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南宋词人张孝祥的爱情悲剧
因为前面发的旧文叶小鸾考,想起我以前还写过一篇南宋词人张孝祥的婚恋八卦(附录在已出版的宋代词人列传里),其中事迹考证大多出自学者宛敏灏和黄佩玉的相关论文、论著,学术界也有不同意的声音,认为过于穿凿附会。姑妄听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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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孝祥(1132-1169),字安国,号于湖居士,历阳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人。绍兴二十四年(1154)进士第一。孝宗朝,累迁中书舍人,直学士院,领建康留守,因赞助张浚北伐罢职。后知荆南府,乾道五年(1169)因病退居芜湖,卒。善诗文,工词,词风清旷飘逸似东坡,有《于湖居士文集》、《于湖词》。
张孝祥青年得第,为人又潇洒磊落,时人说他“嗜酒好色,不修细行”,似乎颇有些风流韵事落在旁人眼里,可是考证他的生平,婚姻爱情却是一片空白,除了知道他曾经拒婚于曹泳,以及后来所娶的妻子是他表妹时氏并且早夭之外,全无相关记录。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在江苏江浦县发掘出张孝祥之子张同之夫妇的合葬墓,其中有两方墓志铭,其中约略的记载再加上从张孝祥诗词中的考索,他与这个长子的生母李氏之间一段爱情悲剧才隐约为后人所窥见。
据现代学者宛敏灏的详细考证,这段悲剧的来龙去脉大致如下:张孝祥少年时即与李氏相识相恋,两人同居并生下一子,这一年是绍兴十七年(1147),当时孝祥才16岁,就做了父亲。但不知何故,李氏却始终得不到张家的认可,不能成为他的正式妻子,以至绍兴二十四年(1154)张孝祥投考进士的时候,履历上只能填未婚身份,当他殿试唱名为第一时,秦桧的姻亲曹泳即有意招他为女婿:“揖孝祥于朝,以请婚为言,孝祥不答,泳憾之。”本来这次科考早已内定秦桧的孙子秦埙为状元,但皇帝高宗为了打压一下秦桧及其党羽的气焰,特地将排在第二的张孝祥拔为第一名,这一下本已得罪了秦桧,再加上拒婚于曹泳,也就等于是拒绝了秦桧集团的拉拢,仇隙愈发结得深了。因张孝祥得到高宗的喜爱,秦桧等人一时不敢拿他下手,于是指使手下罗织孝祥之父张祁的罪名,将张祁诬陷下狱,必欲置之死地。幸好在这桩冤狱还未成功的时候,秦桧身亡,张孝祥上书为其父申冤,张祁才获得释放。
当高宗听说张祁的案子时,就指出:“近日张祁坐狱,皆是曹泳以私憾诬致其罪。”可见张孝祥拒婚招致秦党报复的缘由,连皇帝都知道了。青年状元而未偶,又因此导致父亲冤狱引起如此大的风波,使得张孝祥的婚事为天下所瞩目,在这种情况下,他更无法公开与不被家族认可的李氏结婚,只得娶仲舅之女时氏为妻,将李氏母子送走。《于湖词》里有一首《念奴娇》,宛敏灏认为正是孝祥与时氏结婚的前夕,送别李氏与同之而作:
风帆更起,望一天秋色,离愁无数。明日重阳尊酒里,谁与黄花为主?别岸风烟,孤舟灯火,今夕知何处。不如江月,照伊清夜同去。 船过采石江边,望夫山下,酌水应怀古。德耀归来虽富贵,忍弃平生荆布?默想音容,遥怜儿女,独立衡皋暮。桐乡君子,念予憔悴如许。
“德耀归来虽富贵,忍弃平生荆布?”一句,用的是南朝江祏的典故,江祏早年贫贱,以剪刀为聘与范氏女子订婚,后来他飞黄腾达,范氏的父亲说道:“现在你已经飞上枝头变凤凰,我家荆钗布裙的女儿,按理配不上如此华盛的亲事。”将当年的聘礼剪刀还给了他,江祏也就心安理得的别娶另婚。张孝祥反问:“虽然今日富贵荣耀,怎能忍心抛弃糟糠之妻?”可是轮到他自己,却也不得不离弃李氏母子,这其中的自责、内疚、悔恨、悲苦均难以为外人道,种种情绪折磨之下,使他心力交瘁,痛苦不堪。张孝祥与时氏的婚姻并没有维持很久,相处不到五年,时氏便病故了,时氏死后张孝祥另育有子女,可见他还有别的妻妾,却终未再与李氏团圆,虽然从他不少悲感缠绵的词中,看得出他对这个早年的爱人一直怀念不已,也希望“拟把菱花一半,试寻高价皇州。”象传说中的患难夫妻一样破镜重圆,但这毕竟只是幻想而已。
张孝祥死于三十八岁的盛年,死后由李氏所生的长子同之袭了荫官,并获得了孝祥生前住宅的继承权,这不知是否张孝祥对他们母子的一种补偿。但其中微妙的是,张孝祥另一个小儿子太平,却由他的堂叔父们带走抚养,与大哥张同之再也没有往来,甚至后来张家撰写族谱的时候,都故意抹杀了张同之的名字,只承认太平是孝祥一房的继承人。张同之做了官,因为有位堂叔张孝伯也在那个地方为官,他便上书乞请回避,“据张同之与其家族的关系来看,他请求回避的原因,是避免与张孝伯发生矛盾和冲突,多于回避亲属间的荫庇嫌疑。”(黄佩玉《张孝祥研究》)可见同之母子不为张家所容到了什么地步,即使是获得父亲的遗产赠予和官方认可袭荫,也始终不能得到张家的宽容。这其中的缘故已经无法悉知,但如果联系到张氏家族间发生的另一件事,却似乎可以窥见一二。
张孝祥因为抢夺了秦桧内定给孙子的状元,又不接受秦党曹泳的联姻拉拢,使父亲张祁遭受了牢狱之灾。张祁被罗织的罪名,除了与主战派人士交往之外,还有一条大罪竟是逆伦罪孽,说他趁兄长张邵出使金国不返的时候,与嫂子李氏有私情并导致她怀孕,为了掩饰这桩乱伦丑闻,便趁嫂子生育的时候害死了她。这在古代是骇人听闻的大罪,而这个罪名,不是别人凭空指控,却正是张祁的哥哥、张孝祥的大伯张邵亲口所言。南宋周密的《齐东野语》记载:张邵曾出使金国,被拘留十五年始得放还,回朝后力主抗金,反对和议,并劝高宗迎归钦宗,由此得罪秦桧。为了避祸,张邵闭门不出,佯装发狂,希望秦桧能放过自己。他在羁留金国期间,妻子李氏已在家病故,这时他却胡言乱语,一口咬定妻子死于非命,是弟弟张祁所杀。这样的行为有可能是他在长期的精神压力之下由伪装而陷入真正疯狂,也有可能是知道张孝祥也得罪了秦桧,希望与弟弟一家撇开关系以图自免。秦党正愁抓不到张氏父子的罪状,听到这样的消息,立即便以“弑嫂”的罪名将张祁逮捕,送入大理狱中严刑拷打,如果不是秦桧很快就死了,没有来得及签署给张祁定罪的文状的话,这个丑恶的罪名,张祁肯定是坐定了。
这样惊人的风波发生之后,无法想象张祁和咬定自己的大哥张邵还能保持正常的兄弟情谊,即使是张邵真的只是发疯胡说也很难让人释怀。而张邵之所以会这么说,纵使出于企图自免的私心,这样的话也不至于全然是凭空想象,总得有一部分事实存在,或许只是张祁与嫂子或嫂子的娘家有什么不和(甚至两人之间真有什么隐情也未尝不是一种可能),使得张邵出使回来之后,听闻了一些不良的传闻,以至对弟弟早有不满情绪,“邵归,因此失心,不复视为兄弟。”(《系年要录》)这其中估计少不了李氏娘家人的告状。不管实情如何,在张祁入狱之前,张邵与他的兄弟关系,似乎就已经破裂,张氏族中的其他人显然也都倾向张祁一方,由于张邵怎么说也是张家有名望的人物,家族中人的怨恨,难免会集中到挑拨事端的李氏一家身上,而张孝祥这个早年恋人,正是姓李,虽然并无明文记载她是否孝祥这个死因不明的伯母的娘家侄女,但我们不妨作一个设想,也许正是因为有这层亲戚关系,她才有可能在十五、六岁甚至更小的时候就与张孝祥相识、相爱并同居生子,后来却得不到张家的认可。
宛敏灏的《张孝祥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认为李氏应该是绍兴十一年金兀术南侵时渡江避乱的难民,故乡是安徽桐乡(因为前面《念奴娇》词中有:“桐乡君子,念予憔悴如许。”一句,宛先生认为是张孝祥说李氏的去向,也就是被遣返回故乡。)但张孝祥十六岁时即生了儿子同之,与李氏的同居显然要在更早的时候,至少十四、五岁就已经开始,那个年龄就已经金屋藏娇,即使古人早熟,似乎也不至于此。而孝祥伯父张邵的《神道碑文》中记载,当张邵出使金国未回的时候,由张太夫人做主,将张孝祥出继给张邵为后嗣,大约正是由伯母李氏抚养长大。张邵归来的时候,孝祥已经十二岁,张邵虽然与弟弟失和,却仍然十分钟爱这个嗣子,甚至在自己也生了儿子、孝祥返回本家后仍对他喜爱“异甚”,伯侄间想必并没有断绝关系,张孝祥也照样可以同亡故伯母的娘家保持来往。但由于张邵诸兄弟间关系的冷淡,他与李氏即使在伯父的支持下成了家,却也得不到父亲、叔父一干人等的同意,使他们的夫妻名分只能成为一种地下关系。
张邵佯狂咬定弟弟谋害妻子,使得张祁入狱之后,本已相互间有敌意的兄弟关系迅速恶化,张孝祥夹在其间,明显是左右两难,但无论是孝道还是亲情,都使得他必须站向生父一边,为营救父亲百般奔走。张祁在秦桧死后出狱,次年张邵便病卒,或者是他临死前想到自己将并未证实的事情认定是弟弟所为,害得他遭受牢狱之灾,心中也有一丝不安;又或者他仍然认为是弟弟害死了妻子,并不后悔自己的指控,但这上一代的恩怨却牵累到下一代,令孝祥与李氏的结合更加不为诸弟所容,对侄子不免产生疚悔之心。张邵自己有儿子,却在临终前奏请朝廷,将自己身后的荫官转给侄子,孝祥已中举为官,那么就应该是张祁的幼子袭荫,张祁却不肯接受,把荫官又给了弟弟张郯的儿子。张郯一开始不知,知道后也上书固辞,最终把这个袭职授予族中的一个孤儿。从这一件事也可以看出,张祁及几个弟弟对大哥生前的行为,始终不能释怀,虽然辞让荫官之举表面上看起来象是兄弟互相谦让的友爱之举,藏在官样文章之下的,却是手足关系无可挽回的决裂,连无法公然拒绝的朝廷恩赏荫官都不愿意领受,那么孝祥与李氏已维持了七八年的有实无名的夫妻关系,这一下更到了需要彻底了断的时候。也正是在这一年前后,张孝祥被迫与李氏离异,送他们母子远离,匆匆与表妹时氏结婚,除了政治上的顾虑之外,无疑更有家族的沉重压力在背后。
李氏被送走之后大约是出家做了女道士,至少也是在家修行,儿子张同之长大之后,与父亲张孝祥仍有来往,孝祥的诗集中还保留着与儿子的次韵之作,但李氏与张孝祥,却似乎终身不复相见。《于湖词》中有一首《转调二郎神》,细玩词意,应当是在有一次同之探望父亲之后,张孝祥追忆李氏的作品,这一年已是乾道三年(1167),距离他们分手已经过了十几年的光阴了:
闷来无那,暗数尽、残更不寐。念楚馆香车,吴溪兰棹,多少愁云恨水。阵阵回风吹雪霰,更旅雁、一声沙际。想静拥孤衾,频挑寒灺,数行珠泪。 凝睇。傍人笑我,终朝如醉。便锦织回鸾,素传双鲤,难写衷肠密意。绿鬓点霜,玉肌消雪,两处十分憔悴。争忍见,旧时娟娟素月,照人千里。
在作这首词之后两年,张孝祥便英年早逝,宛敏灏认为:“这可能是他最后一首怀念李氏之作了。”十几年前生离的时候,他们也许还抱有一丝将来总有一日能重新团圆的希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却是越来越明白这已经不可能,“犹自待、青鸾传信,乌鹊成桥。……梦回人远,红云一片,天际笙箫。”(《雨中花慢》)这时李氏可能已经入道,家族恩怨之外,又隔了道俗之分,维系两人关系的,只剩下孝祥不能公开承认的儿子同之而已。见过儿子后,张孝祥回忆前情,形诸梦寐,然而梦中仙境虚无飘渺,人间的情缘也是转瞬即逝,纵使是豪情千丈手腕果决的张孝祥,也无法抗拒无情的命运。
李氏的身份被官方所承认,要一直到孝祥死后多年,儿子同之升官,可以荫封母亲,他特地向朝廷提出申请,要求将这个太夫人的荫衔授予自己的生母李氏,张孝祥这一段地下婚姻,才终于得到了官方正式的承认。虽然张氏家谱仍然将张同之摈除在外,虽然张同之的墓志铭上也不得不按照封建礼制在嫡母一栏写上父亲的正室时氏,却终于也获得留下生母姓氏的权利,使父母这一段爱情悲剧不至于永远湮没。
张同之墓出土的随葬品中,有一枚铜印,刻着张同之的姓名和字号,在四侧刻有“十有二月”、“十有四日”、“命之曰同”、“与予同之”篆书跋文(《江浦黄悦岭南宋张同之夫妇墓》,见《文物》1973年第4期),从刻辞的语气,可知是在某一年的十二月十四日,由同之的命名者赠予的,这个日子可能就是张同之的生日,而这样亲切的话语,除了父亲也再无他人。当时仅十六岁就做了父亲的张孝祥,大约在兴奋之中还带有初为人父的一丝惶恐,却又是充满了幸福感的,对自己和儿子的未来前程都抱有信心:“希望孩子与我相同,将来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吧!”那时的张孝祥,料不到自己在官场上的一路不顺,更料不到这段婚姻最终无望,连做一个合格的丈夫、称职的父亲也不可得。虽然他在临终将自己的官职荫袭权与个人遗产都给了同之,对这个儿子不得家族承认、无法正式公开的内疚,却终身难以弥补。在张孝祥撒手人寰的二十八年后,张同之去世,他将这方含有父亲殷切希望、真诚祝福的铜印带入了自己的墓中随葬,是想保留自己最珍贵的一份回忆,还是想在冥冥之中告诉父亲对他的谅解和怀念?不论怎样,这一段复杂纠葛、恩怨情缘,最终随着同之的死长埋地下,尘归尘,土归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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