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简史 保路
保路
“这实际上已经成一条夺命的天路,它通向的不是天堂,而是地狱;它带来的不是沟通与和谐,而是算计与仇恨。绵延200多年的大清帝国在这条路上被夺命,灰飞烟灭。”——雪珥《辛亥:计划外革命》
“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国家者在一例字。”——《变法上谕》1901年1月29日
“否则胡能忍者,有生物以来无此情,有世界以来无此理,有日月以来无此黑暗,有人类以来无此野蛮”。——邓孝可《卖国邮传部,卖国盛宣怀!》(《蜀报》1911年6月11日)
100年后,保路运动的真相和晚清败亡成了显学,人们熟悉的故事面临被解构的局面,在大量存在的史料面前,它们长期被视而不见,原来的历史结论变得可疑。到底成都的保路运动是怎么一回事?
真相难觅,结论却刻在历史书上。
之所以很多人会不断追问,原因很简单,保路运动直接导致了清廷的崩溃,各省宣布独立,意义实在太大。
隗瀛涛,四川大学著名历史学家,著有《四川保路运动史》。这本巨著写作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1981年出版。这本书的基本观点如下,“清末四川人民维护路权的斗争运动。四川人民自办铁路,清政府迫于帝国主义的压力,要将路权收归,四川人民奋起反抗。清廷派湖北新军前去镇压,造成武昌空虚,为辛亥革命首役武昌起义奠定了基础。四川各族人民、各阶层人士也纷纷加入保路斗争的行列。教师学生、农夫苦力、商人士兵、回族同胞、羌族土司、基督教徒、僧尼道士以各种形式集会演说,呼号奔走,掀起群众性的反帝爱国热潮,揭露帝国主义掠夺中国铁路、清政府卖国卖路的罪恶行径。声势浩大、规模壮阔的四川保路运动,也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清王朝在中国的统治,极大地鼓舞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斗志,直接导致了辛亥革命的总爆发,为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立下了不朽的功绩”。隗瀛涛先生的观点,代表了历史书上正统的观点和看法。
雪珥,澳洲历史学家,在2011年,辛亥革命发生100年后,在《辛亥:计划外革命》(中国画报出版社出版)重新评价了保路运动,据称他吸纳了学界近年来的新观点,注意是新观点,不是新史料,他认为,晚清改革太快太猛,社会失控。而改革的得益者即地方利益集团欲望膨胀,煽动毫无判断力的民众,把惠民政策解释为卖路卖川之举,先是颠覆政府,而后抢夺筑路余款。“晚清中央政府在铁路国有政策上出轨倾覆,地方势力过大,加上新成立的谘议局只代表既得利益集团,动辄以民意发难,中央失控,土崩瓦解”。雪珥的结论是,地方分离主义与中央集权是晚清的主要矛盾,保路运动是这一矛盾的大爆发。
隔着短暂的时空,隗瀛涛先生和雪珥的观点可谓南辕北撤,互相抵牾。茅海建先生,中山大学历史学者,在《戊戌变法史事考》说出了当下历史研究的当务之急,与其被各种各样的结论所累,不如进行史实重建。
早在1929年,郭沫若在日本就出版了一本自传,《反正前后》,里面对保路运动的“真相”做了他直率的解读。他说,四川铁路由商办转国有,无非是贪污者不断侵蚀从民间集中起来的资金,国家不得不干预:
重要的原因在当时的人所触目的便是办事人的中饱。一方面中饱的恶习差不多是中国社会的胃癌,而中国的资本的来源又敌不过这个无限量的中饱。所以像盛宣怀那样比较有点产业上智识的人,他自然会提出这种国有政策,而以外来的雄厚资本,来代替类是刮骨抽筋而来的一点微薄资本了。
郭沫若倒是没有用“卖国”和“出卖路权”等近代史家常用的套话,他继续指出,军容杂乱滑稽的保路同志军是“土匪领导下的一些暴民”,“他们并没有一定的计划,并没有一定的目标,只是好像山泉暴涨了之后的洪水一样,弥山遍野的横冲直撞,发挥他们的无意识的盲目的破坏”。这些文字后来没有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出版的《沫若文集》中,与时代精神不合。同时,他在肯定了这些“暴民”推翻政府的功绩后,却又指出他们只是别人手里的工具:
他们不过是被有产者利用来争路的工具罢了。他们根本没有收拾四川的能力,也没有人期待他们来收拾四川。演傀儡戏的人,在把戏钱骗到手之后,傀儡又要被收拾进破箱子里面去。
郭沫若引出了骗到戏钱的木偶牵线操纵者才是辛亥年“四川痛史”的真正赢家这一观点,但他同时又认为,川汉铁路公司的广大股东是真正的社会和民族革命的发动者,他们的阶级斗争由经济斗争转化为政治斗争。也许郭沫若自己都无法回答,为什么被收拾到破箱子里的傀儡怎么又升格为戏台上的主角这样的问题。
让我们回到问题的基本面,晚清政府急着修铁路,无外乎是解决国计民生,军队征调,国防边务等等问题,在面临列强瓜分危险的局面下,大修铁路把四分五裂的国家尽快连接起来成了当务之急。而铁路谁来修?谁出钱修?成了大问题!站在朝廷的角度,自然是国家来修,这事关国家主权和尊严,但国家又没钱,怎么办?只有下放权力,让地方筹钱来修,或者找外国银行贷款来修。
从1903年开始清廷允许地方政府或商界自筹资金和股本兴修铁路,这一政策体现了所谓的地方自治精神。没想到地方自治成了朝廷倾覆的直接原因。1903年7月8日,新任川督的锡良奏请设立川汉铁路公司,1904年1月,官办川汉铁路总公司在成都成立,由四川人自集资金,自主筑路。1905年7月,官办改为官绅合办。1907年3月,川汉铁路再改为商办,设立股东会,选举董事局。
在此过程中,清廷找比利时贷款修筑的卢汉铁路于1906年全线通车,从卢沟桥到汉口有了一条长达1200公里的铁路,修建这条铁路花了7年时间,但鼓舞了为该铁路费尽心力的湖广总督张之洞。他在1905年秋就认识到川汉铁路工费浩大,当时估算为5000万两白银,非民间集资所能筹集。督办完粤汉铁路后不久,他就向德国、英国、法国、美国等银行借款600万镑,四家平摊,为收归川汉路国有做资金准备。清政府一时无法决断。张之洞在奏折中催促,“将来乱民会党,意外波澜,都难逆料”。“意外波澜”不幸被张之洞言中。
在张之洞与外国银行谈判过程中,1909年5月20日,同盟会刚创办5日由于右任主编的《民呼报》在上海刊登了《声讨卖路之檄文》,一周后又发表了《泣川路之风雨飘摇》,这是两年后保路“爱国”的先声。同年10月,张之洞辞世。他的死亡,让各国驻华使节深感不安。美国驻华署使费莱齐在致函美国务卿的信件中就提到,担心合同生变。他更担心的是,软弱的中央政府再没有能力钳制日益做大的地方势力。
川汉铁路于1905年1月开始集股,股本有四个来源:认购之股、抽租之股、官本之股、公利之股。五十两为一股。其中抽租之股即租股为主要来源。这种租股有强迫性质,也称为铁路捐,征收范围大大超过了十石以上业田之家,广大小户、佃户都被征及。收取租股是一项需要极高管理本领的系统工程,不论官办商办,在当时的四川都会出现种种弊端。“风闻各处,颇有流弊”。隗瀛涛观察到一个把持租股的集团正在形成:
于是从省城到各州县不仅形成了一批有资金入股的绅士,而且有一个把持各地租股局和总公司的集团,他们合法的和非法的经济利益都同川汉铁路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如果铁路公司不保,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损失必大。所以当保路运动一发生,他们便在成都和各州县积极活动,有的成为保路同志会和保路同志军的领导人。
1911年5月,清廷以“规划未善”,商办铁路“竭万民之膏腴”,“造路无多”,川办铁路“倒帐甚巨”为由将干线铁路收归国有。国有政策宣布次日,为筹划国家收回的详细办法,不令地方吃亏,清廷又致电川鄂湘粤四督抚速查川汉、粤汉铁路公司账目。只有账上数目查清,才能由国家筹还。川汉铁路公司、公司董事局、四川谘议局对此不予配合。此后清廷又下文明令川、湘停收租股,同时批准了邮传部盛宣怀与四国银行订立川汉、粤汉铁路借款合同。这条谕令明确要求川督王人文“迅即刊刻謄黄,遍行晓喻,以示朝廷体念民艰之至意”。然而,正如雪珥所言,“取缔租股,严禁用公权力强迫农民以交租方式‘被当股东’,这一减负举措被强大的地方利益集团彻底扭曲”。他们寻找各种借口,逼迫王人文代奏中央,要求收回铁路国有成命,强调民间拥护商办,故意歪曲国有政策的精神,陈明川省租股,是股非捐,无须刊刻謄黄,否则,“别生枝节”。
对立的态势已经了然,四川方面坚持商办,继续收取租股。清廷不得不在6月2日再次申斥王人文,并指责四川方面,“希图蒙混”,“不然,前降谕旨指明停此租股,并饬妥筹办法,何至误为捐款。强词夺理,情伪显然”。电文没给借路政、宪政自肥的新兴豪强一点脸面。但紫禁城里的病弱之猫根本小看了地方上已经硕大无比的老鼠了。后者为了私利,阻断了中央与川民沟通的渠道。这些硕鼠概有六类人,支持国有的川籍京官甘大璋分析道:“发议诸君中,有平日涎染路款之余沥,故为前此总理数人出力开脱者;有未经归为国有以前,谋得总理未能如愿而为后来之希望者;有现据路局要差豆恋而不肯释手者;有经手人亏挪甚多,希图展延时日掩盖报销者;有假托舆论,欲挾此操作全川而其计已左者;有藉办公益,欲踞此款而意图瓜分者。”
国有政策宣布后,保路运动的主将之一邓孝可立即写了《川路今后处分议》分析利弊。邓1903年赴日,学法政,1907回川,成为兴办实业的先锋。他疏通夔州知府,以官本三万两银办煤炭公司,垄断当地煤炭生产。在铁路国有政策开始,他还是比较务实,在该文中,他的语气还算平和,主要批判朝廷藐视法律,未通过资政院,但承认国有并非不利,同时又提出荒唐的谈判条件,而对于川路公司的余款,邓一字不提普通股民的权利,而是留给谘议局与川汉公司的特权阶层。在这篇文章的附记里,邓道出了公司管理阶层的苦衷,他承认商办失败以及国家接办的好处,说白了,国家现在能接手这个还未烂透的摊子,已经是最好的局面。邓甚至规劝那些情绪激动的同志,为追求美善结果保持冷静。
很快,双方愿意商谈的姿态再不见了。转折点是朝廷发来的四封“歌电”,通知王人文处理川汉路股款。同一天(6月1日),还有一封邮传部致王人文的电报,内容还是秘商将川路股票换国家铁路股票。言下之意就是未用股金一并上交,相当于购买公债。王人文明白川路公司在打什么算盘,他还是表示,700万余款留给川人兴办实业,亦可得到转机。
川路公司这边得知“歌电”内容,并且阅读了朝廷与四国银行的合同,立刻炸了锅,立即开动舆论机器,全力对抗清廷。从朝廷允许的条件看,其实是十分优厚的,甚至对那700万巨款也从未表示要强行接收,但余款确数必须查明并要置于监督之下,那么川路公司小集团在财务上就不能一手遮天。双方争来斗去的焦点就这700万巨款上。
邓孝可在自己主持的《蜀报》上率先发难,《卖国邮传部,卖国盛宣怀!》惊破天,一般近代史家都会以崇拜的口吻提及,文中的叫嚣谩骂让“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文革”体都黯然失色。邓孝可在文中首先偷换了概念,生生将中央政府“查款”说成了“夺款”!他一方面希望国家承担造路的责任,救活川路垃圾股票,另一方面又不愿意国家掌握余款实情,将余款晒出来有益于大小股民。继而他借题发挥,编造悲情,“既夺我路,又夺我款,又不为我造路。天乎!此而欲川人忍受,除吾川一万万人死尽,妇孺尽绝,鸡犬无存或可耳!否则胡能忍者,有生物以来无此情,有世界以来无此理,有日月以来无此黑暗,有人类以来无此野蛮”。真可谓愚民可欺可用,排比的夸张先来调动社会大众情绪。在文中,他更严拒国家在川路公司帐房之外:“此是何说?此非拟将吾川人省衣缩事,忍痛节出造路现存之七八百万金,欲一并横吞也哉!不然,则我未用之款,实有若干,现存何处,干卿底事而劳伊查!”这篇痛骂文章见报后,清廷也表现出了灵活性。6月下旬,度支部、邮传部拟出收归川汉、粤汉铁路的详细办法。这份奏折是当时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尽量体现不与民争利的精神。商办铁路股价大跌,国家换发优于市价的国家铁路股票。但清政府也无明确表示川路公司要将余款交出:“川路现存款七百余万,如愿入股,应准悉数更换国家保利股票……亦准随时抵押,并可分得余利。”余款可以入股,也可以不入股,如果入股,对政府而言可以少借一点外债。而所谓的“兴办实业”意味着公司可以随意将余款挪作他用,清廷并不是不知道其后果,但是不便明说。
在萧功秦的《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载《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6期)一文中,对盛宣怀与四国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做了深入研究,他的结论是,无法做出盛宣怀卖国卖路,欺君瞒上的结论,与当时其他合同对比,这份合同对中方还较为有利。而当时各省利权的坚持,固然可以冠以“爱国”美名,实质却是满足地方精英阶层无底的私欲,导致更大损失。
盛宣怀所签借款合同的第14款合同为例,该款涉及用款程序和监督,要求一切帐目公开,用中英文刊印,任人取阅。很多规定触到了川路公司一些人的痛脚:“凡提用款项,应按照建造铁路工程随时所需,由各该路总办或其代办出支款凭单到指定银行支取。”另外,“并须将所提用之款,先两日另出两单声明缘由,一单交该银行,一单交该查账员。如查账员于所支款项,有以为不应开支之处,可一面向总办详细询问。如总办仍不能解决,该查账员可呈请邮传部示遵。”这里说的查账员责任重大,他们对银行负责,可以随时查看帐目。独立查账员的设计有望杜绝用支无度的弊端,也堵住了贪墨者的财路。这一条款甚至还不能行之于百年之后中国铁路建设财务管理,可叹也?可悲也?我们也可以充分体察百年后与西方诸国经济谈判之艰困的真实原因所在,其难不在其他,而在每每动到利益集团的蛋糕,就无从谈起,无法谈下去。
这种条款放在百年前,就是一条无法跨越的利益鸿沟和思想鸿沟,《蜀报》在6月17日出号外,列举盛宣怀夺路卖路的十大罪状,第三条即是“用款规给了外人之罪”。执笔人质问:“将名此为借款乎?借得之款,固应任我自由提取;抑名此为卖路之款乎?卖路之款,亦应任由我自由提用。”“任我自由提取”之类的手笔,充分说明执笔者完全不懂现代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运营准则,而以流氓式的胡搅蛮缠对严肃的工程建设进行诋毁,清廷与地方的辩论成了鸡对鸭讲,各说各话,毫无成效。川路公司争来争去,就是要那剩余巨款的绝对支配权,而且还不受监督和制约。所有“丧权”和“违法”的吠叫,调门无论多高,都遮盖不住维护小部分人最大利益的嘴脸。
卢汉铁路在比利时人的监督下顺利完工,这一成功范例得益于财务报销上的严格监管,而严复曾感叹,中国人缺乏管理财政的道德能力,财权下放到地方,铁路何时有望完工,反而成了次要的问题。这篇号外在最后号召四川人民:“起!起!起!抗!抗!抗!”当时中国各行各业都积贫积弱,唯独保路运动同志会的宣传工作体现出国际水准,甚至达到了当代传播的水平。这是文牍部部长邓孝可的功劳。他控制了川渝地区核心媒体,铁路公司出钱二万四千两大造舆论,在《蜀风报》、《西顾报》、《白话报》等报章上鼓噪。6月26日创刊的《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作用最大,间日或三日发行!这效率和速度堪比当今报刊发行速度!从此,这些报刊再加上应急的传单形成了话语洪流,浩浩荡荡,顺昌逆亡。反观中央政府在成都没有任何舆论阵地,半张文宣材料都没有。民意向背,也就可想而知了。
诚如雪珥的悲鸣,“盛宣怀乃至整个中央政府唯一的失误就是:仁政所能惠及的广大民众都是沉默的大多数,而改革所要伤害的少数既得利益者确实是掌握了资源、话语权以及斗争技巧的富有战斗力的团队”。
一场“波澜壮阔的爱国运动”揭开了帷幕,全川人民进入了“爱国爱川”的神秘状态,“民主”的舞台也在哭声中搭就。“爱国主义是恶棍最后的避难所”,保路运动的策划者们套上约翰逊博士这句名言倒正合身。
写到此,故事的高潮就会到来,但高潮部分没什么特别的了,是我们后来看惯的无知群众和野蛮政府的暴力冲突,枪响了,人死了,悲情终于落实,仇恨带来了反抗,背后的组织者指挥群众推翻了政府,在短暂的数十日里,各色人物来往交错。
郭沫若回忆到,保路同志会的成立,“四川土匪性质的秘密集团成为公开的的队伍,在宣布独立后,更由萑苻余孽一变为丰沛功臣”。独立后的四川成了袍哥的天下。中国社会治理程度之低,在这次令人羞愧痛心的大疯狂中暴露无遗。上台的尹昌衡做了一件大事,在12月22日派兵杀害了本文没有提及的赵尔丰,在很多文章中,赵尔丰作为向群众开枪的刽子手得到了应有的下场。郭沫若说了一句公道话,四川独立,赵尔丰应居首功,以他的威望和手中握有的兵权和饷银,川中无人可敌。还有人认为,保路运动唯一的殉难者,就是赵尔丰。
郭沫若的长兄郭开文在革命后的四川军政府任交通部长,铁路方面的事应该归他管,但是他却整天抽大烟。郭沫若提醒我们:“我们大家都应该记得,四川的反正,乃至中国的反正,是起源于争路!那么一反正过后,照理第一步所当积极进行的,不就是修路的事吗?然而反正过后,四川的铁路学堂因为没钱经营已经停办,川路公司也无形解体了。”最后一句话,他错了。1912年,邓孝可成了新的川路公司股东会会长,那么存放在银行里的租股余款究竟到哪里去了呢?这个最有趣的故事,我国史学界还没写出来。所以,我也不能转发给大家了。但据我所知,这方面的论文倒是不少。
转发了那么长,无外乎无聊,能读到这里的读者,我想都是最无聊的几位,那我们继续进入这个故事的尾声。
1923年10月29日,有人在《民国日报》上写道:“川路股款,集金数千万,不幸迭遭变故,路蠹丛生,巧取豪夺,蚕食殆尽。凡我股东,无不切齿。”这时的中华民国继续前清的铁路国有,借款的政策,已经被内乱折腾得疲惫不堪的四川和成都也已共和,但不再“起!起!起!抗!抗!抗!”。
英国研究中国铁路发展史的学者肯特对清朝铁路国有政策失败的原因的分析是:“公正地说,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铁路机构暗示着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它能够控制全国有势力的督抚们。但是照目前情形看起来,这样一个政府并不存在。”
宜昌郊外至今还有几个百年前的铁路遗址,其中一个隧道“上风垭山峒”还留有川汉铁路公司驻宜昌总理李稷勋在1910年的题词。这位筑路功臣因接受邮传部的查账被成都那些“演傀儡戏的人”污蔑为“叛徒”,他在1912年6月写道:“今国旗五色,飘扬大地。而吾蜀伤痍满目,元气凋敝。川路仓促停歇,工材散落,亏蚀尤巨。载览兹篇,追怀往事,苍茫四顾,悲从中来,泫然不知其涕之何从也!”谁之罪?这条只修了十几公里的铁路,居然就成了一条亡清之路!
民国数十年间,四川寸轨未铺,后来治蜀要深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