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骑士
时隔多年,克里斯蒂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不知为何,最近我常想到她在湖边饮马时的样子。我站在湖的另一岸,看着她将金色的长发垂在一边,默默濯洗盔甲。忽然,她警惕地抬头,神情严肃望向远方。湖面水光朦胧,我不知她是否会看到我。
我想,是时候讲讲她的故事了。16岁的一个夏夜,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从那之后,我便无法摆脱记录这个梦的冲动。随着时间的流逝,克里斯蒂的形象并没有被冲刷殆尽,反而逐渐丰盈了起来。无聊的时候,我常会想起她。作为她的创造者,我远比她自己更了解她。我熟悉她每一根发丝蜷曲的弧度,知晓她沉重盔甲下藏着光洁白净的皮肤,窥探过她后腰窝的刀疤。她所有的痛苦,所有的欲望,我都了如指掌,感同身受。在无法入眠的夜里,克里斯蒂沉静的眼睛悬在黑色空气结出的燥热颗粒里,温柔地敦促着我。
对于一个缺乏经验的写作者来说,落笔是困难的。我手中握着一片片零碎的拼图块,东挑西拣。不知要依怎样的次序拼凑,才能兼顾游戏的趣味性和图画的完美。我决定,故事从那场庄园大火开始讲起。那场大火之后,克里斯蒂的人生就如同一块即将脱落的美丽墙皮,散发着衰败的危险气息。
(一)
某种程度上,我头上顶着的是一颗原始人的头脑。我偏执地相信,那些真正值得被理解的事物是无法依靠逻辑论证的。纵使现代科学能通过千百种方式探究大脑的结构,记忆的留存仍具有其不容置喙的神秘性。每每回想那场吞没一切的大火,克里斯蒂的记忆总是很模糊。一切都是倾斜的 一切都是晃动的。女佣奈丽粗糙的衣裳有一股劣质的草木灰水的气味。母亲在人群的簇拥中落泪,火光下她苍白的脸很美。仆人们哭号,“白马骑士来了!是白马骑士!”一片混乱、嘈杂、哭闹中,克里斯蒂感到自己站在怒海中央,四周波浪滔天。奈丽宽厚的怀抱为她托起了一道隐形的屏障。在这一片平静的孤舟中,她沉沉地睡熟了。
那一年,克里斯蒂八岁。身为庄园主的独女,她的生活堪称优渥。彼时,王国境内流传着一个叫做“白马骑士”的恶魔的传说。据传,白马骑士是贵族的后裔。他剑术高明,容貌昳丽,黑色的瞳仁闪烁像天上的星星。魔鬼垂涎他的美貌,迷了他的心智。他便臣服于魔鬼的麾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先是斩杀了骑士团的团长,又害死了亲生父亲。他打家劫舍,所经之处皆为焦土。克里斯蒂不听话时,奈丽常会搬出白马骑士来吓唬她。“我的小姐,你天不怕地不怕,怕不怕白马骑士来抓你哟!”克里斯蒂梗着脖子,比划着手中的小木剑,“我才不怕呢!长大后我要仗剑走天涯,杀死世上所有的坏人!”佣人们被她的小模样逗得笑作一团。谁也不曾想,这样温馨的回忆日后会蒙上恐怖的色彩。不久,白马骑士到访庄园,杀害了克里斯蒂的父亲,放火烧毁了宅邸。
父亲去世后,母亲带着克里斯蒂和小部分仆佣投奔舅父。不到一年,母亲便病逝了。克里斯蒂感到无依无靠,神情愈发阴郁。她与舅父的儿子们一同练习击剑和骑术,日日挥汗如雨,从不懈怠。舅父的儿子们不喜欢她,有时将她在围在角落殴打,她逆来顺受。一日,为首的查理从厨房偷了把刀,扬言要杀死克里斯蒂这个丧门星。克里斯蒂忍无可忍,反手夺下刀子,捅进了查理的胳膊。那是克里斯蒂第一次感受到她的力量。伤口不深,查理没多久便痊愈了。男孩们从此对她客气了许多,查理开始唤她与自己一同狩猎。15岁那年,克里斯蒂婉拒了舅父安排的婚约,以见习的身份加入了当地的骑士团。临别之夜,兄弟们从酒窖偷酒为她庆祝。醉眼朦胧时,查理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克里斯蒂,年幼时她是否曾怨恨过他。克里斯蒂轻轻地回答道,没有。
查理从来不是她的对手。她的仇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白马骑士。火红色的仇恨将她密闭在不透风的容器中。流水经过她,在她身上轻柔地打了个旋儿,什么也没留下。
(二)
克里斯蒂很快就对新生活感到厌倦。骑士团的日子并不如她所愿。她跟随的骑士叫做瑞德,团里的人都戏称他“癞子瑞德”。瑞德是个老油条了,身上没半条功绩,吃喝嫖赌倒是擅长。瑞德闲来无事便酗酒滋事,对克里斯蒂呼来喝去。克里斯蒂内心很是厌烦。
确切地说,克里斯蒂厌烦的不是瑞德,而是作为抽象概念存在的“瑞德”。她曾千百次地幻想加入骑士团后的光景。儿时起,她便察觉到自己的不同。她从不喜欢刺绣,不喜欢累赘的花裙子,也懒得和其他小姐一块扮家家酒。她迷恋骑士小说,有样学样地穿着父亲小时候的短裤和甲胄比划木刀木枪。父亲宠她,教她骑术和诗艺。父亲被害后,她暗暗发誓,将来要亲手血刃白马骑士为他报仇。舅父请师傅教孩子们预备骑士所需的体能训练。训练很苦,男孩们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克里斯蒂从不。她知道,只有成为最优秀的剑士,才有力量斩杀恶魔。对她而言,骑士不仅仅是一个头衔,它意味着理性、荣耀和正义。她渴望加入骑士团,就像一滴水渴望汇入海洋,落单的羚羊渴望回归族群。在那些酸涩的夜里,克里斯蒂的耳边常会响起轰隆隆铁骑踏过的声音。在她的梦里,英勇的军队洗礼异教徒的窝巢,拯救受难的人民。神圣的光辉笼罩在骑士团的上空。
如今,她耻于承认自己的天真。骑士团不过是庸碌之辈的另一张温床。王国已休战数十年,骑士团形同虚设。为了保住家族的身份,贵族常将自家不成器的子弟塞入骑士团,瑞德这样的混子不在少数。不久,克里斯蒂的勤勉和寡言成为了同辈暗地奚落的靶子。克里斯蒂逐渐明白,格格不入是她的天性和宿命。
冬天,骑士团团长率全团去附近的山上打猎。山上白雪皑皑,猎物行动迟缓。大伙儿收获颇丰,夜里便留在山上喝酒野炊。酒过三巡,大家都醉了,聚在一块划拳作乐,说说笑笑,调侃起谁家老婆又给谁戴了绿帽子,哪家的子弟逛窑子逛出了花柳病。
“癞子!”有人高声笑着说,“再给我们讲讲你那个混账哥哥!”
“哎呦,讲了八百遍了,我嘴皮子都快磨破了。这混蛋这么多年没消息,谁知道死在哪个乱葬岗了。你们还是问个不停。”瑞德嘟嘟囔囔,费力扯着一大块鹿腿肉。
克里斯蒂问邻座的同期侍从亚伦,“瑞德还有个哥哥吗?那他怎么袭了爵?”
亚伦调笑着说,“你在瑞德身边那么久,怎么连这都不知道。”
“他哥哥不就是传说中的那个恶魔白马骑士嘛!”
克里斯蒂感到浑身的毛发都立了起来,血液倒流直冲头顶。瑞德是白马骑士的弟弟吗?
宴会结束了。瑞德喝的烂醉如泥,赖在雪泥地上骂骂咧咧。克里斯蒂搀他回去。克里斯蒂头脑很乱。一直以来,她都想打听白马骑士的踪迹。五年前,他在江湖销声匿迹。有人目睹他和魔鬼混在一起,魔鬼打了个响指,他的肉体便蒸发了,地上只剩一副空荡荡的盔甲。有人说,他被七个英勇的贵族青年捉住,他们轮番与白马骑士展开决斗,大战了七天七夜,最终杀死了他。好汉们将他的尸体一分为七,分别葬在王国的七个角落,破除了魔鬼的诅咒。但这些终究只是传言罢了,没人见过白马骑士的尸首。克里斯蒂坚信他还活着。无论如何,她无法把她的仇敌和身上这个软弱无力、四处呕吐、散发着腥臭的肥猪联想在一起。
克里斯蒂把瑞德安置在他的帐篷里。离开的时候,瑞德沙哑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那个混蛋也杀过你家里人吧。”
克里斯蒂错愕地回头。瑞德似乎酒醒了些,踉踉跄跄地爬了起来,点了根蜡烛。他示意克里斯蒂坐下。
“我也搞不清楚那个该死的白马骑士究竟跟多少个家族结了仇。这几年,他们老爱拿我开涮,回回都让我带从他得罪过的家族来的新兵蛋子。那个混蛋,人都死了还来折磨我。”瑞德借着蜡烛的火点了根烟,咳嗽了两声。烛火摇曳,克里斯蒂听到了外面风雪吹击账篷的响声。瑞德抬起眼皮看她,“你犯不着因为他的原因怨恨我。我比你还恨他。”
“从小时候起,我就讨厌他。他生来就知道怎么讨人喜欢,所有人都爱围着他转。父亲见了他就喜笑颜开,见了我就板着张臭脸。人人都夸他聪明。这倒是没错,他学剑不费力气,诗也写得不赖。他们还爱夸他谦逊有礼。他会做表面工夫,嘴甜,有眼力见,哄得一家上下团团转。父亲的公事,母亲的家务,我的预备骑士训练,他啥都要掺和一脚,连底下奴才的诞辰他都记着。只有我知道,这些都是假象,其实他跟谁也不亲近。夜里,他总是点着灯油看书。我趁他不注意悄悄翻过那些书。嗬!全是禁书!吓得我赶紧合上了。你说说,一个人怎么能一边跟父亲高谈阔论从政方略,一边看那些个反动的坏书。依我看,他根本就是在演戏。他谁也瞧不起,跟谁也不肯说真心话。后来他去了骑士团。亏得我的老父亲一直盼着他拿军功加官晋爵,等啊等,等来了他把骑士团团长杀了的消息。父亲到死都不信他的好儿子会做出这样子的丑事来,坚称他是被人构陷。父亲气得一病不起,不久就一命呜呼了。母亲也快被折腾疯了,天天嚷嚷着是魔鬼给她的宝贝儿子施了咒。我反倒觉得这事发生在他身上不稀奇。他一直自命清高,来了骑士团这种等级分明的地方,不服管教也是自然。”
“总之,他对我来说就是个自以为是的混蛋。”瑞德吐了个烟圈,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白马骑士杀的是我的父亲。”克里斯蒂直视着瑞德的眼睛,“但我不会因为他的原因怨恨你。”
瑞德干笑了两声,酒气弥漫开来,“看来你也没我想的那么迂。以后遇事多找我商量。”
他示意克里斯蒂离开。克里斯蒂缓缓起身,舒缓僵麻的脚趾。她裹紧了棉甲,转身踏入帐篷外的风雪之中。雪深了,天色昏沉,屋外白茫茫一片,昨晚野炊的痕迹消失了。
(三)
克里斯蒂日日苦练。她的剑术已十分高明。在骑士团中,无人快得过她的剑,无人赛得过她的马。18岁那年,克里斯蒂顺利剪去了见习的燕尾,戴上了骑士的勋章。
在附近的村子巡逻时,克里斯蒂常去一家小酒馆喝两壶。酒馆老板的女儿和她年龄相仿,总是温温柔柔地笑,穿着干干净净的棕色麻布裙跑东跑西。女孩叫奈丽,和克里斯蒂儿时的乳母同名。克里斯蒂喜欢看她笑,喜欢她身上咸咸的草木灰水的气味,喜欢她像只小鸟一样一边忙活一边唱歌。这一切都让克里斯蒂想起她平静的童年。家乡的杜鹃花是白色的。那时候父亲常常很忙,母亲总是很忧郁,最常陪伴她的人是女佣奈丽。小时候她常赖在乳母怀里问东问西,奈丽在围炉前打毛衣,不紧不慢地回答她的问题。父亲去世后,母亲变卖家产。克里斯蒂再也没见过奈丽。
女孩也爱和克里斯蒂讲话。克里斯蒂是附近的骑士团唯一的女骑士,女孩对她充满了好奇。两个人熟悉后,女孩总是叽叽喳喳问个不停。我听说贵族家的小姐都是拿金线银线绣花,这能是真的吗?您是怎么当上骑士的呀,这副盔甲得值可多钱了吧!和女孩说话时,克里斯蒂总是不自觉地微笑。母亲去世后,她不曾这么安心过。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秋天,克里斯蒂照例去小酒馆喝酒,却没见到女孩。一个月后,又是克里斯蒂巡逻的日子,她还是没有见到奈丽。奈丽的小妹妹穿着不合身的长裙子帮忙端酒。克里斯蒂问她,“你姐姐呢?”小妹妹摇晃着脑袋回答:“骑士老爷,姐姐结婚了!”
付酒钱的时候,克里斯蒂问老板,“奈丽嫁了哪户人家?我想去看看她。”老板没有抬头,“老爷,奈丽跟的是瑞德老爷。”
那个色胚?克里斯蒂心中涌起一阵不详的预感。
回到骑士团时已是黄昏。克里斯蒂径直去找瑞德,马拴在他门前。
“听说你娶了西村酒馆老板的女儿?”
“我们的‘大骑士’怎么想起来关心我这癞子。”瑞德咧着大嘴,操着一贯令人生厌的语气。
“大鱼大肉吃惯了,偶尔也得尝尝清汤小菜。上个月我去巡逻的时候,发现西村那家酒馆的小丫头长成大姑娘了,模样挺不赖。我就把她带回来了。谁知道,这小丫头烦人的很,一天到晚哭天抹泪。我实在受够了,就把她卖到窑子里去,换了点零钱花。前几天我去逛窑子,听说她不大适应那儿的环境,当天就把自己吊死了。当初要不是她成天哭丧着张脸,哪儿至于短命如此。”
克里斯蒂呆呆地坐着,脸色苍白。她听到胸腔咔嚓作响,像是生鸡蛋打碎的声音。缓缓地,她站起身来,拔出了剑。
瑞德吓了一跳,“你疯了吗?我不过给你讲了个下贱的平民丫头的事,你居然要冲我拔剑?我可是你的同袍啊。你这还算什么骑士!”
没有一丝犹豫,克里斯蒂的剑捅进了瑞德的胸膛。剑收回鞘,瑞德肥硕的身躯闷在了地上。
“我早已不稀罕做什么骑士。”
克里斯蒂大步走出门,挽起长长的金发,跨上白马。她的身后是扬起的黄沙。
“哥哥...”瑞德倒在血污中喃喃自语。他挣扎了几下,咽气了。
(四)
不久,克里斯蒂做了杀手。闯荡江湖,凭腰前佩的一把剑,身下骑的一匹马。她杀人快准狠,不留后患,很快便声名鹊起。传言说,这位后起之秀的脾气有点古怪。想雇她杀人得先回答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要她杀的人犯了什么罪过。她的剑不杀无罪之人。第二个问题是,有没有那位十年前便消失得无影无踪的白马骑士的消息。
克里斯蒂云游四方,一路打探白马骑士的行踪。
下榻旅馆的老板娘说见过他。
“那年我17岁。那时旅馆还是我老爹负责的哩,我在店里帮忙。他是夜里来的。我生平第一次见到那样英俊的男人。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白色的盔甲上都是血,模样怪死了。可当他看我的时候,那双黑眼睛是那么的沉静温柔,像个小牛犊子似的,我竟一点也不怕他。他说话的声音可轻,‘请问还有房间吗?’您说说,”老板娘乐不可支,“哪里有男人这样仔细地跟我讲话呦。我当时脸臊得通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看也不敢看他了,只会傻愣愣点头。”
“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白马骑士。村里到处挂着他的悬赏令,可我们谁也不愿意拿这个钱。村里的老约翰病了,药贵得很,只能躺在床上等死。他听说了,买了好些的药送去给老约翰治病。谁家揭不开锅了,知会他一声准有饭吃。他的钱多的就像花不完似的。可他总是住最便宜的屋,穿松松垮垮的麻布衫在街上晃悠。我老瞥见他窝在床榻上看书,可厚的书哩。临走那天,他在村子里设宴请大伙跳舞。村里的姑娘都想和他跳舞,小伙子们抢着跟他喝酒。我躲在一边看着。他喝多了酒,摇摇晃晃地从人群中朝我走过来。他问我怎么一个人在角落,怎么不去跳舞。我不好意思地说,我不咋会跳。其实我会跳的哩,只是跳舞就没办法偷偷看他了。他伸出手邀我,我来教你吧。我们一圈一圈地跳舞。我不怕您笑话我。他细长的手指,他那头金色的卷发,他月头底下醉醺醺红彤彤的脸蛋,他烂布衫上好闻的皂角粉味儿,我就是入了棺材也忘不了。”老板娘的脸上闪过少女般的天真神情,那张发福的脸竟涌现出一丝模糊的美丽。
街头的小商贩也声称见过他。
“小时候,我和弟弟不懂事,在街上乱跑乱跳,一不小心冲撞了位巡逻的骑士老爷,惊着了他的马。骑士老爷气坏了,话也不说一句,掏出剑砍死了弟弟。我吓得直发抖,想跑也跑不动。骑士老爷还没消气,要来砍我。是一个穿着盔甲的大哥哥挡在了我前头。骑士老爷打不过那个大哥哥,骑上马走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就有人瞅见那位骑士老爷的尸体被仍在了街头,血都流干了。大家伙儿都说,这人是白马骑士杀的。我心里总觉着,那天救我的大哥哥就是他们说的白马骑士吧。”
克里斯蒂默默记录白马骑士的体貌特征和生活习惯。她打探的消息越多,便越觉得这个男人难以捉摸。她在地图上标记了一个个村庄。克里斯蒂有时觉得她离白马骑士越来越近,有时觉得他身在迷雾之中。
(五)
谁能想到,江湖中人人闻风丧胆的女杀手也有阴沟里翻船的一天。
克里斯蒂赶夜路上山,遇上了暴雨。小路湿滑,克里斯蒂牵着马顶着风雨前行。雨越下越大,黄豆大小的雨水凶猛地砸在地上,溅出一道道坑坑洼洼的皱纹。山间奔腾的泉水越蓄越高,以不可挡之势裹挟着泥沙一泻而下。马受了惊,克里斯蒂费力地拽着缰绳。她看到前方有个山洞,拖着马钻进了洞穴里。漆黑的山洞里,只有泥水轰隆隆落下的响声和马焦躁的喘气声。洞穴口悬起了褐色的瀑布,泥沙席卷着石块滚落在这汹涌的瀑布之下。克里斯蒂眼见着这座沙石泥墙越垒越高,淹没了洞口。
雨终于停了。清晨的光束沿着巨石的缝隙探照进幽深的洞穴。克里斯蒂掏出剑,奋力劈着石块,试图开拓一条通路。不知砍了多久,克里斯蒂隐约听到洞外似乎传来人的声音,“有人在里面吗?”她赶忙应道,“是的,我和我的马困在里面。”克里斯蒂听到石头另一侧也响起了哐哐的响声。终于,两人合力凿出一条容一人通过的空隙。洞外亮堂堂的,男人向克里斯蒂伸出了一只粗糙泥泞的大手,将她拉出了洞穴。之后,他们一同将马儿也救了出来。
男人是上山打猎的猎户,一个和善壮实的单身汉子。他邀请克里斯蒂与他一同进餐。克里斯蒂很是感激他。盛情难却,她便去猎户的住所歇脚。猎人在屋外点上柴火,煮着一锅山鸡汤。克里斯蒂换上了干净的薄衫。她向猎人打探起白马骑士的下落。她不抱什么希望。白马骑士隐退江湖近二十年,人们早已将他忘却。
猎人听说过这个名号,“是很多年前那个白马骑士吗?你为什么对他感兴趣?”
克里斯蒂坐在他身旁烤火,“他是我的杀父仇人。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他。为父亲报仇是我的毕生夙愿。”
猎人看了克里斯蒂一眼,没有说话。夕阳西下,风轻轻地吹动草籽,昨夜的雨水酿就了泥土的芳香。猎人低下头为克里斯蒂舀汤,平静地说,“请允许我来给你讲讲我的故事。”
“我出生于一个贵族家庭。成年后,我成为了一名骑士。”男人把汤碗递给克里斯蒂,抬起了头。
“我见到过贵族践踏平民的生命如草芥,目睹过‘正义之师’铁骑之下的暴行。我意识到,所谓的‘贵族’和‘骑士’不过是一层丝绸锻造的遮羞布。为了堂而皇之地实施恶,人们造出了各种头衔来为自己开脱。在阶层的区隔之下,恶的动机和行为被正当化了。曾经,我嫉恶如仇。我对那些作恶的贵族怀有恨意。假若无人肯追究他们的罪责,那么我便是复仇的刽子手。”
“后来我才明白,这种恶是结构性的。我杀死千万个贵族,又会造就千万个贵族。作恶的不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他们所处的位置和他们的文化。他们张着血盆大口吞着穷人的骨肉,充耳不闻一声声哀嚎。这是因为他们从小被教导,这是正确的食物,这是生存的需要。一条长长的锁链悬挂着形形色色的人,人们相互倾碾,媚上谄下。我的长剑杀的死锁链上环环相扣的人,却砍不断这根锁链。我自以为手持着正义的刀柄,殊不知杀戮即是邪恶。我无权代替神明做出裁决。我隐居山林多年,罪恶感始终无法从我心头消散。与你的相遇或许是宿命。”
“我就是你要找的白马骑士。”男人目光如炬,黑色的瞳仁闪烁像天上的星星,“请杀了我。我将承担我的罪。”
克里斯蒂沉默了。她举着汤碗,仔细端详眼前的男人。风吹过他的发梢和衣裳。他有些谢顶,驮着背,小肚微凸。她原以为白马骑士是英俊的,原来传言中的恶魔也会变老。他身上处处是风霜雕刻过的痕迹,让人忍不住猜想这些年来他的遭遇。他们说的没错,这个男人具有被人怜爱的能力。
克里斯蒂开口了,“如你所愿。”她站起身,拔出剑,砍向了男人低垂的头颅。手起刀落,血光四溅。男人无声无息地死了。
克里斯蒂望着脚下那颗血淋淋的脑袋,感到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大仇得报,她心中没有一丝快感,反觉得怅然若失。
生活有时需要粉饰。每当西西弗斯厌倦了推石头,他便发白日梦。在幻想中,循环中的推石之举暗藏神圣的动机。唯其如此,他才甘心重复无望的宿命。刀尖舔血的日子过惯了,克里斯蒂总是睡不安稳。夜深人静时,她忍不住追问,自己的人生究竟出了什么差错,何以走到了这步田地。二十几年来,复仇是她活着的动力,力量的源泉。从少女时期起,她便追逐着白马骑士的影子,直到这影子逐渐吞没了她。现在白马骑士死了,他的影子消散了,寄存在这个影子里的她又是谁呢。
克里斯蒂无法回头,她跨上白马,身后是扬起的黄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