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性人格障碍 BPD
要认识边缘性人格障碍(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BPD),
我们或许要先了解一下何为人格(personality):
一般呢,为了方便研究,我们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之「所见」「所闻」、进而得到的「所感」,
即个体心理活动的表现形式,称之为心理现象(psychological phenomena),
而心理现象,又能人为地分为两类,
其一,是心理过程,包括:
认识过程,即人获得信息即信息加工处理的过程,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等;
情感过程,即人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对其产生的不同的态度或体验,如满意、愉快等;
意志过程,即人为了满足某种需要,自觉地确定目的、克服困难、努力达成目标等的过程。
其二,是个性特征,在心理学上,就是我们所称的“人格”,
换言之,由于每个个体由于先天素质不同、生活环境和教育水平等的差别、以及从事的实践活动的不同,所以每个人在经历上述心理过程时,会逐渐形成意识倾向性和较为稳定的个性心理特征,表现出其各自独特的特点,这就是每个人独特而不同的人格。
同时,在人的成长过程中,人格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心理过程来建立的,
反过来,已经形成的人格也会制约心理过程的进行,并在心理活动中得到表现,从而对心理过程产生重要影响,使得每一个人在认知、情感和意志等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人格差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personality即人格一词来源于拉丁文persona,即面具,
其更深层的含义,此处与题无关,暂且不表。
由上述可知,个体的人格可以说都是由个体差异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稳定的特征总和,
然而,当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时,往往使个体形成了一贯的反映个人生活风格和人际关系的异常行为模式。
这种异常的行为模式显著偏离特定的文化背景和一般认知方式,并且明显影响该个体的社会和职业功能,造成其对社会环境适应不良,有时甚至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这种现象,就称为人格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
人格障碍患者一般无智能障碍,即能处理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但在社会生活中常与周围人发生冲突,或因此、或无故使自己感到痛苦,有时会使他人受到损害。
人格障碍通常没有确切的起病时间,一般从童年或青少年持续发展终生,仅少数在成年或老年后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人格障碍形成的原因也尚不清楚,通常认为是由生物、心理、社会和文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人格障碍通常有以下共同特点:
有特殊的行为模式;
具有的特殊行为模式是长期的、持续的;
其特殊行为模式具有普遍性,使患者社交适应不良,或职业功能明显受损;
患者智能正常,却无法从以往冲突的经历和经验中吸取教训;
其特殊行为模式始于童年、青少年或成年早期,现年18岁以上。
(需要一提的是,若原来人格正常,但由于突发脑病、脑外伤、慢性酒精中毒,或重大意外生活事件后出现人格偏差等,不称为人格障碍,而是人格改变。)
除了上述人格障碍的共同特点外,不同的患者也会有不同但复杂的表现,目前的分类尚未统一,但是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偏执性人格障碍(paranoid personality disorder)
分裂样人格障碍(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
反社会性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
冲动性/攻击性人格障碍(impulsive/aggressive personality disorder)
表演性/癔症性人格障碍(histrionic personality disorder)
强迫性人格障碍(obsessive-compulsive personality)
焦虑性人格障碍
依赖性人格障碍(dependent personality disorder)
……
接下来,终于能够讲讲边缘性人格障碍(bordering personality disorder,BPD)了。
边缘性人格障碍,是以情感、人际关系、自我形象的不稳定,及冲动行为等,为临床特征的一种复杂又严重的精神障碍,常常造成患者的社会功能损害。
BPD患者在治疗上较为困难,并且有着高于普通人群10-50倍的自杀死亡率(Andrew E. et al. 2002)。
回想当年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尚在美国心理学界占据统治地位,对美国临床精神病学产生了巨大影响。
不过,当时的精神病学普遍被人们认为是疯人院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丧失理智者的。
然而在实际临床工作中有人发现,有些病人依然保存着他们正常生活的理智,即检验现实的能力,但有着行为障碍和情绪痛苦的表现,同时自控能力差,有时还在道德上越轨,或反社会。
这些病人最初被称为“悖德性疯癫”(moral insanity),是以后诞生的“病态人格”等词的最早雏形。
此外,还有一些病人,症状表现变化多端,长期难以诊断,甚至同一患者集多种诊断于一身。
对于上述问题,Kraeplelin(1921)等注意到了这些精神病学中的边缘问题,即精神分裂症等的不典型症状和边缘类型。
他认为,边缘类型是一个广阔的但没有一定标志的领域,这一状态介于疯癫的各种离奇表现和正常人之间,难以对这种症状的病人下一个普遍适用的诊断和治疗结论。
好在,这一时期精神分析学在性格形成和性格异常的领域创建了性格障碍的理论,并称这种状态为“边缘状态”,并用“类XX”和“假性XX”等字眼来描述这类病人“不稳定”和“似是而非”的表现。
后续,各学者在把“边缘性”状态划进神经症、精神病等定义的过程中各抒己见,但是一直没能形成普遍适用的共识性定义。
一直到1959年,Schmideburg首先提出边缘障碍实质上是一种性格障碍(disorder of character),此后终于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把这种症状的病人划为“性格结构”之因,而非精神病理症状。
1980年,一名叫Stone的学者进一步限定了边缘状态的范围,即,包括介于精神分裂症和非精神分裂症之间的,以及介于神经症和深度紊乱之间的状态。
最终,终于演变出“边缘综合征”的概念,并产生了相应的会谈性诊断标准(Diagnostic Interview of Borderline,DIB,1987)。尔后,“边缘人格”“边缘性人格障碍”等名词也逐渐被正式提出、应用。
【边缘性人格障碍的主要症状】
BPD的临床描述也经历了很多变化。
其患者的突出表现是情感、自我意象、人际关系的不稳定,行为的冲动性,以及其它认知功能的改变等。这所有的“不稳定表现”和“稳定不变的模式”即是BPD的基本表现。
现在,描述BPD临床表现或主要症状的条目可归纳为以下六条:
深在的情绪的不稳定;
强烈的极不稳定的人际关系;
冲动及自毁、自杀行为;
自我身份感的紊乱;
对真正的或想象的被抛弃的恐惧;
短暂的应激性的精神病性症状。
【边缘性人格障碍形成的原因】
BPD的成因众多,与个体早期母亲、婴儿“共生期”和“分离—个体化期”互动不良、儿童时期内化的客体关系影响、家庭不良的环境因素等影响密不可分。
其一,如下表,母婴共生期和分离—个体化期互动不良,可能会使儿童退缩到自闭期,或停滞在自闭期和共生期之间,而对外界无反应;如果婴儿有强烈的不舒服的共生关系,其也可能提前进入分离—个体化阶段,来逃避令人不适的状态。逐渐地,儿童失去自我效能感的良好发展,不是过度与人亲密而失去自我,就是极端地与人保持距离,同时也不具备自我安慰意识。
杨灿,施琪嘉,2006
其二,BPD患者反复发生自杀或自伤行为,本质上是为了获取他人关注,或透过“痛”的感觉证明“自己的存在”,或转移空虚感,亦或是阻止/惩罚自己做出冲动的行为。从客体关系理论来看,这是充满了矛盾却又无法割舍的儿童期的“连结关系”,表现出个人想要对抗自己被动地想和母亲保持连结关系(退化状态),或想达成和母亲分离且获得自由,以战胜自己的退化状态。所以对于BPD患者,这样的行为或许是充满成就感的。
其三,儿童早期被忽视、分离和受虐等的经验与其成年后的心理问题密切相关,也与儿童照护者不稳定、冲突的亲子关系等有关。
以上三条,从BPD的形成原因上提示了我们如何早期预防、避免BPD的发生。
建立良好的亲子连结关系;
父母关爱是儿童人格发展的基石;
维持家庭系统的平衡等。
(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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