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乡
大概是13年左右,我突然喜欢上了水彩,无奈这个鬼玩意从颜料、笔到纸都贵到让人骂娘。当年作为学生虽然不算拮据,但是凭空凑出几百块钱买这些玩意还是有点困难。于是,我突发奇想,在快过生日的时候,联系那时还保持革命友谊的朋友们,让他们过生日的时候每人送我一种水彩用具。一位买了一只大号的红胖子,当时大概200多,我已经觉得贵的吓认感觉让他大出血,所以一直也舍不得用,练习的时候都用便宜的那一套;一位买了康颂的中粗180g水彩本,后来一直觉得太难用了,三本只用了一本另外两本搁置了;一位买了白夜的颜料,到现在还没用完,相册里所有的水彩画都是白夜的杰作,只能说固体颜料真的太耐用了;最后一位买了一套金泥双号的水彩笔,一套差不多100多,虽然我后来陆陆续续也买了几只新笔,但是最常用的还是金泥,原因可能是新笔太贵了,害。
于是这套七拼八凑的装备陪伴了我整个研究生直到现在。这期间,我给毕业的几个哥们画过一张钢铁侠撕成了四份每人一份当做以后相认的信物;我给前男友画过新世纪福音战士,以及当做生日礼物的画像;我在以色列给当时两个小学妹画了两张他们画像的明信片当做临别礼物。这些都能在我的相册里找到,但是却已经只剩相册里的照片。过去,至少是本科之前,我虽然喜欢画画但是不轻易送人,因为我一直认为,画是很私密的东西,送给别人别人不珍惜,画画的人会非常难过。长大一些,可能过了青春期那种拧巴的年纪,很多事情都变得不太在意。于是送别人画变成了一种讨巧的不用太过破费还让人满心欢喜的礼物形式。
突然有一天,我在画画的时候,一支金泥笔的笔头突然掉了下来。我从地上捡起来才发现我的笔原来斑驳成了这样。笔杆上了漆已经剥去了大半露出里面木头的颜色,我把笔头插上妄图修复它,但是一下笔,笔头又耸拉着脑袋歪在一边,后来全靠胶带把笔头勉强糊在笔杆上,但是使用起来还是有些不对劲。但是我还是不舍得扔掉它,毕竟我是个恋旧的人。可能我以为拿着旧的东西,那跟过去的那些人和事的联系就没有断。直到有一天,有人告诉我一句话,遗忘是美德。我脑海中的那些弦发出啪啪啪清脆的断裂声音。
Fate 里有个宝具,是亚瑟王所持剑的剑鞘,名为遥远的理想乡,是一个防御宝具,拥有非常强大的防护能力,即使是对界宝具乖离剑也无法触及的绝对领域。就像永远无法到达理想乡一样,这可能是个隐喻,一个悲伤的隐喻。
再后来,我买了两只黑天鹅,把我的金泥摆摆好拍了照片挂到了咸鱼上,给了30块的标价。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有个人过来问我成色,我很真诚的讲了讲,说适合初学者。他在画室学画,估计画室的老师推荐他买的那个自己搞的水彩笔不行,他用了老师的金泥觉得好用但是一套太贵所以搜了搜咸鱼才找到的我。今天他拍了我的笔,我准备去发货了。送走我的永无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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