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社会背景——生产社会、经济市场化
一、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家庭是生产单位,也是生活消费单位,劳动者遇到疾病、伤残、年老、生育等风险时,是靠家庭成员和亲朋邻里的帮助度过难关的,者就是家庭保障。进入社会化大生产后,由政府出面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就成为社会生产顺利进行和社会安定得以维护的必要条件。
二、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在竞争经济中,优胜劣汰,不可避免会出现两极分化,导致社会矛盾,甚至发生社会动荡。
三、市场经济发展呈现周期性,在经济增长时期,生产规模扩大,会吸纳大批劳动力,在经济收缩或停滞时期,会出现企业破产、大量工人失业。即使在经济正常发展时期,由于市场调节带有自发性、滞后性,也常常会有企业破产和工人失业存在。
四、在手工生产时代,劳动者的技艺主要在家庭中靠代际传播获得,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费用也由家庭承担。进入社会化生产、市场经济时代,生产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劳动者需要掌握一定的科学技术。由于经济发展周期和生产结构的变化,劳动者需要经常更新知识和技能。这种高质量劳动力的培养不可能在家庭内进行,所需培养费也高,不是家庭所能承担得起的,为了保证社会对劳动力的需要,不论劳动者在业、失业、还是遇到以外事故,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费用和子女的教育费用都需要由社会给予帮助。
此外,任何社会中都存在由于先天疾病而不具备劳动能力的人,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生活上无依无靠的人,以及各类弱势群体。如果这些人的生活没有保障,也会影响会社的安定。由政府通过立法,以相应的制度保障他们的生活,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
由此可见,随着社会化生产、市场经济的逐渐形成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必须逐步建立发展。市场经济也是风险大的经济,风险造成的社会震荡又会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阻力和干扰因素。所以社会需要一种稳定的机制来缓解、排除这种阻力和干扰,以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社会保障制度就是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稳定机制,作为社会的减震器和安全网应运而生。
社会保障制度的思想理论依据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化生产、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这些客观需要必然会以思想理论的形态表现出来。这些思想理论促成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这些思想理论的发展又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生产过程中直接影响的重要思想理论有:
一、国家干预主义:19世纪末,面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一些学者提出了在不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条件下,由于政府通过立法,实行某些社会政策,提高工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以缓和阶级矛盾,维护现存统治的主张,具有代表性的有德国新历史学派的施穆勒、布伦坦诺等人提出的福利国家理论。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认为,国家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外,不干预经济活动。新历史学派则强调国家的经济作用,认为国家除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外,还有一个文化和福利的目的,主张由国家兴办一些公共事业来改善国民的生活。例如:实行社会对国民收入实行在分配,使那些生产需要得不到满足的人得到经济援助,以缓和、缓解当时的阶级矛盾。
20世纪初,英国费边主义者韦伯夫妇设计了福利国家的蓝图,主张通过资产阶级议会立法,对贫民和失业者,包括病人、残疾人,老年人实行救济。费边主义者企图通过这种缓和的渐进的改良办法,实行所谓的社会主义。 同一时期,英国经济学家和改良主义者霍布斯主张应以社会福利为经济研究的中心问,通过税收政策或国有化措施,使剩余价值归政府所有,用于社会福利。
二、福利经济学理论:1912年,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出版了《财富和福利》一书,1920年,他又把该书扩展为《福利经济学》这本书系统地论述了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其论点之一就是收入均等化,即认为一个人收入的越多,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就越小,繁殖,收入越少,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就越大。庇古认为,收入转移的途径就是由政府向富人征税,补贴给穷人。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为福利国家蓝图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此后,福利经济学和福利国家理论几经演变为广为流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凯恩斯主义:20世纪30年代,爆发了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于1936年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书中提出通过国家干预、扩大公共福利支出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刺激需求增长,实现充分就业,还提出了建立累进税制和最低工资制等观点。凯恩斯的这些主张被称作凯恩斯主义,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经济政策和重建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
四、贝弗里奇福利国家计划:1942年,英国的贝弗里奇勋爵着眼于重建战后和平,使英国永获安全的常远安排,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一份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的长篇报告,制定了一整套对英国全体公民实行福利制度的指导原则,设计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措施。贝弗里奇报告建议社会保障计划应包括:社会保险满足居民的基本需要,社会救济满足居民在特殊情况下的需要,自愿保险满足那些收入较多的居民的较高的需要。报告还提出了六条原则:1、基本生活资料补贴标准一致的原则,2、保险费标准一致的原则 3、补助必须充分的原则, 4、全面和普遍性的原则社会保障覆盖全体居民并包括他们不同的保障需要 5、管理责任统一的原则,6、区别对待的原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在贝弗里奇的基础上,建立了覆盖全体国民、内容广泛的高福利制度,法国也在权过抵抗理事会纲领的基础上,于1946年实行了新的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发展——多种制度模式的形成
从4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在世界上基本形成了四种社会保障模式。
一、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模式:是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障模式,因此也被称为传统型社会保障模式,包括美国、德国、日本在内的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采用了这种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以劳动者为核心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强调劳动者个人在社会保险方面的责任,社会保险费用由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三方负担,以劳动者和雇主的社会保险缴费为主,国家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即个人和雇主投保,国家资助。 这种模式重视社会保险中权利与义务的密切联系,强化自我保障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效率原则,同时,保险基金在成员间统筹使用,符合大数法则原理,也体现了保险互助互济的宗旨。
二、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以英国为典型的代表。
三、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东欧包括我国在内的亚洲社会主义国家,仿效苏联的社会保险模式,建立了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如下特点,保障对象包括全体劳动者,受保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一切保险费全由企业和国家负担,社会保险待遇高,如退休金一般在原工资的70%以上,保险待遇不与交房多少关联,而与工龄挂钩,各级工会组织代表国家政权机构管理社会保险事宜。
四、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模式:这是一种主要靠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制度,以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为代表。这种制度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所有雇主、雇员依法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中央公积金局缴纳公积金,由中央公积金局每月应付的利息,一并计入每个公积金会员账号,专户储存。这种制度的特点是:要求会员首先自立、依靠自己,在因工资收入低下、存款达不到最低限额时,由家属填补,会员之间并不调剂互助,这样就把个人享受的待遇和自己的努力与存款的多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且公积金存款越多,所享受的养老金、医疗保健等待遇也越多,因此公积金制度极大地调动了自我保障的积极性。
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1、企业职工劳动保险
2、国家机关、失业单位社会保险
3、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
4、对革命军人的优待和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