造一次。 一次称一比,引起可以用来和上期的簿帐相比对。州县须连续保存五比,户部须保存三比,如果地方政府对户口壮丁查询变动,可以查对到十五年以前,户部可以查核对到九年前。 在这里我们深入场景体验一下,租庸调制的基础是百姓平均每户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否则这个制度无法长期维持。这里的要害不在于租而在于庸和调。一旦民户土地因灾欠收为了糊口不得已向豪强进行抵押,一个灾年连续下来家产减到一定程度,老百姓就无法支持庸和调了,就只能逃亡。我在《历代经济变革得失》唐朝笔记中记录过这样机制的土地兼并,结合本书所讲的租庸调制度,唐朝后期全局层面的难以维系是不奇怪的。
全部链接: 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uri=/doulist/12838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