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名臣 曾国藩
清朝名臣 曾国藩
曾国藩是十九世纪了不起的人,他的治学治家、为官做人是典范楷模。曾国藩的汉奸之名自“天津教案”始。因其名声太臭,清廷改派李鸿章重新审理。此案中,曾国藩是比李鸿章名声更臭的汉奸。

正在直隶总督任上的曾国藩奉命前往天津办理天津教案。曾国藩十分惊恐,甚至出发前立下遗嘱,他深知当时中国远非西方列强对手,因此主张对外让步。

曾国藩到天津后,考量当时局势,没有与法国开战,“但冀和局之速成,不问情罪之一当否”,在法国的要求下,商议决定最后处死为首杀人的8人,充军流放25人,并将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被革职充军发配到黑龙江,赔偿外国人的损失46万两银,并由崇厚派使团至法国道歉。这个交涉结果,朝廷人士及民众舆论均甚为不满,使曾国藩的声誉大受影响,被称为“卖国贼”(京师湖广会馆将曾国藩匾落拔除烧毁就是因为此事)。

朝廷命其处理“天津教案”。曾国藩发布《谕天津士民》的告示,对天津人民多方指责,诫其勿再起事端,随后释放犯法教民和涉案拐犯,引起天津绅民的不满。处理“天津教案”,不少人骂他是卖国贼,全国舆论大哗,“自京师及各省皆斥为谬论,坚不肯信”。

曾国藩的弟弟杀人魔头曾国荃到后来竟然杀人杀到手软,有些害怕。曾国藩便去信鼓励他说:“既已带兵,自以杀贼为志,何必以多杀人为悔?既谋诛灭,断无以多杀为悔之理(《曾国藩家书》之《咸丰十一年六月十二日与国荃国葆书》)曾国藩在《致李元度书》说:“无惑于妄杀良民恐伤阴陟之说,斩刈草菅,使民之畏我远于畏贼”一句话,就是放胆杀戮,让老百姓害怕我们超过害怕太平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