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的生活》读书摘要和笔记(20200816)
在一个由个体组成的社会里,每个人必须是个体;至少就此而言,如此之社会的成员偏偏就不是个体的、与众不同的或者独一无二的。
简而言之,作为一种个体解放与自我肯定的行为,个性似乎背负着一个与生俱来的难题: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它要求社会同时既做自己的摇篮又做自己的命运终点。任何在追求自身个性的同时,却又不记得、不考虑或者不看重这一严肃/严峻真理的人,免不了要遇到许多挫折。个性是由个体组成的社会为其成员确立的一项任务——确立为一种个体的任务,由个体去完成,由个体利用他们的个体资源去完成。可是,这一任务是自相矛盾的,是自我抵触的:实际上,是无法完成的。(注:个性是个体与环境交互过程中形成的习惯和行为方式,仅仅依靠个体自身的资源是无法形成个性的。)
无论个体的选择是自由的还是不自由的,自由选择以及把所有行动都看成自由选择的结果这一规则,定然不是个体选择的事。在由个体组成的社会里,我们所有的人以及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个体——法律意义上的个体。也就是说,个体是由法律来确立的,是由扩散而连续的、压倒一切的、不可抵制的“社会事实”之压力来确定的。(注:在我们每个人通往事实上的个性的道路上,都会遇到很多障碍,首先就是资源和外部环境的问题: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资源的有限性,想要实现真正的个性就意味着终身奋斗。)
人们可以确信从持续的变化中(非但不受损害反而可能甚至得到强化)出现的唯一的“身份内核”,就是选者的身份——所谓“选者”,就是“作选择的人”(尽管不是“已经作出了选择的人”!):一个永远是不永远的自我,一个完全的不完全,明确的不明确以及真正的不真正的自我。
自由与安全这两种价值都广泛的为人所渴望,因为它们为由尊严而幸福的生活所不可或缺。对两者的追求,汇集于时下对身份的探讨。……安全方面的不足,会连带引起令人烦恼的不确定感与广场恐怖症,它们会在“过多的自由”——接近“什么事都行”的许可——的作用下不可避免的滋长起来。另一方面,自由方面的不足,则被体验为过多的使人失去能力的安全感(对受害者来说,其代号是“依赖”)。——“第一章 被围困的个人”
当听到有关“人肉炸弹”的消息时,我们尽力以“宗教狂热”或“洗脑”这类判断来掩饰我们的困惑与不安——这些术语显示了我们在理解方面的无能为力,而不是解释了这种神秘现象。或者,我们借助于把比较容易理解的动机归结到那些自杀任务执行者身上,来(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打消我们的不安:由于幼稚,他们受到虚假许诺的欺骗,我们说,他们相信那些许诺并因此为了个人利益与幸福而有那些作为,——正如我们在此尘世的日常追求中被培育养成,并急迫而倾向于遵循的动机。
借助于受害之假定,对痛苦作出自然而然的解释,这样可能对承受痛苦者有一种治愈效应,因为如此可以使痛苦在心理上更易承受。但是,这样做同时也可能把承受者的注意力从导致他们痛苦的真正原因上引开——这样一来,就延长了而不是缩短了,强化了而不是弱化了痛苦(尤为显著的是这样的情形:把个人失败归咎于其他人恶意之偶然得逞,而不是归咎于一种特定的社会安排,并因此使这种安排免受批判,这种安排会随机对个体施加打击,并使打击普遍存在,成为常态,不可避免)。这种“自然而然性”,也引诱人们把任何不适或受挫的雄心纳入到(不正当的)受苦名下的种种状况里。
找准并指出据信应为受苦受难承担罪责之人,还有另外一个好处:接下来可能可以寻求补偿。一个人或者一个法律主体可能被起诉,而且必定有法律专家愿意受理案件为受害者讨公道。受害者及其律师可以从法庭的有利判决中获得物质上的利益,除此之外,受害假定还会因此被权威的证实,所以,“由受害解释痛苦”带来的治愈作用将会被强化,哪怕在此过程中,痛苦的根源未受丝毫影响。(注:把社会基本结构产生的痛苦,转移为个人引发的痛苦,既让每个人对这样的社会安排渐渐习以为常,也让这种痛苦有明确和具体的对价,可以追溯和补偿,符合人们朴素的一报还一报的观念。)
流动的现代时代里的受害者,为他们遭受的冤屈寻求金钱的补偿(受害正如这一社会里的任何其他东西一样,可以有也应当有一种标价),这种补偿似乎综合了两个世界的优点。寻求金钱的补偿,既发泄了那种古代复仇的欲望,又阻止了可能引发更多杀戮的宿仇。但是,最重要的是,这一做法不是靠复仇者亲手报仇来完成的。
我猜想,屈膝膜拜殉道者并敬畏于他们的自我牺牲的那个世界的居民,几乎想象不出一个崇拜现代英雄的美丽新时代中的世界——正如这一他们想象不出的世界,也会发现很难预见即将到来的受害者与名流的世界一样。谨慎告诫我们不要受到诱惑,轻易作简单化的推断,不要仓促的给出上述问题的答案。——“第二章 从殉道者到英雄,从英雄到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