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人物识小录》(十二) 林语堂在台湾 》陈再明20、9、14
著名作家林语堂,他和大学人胡适都死在台湾。林语堂生于1895,死于1976。他也许不是近现代最伟大的中国作家之一,但他一定是近现代把中华文化介绍给西方最成功的中国学人之一。
林语堂身兼几个身份,作家、学者、语言学家、中文打字机发明家等。他任教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等大学,还担任过南洋大学校长。这家大学是东南亚的首屈一流大学,今改名为国立新加坡大学,仍保留东南亚最优秀大学的传统。林语堂当校长吋,身穿中装马褂,保持着一派浓浓的中国文人的气质;只是口刁烟斗,却有西方学者的模祥。这也许是他的中西合璧吧!
林语堂的作品,包括杂文、小品文、析理文等散文和小说,在北大任教时,发表在鲁迅办的《语丝》上。如《祝土匪》、《文妓说》、《讨狗檄文》等篇,文章勇猛激烈兼具机智幽默。1932年在上诲创办《论语》、《人间世》杂志时,提倡幽默与性灵文学,发表了一系列的《论幽默》文章,被人给他一个″幽默大师″的雅誉。他在文章中说:″骂人是保持了学者自身的尊严,不骂人才是丢尽了学者自身的人格″。
林语堂在《论幽默》一文上说:″人的智慧,一旦聪明起来,便会处处发现人类的愚笨、矛盾、偏执、自大,幽默也就跟着出现。因为幽默只是一种从容不迫的态度″。林语堂在《性灵文学》中说:″有了性灵,你的文章才有生命力,就有清新的、有活力的文学″。林语堂认为写文章,必須有自己的见解,不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古人没有说过没有关系,我看这样就这样说,如此也能培养性灵。
林语堂高超的英文写作水平的作品,其量甚多。如《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等畅销书,和《京华烟云》、《风声鹤唳》等小说,都是用英文写的。是因他受到赛珍珠女士的鼓励,才用英文写作,在美国出版。这几本书的问世,风摩了全西方世界,两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是他打开了西方人认识东方文化,尤其是中华文化的大门。1976年,他在台北逝世时,《纽约时报》用大幅篇幅介绍了林语堂的贡献。评价说,他向西方人士解释他的同胞和国家的风俗与智慧。结论说,他的成就至今无人能比得上他的。
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他出生于福建漳州,和台湾人同样讲闽南话。父亲是当地教堂的牧师,所以他从小就接受西式教育,念完了教会的小学、中学,考上了上海圣约翰大学。开始学神学,后改学文科语言学。他一直专攻西洋文学,直到任教于清华大学时,才发现自己的中国古典文学的知识不足,才发愤猛攻中国古代经典的《四书五经》、《子传诗集》。他的中文写作之佳,是这样打起根底来的。
林语堂一生爱过三个女人。他有一本小说,叫《赖伯英》,赖伯英的原型,他女儿林太乙说是他父亲的初恋女人,叫橄榄。笫二个女人,叫陈锦端,是他在念圣约翰大学时认识的,厦门巨富陈天恩医生的女儿。后来陈锦端被她父亲安排到美国留学,两人就分手了。据林语堂本人说,陈锦端是他一生最难忘的女人。笫三个女人,就是他终身的妻子,叫廖翠凤。她嫁给他,是因为当时他没钱。没想到以后林语堂会有那么大的成就,她陪伴他、照顾他、依赖他,她觉得非常的幸福。
林语堂的晚年是在台湾过的,他在台北的阳明山半山腰,购入了一所日式洋房,可以俯瞰全台北市。他死后,已辟作“林语堂故居纪念馆″,成为陆客访台必去参观的景点。他的墓就在故居的向阳处,和会客室的阳台连在一起,初以为是战前日本人留下的防空洞外表。室內有基督像,林语堂一度成为无神论者,从美国到台后,又归依了基督教。
林语堂在台的晚年几年,仍过着他的笔耕生涯,时常在《中央日报》发表他的作品,后来结集为《无所不谈》那个集子。这时候,林语堂的文章,越来越多地谈论儒道、基督、国民性,也巳经设有了年轻时候的峰芒毕露。说得好一点是温润平淡了许多,说得不好一点是才气已慢慢消退。恐怕这种变化与衰老一样无法抵坑吧!